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明琅没有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针线递给他。
dan接过针线,看了她一眼:“谢谢。”
明琅摇摇头。
昏暗的卧室内,dan放下手-枪,脱下黑色大衣,露出鲜血淋漓的衬衫。
明琅默默盯着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热吗?
或许是认为她没有威胁,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视,平静而自然地解开了染血的衬衫,露出坚实而均匀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颤。
学校里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纤细,她第一次看到这种强壮得几近优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结实而富有弹性的线条都会浅浅起伏,充斥着冷峻而凌厉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锁骨下方,有一个鲜红的枪洞。
红艳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洁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几分艳丽。
dan微低头,简单用打火机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凿进了枪洞。
血肉被锋利刀刃撕裂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干净利落地剜出了子弹。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带血的子弹,瞥一眼上面的标识,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砰的一声轻响,吓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别怕,等下我会把垃圾带走。”
明琅抿嘴,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
dan拿出一瓶急救喷雾,潦草地在伤口上喷了几下。
接着,他开始穿针引线,面无表情地把针头刺入皮肤。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动作却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可是为什么呢?
他身上有太多谜题。
比如,他叫什么,真的叫dan吗?
他是公司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要住在她家对门?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干什么?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蹿过。
明琅猛地回头,刚好看到一个人影纵身扑了过来。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晓般清冷的香气袭来,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别出声,好吗?”
礼貌的口吻,温和的语气,却显现出一种不容置喙的冷硬气势。
明琅毫不怀疑,如果当时她大声尖叫,dan会毫不犹豫地结束她的性命。
明琅睁大眼睛,快速点了点头。
dan低声说:“听话的姑娘,我相信你。”他这么说着,却始终没有松开她的口鼻,“家里有皮肤缝合器吗?”
明琅摇头。
“针线呢?”
明琅点头。
“去拿来。”dan说道,“当个聪明的姑娘,不要出声,好吗?”
话是这么说,明琅却听见了一道清晰的上膛声。
紧接着,滚烫的枪口抵住了她的太阳穴——枪口是烫的,说明开过火。
他在威胁她,礼貌而客气地威胁她。
明琅知道自己应该害怕,心脏却怦怦狂跳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
暗恋与死亡,两个绝不会相遇的词汇,缓缓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阳穴发麻,手指发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战栗。
连吞咽唾液,她的喉咙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这时她转头告诉他,她喜欢他,他的枪口还会如此平稳地贴在她的太阳穴上吗?
明琅没有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针线递给他。
dan接过针线,看了她一眼:“谢谢。”
明琅摇摇头。
昏暗的卧室内,dan放下手-枪,脱下黑色大衣,露出鲜血淋漓的衬衫。
明琅默默盯着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热吗?
或许是认为她没有威胁,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视,平静而自然地解开了染血的衬衫,露出坚实而均匀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颤。
学校里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纤细,她第一次看到这种强壮得几近优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结实而富有弹性的线条都会浅浅起伏,充斥着冷峻而凌厉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锁骨下方,有一个鲜红的枪洞。
红艳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洁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几分艳丽。
dan微低头,简单用打火机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凿进了枪洞。
血肉被锋利刀刃撕裂的声音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干净利落地剜出了子弹。
他用两根手指捏住带血的子弹,瞥一眼上面的标识,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砰的一声轻响,吓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别怕,等下我会把垃圾带走。”
明琅抿嘴,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摇头。
dan拿出一瓶急救喷雾,潦草地在伤口上喷了几下。
接着,他开始穿针引线,面无表情地把针头刺入皮肤。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动作却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可是为什么呢?
他身上有太多谜题。
比如,他叫什么,真的叫dan吗?
他是公司的人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要住在她家对门?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