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性,不过在十月军校有个不成文的惯例,这护旗手由两个女生来担任。升旗手和护旗手要选拔面容身材仪态最为出色的男生女生来担任,男生担任旗手,负责扛旗升旗,两个女生一左一右护在一旁,画面一定会很好看。
自然,公主女王气质那么出色,早就是高一年级不可争议的级花,所以理所当然被选了出来。但是这男生究竟是谁,大家似乎更加关注,毕竟能夹在两个大美女中间,扛着国旗耍帅,男生们都羡慕得眼红,女生们则期待着究竟是怎样的帅哥。
大约到了傍晚吃晚饭的时候,男生的消息传了出来,是10班的董家瑞,身高185,面容俊朗无比,剑眉星目,一脸正气。身材又极好,形象非常出色,再加上学习成绩也很拔尖,所以在众多男生之中脱颖而出。今天下午董家瑞已经和两位大美女进行了初次磨合,有人看到了他们在小操场上训练的场景,说是俊男美女搭配,画面果然太美不敢看。
晚间六点半,再次集合进行晚间训练,连尔升黑着脸站在队伍里,欧阳蝶不时回头看她,看她满面杀气,欧阳蝶抖了抖,都不大敢和她搭话。
这个时候,教官忽然走了过来,让连尔升和欧阳蝶出列,对她们说:
“现在,我要在你们之间选一个三连领队,再选一个人送上去做指挥刀手,你们俩看,谁留下来,谁送上去。”
“教官,领队是站在方阵前的这个我知道,但是指挥刀手是干啥的?”欧阳蝶不禁问道。
“你看过□□的升旗仪式吗?知道‘天下第一刀’吗?走在护旗手身后,那个腰配军刀的就是指挥刀手。走正步的时候,要拔军刀,然后把刀竖在身前走正步,就像这样。”说着教官示范了一下,两个人便明白了。
还没等连尔升发话,欧阳蝶就抢着道:
“我当三连领队,至于她,嘿嘿,就送上去挥舞军刀吧!”
☆、第四十四章
第三日晚间的训练,连尔升没有参加,而是被一名上尉军衔的军官领到了大操场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开始单独训练。教官首先看了看连尔升的起步走正步走如何,然后开始姿势的调整。等到差不多了,教官去了一根长树枝当做军刀,开始教连尔升如何举着军刀走正步。
这样的训练一直持续到晚间训练结束,连尔升回到了宿舍,洗漱结束,大家坐在床上兴奋地讨论着,话题的主要人物便是公主和女王。大家都很好奇那个董家瑞如何,9班的女生大多都没见过董家瑞,因此对这个传说中的大帅哥非常感兴趣。
不过,公主的表现淡淡的,似乎对那个董家瑞不大感兴趣,而女王则干脆用“就那样吧”四个字来结束了自己对董家瑞的评价。但是这二人的表现虽平淡,却浇不灭女生们爱帅哥爱花痴的热情,宿舍里叽叽喳喳的,直到巡夜的教官发出警告了,众人才闭嘴安息。
第四日,最艰难的拉练日来临。一大早吃过早餐,众人领到了自己配发的干粮。茶叶蛋两个、杂粮馒头四个、咸菜两包、清水一壶(军壶),便是大家今天中午的午餐了。将干粮打包放入行军袋,斜背上军壶,整理好军帽,检查一下军鞋的鞋带,连尔升便跟着大部队开始出发。依旧是两列成队,因此连尔升身边只有欧阳蝶和谭语蓉,闻妍欣及林可心都不在附近。
速度不快,对连尔升来说比正常的行走还要稍微慢一点,按照这个速度,连尔升计算了一下,大概五个半小时之后,能走到目的地。也就是说,早上八点出发,大约下午一点多将近两点,她们能到达目的地。
虽然要走那么远,大家都有些苦不堪言,但这一次拉练众人还是很开心的,一直都是训练队列,都腻歪极了,能有一次出去郊游的机会,当然很高兴。更何况他们这是要去靶场练习打靶,还能摸到枪,众人都很兴奋,包括女生。
一边走着一边聊天,哪怕教官吼着安静,小声的议论声依旧不断,教官无法压制住大家的热情,最后也就干脆不管了。不过,教官不管,不代表别人不管。在总教官的一声令下,先头部队一连突然开始加速,竟然跑了起来,后面的二连三连急急忙忙追上去,整个大部队都开始奔跑起来。足足跑出去三百多米,才慢慢停了下来,众人气喘吁吁,都没了说话的力气。
以后,只要说话声大了,便开始跑,几次下来,整得大家再也没力气说话了。
一开始大家走的是水泥公路,渐渐的绕道上了乡间土路,旁边便是大片的稻田,正值九月份,稻穗成熟正待收割,金灿灿的一片,在阳光的照耀下美不胜收。有在田间劳作的老农,扬起头上的草帽看向土路边一长串的军绿色,皱巴巴的脸上有些纯朴的笑容。几个活泼的小姑娘忍不住向老农招手,老农也笑眯眯地向她们招招手,和谐的画面让众人脸上都漫上了笑容。
为了让众人加把劲,教官们带头开始唱军歌,这些天的晚间训练,已经教了不少军歌,大家也算捧场,开始大声唱了起来。军歌声回荡在整个栖霞山山麓,嘹亮,壮阔,气势十足,蓬勃的青春气息,昂扬向上。
行了三个半小时,大队伍一溜烟地开始沿着路边休息,所有人都席地而坐,从行囊里掏出被压得有些扁了的干粮,大口吃了起来。接连三个半小时的行走,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些本来很多人都不喜欢吃的干粮,对于她们来说竟然成了无上美味。好多人的脚都磨出了水泡。包括连尔升自己的脚,也因为军鞋不大合脚起了泡,走起路来很疼。
大家默默的吃干粮,一时间气氛有些低沉。连尔升三口两口地吃完了东西,默默地坐在路边休息,欧阳蝶用膀子撞了撞她,大声道:
“莲生,来唱首歌吧,我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诶?不,我唱歌不好听。”连尔升有些慌张地急忙拒绝。
“谁说你唱歌不好听的,暑假的时候我可是听过你唱歌的,唱得那么好,谦虚个什么劲儿啊。”欧阳蝶朝她直眨眼,眼神瞄向一旁的公主。
连尔升知道,公主本就是大病初愈,又走这么远的路,很辛苦,一张小脸都尖了。这么艰苦的时刻,唱首歌给她听,说不定她会轻松一点。作为一个艺术细胞,特别是音乐细胞极好的女孩,音乐能驱走一切的痛苦。
果不其然,公主立刻来了兴趣,笑着对连尔升道:
“好啊,我很想听莲生唱歌呢。”
“我也很想听。”一旁的徐娇也跟着起劲,眨着一双媚眼盯着连尔升道。
瞧着公主期待的表情,连尔升咽了口唾沫,最后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那好吧,我就唱一首周杰伦去年新专辑里的歌,《七里香》。”选这首歌是有原因的,一来这首
自然,公主女王气质那么出色,早就是高一年级不可争议的级花,所以理所当然被选了出来。但是这男生究竟是谁,大家似乎更加关注,毕竟能夹在两个大美女中间,扛着国旗耍帅,男生们都羡慕得眼红,女生们则期待着究竟是怎样的帅哥。
大约到了傍晚吃晚饭的时候,男生的消息传了出来,是10班的董家瑞,身高185,面容俊朗无比,剑眉星目,一脸正气。身材又极好,形象非常出色,再加上学习成绩也很拔尖,所以在众多男生之中脱颖而出。今天下午董家瑞已经和两位大美女进行了初次磨合,有人看到了他们在小操场上训练的场景,说是俊男美女搭配,画面果然太美不敢看。
晚间六点半,再次集合进行晚间训练,连尔升黑着脸站在队伍里,欧阳蝶不时回头看她,看她满面杀气,欧阳蝶抖了抖,都不大敢和她搭话。
这个时候,教官忽然走了过来,让连尔升和欧阳蝶出列,对她们说:
“现在,我要在你们之间选一个三连领队,再选一个人送上去做指挥刀手,你们俩看,谁留下来,谁送上去。”
“教官,领队是站在方阵前的这个我知道,但是指挥刀手是干啥的?”欧阳蝶不禁问道。
“你看过□□的升旗仪式吗?知道‘天下第一刀’吗?走在护旗手身后,那个腰配军刀的就是指挥刀手。走正步的时候,要拔军刀,然后把刀竖在身前走正步,就像这样。”说着教官示范了一下,两个人便明白了。
还没等连尔升发话,欧阳蝶就抢着道:
“我当三连领队,至于她,嘿嘿,就送上去挥舞军刀吧!”
☆、第四十四章
第三日晚间的训练,连尔升没有参加,而是被一名上尉军衔的军官领到了大操场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开始单独训练。教官首先看了看连尔升的起步走正步走如何,然后开始姿势的调整。等到差不多了,教官去了一根长树枝当做军刀,开始教连尔升如何举着军刀走正步。
这样的训练一直持续到晚间训练结束,连尔升回到了宿舍,洗漱结束,大家坐在床上兴奋地讨论着,话题的主要人物便是公主和女王。大家都很好奇那个董家瑞如何,9班的女生大多都没见过董家瑞,因此对这个传说中的大帅哥非常感兴趣。
不过,公主的表现淡淡的,似乎对那个董家瑞不大感兴趣,而女王则干脆用“就那样吧”四个字来结束了自己对董家瑞的评价。但是这二人的表现虽平淡,却浇不灭女生们爱帅哥爱花痴的热情,宿舍里叽叽喳喳的,直到巡夜的教官发出警告了,众人才闭嘴安息。
第四日,最艰难的拉练日来临。一大早吃过早餐,众人领到了自己配发的干粮。茶叶蛋两个、杂粮馒头四个、咸菜两包、清水一壶(军壶),便是大家今天中午的午餐了。将干粮打包放入行军袋,斜背上军壶,整理好军帽,检查一下军鞋的鞋带,连尔升便跟着大部队开始出发。依旧是两列成队,因此连尔升身边只有欧阳蝶和谭语蓉,闻妍欣及林可心都不在附近。
速度不快,对连尔升来说比正常的行走还要稍微慢一点,按照这个速度,连尔升计算了一下,大概五个半小时之后,能走到目的地。也就是说,早上八点出发,大约下午一点多将近两点,她们能到达目的地。
虽然要走那么远,大家都有些苦不堪言,但这一次拉练众人还是很开心的,一直都是训练队列,都腻歪极了,能有一次出去郊游的机会,当然很高兴。更何况他们这是要去靶场练习打靶,还能摸到枪,众人都很兴奋,包括女生。
一边走着一边聊天,哪怕教官吼着安静,小声的议论声依旧不断,教官无法压制住大家的热情,最后也就干脆不管了。不过,教官不管,不代表别人不管。在总教官的一声令下,先头部队一连突然开始加速,竟然跑了起来,后面的二连三连急急忙忙追上去,整个大部队都开始奔跑起来。足足跑出去三百多米,才慢慢停了下来,众人气喘吁吁,都没了说话的力气。
以后,只要说话声大了,便开始跑,几次下来,整得大家再也没力气说话了。
一开始大家走的是水泥公路,渐渐的绕道上了乡间土路,旁边便是大片的稻田,正值九月份,稻穗成熟正待收割,金灿灿的一片,在阳光的照耀下美不胜收。有在田间劳作的老农,扬起头上的草帽看向土路边一长串的军绿色,皱巴巴的脸上有些纯朴的笑容。几个活泼的小姑娘忍不住向老农招手,老农也笑眯眯地向她们招招手,和谐的画面让众人脸上都漫上了笑容。
为了让众人加把劲,教官们带头开始唱军歌,这些天的晚间训练,已经教了不少军歌,大家也算捧场,开始大声唱了起来。军歌声回荡在整个栖霞山山麓,嘹亮,壮阔,气势十足,蓬勃的青春气息,昂扬向上。
行了三个半小时,大队伍一溜烟地开始沿着路边休息,所有人都席地而坐,从行囊里掏出被压得有些扁了的干粮,大口吃了起来。接连三个半小时的行走,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些本来很多人都不喜欢吃的干粮,对于她们来说竟然成了无上美味。好多人的脚都磨出了水泡。包括连尔升自己的脚,也因为军鞋不大合脚起了泡,走起路来很疼。
大家默默的吃干粮,一时间气氛有些低沉。连尔升三口两口地吃完了东西,默默地坐在路边休息,欧阳蝶用膀子撞了撞她,大声道:
“莲生,来唱首歌吧,我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诶?不,我唱歌不好听。”连尔升有些慌张地急忙拒绝。
“谁说你唱歌不好听的,暑假的时候我可是听过你唱歌的,唱得那么好,谦虚个什么劲儿啊。”欧阳蝶朝她直眨眼,眼神瞄向一旁的公主。
连尔升知道,公主本就是大病初愈,又走这么远的路,很辛苦,一张小脸都尖了。这么艰苦的时刻,唱首歌给她听,说不定她会轻松一点。作为一个艺术细胞,特别是音乐细胞极好的女孩,音乐能驱走一切的痛苦。
果不其然,公主立刻来了兴趣,笑着对连尔升道:
“好啊,我很想听莲生唱歌呢。”
“我也很想听。”一旁的徐娇也跟着起劲,眨着一双媚眼盯着连尔升道。
瞧着公主期待的表情,连尔升咽了口唾沫,最后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那好吧,我就唱一首周杰伦去年新专辑里的歌,《七里香》。”选这首歌是有原因的,一来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