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景用手机导航,找到了出去的方向,顺着马路一路往外走,幸好时候还早,才10点不到。马路边路灯璀璨,别墅群错落有致地坐落在偌大的闲云山庄,外面树木苍翠,连着一片片绿色的草地和花坛,犹如一个大花园。

    在土地紧张的a市,还能如此浪费资源,也只有闲云山庄了,他恐怕奋斗一辈子,也只能在这种地方买个卫生间,不过陆宁景也不羡慕,他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

    郑恒还在外面和客户应酬,听到保姆打电话来说郑云帆那小子居然一个人跑到酒吧去喝得烂醉,额头突突跳,他对酒有轻微的过敏,连带郑云帆也遗传到了,不过保姆说郑云帆喝了醒酒茶,暂时并没有出现什么异样,放下心来。

    这小子就没有一天让人省心过。

    “那个,郑先生……”保姆说完郑云帆的事情,又吞吞吐吐地欲言又止,她并不是郑家长期用的保姆,长期用的保姆王妈最近感冒,就临时找了她来顶替,照顾郑家父子的日常起居,所以摸不清郑恒的性格,想说又不敢说。

    “还有什么事?”

    “刚刚送郑小先生回来的那位先生,我忘记这里没有车了,他自己一个人走路出去,这里走出去要很远,我担心……”

    他们家只雇了齐叔一个司机,齐叔今天刚好请假,所以保姆这话纯属多余,郑恒道:“谁送他回来的?”

    “我也不清楚,挺面善的一个小伙子,我也没问他姓名,要不我找小先生问一下?应该是他的朋友。”

    “算了,让他休息吧。”

    眼下也没有人去送他,他们家到公路距离那么远,正常人都会找个朋友什么的过来接,不会那么傻自己走出去吧,郑恒也没多想,这些后续是郑云帆明早醒来应该考虑的事情。

    所以等他应酬完驱车回家,已经过了40多分钟了,看到在闲云山庄门口马路边蹲着等出租车的陆宁景时,心里后悔得要命刚刚没让保姆去多问一句。

    陆宁景一路走出来已经够可悲了,偏偏这闲云山庄外面比较偏,除了私家车还是私家车,陆宁景可怜兮兮地蹲在马路旁边等了十多分钟,连个出租车的影子都没见到。他考虑要不要麻烦老三或者谁出来接一下他的时候,发现了个老熟人。

    陆宁景都不记得自己蹭过几回郑先生的车了,可以说他和郑先生见面都和车有关系,如果要把他们的相遇写成一本书,标题肯定是《两个人·一辆车》,或者叫《那人,那路,那车》,郑先生的车在他身边停下说送他的时候,连客气都懒得了,轻车熟路地爬上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虽然答案呼之欲出,但云帆今天并不是出去应酬,郑恒倒真想不到这两个有“情敌关系”的人怎么会扯一块。

    陆宁景系好安全带,情绪看起来非常不错,面带笑容道:“送一个客户回家,您住在这里啊?”

    “嗯,”郑恒已经基本确定他是送郑云帆回来,想到他刚刚一个人傻傻地走了那么久的路,郑恒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收紧,“冷不冷?”

    “不冷,今天真的是要谢谢您了,要不是碰到您,我还不知道在这里蹲到猴年马月呢。”

    “这里很偏,基本没有出租车,下次记得叫朋友来接,也可以打电话给我。”

    那还是算了吧,哪里敢麻烦他来接啊。

    陆宁景觉得他和这个郑先生真是越来越牵扯不清了,本以为把人情都还清了,然后又冒出新的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欠这个男人多少人情了。

    车子平稳地在路上行驶,陆宁景今天实在有些累了,不怎么想说话,郑先生也没有多话的意思,只是偶尔别过头看那个靠在驾驶座上盯着窗外的人,夜色琉璃,灯光璀璨,衬得旁人的人都带着一种不真实的美。

    这棵嫩草,倒真有点想吃了。

    第13章 路遇乐乐

    “郑先生,停一下。”

    就在二人各怀心思想着自己的事情时,陆宁景忽然转过头来道,郑恒踩住刹车,在路边停下来,陆宁景歉意地朝他笑了笑,“您等我一会,很快。”

    说着陆宁景拉开车门跑了出去,过了五分钟左右,才又跑回来,手上多了两个纸袋子。

    “给。”陆宁景递了一袋子给郑先生。

    郑恒接过来,袋子烫烫的,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他打开看了眼,发现是一只烤猪蹄。

    “今晚去应酬,顾着讲话了,都没怎么吃饭,所以有点饿了,”陆宁景解释道,“这是百草堂家的烤猪蹄,您应该没吃过,尝尝,特别香。”

    百草堂烤猪蹄是用中草药和他们自家的酱料调制而成的,软滑细嫩,口味绵长,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平时要买有时候要排上半个小时的队,陆宁景刚刚看店门口没有人排队,肚子也确实饿了,才让郑先生停车去买。

    买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郑先生带了一份,虽然这么“接地气”的东西,郑先生可能都会嫌脏不吃,但也不能因此忽略人家不是,人家还好心好意地送他回去呢。

    “谢谢。”郑恒把蹄子放在一边,继续开车。

    陆宁景闻着从袋子里穿出来的一阵阵香味,倒犹豫了,默默地咽了口口水。

    好想吃,可是这样子在人家车里面吃东西好没礼貌。

    没事吧,都这么熟了。

    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算熟吗?

    陆宁景在心里天人交战,郑恒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不是饿了吗,要捂到什么时候再吃?”

    既然郑先生都这么说,他还客气啥。

    陆宁景拿出蹄子,啃了一口,酥嫩外皮咬在嘴中,香透入骨,唇齿留香,陆宁景眯起眼睛,许久没吃了,还是那个味道。

    “好吃吗?”郑恒砖头瞥见他一脸满足,仿佛全世界都被一个蹄子点亮的样子,低声笑问道。

    “好吃,特别香,您要吃吗?”

    郑先生点头,示意陆宁景帮他打开袋子,陆宁景照做了,撕开纸袋,原本要递在他手上,可郑先生正在开车,没有腾出手,直接侧过头,微微张开嘴,陆宁景一下体会到了人家的意思,把猪蹄递到郑先生的嘴边,让他咬了一口。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自然,但陆宁景为什么觉得怪怪的。

    这,这好像只有男女朋友间才有这样子做的吧,他爹妈他都没这样喂过。

    但郑先生显然并没有觉得怪,吃完第一口,甚至还侧过头,要第二口,陆宁景有些尴尬地道:“那啥,要不您自己手拿一下?”

    他也考过驾照,开熟了车之后单手开车根本不成问题好么。

    “我技术不娴熟,单手可能会开到水沟里。”郑恒十分不要脸地道。

    陆宁景:……

    他怎么看他技术挺好的。

    不过坐了人家的车没底气,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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