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
志封面上,中指指尖正好压在男人衣领间若隐若现的锁骨上。
“这个男人很好看,哦?”裴邵贤摆着一张压榨员工的资本家的脸孔,“以至于放在这样一本刊物封面上,不管有没有兴趣买,路过报亭时都会忍不住放慢脚步多看一眼,是这样吧?你看,是不是应该推荐给娱乐平媒部,让我们的下一期杂志封面也登一登这个男人?”
裴总,您脑袋后面长了双眼睛!
穆染暗自兴叹,表面上从容淡定地向上司微微颔首,道:“叶老板可能会向我们公司勒索高额的肖像使用费。”
“哼,你的嘴巴也挺毒的。”裴邵贤脸色阴沉下来,刚才一丝沾染阳光气息的清爽笑容马上就不见踪影了,眼底里森冷可怕。
他半垂着眼,似乎是在盯着杂志封面,手指轻轻敲击:“看过里面的专访了?”
“看过。”穆染看出裴总今天心情恶劣,说话时小心揣摩了再开口,“不过昨天的时尚频道采访,他在回答记者时提起过去留问题暂时未定。”
“昨天的时尚频道采访啊……”裴邵贤不羁地笑了笑,“嗯,我在家里也看了,那个是采访他获得法国服装展最年轻设计师成就奖的吧?”
不关注时尚界新闻的人会信么?一个平常抛头露面,浑身都总是散发着招蜂引蝶的淫-荡气息,品位低俗,生活颓废的拜金主义者,居然是享誉海外的年轻服装设计师,并且缔造了能跻身世界前三十位的服装品牌,在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有自己的分店?
云觞的收入不光来源于他的导演事业,他手中的资产说不定远远超过他现在的老板。
一个连做梦都在赚钱,每分每秒都在洞察关注着资金市场的流动,发了疯似的男人……
裴邵贤有时候忍不住会去猜想,那个男人平常故意穿得像暴发户,原因何在?
“你说,他的影迷是会成为他设计的品牌忠实消费者,还是学习偶像把自己打扮成金钱豹?”裴邵贤恶毒地讥讽道。
云觞从来不穿自己设计的衣服,也从来没让穿在自己身上的奢侈品牌显得有设计感。
裴邵贤又讥笑:“他赚来的钱,难道回家都交给叶慎荣了?”
知道这只是无理取闹的抱怨,穆染微笑着注视上司,默然不语。
云觞将自己部分资产投资在叶慎荣的娱乐公司,赞助他拍电影和拓展公司规模,却不持有公司股份,然后叶慎荣又出钱让他干他喜欢的事。
这是网络上轻易可以搜索出来的小道八卦,现在都已经没人觉得稀奇了。
“唉……”裴邵贤取出烟和打火机,他的动作不像是身处在大公司执行总监的办公室里,而是在街头随便某一个角落,自在又带有几分落魄的调调。
“小染啊……”点燃烟后,缓缓吐了一缕烟雾。
穆染连忙回应上司的叫唤:“裴总有什么事要吩咐?”
裴邵贤把脸转向落地玻璃墙,烟雾袅袅上升萦绕在他脸旁。
他的语气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今天是12月12日吧。”
“是。”
这个日子每年裴邵贤都会问一次,但穆染知道他心里每年都记得清清楚楚,寻问与回答只是形式而已。
“准备一束百合。”裴邵贤略有思索,再道,“……或者能塞满一车子的百合,怎么样?”
穆染低声笑道:“还是那家花店?”
“嗯,给人家增加点盈利嘛,老板总是给我选最新鲜的百合,你看我多过意不去啊。”裴邵贤用不正经的调调开玩笑说,之后沉寂了一会,又长吁短叹,“老子总是很在意那家伙今年上坟会送什么,让我的花淹没他的玫瑰吧……”
穆染轻轻提点:“裴总。”
裴邵贤叹了口气,浓重的鼻音发出轻佻的声音来,手指夹着烟悬在脸旁,笑声回荡在办公室里,却有萧瑟之感:“那时候他守丧三年,难道老子要守三十年才显得比他有诚意?”
听起来像是随意抛掷脑后的玩笑话,然而听在有心之人的耳朵里却大不一样。
穆染的目光静静地从后面打探上司,那侧脸硬朗的轮廓,那因为嗜烟嗑药而日渐粗糙的皮肤,微笑时在脸颊边会出现几道浅浅的皱痕……
一点一滴,那么小心翼翼地从旁注视着,安分守己,不敢逾越。
这种视线就好像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便已停留在这个男人身上。
温柔、沉默,不曾离开。
贤,你这个对于食物只要外观不好看就拒绝触碰,只要吃素就胃疼,只要别人说你做的菜不好吃就能跟人家冷战三天三夜的究极甜食主义者,说什么守丧三十年,明明三天都坚持不了吧?
<2>
十年前的12月12日,裴邵贤至今能回忆起当时所有事的细节。
好比他那天穿的什么衣服,午餐和晚餐吃了什么,下班离开公司的时候是几点,回家前去逛过哪些商店……
他的记性本来就很好,几乎过目不忘,即使他不愿记住的事,过了许久之后仍能详细复述出来。
但在那件事发生以后,他不再将这视作优点。对他来说,那些往事就仿佛慢性肿瘤一样长久地留在身体里,病痛难以消除。
永久寄宿在他的意识里,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浮现出来折磨他。
那天早上出门就不太顺,一直去的甜品店竟没有派发他每天必吃的焦糖水果派,因为挑食的关系找不到替代品,空腹了一上午的后果是,中午吃下一大碗海鲜味增拉面,结果上吐下泻。
年轻的他会每天西装笔挺地出现在公司下属面前,身上一尘不染,无时不刻不让自己保持最佳状态。可是那天开会时,被女同事指出袖口的一粒纽扣脱线了,慌忙遮掩时还把茶泼翻在人家身上。
当天的业务繁忙到让他呕血,下班逛街又碰上货物清仓,差点挤成肉饼。
开车回家的路上,就是那条半夜会有暴走族飙车,上下班高峰却永远堵得水泄不通,每天必经的大马路上,他在车内听到了段砚行和云觞出车祸的消息,然后当机立断,弃车奔向医院。
十几公里的路,铁打的筋骨。
围堵在医院前门和后门的记者队伍庞大到盛况空前,好像连一只老鼠也不会轻易放过去,裴邵贤打了十几个电话才找到人偷偷把他送进去。
苍白的走廊上,那个男人坐在颜色醒目的塑料长凳边,他的脚下是一地烟头,手中夹了半截,长发散乱。
日光灯从顶部打下来,他的脸上仿佛染上了浓重的黑影,阴森可怖。
那模样好像随时会疯癫狂躁,干出把人活生生撕碎的可怕事情来。
男人身上的d&g风衣血迹斑斑,血块已经在衣服上凝结,残留的血腥味却与医院的药水味混合在一起,刺激着鼻腔泪腺,隐
“这个男人很好看,哦?”裴邵贤摆着一张压榨员工的资本家的脸孔,“以至于放在这样一本刊物封面上,不管有没有兴趣买,路过报亭时都会忍不住放慢脚步多看一眼,是这样吧?你看,是不是应该推荐给娱乐平媒部,让我们的下一期杂志封面也登一登这个男人?”
裴总,您脑袋后面长了双眼睛!
穆染暗自兴叹,表面上从容淡定地向上司微微颔首,道:“叶老板可能会向我们公司勒索高额的肖像使用费。”
“哼,你的嘴巴也挺毒的。”裴邵贤脸色阴沉下来,刚才一丝沾染阳光气息的清爽笑容马上就不见踪影了,眼底里森冷可怕。
他半垂着眼,似乎是在盯着杂志封面,手指轻轻敲击:“看过里面的专访了?”
“看过。”穆染看出裴总今天心情恶劣,说话时小心揣摩了再开口,“不过昨天的时尚频道采访,他在回答记者时提起过去留问题暂时未定。”
“昨天的时尚频道采访啊……”裴邵贤不羁地笑了笑,“嗯,我在家里也看了,那个是采访他获得法国服装展最年轻设计师成就奖的吧?”
不关注时尚界新闻的人会信么?一个平常抛头露面,浑身都总是散发着招蜂引蝶的淫-荡气息,品位低俗,生活颓废的拜金主义者,居然是享誉海外的年轻服装设计师,并且缔造了能跻身世界前三十位的服装品牌,在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有自己的分店?
云觞的收入不光来源于他的导演事业,他手中的资产说不定远远超过他现在的老板。
一个连做梦都在赚钱,每分每秒都在洞察关注着资金市场的流动,发了疯似的男人……
裴邵贤有时候忍不住会去猜想,那个男人平常故意穿得像暴发户,原因何在?
“你说,他的影迷是会成为他设计的品牌忠实消费者,还是学习偶像把自己打扮成金钱豹?”裴邵贤恶毒地讥讽道。
云觞从来不穿自己设计的衣服,也从来没让穿在自己身上的奢侈品牌显得有设计感。
裴邵贤又讥笑:“他赚来的钱,难道回家都交给叶慎荣了?”
知道这只是无理取闹的抱怨,穆染微笑着注视上司,默然不语。
云觞将自己部分资产投资在叶慎荣的娱乐公司,赞助他拍电影和拓展公司规模,却不持有公司股份,然后叶慎荣又出钱让他干他喜欢的事。
这是网络上轻易可以搜索出来的小道八卦,现在都已经没人觉得稀奇了。
“唉……”裴邵贤取出烟和打火机,他的动作不像是身处在大公司执行总监的办公室里,而是在街头随便某一个角落,自在又带有几分落魄的调调。
“小染啊……”点燃烟后,缓缓吐了一缕烟雾。
穆染连忙回应上司的叫唤:“裴总有什么事要吩咐?”
裴邵贤把脸转向落地玻璃墙,烟雾袅袅上升萦绕在他脸旁。
他的语气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今天是12月12日吧。”
“是。”
这个日子每年裴邵贤都会问一次,但穆染知道他心里每年都记得清清楚楚,寻问与回答只是形式而已。
“准备一束百合。”裴邵贤略有思索,再道,“……或者能塞满一车子的百合,怎么样?”
穆染低声笑道:“还是那家花店?”
“嗯,给人家增加点盈利嘛,老板总是给我选最新鲜的百合,你看我多过意不去啊。”裴邵贤用不正经的调调开玩笑说,之后沉寂了一会,又长吁短叹,“老子总是很在意那家伙今年上坟会送什么,让我的花淹没他的玫瑰吧……”
穆染轻轻提点:“裴总。”
裴邵贤叹了口气,浓重的鼻音发出轻佻的声音来,手指夹着烟悬在脸旁,笑声回荡在办公室里,却有萧瑟之感:“那时候他守丧三年,难道老子要守三十年才显得比他有诚意?”
听起来像是随意抛掷脑后的玩笑话,然而听在有心之人的耳朵里却大不一样。
穆染的目光静静地从后面打探上司,那侧脸硬朗的轮廓,那因为嗜烟嗑药而日渐粗糙的皮肤,微笑时在脸颊边会出现几道浅浅的皱痕……
一点一滴,那么小心翼翼地从旁注视着,安分守己,不敢逾越。
这种视线就好像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便已停留在这个男人身上。
温柔、沉默,不曾离开。
贤,你这个对于食物只要外观不好看就拒绝触碰,只要吃素就胃疼,只要别人说你做的菜不好吃就能跟人家冷战三天三夜的究极甜食主义者,说什么守丧三十年,明明三天都坚持不了吧?
<2>
十年前的12月12日,裴邵贤至今能回忆起当时所有事的细节。
好比他那天穿的什么衣服,午餐和晚餐吃了什么,下班离开公司的时候是几点,回家前去逛过哪些商店……
他的记性本来就很好,几乎过目不忘,即使他不愿记住的事,过了许久之后仍能详细复述出来。
但在那件事发生以后,他不再将这视作优点。对他来说,那些往事就仿佛慢性肿瘤一样长久地留在身体里,病痛难以消除。
永久寄宿在他的意识里,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浮现出来折磨他。
那天早上出门就不太顺,一直去的甜品店竟没有派发他每天必吃的焦糖水果派,因为挑食的关系找不到替代品,空腹了一上午的后果是,中午吃下一大碗海鲜味增拉面,结果上吐下泻。
年轻的他会每天西装笔挺地出现在公司下属面前,身上一尘不染,无时不刻不让自己保持最佳状态。可是那天开会时,被女同事指出袖口的一粒纽扣脱线了,慌忙遮掩时还把茶泼翻在人家身上。
当天的业务繁忙到让他呕血,下班逛街又碰上货物清仓,差点挤成肉饼。
开车回家的路上,就是那条半夜会有暴走族飙车,上下班高峰却永远堵得水泄不通,每天必经的大马路上,他在车内听到了段砚行和云觞出车祸的消息,然后当机立断,弃车奔向医院。
十几公里的路,铁打的筋骨。
围堵在医院前门和后门的记者队伍庞大到盛况空前,好像连一只老鼠也不会轻易放过去,裴邵贤打了十几个电话才找到人偷偷把他送进去。
苍白的走廊上,那个男人坐在颜色醒目的塑料长凳边,他的脚下是一地烟头,手中夹了半截,长发散乱。
日光灯从顶部打下来,他的脸上仿佛染上了浓重的黑影,阴森可怖。
那模样好像随时会疯癫狂躁,干出把人活生生撕碎的可怕事情来。
男人身上的d&g风衣血迹斑斑,血块已经在衣服上凝结,残留的血腥味却与医院的药水味混合在一起,刺激着鼻腔泪腺,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