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那样子!

    他快忍不住了,死死的咬着牙,不让自己露出一点可耻的声音。

    太快了,太刺激了?

    后面还有一只手?

    呀呀,插?

    进去了,那前面的是谁的手在动?

    只有可怜兮兮的南宫落渊离他最近,脸红的像个桃子,还偷偷瞄他?

    这个色小孩,装可怜!还瞄?

    还笑?

    噎?

    居然还好意偷笑?

    林瑞慢慢吸了口气,压下一阵阵邪火,心虚的看了眼依旧端庄严肃的赫连明镜,伸出手朝南宫落渊衣服里面摸去。

    身板瘦瘦的,还有肌肉,不愧贵族家养的,纯种货,手感真好,细滑如丝,虽然他是个大叔,可这小子太贼,要给点教训。

    如是,大叔手往下,往下,再往下!

    揪揪,捏捏。

    好,我看你装,你给我装,林瑞较近了。

    南宫落渊脸滴出血来,撕抓着桌布,扣在桌子上,极力压抑隐忍低低的喘息,弄的旁人以为闹肚子。

    猛的一弹,哆嗦着憋了紫红的脸,悬泪欲泣,弱弱的蚊蚁般大小的低吼“大叔,你把手伸到我衣服里面了!”

    房间顿时一静,只听到一阵阵吸气声。

    林瑞很委屈的想解释,却看大家兴灾落货,镜实质的目光盯的他无地自容。

    “我……我没……”随着镜的视线,林瑞惊恐的发现手还在南宫落渊裤子里。众目睽睽之下,林瑞颤巍巍的,尽量缩小身子,慢腾腾的后退,绝望的想不要那只手。

    抽出来,白色液体流淌在指尖,一股子腥臊味霎时弥漫在整个房间。

    萎靡,颓废,堕落的气息,静静的流淌在彼此间。

    ☆、第十四章黑暗里的手

    食欲没有了。

    气氛很尴尬,任谁都想不到大叔会做这种事情,但已经发生了,还相当的明显。

    南宫落渊气急了,抽泣嗒嗒个不停,缩着小脑袋,看不到表情,只听到慌张和惧意断断续续的飘来“……我,我知道……我不受欢迎,可,可大叔你,你你怎可以怎样对我?”

    “我……我……”指尖残存的液体,一点点滴落,林瑞的心也跟着沉林瑞下来。

    他能说什么?

    他可以说什么?说这小孩子把手伸到他衣服里面去了,说有人骚扰他,明显不会有人相信?

    谁会去染指他这个年老色衰的大叔?

    “大叔,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小白兔红着眼,眼泪哗哗的往下淌,身子一抖一抖“就算,就算你真的……真的想那样,也不该……你这样让我以后…………”

    你这样,让我怎么样做人?

    众人的心思。

    南宫落渊见大叔傻楞的模样,扭头爬在桌上,埋在桌子里,嘤嘤的失声痛哭。

    老天给了他一块老豆腐,还是个傻子。

    世家公子哥儿面色沉静,无不讽刺,嘲弄,他们这群人那个不是跟个精怪似地,心比天高,惊才绝艳,生了副好皮囊惑人无数,想跟人套关系的比比皆是。

    林瑞不是傻子,他在早年,也是幼年的时候就很清楚贵族里面的明争暗斗,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那些看起来光鲜无比的背后是怎样的人心险恶,阴险毒辣,喜怒无常。

    但,为了活下去!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他必须收敛所有,唯唯诺诺的隐藏所有,躲过无数道明枪暗箭,贵族跟官场一样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血性却是比任何的战役更为惨烈,更为黑暗腐朽,看不见的血肉横飞,摸不透的尸骨无存!

    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或者说,他比任何人都渴望活的更久点,这样的话,放在现在无不让人笑掉大牙。

    可是。

    这就是他的生活。

    也是他一直为之活下去而证明自己是真的活着。鲜活,明媚,流淌的气息。

    手擦干净,林瑞欷歔不已,大大的桃花眼微挑,不笑含情,水波明媚荡漾,耐是好看,嘴角一勾,扯起一抹蛊人的弧度,啪了下南宫落渊的肩膀“你想我怎样?”

    “或者说,你要像女子那般,要我对你负责任?”林瑞轻笑。

    赫连明镜似笑非笑,看似莫不关心,实则一颗心悬着,这些家伙,平时看的挺上进的,尽干些鸡鸣狗盗的事,虽然他是不介意翻脸的,但是因为这种小事得对人,还是挺伤脑筋的。

    他原本是挺郁闷的,听林瑞的语气,从容不迫。心莫名的就舒畅起来,看来这人是懂得认清现实,对他有些在意,依他那个死性子蒙的葫芦似的。

    在意?

    或者,更多的是有意?

    凌厉的瞳眸微眯,阴鸷的脸上,过水无痕的划过一丝浅笑。

    红红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半张,瑟瑟道“我……我没有……没…………”

    没有?

    那是谁?

    大叔迷茫的盯了下小兔子,恢复呆呆的模样,直直的看着镜的眼睛“以后不要在桌下玩少儿不宜的游戏,人少点就好了”

    那个,人多就不可以?

    众人雷到。

    大叔,你这是诱导群众犯罪咯,这大叔真是傻的可爱!

    咔嚓,赫连明镜那丝微笑没闪过,僵硬,破碎了。

    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大家准备嗨歌,搞通宵。

    林瑞坐在角落里,赫连明镜接了过电话出去了,大家唱的很兴奋,不知是谁起哄要求林瑞大唱一首。

    大叔是有自知之明的,众人将扭捏的像个小媳妇似强推在中央,捧着个话筒冷汗直淌。

    刺眼炫目的灯光令林瑞睁不开眼,二十来个眼睛看稀有动物,透着诡异的神采,兴奋激动,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寓意。

    手心出了汗,林瑞不安的寻找镜的身影,视线来回穿梭,仍是没看到。

    这里没有一个是认识的人,陌生的环境,镜不在这里,他感觉自己像个被宰的羔羊,四周全是凶狠残忍的狼群环饲。

    不知道这种依赖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可这刻,他真的想镜在这里,就站在一旁,把心安好。

    起哄,吹哨子,飞吻,尖叫,喧杂叫嚣。

    突然,整个会宾楼瞬即沉沦在黑暗里,安静了半秒,轰的怒骂脏话连篇,骂娘死老子。

    林瑞感觉有人在推他,接着是乱摸,林瑞慌张的打掉,敏锐的发觉灯暗的太过于突然像是有人刻意策划好,半天没有服务生,老板也没看到,在就餐那会,有几个神色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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