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的圣诞节晚会一直进行到了九点钟才散的。晚会上流行的,通俗的,摇滚的,这些学生唱唱跳跳,好不热闹。天宝和秋秋也开开心心的和这些孩子一起过了一个圣诞夜,等晚会散了以后,两人才上了街。此时出来过平安夜的小情侣有很多,他们在一群情侣中间也并不是很特殊的一对。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安安静静的街道,秘密的私语,构成了一条甜美的风景线。偶尔的,两个人还可以看见一些中年人和老年人出来一起热闹。圣诞节这个新生的节日,就是这么在华夏大地上流传了起来。
    “宝宝,你看,那么大年纪了还出来热闹呢。这个圣诞节没多少年,在华夏就这么热闹了,教堂那里的情侣一定更多,咱们就快些过去看看吧”搂着天宝的胳膊,秋秋依偎着天宝,轻轻的说了一句。
    天宝笑了一下,神情中充满了一种满足。
    知道满足的人就是幸福的,无论他是乞丐也好,还是亿万富翁也好,只有知道了什么是满足,可以用一个小小的东西填充住自己的欲海,他就是一个幸福的人。天宝很幸福,因为他很容易满足,也知道满足。一个秋秋足够他守一辈子,爱一辈子,而不存在任何的遗憾了。圣诞节中的空气安静,而且祥和。
    这一天,似乎小偷,混混也很有默契的消失了——平安夜,的确很平安,即便那些游走在黑白边缘的人也要卖他一个面子。
    天宝突然想起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说道:“秋秋,给你说一个故事!”
    秋秋道:“说啊”天宝道:“在伦敦的一个小镇,警察们抓小偷的时候方法很特别。他们不需要去查找线索,而是每个星期天都去教堂里等着,那些小偷就会去教堂里忏悔自己的罪孽,而警察就借机会吧人带走了。这些小偷是虔诚的信徒,所以,他们通过祷告赎罪,而警察,却通过祷告来抓捕他们,你说好笑不好笑?”
    秋秋撇撇嘴,说道:“一点也不好笑。”
    天宝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难道自己真的不适合讲笑话,说故事?不可能吧。他平时也挺幽默的,怎么难道是爱卿综合症?两人你侬我侬的朝金帆市最大的教堂缓缓行去。金帆市最大的教堂,是早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建成的,到如今也有将近二百年的历史了。建筑的风格是传统的东方寺庙,亭台楼阁。
    因为当时的西方哥特式建筑是属于逾制的建筑,统治者更不喜欢出现哪些尖顶子的西洋房,那样就和自己的天朝上国大大不合了。故此,这个金帆市最大的教堂就好像是传统的佛教寺庙一般,里面有耶稣殿,十二天使殿等等。
    这个教堂,就是——圣约翰教堂。
    教堂的建设者约翰。布莱德。史密斯在咸丰年间漂洋过海,来到了当时的清朝,一个属于鞭子,马褂的国度。然后就在金帆这个地方定居传教,教义因为得到了当时百姓的欢迎,到处的传播福音,也得了不少的钱财,就建造了最早的教堂。后来,因为哥特风格逾制,被官府推平了。官府还上报了皇帝,咸丰念他蛮夷,不通教化,不知大清礼法,也不过多追究,就是监禁了三月,杖责了三十。
    在约翰出狱以后,就再不敢弄什么西洋教堂了,百姓集资帮他修建了好像是寺庙一样的教堂,这个也就是今天人们看到的圣约翰教堂了。
    基督教也好,佛教也罢,伊斯兰教还是一样,所传的教义都是主的来世,死后。而伊斯兰教更是说到了世界毁灭的时候,最终的审判,罪恶的人要受到惩罚,善良的人可以上天堂,几乎大同小异,但却都容易被百姓所接受!
    天宝在教堂门口的一块石板旁边瞅了瞅,上面写着:
    圣约翰教堂。
    在下面的落款居然是一个进士,在咸丰三年的时候题的字李君圣。
    天宝确定他不认识这么一个叫李君圣的进士。其实也是废话,如果他认识的话,那一定就是见鬼了。人家在咸丰三年,他在2013年,还有六天的时间,就是2014年了。两个人相差的,那可是一个世纪多的时间,咸丰三年,那才是1853年。
    也就是那一年。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逐渐壮大。据史料记载:是年1月12日“东王杨秀清督翼王石达开、检点黄玉昆、李开芳、林凤祥、指挥罗大纲等以地雷炸塌武昌文昌门城墙,占领武昌城,全歼清军六千余人。湖北巡抚常大淳、提督双福、布政使梁星源、按察使瑞元、总兵王锦绣等文武官员败死”太平军队伍增至五十万,声威大震。2月,太平军水陆兼程,沿江东下,连克九江、安庆、芜湖等重镇。3月19日,太平军占领南京,洪秀全进入南京城,宣布改南京为天京,定都天京。自此,太平天国正式建立起与清王朝相对峙的农民革命政权。
    所以说,这个圣约翰教堂是非同寻常的!
    特定的年代,特定的历史,特定的格局,都让他和传统的寺庙也好,新出的哥特式教堂也好,都格格不入,自成一体。基督教的教堂和佛堂一样,都是不禁止人入内的。既然要度化人,要传教,关起了门,也就没人来了。
    在靠近教堂的时候,天宝就已经闻到了一种让他骨子里就厌恶的气味。那种味道就好像是糖稀和粪便搅合在一起产生的。天宝知道,这个不仅仅是因为那些基督教的各种宗教油画,还有很多原因是来自于信仰!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了这样一个奇特的能力,可以通过气味辨别这个人是否是一个教徒。他从小,也讨厌和那些人在一起,只是因为鼻子受不了。而且爷爷从小就告诉他:“好人是不信教的,因为不做亏心事,就没有必要忏悔!”
    他们村的那个小教堂的外国神甫用怪异的腔调和人说:“主说,人出生便是罪孽的,所以你们要学会忏悔,得到主的饶恕。”而天宝则不相信,因为他知道三字经最开始的六个字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一个善良的人,是不需要忏悔的。
    所以,从小时候起他就看不起宗教,其实他们一家人从来也都是如此。他还记得他爷爷和他说的他太爷爷的故事。一次一个神甫度他入教,天宝的太爷爷嘴一咧,亮出了大黄牙说道:“我没做亏心事儿,入你的教干啥?”
    那神甫说:“入教,可以升天堂。”
    天宝的太爷爷丝毫不为所动的说道:“你们的外国神仙就一个耶稣,我们的有一群,你们的胳膊伸这么长,那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齐天大圣,猪八戒算什么?要信,也轮不上你的十字架!”
    于宗教来说,天宝一家人都是硬骨头。
    所以他后来大了一些,就干了一些天家人最传统的活动——欺负外国神甫。梵蒂冈教堂派出来的神甫驻教堂,本来对华夏国的国情就不怎么了解,而且还要成天提心吊胆的,别圣水里多出了一只蜘蛛,或者是十字架丢了,还有自己的内裤有没有被人抹了大便,被子里有没有藏老鼠。很头疼的说,天宝小时候,的确是一个让村里的神甫无比头疼的人物。
    现在回想一下,似乎自己十三岁以后就没有杀回教堂欺负神甫了。
    其实那个神甫是一个很好的人,虽然他们欺负他,可每次去了玩儿,神甫都给他们糖吃。也就是天宝他们这些狗崽子狼心狗肺,丝毫不领情而已。这次来到了这个充满了中国古典风的教堂,自然就让天宝想起了老家的那个土坯教堂了。
    秋秋道:“宝宝,想什么呢,笑的那么的阴险!”
    天宝说道:“没什么,就是看到了教堂,让人有些怀念而已”他的太爷爷,他的爷爷,还有他,那都是孩子王,淘到家的那种货色。某人想起自己的家族传统,自然没有多光彩了,在秋秋的一再追问下,天宝才说了自己的“光荣事迹”
    秋秋听的直笑,说道:“宝宝,没想到你小时候是那样的啊。那你们村的老神甫一定被你欺负惨了”
    天宝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
    两人进了耶稣殿,一个神甫正捧着圣经布道,天宝却没听他说什么,却是面色古怪的看着那个神甫。因为“宝宝,你怎么了?”天宝干笑一声,说道:“秋秋,那个就是被我小时候欺负的老神甫——劳伦斯。不过我们一直叫他‘老螺丝’。”秋秋“呵呵”一笑,说道:“要不要等下布完道过去打一个招呼?”
    “好吧。”
    秋秋说的也对,大家毕竟是一个村子住了十几年的老乡了。
    两人在最前面的地方坐了下来。老螺丝似乎看到了天宝,和善的冲他笑了一下,笑的都让天宝心里感觉到有一些愧疚了。不知道这一笑,是否可以比的上褒姒,比的上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华夏国人的习惯,听课靠后坐,来教堂也靠后坐。不过天宝这个家伙就是一个另类了,等了一阵,终于是完了。
    老螺丝神甫合上了经书,和善的走到了天宝的跟前,问道:“你们家不是搬上谷了吗?你怎么来金帆了?”天宝嘿嘿干笑,说道:“我是一个人出来的,在学校教书呢。”“哦,老师啊,一个很伟大的职业。主会保佑你的!”
    天宝无奈的说道:“老神甫,我说过快十多年了,我不信上帝耶稣”
    老螺丝也知道天宝就这么一个货,自然不会因为他口中对于自己的信仰不尊敬就不高兴了。神的伟大在于能够背着十字架忍受一切的苦难,解救人类,老螺丝就在努力的朝那个方向在发展着。
    如果你问老螺丝的座右铭是什么,他会告诉你:
    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这一句,显然是曾经被他们这些孩子给欺负出来的!
    老螺丝道:“怎么说也是老乡了,到后面叙旧吧!”说完前面带路。天宝则是和秋秋要了口罩戴上,实在是受不了这里的味道。周围的墙壁上,到处都悬挂着宗教画,以黑白红蓝的色调为主体,灰暗而且庄重。天宝扫了几眼,就见了几个鸟人打架,也没什么意思。穿过了一条幽深的回廊后,就是老螺丝住的地方了。
    老螺丝现在怎么说呢,已经是一个华夏通了,而且生活习惯已经华夏化,如果是有一天让他回罗马,估计他会不习惯,母语也要忘记了。因为他现在说的汉语都是康宝味儿的,母语更是多少年没说过了。
    请两人坐了下来,倒了茶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秋秋也想不到竟然是有这样的意外收获,饶有兴致的看着天宝和老螺丝斗法,叙旧。很多人以为神甫的生活有多神秘,其实你看了以后才发现,他们除了是在念经布道之外,生活和普通人完全没有区别,这位老螺丝神甫还有一个华夏国的妻子,还就是天宝他们村儿的。话没说几句,老螺丝就冲老婆喊:“英子,大宝来了。弄一些好菜,喝酒不?”
    天宝道:“不用了,我不喝酒。上菜就好了。”
    老螺丝嘿嘿一笑,说道:“这酒你不喝,我老头子喝比较起来,你更像一个清教徒!”天宝道:“我就是有些受不了教堂里的味道,闻着有些恶心。你们在这里感受到了宁静,闻到了庄严,知道了神的伟大。而我呢?似乎就是专门为了扮演恶魔这个角色的!老神甫,你和英子婶子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老螺丝道:“我这不是在农村里呆了十几年,教廷里说我够虔诚,所以就把我调这里了。这么携家带口的,幸好是教廷不知道,否则我可有大麻烦了。”天宝冲老螺丝眨巴了一下眼睛,说道:“结婚证也没有,梵蒂冈能找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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