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杜如梦。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但杜如梦都比他看得清楚。

    杜如梦先提出的分手。郑乐想了想就同意了。杨光说:郑哥,要不要我们陪你去借酒浇愁。

    郑乐说:浇个屁。然后转身问我晚饭吃什么。

    我说随你。郑乐说:不如我们去吃烧烤嘛,我好久都没吃了。

    我说:你左脸长了颗痘痘自己没发现吗,还吃烧烤。

    杨光捧住脸怪叫:郑哥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分手了!禾子才是正宫娘娘啊!

    程数在旁边幽幽说:我们宿舍太惨了,只有内部消化了。

    高学优说:还是郑哥厉害,内政外交两手抓,两手都硬。哦,不过现在外交疲软了。

    我知道他们在开玩笑,但我觉得听起来比他们开郑乐和杜如梦的玩笑好多了。

    关于郑乐和杜如梦,所有好笑的我都觉得不好笑。

    后来郑乐还是被我带去食堂喝粥了。

    我还专门给他买了碗红豆粥,表示对他这个下岗性工作者的照顾。

    很快我们就高三了。

    连宿舍里面其他四个人也变的紧迫起来,篮球塞在床下落了一层灰。

    以前每次我去了教室,那四个人还睡得像猪似的,直到快要上课才从床铺里弹起来,风风火火往学校赶。结果现在大家宣布要和我一起早起了。杨光站在我面前,脚一跨,手一抬,摆个前进的造型说:以后我们都要紧跟党走,服从党指挥!

    结果第二天早上我死活都叫他不起来。我一恼直接给他把被子扒了。快入冬的天气已经开始冻人了。杨光穿个内裤,缩成个虾米,还把枕头遮在自己身上继续睡。

    其他人都起床了,程数刚上了厕所回来,看到杨光这德性,奸笑着就把刚洗了冷水的手贴在杨光肚子上。冻得杨光噌一下从床上蹦起来,咚的一声头碰在上铺的床板上。抱着头晕头转向的搞不清状况,半天才嚎出一句:杀人灭口啊你们!

    郑乐扯着秋衣套在杨光脖子上说:快点吧,别耽搁时间。又看我一眼,用眼神示意我要不要先走,我说:等着一起吧。

    之后宿舍那四个,每天和我一起早起,每天和我一起去上自习。月考了之后四个人成绩都提了不少,纷纷说请我吃饭。我说存着吧,等咱们毕业了再去狠狠吃一顿。

    高三开始我的成绩也稳定了下来,能保持年纪前十之内,班上更是前三。

    这没什么,我自认是我们班最努力的人。而且这个成绩要考上大学并不是完全稳当。

    那年代,要说谁有出息,就说:是考大学的料。

    因为那年代考大学并不容易,人们总是会把稀有的东西捧得很高,不在于东西本身,而在于东西很稀有。

    其实谁说少的东西就一定更好呢。

    但当时我们确实是为了那么几个进大学的名额争得头破血流。

    比如我和方砚。方砚身上有种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的气质,他成绩很好,是我们班的班长,被默认属于贵族,区别于平民。

    那时候觉得读理科更有出息,我读文科是因为我数学不好,方砚读文科是因为他们家认为文科才是正统。

    方砚有些针对我,我们班只有我和他才进过全年级前三名。但他从来不会表现得很明显。我说了,他是贵族,区别于平民,自然不屑和我较真。不然多掉价。

    不过他是班长,只他不喜欢我这一项,就够我受了。

    比如学校有什么才艺汇演,他很抬举的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等定下来了才用高高在上的语气通知我。

    可惜我妈把我生下来还没教过我才艺两个字怎么写。

    我们宿舍的都愤愤不平,说方砚公报私仇,我说人家这是抬举我呢。杨光说鸟都别鸟他,到时表演的时候,你就在李全面前说你不知道,看他还怎么得意。

    我说这样是不错,但我不想要李全难做,毕竟他对我还是挺好的。

    最后敲定郑乐陪我一起上台唱《爱拼才会赢》。

    郑乐教了我唱这首歌,晚上躺在床上,我们宿舍都一起陪我哼哼找感觉,我的声音要轻柔低沉些,郑乐的声音是那种爽朗阳光的少年音。我们折腾了两个星期,被宿管阿姨敲门无数次,终于是协调好了。

    汇演那天方砚假惺惺的跑来问我,准备好了吗,可别给我们班丢脸哦。

    我装作和杨光讲话,故意不看他。杨光这丫也坏的很,给我说的眉飞色舞。从头到尾我俩都没看方砚一眼。

    方砚气冲冲的走了,估计内心在骂:愚蠢的凡人。

    我站在舞台边候场的时候还有点紧张,鬼知道我以前从来不参加这种活动,连看都不会来看。

    郑乐就捏捏我的手,给我做了个鬼脸。

    我就想,郑乐陪着我,我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轮到我的时候,前面都是各种含金量的舞蹈,歌唱,乐器。我和郑乐前一人一身休闲服淡定的往前台一矗,瞬间有种换剧本的感觉。

    不过郑乐是谁,音乐一响起就high了起来,带着我满台子蹦。他朋友又多,郑乐本来就不属于三好学生,他那些朋友也大多不是,这些人一般对文艺汇演这种东西不感兴趣,结果看到自己朋友上了,新奇的同时可劲的起哄。

    我和郑乐在台上唱,他那些朋友在台下唱,一首歌很快结束了,郑乐牵着我的手,朝台下鞠了一躬,拉着我退场。

    下了场,我才想起了我还没来得及紧张。

    结果我和郑乐的节目还得了个最受欢迎奖。我们宿舍的当场就乐翻 。

    世情就是这样,人们喜欢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是人们喜欢的。

    我和郑乐领了奖下来,方砚更不高兴了,他的世界观可能没法理解为何这么粗糙的表演也能得奖。

    不过这不妨碍他朝李全说:老师,这个奖状放去你办公室吗?

    李全笑笑说:不了,让萧禾带回宿舍吧。

    我乐得一拍李全肩膀:谢了,全哥!

    贵族派和平民派还有差距就在于贵族尊重礼仪,一口一个李老师,鼻音边音翘舌平舌无可挑剔。平民就和李全勾肩搭背的直接喊全哥了。

    我们宿舍的乐颠颠的把奖状捧回宿舍,杨光指着门上大喊:小的们!给爷贴起来!

    我们哈哈笑着把奖状贴在门上,其实一个最受欢迎奖根本不算什么 ,大家这么开心,一是觉得新奇,二是我们宿舍都为这个奖出过力。大概在那时的我们看来,这比哪个中国人得了诺贝尔还值得高兴。

    高兴得我们晚上都多吃了一碗饭。

    多么简单的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才不会说高学优程数这种名字就是随便看着桌上的书名起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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