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角色定位,此时受宠若惊的银霁理应表现出惴惴不安:“平时你们这里点外卖的人多吗?电瓶车进不来,下次我该写哪个地址呢?”
    金端成捕捉到回头客意愿,回答得很详尽:“我们一般都留附近那个五金店的地址,每回囤几个人的一起拿上来,你要是着急,最快还是从后面走。”
    五金店的前身是正门附近那家奶茶店,业务范围说来和370也不搭调,如若放几个抽烟的壮汉蹲在门口,画面会和谐得多。
    银霁愧疚道:“还好我没点带汤的……”
    更熟悉周边环境的元皓牗问道:“你点的赛x味吗?”
    “不是,我点了烧腊饭,随便找的一家新店,也不知道味道怎样。”正愁没人cue,银霁好风凭借力,顺畅地抛出一个隐晦的疑问,“你们G省人肯定不习惯A市口味吧,我们这边不管做什么菜系都要放辣椒,雷打不动。”
    “金哥他还好,算是我见过最会吃辣的G省人了。”像是商量好似地,元皓牗跟她一唱一和。
    金端成、敖鹭知的妈妈金佳怡、元皓牗的某位准岳丈……看来元家和来自G省的金家交情匪浅啊。
    听大老板的口音,他已经算半个A市土着了。看在元勋的面子上,给两个小孩当了老半天陪客,金端成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打个手势,起身离去。在他开门的时候,银霁才看清——原来这位也是老熟人呢!
    发型看样子是经常打理,后脑勺那几个字母的边缘锐利如旧,在当前距离,可以看清楚是AC+闪电+DC。
    这好像是哪个乐队的名字,以前尤扬总爱提——这不重要,凑近一看,他的耳后竟还有两道伤疤。莫非他在开颅手术过程中顺便整了个容?
    “怎么了?”金端成皱眉看跟上来的尾巴。
    银霁星星眼:“我是想说,你的发型好潮哦!”
    金端成僵硬地勾起一抹冷笑,转身离开,随手带上门——
    门没能彻底关闭,被银霁接手。透过那条缝,她看到大老板走到吧台前,跟谁吩咐了几句;被他选中的小弟应声出列,坐到离后们最近的小沙发上待命。
    此人正是张周的好兄弟、初中女生狩猎二人组的另一位成员,树墩子。这可巧了,比薛宝钗制冷香丸还要“可巧”——照元皓牗的逻辑,龙王又来帮她了,A市真不愧是让大江大河刺了个对穿的城市,在这里,比起陆生人类,水生动物更是亲如一家。
    有时能变回海豹的银霁感到满意,决定在xx点评给‘夜仕’打五星,理由是风水好、staff懂玄学,不用多问,即可精准满足用户心理。元皓牗看到她畅快的神情,还没搞清原因,跟着笑开来,也给自己的掮客工作求一份好评:“怎样,你想问的事都问到了吗?就是过程有点……你到底怎么回事啊,情商喂狗了?”
    “嗯,喂狗啦。”
    “快让狗吐出来!不然下次再带你来,金哥会让我吃闭门羹。”
    “没有下次了,你自便。”
    “你确定?说实话,虽然你刚才已经问得很直白了,可是我听得出,你并没有问到什么实质性的线索,就这么放弃的话……”在神志不清的人眼里尚且如此,可见银霁做了一桩赔本买卖。
    好在她追求的并不是这些无价值的表征。
    “线索不是靠嘴问出来的,这一点你之前没想过吗?”
    “啊?我这?那——那你干嘛还在包间里蹲这么老半天,该不会是为了拖住我吧?”元皓牗有点生气,把牛奶扔到银霁身上,想起它不是抱枕,马上又薅回来,爱惜地拍拍不存在的灰尘,“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啊?”
    “为了拖住你。”
    “……还真是?不对不对,这不合逻辑,明明是我把你拉进包间的,我是在问——听好了!我是在问你,在你被我当床(场)抓获之前,一个人跑到这里来找金哥,究竟有什么目的?等等,这也不对,金哥是我叫来的,在此之前你根本不认识他——”
    放任他揉着太阳穴独自陷入混乱,银霁背起手,优哉游哉地在包间里转了两圈。她第一次来时,还不明白桌球吧为什么要设包间,后来知道这里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叁楼,还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内部团建活动,这才想明白:包间内外都不装监控,其实能够说明很多问题。
    烧腊饭注定是送不到的,银霁不得不找点别的填饱肚子,从果冻篮里拿出最大的那个,走到垃圾桶边,尝试着剥开它,同时对老班长的cpu表示关心:“你盘清楚没?”
    “没有。”老班长放弃了思考,由牛奶代为投降,“还请你赐教,不然的话,我怀疑你是在虚张声势。”
    事情推进到这一步,提供一些前情也无妨。
    “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个好朋友,身材很好,被你们的人盯上了。”
    元皓牗条件反射式地挑刺:“谁们的人?别把我也算进去。”
    银霁不置可否,配合着夜色,语速如哄睡一般:“我这个朋友来自单亲家庭,他爸爸身高刚过一米七,妈妈只怕更矮;她的人生理想是突破基因限制,长到一米七五以上。现在她已经一米七二了,正在首都训练,备战世锦赛。”
    “这么厉害的吗?她主攻哪个项目?”
    “长跑。她爸爸开个小店,家庭条件一般,没钱买蛋白粉,也没钱请教练,为了长个子,为了自己的前程,一个人在操场上,每天拼命地跑、拼命地跑。而你的朋友们呢,让她那副大胸晃得嗓子冒烟,闯进学校里、闯进她家里,费尽心思要把她变成——”
    银霁的手有些打滑,试了好几遍也没能掀开果冻盖。不过,她暂时忘了饥饿,抬头望向元皓牗,眼看着他被自己的神情吓得愣在当场。
    “这么说你别生气——变成和你前女友一样的东西。”
    元皓牗似是没想到她会提起这一茬,嗫嚅道:“她不是……”
    “对,她不是好欺负的。要不是你的狼同伴把自己吸到鬼门关前,一米七二是达不到的,首都训练机会和世锦赛是不存在的,我的朋友也会变成一具千疮百孔的尸体,就像你的朋友应该变成的那样。”
    说着,银霁一使劲,“哧啦”声响过,果冻剥开一道口子,直线状的汁水猛地喷溅出来,仿佛被她切开了大动脉。
    不顾脸上黏糊糊的果冻汁,也不等元皓牗鼓起勇气再次开口,银霁呓语一般,不停歇地说下去:“二战后期,美国在广岛、长崎投下两枚核弹,从那以后,原子弹的使用方法就只剩一种:各国领导把手放在按钮上,摸来摸去,盘出包浆,就是不按,称之为‘核威慑’。神兵已淬炼出来,只用出鞘一次,就因可怖的实力沦为人质,而绑匪正是差点让他灭了种的人类——你说冤不冤?1945年太遥远了,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还能不能第二次见到这样的盛况……或者说惨状。
    “你要想问什么样的惨状,纪录片看过吗?有个场景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根据当地幸存者回忆,地平线上有蘑菇云升空后,他看到邻居像没头苍蝇一样走来走去,手里血淋淋地拿着什么,走近一看,呀,原来是他自己的眼球!除了核弹,还有什么能制造出这种盛景?我一个一米六、身高只到你喉咙管的人当然办不到,可是,我又无比希望你的朋友们能体会到这种快乐,这可怎么办?”
    “噗嗤”,银霁把叁根手指插进果冻盒中,搅一搅,再狠狠捏紧,滑溜的胶质瞬间变得稀碎。
    “记得听哪个赤脚医生说过,眼球的触感很像果冻。你说核辐射的威力能让那个走来走去的人瞬间失去理智吗?他会不会在癫狂之下,把自己的眼球当成果冻,吃进肚里?
    “1945年有果冻吗?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走来走去的倒霉蛋,此生唯一犯过的错就是投胎到军事基地附近。说不定,他偷偷崇拜着小林多喜二,说不定他刚在家里和法西斯父亲吵过架——不管他脑袋里怎么想,至少,他临死前还是自由身,说明他一辈子都没触犯过自己国家的法律。即便如此,他生命中被人目击到的最后一个场景,还是拿着自己的眼球走来走去。我不是在为谁开脱,万事怕比较,那些做决定的人,还有真正罪大恶极、杀人如麻的战犯,有的是坚固的堡垒、装甲车、神社,确保他们毫发无伤地躲过人类史上唯一的审判之光,全须全尾地走到媒体前,发布投降诏书、  鞠躬道歉、享受庇护、享受快准狠的绞刑、享年82岁。满打满算,他们一生中除了吃喝拉撒都在干坏事,你不觉得,拿着自己的眼球、一步一步走进炼狱里的,应该是这些人吗?一想到这个,我就不能从‘侵略者受天罚’这件事上收获到单纯的快乐,很烦,你懂这种感受吗?
    “如果说核武器的出现昭示着全人类都有罪,那我觉得,先不提人类被核弹颠来倒去轰炸叁遍也死不足惜,相比之下,有些人的罪孽显然更深重,世界末日来了,也应该是他们顶在前头才对。然而反直觉的是,罪孽越深的人,越容易存活到下一个纪元,为什么呢?是罪恶彰显了他们的生存能力吗?并不,这都有赖于他们积攒了几千年的人肉迷彩,无论这些人肉迷彩是否出于自愿——”
    “我明白了。你是想说,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对吧?”
    银霁的话被打断了。她这一顿输出,就没指望着未成年酒鬼能听懂多少,想不到元皓牗避开她有意无意的指摘,精准跟上了节奏。
    “你明白啦!”她一时有些兴奋,跑过去抓着他的手,也不管果冻汁会不会弄脏人家,“还有还有,你发现没,越是爬到高位,越是趋向反人性,说是群体趋中性,可是我觉得——算了,这点以后再展开说。我只是在寻找一些论据,证明真正的大奸大恶之人都躲在堡垒里,就算他们亲手制造出一副人间炼狱的景象,也称不上是完美犯罪者。”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犯罪才是完美犯罪?”
    ——元皓牗用干净的手安抚着牛奶,用不含杂质的好奇心安抚着银霁。先前接触不良的佛光闪烁几下,重新获得稳定的电压,给人带来一种危险的安宁与幸福;而在银霁听来,此时此刻的包间里不存在两个人,好像她体内的海豹跑了出来,借着别人的嘴向她自己问话。
    在不应当的临时安全堡垒中,银霁第一次向旁人阐述她的美学体系。
    “首先,完美犯罪的动机应该是解决一个问题,最好是为了截停某些发展下去就会残害更多人的情况,为此,凶手必须制定完备的计划;
    “其次,它一定是下克上、弱对强的,最好能给人以卵击石的感受,比如官渡之战、荆轲刺秦、叁千越甲可吞吴……这些例子都不太恰当,忘了告诉你,我这边还有一个理论:人类社会大几千年,就没出现过完美犯罪,真可惜,干什么吃的?
    “第叁,它一定得和目标的生平有严丝合缝的呼应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仪式感”。大家都喜欢私人订制,爱美的人订制孤品衣服鞋子,海王为猎艳对象定制独一份的攻略方案,凶手也应该走进目标的内心,看到独属于每个人的因果业报,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死法,要是随随便便弄死了,凶手和目标都浪费了一条命,还不如不动手;
    “最后,作案手法一定得让凶手亲自公布,但凶手不能主动跳出来公布……唔,这二者区别很大,你品一下就懂了。如果是杀人偿命的情况,对于那些战犯而言,绞刑我都觉得太轻了,现在死刑的执行手段还更加人性化,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凶手也有自己的因果,要是因果的精彩程度比不过亲手策划的完美犯罪,那我觉得凶手死在公布作案手法的一瞬间,才是最有美感的。
    “把犯罪这件重要的事情做好,人类才能回归秩序,社会才有发展下去的必要性——虽然我觉得基本上不可能跳出这个螺旋啦。”
    元皓牗听完,点点头:“这就是你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原因。”
    银霁却是叹气道:“我这都是侥幸,跟完美犯罪八竿子打不着——我才不配。”
    “你觉得谁配?”
    “我的进化版吧?谁知道呢。”
    “今天你是来获取进化经验值的?”
    这回他预判不准,马后炮倒是击中了目标的残骸。
    元皓牗的包容心并不能把他变成银霁这样的人,他还在考虑着旧有的人际:“你说这是最后一次来,是因为你想端了他们的老窝?”
    银霁抹了一把脸上的汁液:“我才没那个本事。”
    “所以你?”
    “没有炸药,咱们都能平安脱身。你放心。”
    “……难道和眼球有关?你要以眼还眼?”
    “不不,眼球那段是我即兴发挥——听金端成说,张周在戒毒所,那么他出来之后呢?重获自由?”银霁引导他思考。
    “你……在他的药里下了……然后放在这里,等他回来……?”
    高兴早了,人与人之间的天堑还是不能轻易逾越。银霁失去耐心,直接公布答案:“我只是人肉迷彩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眼球该去向何处,岂是我能决定的?说一千道一万,我只能成为那个拆堡垒的人。”
    元皓牗定定地望着她。没有杨柳岸晓风残月,没有孤帆远影,没有落红。少顷,他闭上眼:“你这个疯子。五分钟早就过了吧?”
    隔壁是库房,平日里锁着,看不到后门外的景象。隔着包间的门,外面异常的骚动却听得清清楚楚。
    银霁松开他的手:“是的。你可以叫救护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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