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鱼的时候就好几天没吃的,我都饿瘦了。”

    “放心。有我在,不会再让你饿着了。”苏灏扭头看向李逆鳞,沉默片刻后才又沉下声音对着话筒说,“阿策,我问你,你还记得七岁那年的事情吗?”

    “记得。”苏少爷平静地说,“我们家被火烧了,哥你冒着生命危险把我救了回来,我那时精神出了问题,治疗了大半年……”

    苏少爷细细地说着那些事情,苏灏听着,眼眸一点点地变得晦暗。

    苏少爷说得口干舌燥,停了片刻,问苏灏:“哥,你问这个干嘛?”

    “没事。你照顾好自己,等我。”苏灏沉声说着,切断了通话。他没有立刻站起来,而是保持着坐姿,用手捂着脸,深深地吸了几口气。

    李逆鳞看着他的背脊,忽然便感到一阵心慌。苏灏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房间的气压却像陡然降低了,让李逆鳞一步一步,下意识地想逃。

    突然,苏灏一跃而起,伸手扼住李逆鳞的喉咙,将他狠狠压制在墙上:“你不叫南佳木吧?李逆鳞,你是李逆鳞,海和号上的重生者,李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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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苏大哥才是这文最腹黑的~

    71章

    天空晴朗,风和日丽。几只海鸟在远远的海平面上飞翔,扇着翅膀,轻声吟叫。海天之间是一派令人陶醉的蓝,深深浅浅的颜色里,时而泛着光晕,像魔幻的水晶球。五色斑斓的鱼群被海豚追逐着,不时跳出水面,在阳光下痛快地呼吸。

    印度洋上一片宁静。

    这是末日降临的前一日。

    许多许多年以后,海和号上幸存下来的人们,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当时的美丽。

    在阳光细碎的甲板上,身材娇好的女人们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或踩着高跟鞋,或赤着洁白的脚,端着诱人的七彩冰饮,轻舞慢摇似地从男人跟前走过,惹得那些肌肉结实的伪绅士们浪声尖叫,吹口哨。

    不远处,有人坐在休息椅上,为面前可爱的少女画画。少女扎着两条乌溜溜的长辫,戴着蕾丝帽,手里牵着五彩的汽球,看起来如同西方人精工手制的洋娃娃。少女大约是被太阳晒得有些不舒服了,嘟起樱红的嘴唇,问年轻的画家:“还没好吗?”

    “还还还没。再等等等。”年轻画家结巴而快速地说。

    画家左边的肩膀上,有人仰躺着,修长的双腿放在长椅上,双手举着杂志,遮挡阳光。将手里的杂志连翻几页后,他忽然说:“炎秋秋,我们去游泳吧,顺便捉只虎头鲸回来!”

    “你去死!”炎秋秋头也不抬地说。“旱鸭子还想去游泳,还想捉鲸?!你以为整个印度洋跟你的节操一样,没有下限吗?!”

    苏少爷眨着三白眼,天真地问:“节操是什么?你有吗?”

    夏炎秋收笔,将画好的素描递给少女。少女抱着画,欢喜地跑了。夏炎秋回过头,认真打量了苏少爷许久,然后说:“没有。”

    “那还等啥?走,游泳去!”苏少爷兴致勃勃地跳起来。

    “好。”夏少爷屁颠屁颠地跟上去,甚至主动叫人找了两个花里胡哨的游泳圈来。

    两人套上游泳圈,从船尾的踏板上跳下去。水花溅了老高,把正靠在栏杆边看风景的老小子衣服都打湿了。

    南佳木笑得前仰后合,坏笑着伸手去戳李逆鳞胸口。胸口的衣服被水溅得透明,露出两个淫-荡的小红点。

    李逆鳞拍掉南佳木的手,说:“笑、笑、你就知道笑!没见二爷在那边晕得七晕八素吗?快去帮忙!”

    陆凡就在他们不远处,半个身子都探出船外,撅着屁股,缩着小腹,努力地呕吐。他哥在旁边,一巴掌拍他头顶:“出息!早知道把你扔普济岛了。自从上船开始,你这晕船就没好过!”

    二爷可怜兮兮地,吐着口水说:“快、快了,快好好了!”

    陆爷甩他一个白眼,不说话了。这没出息的怂货,晕个船,还整得跟夏炎秋一样,说话舌头都伸不直。

    欢快的人群从身后跑过。

    方大厨子甩着围裙,大咧咧地吼:“老子做中餐怎么啦!做中餐也是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做中餐也可以喝冷饮!”说着就把冷饮区的酒水一杯杯地倒进嘴里。

    边上有人围观。宋初宋末混在人群里,跟着大家一起起哄:“方大厨,好样的!再来一瓶!”

    方大厨喝得东倒西歪,人群哄笑阵阵。

    海和号笼罩在祥和的氛围里。

    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航行,奢华,并且刺激。数月前,他们从深圳的港口出发,途经多个小岛、国家,顺着洋流南下,进入温暖的印度洋。他们在每个重要港口都停留几天,大佬们瞒着各地警方洽谈生意,捞到不少好处,而普通人就四处旅游、瞎逛、买纪念品。还要再过一个月,海和号才能正式进入大西洋,然后,浪漫而温馨的欧洲之旅就将开启。高耸入云的教堂、神秘的古堡、花香四溢的迷宫……一切都撩拨着海和号上每个人的心弦。

    没有人知道,几个小时后,这所有的一切美好都将化为乌有,成为黄粱一梦。南极和北极的冰川将完全融化,大量的水会将海面平拔向一个全新的高度,几乎所有的陆地生物都将灭绝,就连强大的人类,也将所剩无几。

    而这一切的根源,仅仅来自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孩子的秘密。

    那是李逆鳞十三岁的时候。爸爸下海去沿海经商了,倒卖海产赚了点小钱,时常给李逆鳞寄信和礼物回来。

    李逆鳞那会正处在叛逆的年纪,总觉得爸爸的做法极其幼稚,书信也写得毫不成熟。为什么呢?有一回爸爸寄回来几个玻璃,还再三嘱咐他好好收藏。

    李逆鳞把玻璃拿给妈妈看,妈妈说,既然是爸爸给你,你就好好收着。

    这时候李逆鳞就傲娇了,翘着小鼻子,不屑地说:哼,什么破东西,我才不稀罕!

    可话是这么说,心里还是舍不得。半夜,他偷偸溜出家门,把这些奇形怪状的玻璃装进饼干盒子里,埋进了楼下的花坛里。

    李逆鳞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根本不是玻璃,而是上好的钻石。在那个年代,内陆城市并不发达,见过钻石的人可谓少数,像李逆鳞这种并非大富大贵的家庭,从来都不敢想象会有触摸钻石的一天,何况爸爸只在信里说是给他的礼物,十三岁的他,怎么都不可能把简单的礼物两个字往价值连城的钻石上套。

    他把这几颗小小的钻石埋进花坛后,很快就忘了。后来妈妈病故,他带着弟弟南下去寻父亲,艰苦的生活让他再也没有心情回忆往事,而这些价值连城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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