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这样开始的
    今晚,坐在图书馆里感到有点闷热,看英语看了一半忽然想起,是时候写我的长篇散文我思故我侃了。构思很久了,一直没空闲动笔。打算今晚上开个头。为什么叫"长篇散文"呢?我分开说明,"长篇"是指这篇散文会写得很长:而“散文”是指传统的形散神不散之文,但在我的钢笔下就不一定了,可能形散神也有所散。总之,就是借着散文的名义,随随便便写点东西,散散的,将分小节写,有点像史铁生的病隙碎笔。
    不过读者朋友先说好啊,我不是模仿铁生的,若硬要说是,那可就让我乐坏了,因为是在抬举我呀!人家铁生对生活与生命的感悟如此之深,竟然连我这小朋友也能模仿,那不是抬举我是什么?但是,若说我是在模仿他分小节式的散文格式,那我只好承认了。
    写之前我就读过他的病隙碎笔,很欣赏他的思考。
    2006。4。2
    2。大二的孩子
    现在都大二了,不断的有大一的新生尊称我“师兄”刚开始感到不自在,后来第二学期了就觉得还可以,再后来,会对认识我的师弟说,叫我阿金就可以了。可是他们改不了口,还是前一句师兄后一句师兄的。这使我想起当初大一时,我叫别人“师兄”时候,刚升上大二的师兄大概也会有我这份感觉吧。
    经过高考后,有几分苍桑的脸还是无法掩盖初到大学时的稚幼。望着校门口写着的校名有“大学”两个字,当时激动了好一阵,有点初恋的感觉,好像当时我嘴里还自言自语的吟念:我终于
    可是终于什么了?找不到适当的词来填。
    在未读大学之前,在为考取大学之前,认为大学是传说中真tmd的美好。但美好是有期限的,我在大一的第一个月就过得很好,总是觉得到处有新鲜感,可是一个月后就成了熟悉的陌生大学了。我就开始意识到,第一个月是用来感觉的,而以后的大学时光就是用来成长的。
    成长中有痛,成长中有苦,成长是痛苦的。
    2006。4。2
    3。情敌
    上大学之初,还未上课先进行为期14天的军训。我一直以来都对军训持反对态度。总是一副孬种的样子,认为军训那东西,叫人踢正步踢到累根本就不能真正锻炼一个男子的心智。真正能锻炼一个男子心智的远不是单纯的肉体上的疼痛,而是如何在内心的挣扎与煎熬中把握自我。
    不过军训倒有一两件让我忘不了的事。例如,我很喜欢站军姿,二十分钟保持一动不动,偶尔还要克服乌蝇与皮肤痒的考验,忍过去了,这些我喜欢去忍,觉得能够锻炼一个人的某些责质。站在我旁边的小强常常惊讶于我的忍耐力,时不时轻轻的在我耳旁说:“阿金,动一下好不好?不知道你怎么站的,死了是吧。”而我就是不回答。有一次他刚好站在我对面,我自己忍着不笑,但转着眼球惹他发笑,他可被我气坏了,我可乐坏了,但除了眼球,我还是一脸严肃一动也不动。
    说起小强,有一事件不得不回忆一下。那时,我们同时喜欢一位女生,我们聊天的话题三句内必有两句关于她。军训之时烈日当空,我们两就并站着为我们共同喜爱的女生挡太阳,我们彼此笑一笑,心照不宣,她自然很高兴的享受着烈日下的荫凉。
    我想,我们不是热爱烈日晒,却因某种力量选择与烈日玩耍,甘之若饴。
    至于后来,就不如如何说起了
    现在见到小强,我都会很高兴的与他闲聊。因为在我的心中,什么“敌”都有可能树立。而对于在感情世界里所谓的“情敌”我觉得没有一点道理可言。
    2006。4。9
    4。关于厌倦
    某天,上完大学英语听力课,一群人奔跑去饭堂吃饭。要快,不然就得排长队。所以,大家都会很感激老师在最后一节课提前三五分钟下课。
    我肚子是饿了,但想过了十多分钟大概人就少了吧。所以随意走到宣传栏前看看报纸。花边新闻,国际动态,商海沉浮总之走马观报,无所谓的浏览几下。
    无意中看到这样一则故事。大概内容是这样:一个白领女子在十九岁时就认识了她现在的丈夫,他是开公巴的,工资大概二三千,为工厂里开车,工作比较稳定。而她是该厂销售部的职员,经过了六年后,她不断的进取终于升职为高级管理层人员。而他有机会也不怎么去争取,虽然他又高又帅,但是安于现状以致被认为不太有出息,至少在她面前是这样的。生活上他把所有财产都交给她管理,起初她还很高兴认为他真的受她,毕竟很少有男人愿意把阿拉伯数字由老婆掌握着。后来她发现他在生活上原来是如此的离不开她,没有她的照顾他将一败涂地,而他在生活上又没有什么情趣,只会朝九晚五的上下班。身为高管的她越来越发现他跟不上她。终于,她决定离开他。但又怕伤害他,毕竟曾经是那么美好的相恋相爱,而且他在生活上真的离开不了,所以她决定为他再找一个女人和她一起生活,这样她才能安心的离开,而他也不至于受不
    看了这个故事,当时我就想,有道理他跟不上她了,所以他们是时候分离了。但我又想,他们的孩子以及他们六年的感情又放在哪里了。还有一些疑问,但却远不是我这个20岁出头的未婚人士可以明了答案的。
    这让我想起了同样让我思考的一句台词,陈小春曾志伟等人主演的电影大丈夫中陈小春说他出去鬼混的原因:我每次去滚,回到家面对着老婆都会有一种负罪感,所以我就会对她好一点,这样我们的感情就能维持得更久,如果我不出去滚,我想我们早就玩完了。
    我无法凭经历去判断其对错,但凭感觉似乎有道理,也许许多年后面临才明白吧。
    全部片并不怎么搞笑,尽管宿友们都当搞笑片看。但它的主题升华却是在最后的片尾语。曾志伟的太太为维护他们的家,放弃了抓奸而是发了一条短信给正在酒店里玩乐的曾志伟:“太太在楼下,速逃。”
    起初,曾还以为陈小春发的,后来才知道是他太太发的,如梦初醒,恍然大悟
    但是电影终归是电影,人物在电影中的悟是为电影主题而悟的,现实生活中是否会有同样的悟,我不得其知
    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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