狈,连马车轮子都缺了一块,在石板地上歪歪斜斜,哢腾哢腾的摇摆。
马车前头遮著油布毡,藏青色,厚厚的还犹带雪迹,被冬季的雪水冻得发硬,硬的像铁一样。
那年冬天,他领著宋依颜等在都司院儿前头,房檐上的冰凌子一根根坠下来,滴滴答答的落著水。
他那时又期待又矛盾,一边期待著父母妻儿的到来,一边又矛盾著如何和他们解释依颜和茗儿的事……
马车藏青色的油毡布掀开的时候,他心跳加速,先出来的是老迈的父母,然後是翠秀。
翠秀一张素小花的布巾包了满头鸦青的头发,裙子很干净,脸蛋也很干净,虽然说不上多麽美,可是,她那双熟悉的目光带著期待、带著思念和狂喜。那目光让他心口被愧疚的刀刃钻透,生生冒著血,痛的彻骨入髓。
然後翠秀从马车里蹭出来,怀抱里露出了一个白净的仿佛雪一般的小女孩。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江采衣。
当时有一骤然的恍惚。
他没有陪伴翠秀生产,也没有陪伴大女儿成长,那个漂亮的,白嫩的,笑起来仿佛月牙儿的小孩子,就是翠秀为他生的女儿麽?
那个孩子,在他的记忆里,真的很漂亮。
她被雪白的羊羔皮裹著,红色的衣袖,红色的鞋袜,绒滑的兔毛领子仿佛水波一般,随著她的呼吸水滑颤动,她双手支著,在马车里仰头向他看过来,咧开红嫩嫩的小嘴,对他喊,爹爹。
爹爹。
她的声音,曾经仿佛春风一样荡进心里头去。
他怎麽会忘了?忘了自己曾经是喜爱过这个女儿的,这个孩子,多麽漂亮多麽懂事啊,才见他第一面,就很乖很乖的喊爹爹。
她那麽高兴看见娘亲嘴里英俊伟大的爹爹,她手脚并用从马车里爬下来,江烨当时怕摔了她,连忙伸手将她接下马车,小娃娃噗通一下顺势扑在他怀里,两只小手一左一右捧著他的脸,笑眯眯的弯著大眼睛,说,“真好,囡囡也有爹爹啦。”
真好,囡囡也有爹爹啦。
她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爹爹。她在镇子上,总是被那些有爹爹的孩子们欺负嘲笑,总是一个人悄悄哭。现在她也有爹爹啦!腰杆挺直啦!真好。
回忆起来,酸楚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女儿,曾经在他大雪天晚上落衙回家的时候,蜷著身子抱著一蛊热粥蹲在门口,像个小猫儿一样团的紧紧的,短短的小胳膊紧紧护著那蛊粥。
那时候他轻轻走过去,将女儿的头顶摸了摸,“怎麽不吃饭?”
囡囡看见是他,连忙从雪地上蹦起来,将手里的粥递过来,“爹爹饿了,喝囡囡的粥。”
那天雪很大,夜很黑,星子!亮!亮的,将整个天幕都坠的仿佛镶满宝石的绒毯。
“囡囡的粥要给爹爹,那囡囡喝什麽?”他笑著问。
女儿歪了一下头,摸摸肚子,“囡囡就……就喝草包吧。”
这话是她从戏文里听来的,什麽“一肚子草包”之类的,在她的理解里,草包大概就是能吃饱的东西吧。
囡囡很认真的看著他,“爹爹不能饿著,囡囡再也不能没有爹爹了。”
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没有爹爹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这个爹爹需要她好好宠爱养护,这样她就能永远拥有爹爹这个神气威武的东西。
就算饿著自己,也不能饿著爹爹啊。
那天的粥熬的很糯很甜,他带著女儿坐在门儿外,一面看著灯火下洋洋洒洒的大雪,一面一人一口的吃粥。
……什麽时候、什麽时候、从什麽时候起?那个漂亮的孩子模糊了记忆中的模样,生疏而冷漠的看著他?
是从翠秀逝去的那一天起?还是从玉儿过世的那一天起?
或者更早更早,哪一天开始的……他记不清了。
那个记忆中温暖的,可爱的,漂亮的孩子,化成了霜雪中的铜墙铁壁,她看向他的眼神,仿佛淬了毒的刀刃,一刀一刀都是刻骨铭心的恨。
或许随著翠秀和玉儿一同死去的,还有那个叫做囡囡的可爱孩子。现在剩下的,只有权倾六宫的宸妃江采衣,她没有任何善待江采茗的可能性。
“你姐姐,她是宸妃。”江烨的声音比砂质还要干哑,酸涩的感觉莫名针一样扎著他的眼眶,“茗儿,如果你进宫,就是进入她的地盘。慕容家的嫡女慕容千凤,比你高贵,比你美丽,比你有才名,可是和你姐姐对上,她是什麽结果?幽闭参商殿,在後宫守活寡!叶子衿,叶家嫡女,和你姐姐争斗的结果就是被赐死……你只要进宫,她一个指头就能弄死你!爹爹不知道她使了什麽手段,可皇上就是喜欢她。茗儿,从她手心里夺皇宠,你怎麽可能有一星半点的希望!?”
一番话说得江采茗血色尽失,她睁大黑亮柔美的眸子,退後一步小口喘息著,不可置信的盯著江烨,“难道爹爹的意思,是非要女儿嫁去慕容家做妾麽?”
慕容家的慕容云鹤,京城有命的纨!子弟,色中饿鬼,给他做妾,又能有什麽好下场!
“侯爷……”宋依颜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话语权,她坐在椅子中,浑身轻轻颤抖著,手指紧紧握著女儿的手腕,哀求的看著江烨。
“我又何尝愿意?”江烨冷冷的,“把你嫁给慕容云鹤,全帝都都会嘲笑我对慕容家做小伏低!我何尝愿意变成别人的笑话!”
宋依颜抖抖颤颤的开口,“侯爷,不止有慕容家……仁嘉郡王、左都御史……都愿意和咱家议亲。仁嘉郡王府这麽高的门第……这几家这都是帝都一流豪门,把茗儿嫁过去……女儿也能过好日子,不委屈了女儿……”
她打听过,仁嘉郡王府有爵位有产业,实在是富贵非常。仁嘉郡王的三儿子沈兴,面若冠玉,长得十分俊秀,如果女儿能嫁给他,也许就能淡忘皇帝罢?毕竟日子是小夫妻两个过,茗儿温柔甜美,不愁沈兴不厚待她。
再想得长远一点,日後分家沈兴搬出郡王府独立,自然也可以接她这个岳母同住,到时候她就能摆脱晋候府的破旧院落,说不定,还能老封君……
“这几家来议亲了不假。”江烨
马车前头遮著油布毡,藏青色,厚厚的还犹带雪迹,被冬季的雪水冻得发硬,硬的像铁一样。
那年冬天,他领著宋依颜等在都司院儿前头,房檐上的冰凌子一根根坠下来,滴滴答答的落著水。
他那时又期待又矛盾,一边期待著父母妻儿的到来,一边又矛盾著如何和他们解释依颜和茗儿的事……
马车藏青色的油毡布掀开的时候,他心跳加速,先出来的是老迈的父母,然後是翠秀。
翠秀一张素小花的布巾包了满头鸦青的头发,裙子很干净,脸蛋也很干净,虽然说不上多麽美,可是,她那双熟悉的目光带著期待、带著思念和狂喜。那目光让他心口被愧疚的刀刃钻透,生生冒著血,痛的彻骨入髓。
然後翠秀从马车里蹭出来,怀抱里露出了一个白净的仿佛雪一般的小女孩。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江采衣。
当时有一骤然的恍惚。
他没有陪伴翠秀生产,也没有陪伴大女儿成长,那个漂亮的,白嫩的,笑起来仿佛月牙儿的小孩子,就是翠秀为他生的女儿麽?
那个孩子,在他的记忆里,真的很漂亮。
她被雪白的羊羔皮裹著,红色的衣袖,红色的鞋袜,绒滑的兔毛领子仿佛水波一般,随著她的呼吸水滑颤动,她双手支著,在马车里仰头向他看过来,咧开红嫩嫩的小嘴,对他喊,爹爹。
爹爹。
她的声音,曾经仿佛春风一样荡进心里头去。
他怎麽会忘了?忘了自己曾经是喜爱过这个女儿的,这个孩子,多麽漂亮多麽懂事啊,才见他第一面,就很乖很乖的喊爹爹。
她那麽高兴看见娘亲嘴里英俊伟大的爹爹,她手脚并用从马车里爬下来,江烨当时怕摔了她,连忙伸手将她接下马车,小娃娃噗通一下顺势扑在他怀里,两只小手一左一右捧著他的脸,笑眯眯的弯著大眼睛,说,“真好,囡囡也有爹爹啦。”
真好,囡囡也有爹爹啦。
她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爹爹。她在镇子上,总是被那些有爹爹的孩子们欺负嘲笑,总是一个人悄悄哭。现在她也有爹爹啦!腰杆挺直啦!真好。
回忆起来,酸楚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女儿,曾经在他大雪天晚上落衙回家的时候,蜷著身子抱著一蛊热粥蹲在门口,像个小猫儿一样团的紧紧的,短短的小胳膊紧紧护著那蛊粥。
那时候他轻轻走过去,将女儿的头顶摸了摸,“怎麽不吃饭?”
囡囡看见是他,连忙从雪地上蹦起来,将手里的粥递过来,“爹爹饿了,喝囡囡的粥。”
那天雪很大,夜很黑,星子!亮!亮的,将整个天幕都坠的仿佛镶满宝石的绒毯。
“囡囡的粥要给爹爹,那囡囡喝什麽?”他笑著问。
女儿歪了一下头,摸摸肚子,“囡囡就……就喝草包吧。”
这话是她从戏文里听来的,什麽“一肚子草包”之类的,在她的理解里,草包大概就是能吃饱的东西吧。
囡囡很认真的看著他,“爹爹不能饿著,囡囡再也不能没有爹爹了。”
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没有爹爹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这个爹爹需要她好好宠爱养护,这样她就能永远拥有爹爹这个神气威武的东西。
就算饿著自己,也不能饿著爹爹啊。
那天的粥熬的很糯很甜,他带著女儿坐在门儿外,一面看著灯火下洋洋洒洒的大雪,一面一人一口的吃粥。
……什麽时候、什麽时候、从什麽时候起?那个漂亮的孩子模糊了记忆中的模样,生疏而冷漠的看著他?
是从翠秀逝去的那一天起?还是从玉儿过世的那一天起?
或者更早更早,哪一天开始的……他记不清了。
那个记忆中温暖的,可爱的,漂亮的孩子,化成了霜雪中的铜墙铁壁,她看向他的眼神,仿佛淬了毒的刀刃,一刀一刀都是刻骨铭心的恨。
或许随著翠秀和玉儿一同死去的,还有那个叫做囡囡的可爱孩子。现在剩下的,只有权倾六宫的宸妃江采衣,她没有任何善待江采茗的可能性。
“你姐姐,她是宸妃。”江烨的声音比砂质还要干哑,酸涩的感觉莫名针一样扎著他的眼眶,“茗儿,如果你进宫,就是进入她的地盘。慕容家的嫡女慕容千凤,比你高贵,比你美丽,比你有才名,可是和你姐姐对上,她是什麽结果?幽闭参商殿,在後宫守活寡!叶子衿,叶家嫡女,和你姐姐争斗的结果就是被赐死……你只要进宫,她一个指头就能弄死你!爹爹不知道她使了什麽手段,可皇上就是喜欢她。茗儿,从她手心里夺皇宠,你怎麽可能有一星半点的希望!?”
一番话说得江采茗血色尽失,她睁大黑亮柔美的眸子,退後一步小口喘息著,不可置信的盯著江烨,“难道爹爹的意思,是非要女儿嫁去慕容家做妾麽?”
慕容家的慕容云鹤,京城有命的纨!子弟,色中饿鬼,给他做妾,又能有什麽好下场!
“侯爷……”宋依颜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话语权,她坐在椅子中,浑身轻轻颤抖著,手指紧紧握著女儿的手腕,哀求的看著江烨。
“我又何尝愿意?”江烨冷冷的,“把你嫁给慕容云鹤,全帝都都会嘲笑我对慕容家做小伏低!我何尝愿意变成别人的笑话!”
宋依颜抖抖颤颤的开口,“侯爷,不止有慕容家……仁嘉郡王、左都御史……都愿意和咱家议亲。仁嘉郡王府这麽高的门第……这几家这都是帝都一流豪门,把茗儿嫁过去……女儿也能过好日子,不委屈了女儿……”
她打听过,仁嘉郡王府有爵位有产业,实在是富贵非常。仁嘉郡王的三儿子沈兴,面若冠玉,长得十分俊秀,如果女儿能嫁给他,也许就能淡忘皇帝罢?毕竟日子是小夫妻两个过,茗儿温柔甜美,不愁沈兴不厚待她。
再想得长远一点,日後分家沈兴搬出郡王府独立,自然也可以接她这个岳母同住,到时候她就能摆脱晋候府的破旧院落,说不定,还能老封君……
“这几家来议亲了不假。”江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