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抬起视线,欲看看这人是谁,突然眼前的黑影子一闪而过,速度快的惊人,林瑞胤惊呼,想要再次拿枪出来,可惜身上已经没有了。
“郾城!你这个该死的畜生!你想对林瑞做什么!”
那人正是林瑞胤的小助理郾城。
不错,那种针剂的药物就是郾城准备的,蛊惑给轩辕墨夜的,原本他是留给林瑞胤的,可是林瑞胤这人不好糊弄,什么事情都想得很深远,而且有一点点的事情都会追究到底,如是就找了轩辕墨夜,要他找个特殊的机会下手。
拿到药物的轩辕墨夜老惦记着这事情,可是那林瑞三天两头的搞失踪,见不到人,真正等到林墨菲和林瑞两个人见面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而今天接到了郾城的消息,机会来了,轩辕墨夜等不及,就下了手。
可没有想到的是林瑞在他的手上留下了合集,被赫连明镜发现,依照林瑞胤的性格,他是没有活路了。
既然他没有活路,林瑞这个一直阻挡自己和林瑞胤感情的障碍他也不会放手,决不让他好过。
他有一招很厉害,一般人都没有绝技可以再黑夜里看清楚东西,就像猫一样的眼睛。
伸手为抓,死死的掐住林瑞的脖子。
就算他没有得到的东西,林瑞也不能得到,绝对不能!
林瑞胤不爱他,他就让林瑞胤的爱人痛苦,和他一起下地狱。
镜月,赫连明镜,林瑞胤齐齐的出手,郾城一次次的躲过,被击中了无数次也只是冷哼。
他要这个人死无葬身之地!
林瑞!
就是他,害的他无法得到林瑞胤,就是因为他,他才会在林瑞胤的面前一次次的抬不起头。
凭什么他可以拥有,而他只有痛苦?!
他恨!他好恨!
老天好不公平,都是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区别?!
有人拳头打中了他的心脏,有的脚踢在他的小腹上,他的脊梁上,可是他都没有倒下,他把所有将要流出的血末子吞进肚子里。
两秒钟的时间,他身重伤,众人的袭击没有让他有任何的退让。
林瑞看起来,站都站不稳,半个身子靠在栏杆上面。
好脆弱啊。
挨了两刀,还被枪打穿了胸膛,这种滋味,啧啧还是被儿子。
没有想到林瑞还会这样,身后劲风扫来,郾城冷笑,他是不会放过林瑞的,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的。
林瑞胤老十嫌弃他,因为他的肮脏,唾弃他,可是,他绝对没有想到有一天这样肮脏的人会和他喜欢的人死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呢?
好期待啊,可惜他没有机会了。
用尽最大的力气提起林瑞,纵身越进湖里,捂住林瑞所有可以呼吸的地方,最后一眼看到是他爱的男人绝望而疼苦的表情。
再见了,我的爱人。
冰冷的水里,用尽全身的力量,游的更远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他看到被捂住呼吸的人渐渐的泛着白眼,心满意足的闭上眼。
了却了愿望,这个人也死了,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就算不爱,他心里也会有他郾城的地方,哪怕是,恨……
再见了,我的爱人,再见了……
希望,来生我是干净的,让你可以爱上我……
再见……我的爱人……
……
第四十二章 落花随风去(上)
我叫郾城,我出身高贵,我的家事清白,家里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有很多很多的仆人。
可是,有一天,这些都没有了,因为我的家一夜之间落魄了,父亲被庞大的债务逼的自杀,妈妈跟着人改嫁了。
我没有家了,我的兄弟姐妹都去逃难了,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游走在曾经和我一度要好的朋友之间,但是朋友永远都是朋友,不能永远的在一起。
我很孤独,我只有一个人。
或许,我在和一个男人做了之后,我觉得人的体温是温暖的,我感觉了很舒服,那样子我不是一个人,因为身边有人陪着。
我想着,如果多一点陪着我是不是,我就不会孤独了,也不会觉得孤单。
我很怕一个人的夜晚,巨大的夜空下,无垠的天空下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我会被这样可怕的夜晚吞噬掉,我是如此的害怕,我害怕的天天躲着哭泣,因为夜晚总是那样的可怕,它会在一个晚上把所有好的东西全部的拿走。
我很害怕,我还在少年的时候,家里一夜之间没有了。
然后,每次的夜晚,我都不敢闭上眼,我很害怕,害怕睁开眼睛所有的都没有了,每个无人的夜晚,我都会睁开眼睛,漫长的夜晚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
时间一天天一年年的过去,我眼睛发生了变化,因为我一直在黑夜里瞪大眼睛,我的眼睛习惯了夜晚的生活,我可以在黑夜里看清楚东西。
可是,看到了东西,我仍然会觉得害怕,黑夜的来临。
因为和很多人的交往,我觉得其实只要有人陪着我就可以了,但是他们都有很多的约束,也有很多的要求,我很不喜欢,因为他们做的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想要一双温暖的手臂,宽大的胸膛,一颗有力的心跳,能过温暖我的体温,能在漫长的黑夜里陪着我一起静静的度过。
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在孤单,不再是一个人。
我重复的过着这样的生活,一事无成,我的朋友劝我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将来一个人活不下去怎么怎么的,可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将来么?还要养家糊口,就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连夜晚都会害怕的人,怎么会照顾其他人?
我就这样独来独往的生活了好几年,都快十八岁了,是个大人,可是我一点目的都没有,很茫然,也很麻木。
有一天,我听到这样的一个场所,一个提供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挥霍的地方。
那里头什么人都有,五颜六色的,都是男人喜欢的地方。
我的家事很清白,寻常人是不会去那些说起来很不文雅的地方。
黑市里头的红灯区。
我想着,是不是把家里头恢复了,以前的那些是不是也恢复了。
一家人在一起,不用分开,不在是一个人,不会在孤独,也不会寂寞。
或许现在的有钱人比较多吧,喜欢玩的有新异,又喜欢玩另类的,女人都玩腻了,现在流行玩男孩子。
他们都喜欢玩男孩子,年轻的很小很小的孩子,喜欢那种瘦瘦的小小的,骨骼纤细
“郾城!你这个该死的畜生!你想对林瑞做什么!”
那人正是林瑞胤的小助理郾城。
不错,那种针剂的药物就是郾城准备的,蛊惑给轩辕墨夜的,原本他是留给林瑞胤的,可是林瑞胤这人不好糊弄,什么事情都想得很深远,而且有一点点的事情都会追究到底,如是就找了轩辕墨夜,要他找个特殊的机会下手。
拿到药物的轩辕墨夜老惦记着这事情,可是那林瑞三天两头的搞失踪,见不到人,真正等到林墨菲和林瑞两个人见面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而今天接到了郾城的消息,机会来了,轩辕墨夜等不及,就下了手。
可没有想到的是林瑞在他的手上留下了合集,被赫连明镜发现,依照林瑞胤的性格,他是没有活路了。
既然他没有活路,林瑞这个一直阻挡自己和林瑞胤感情的障碍他也不会放手,决不让他好过。
他有一招很厉害,一般人都没有绝技可以再黑夜里看清楚东西,就像猫一样的眼睛。
伸手为抓,死死的掐住林瑞的脖子。
就算他没有得到的东西,林瑞也不能得到,绝对不能!
林瑞胤不爱他,他就让林瑞胤的爱人痛苦,和他一起下地狱。
镜月,赫连明镜,林瑞胤齐齐的出手,郾城一次次的躲过,被击中了无数次也只是冷哼。
他要这个人死无葬身之地!
林瑞!
就是他,害的他无法得到林瑞胤,就是因为他,他才会在林瑞胤的面前一次次的抬不起头。
凭什么他可以拥有,而他只有痛苦?!
他恨!他好恨!
老天好不公平,都是人,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区别?!
有人拳头打中了他的心脏,有的脚踢在他的小腹上,他的脊梁上,可是他都没有倒下,他把所有将要流出的血末子吞进肚子里。
两秒钟的时间,他身重伤,众人的袭击没有让他有任何的退让。
林瑞看起来,站都站不稳,半个身子靠在栏杆上面。
好脆弱啊。
挨了两刀,还被枪打穿了胸膛,这种滋味,啧啧还是被儿子。
没有想到林瑞还会这样,身后劲风扫来,郾城冷笑,他是不会放过林瑞的,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的。
林瑞胤老十嫌弃他,因为他的肮脏,唾弃他,可是,他绝对没有想到有一天这样肮脏的人会和他喜欢的人死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呢?
好期待啊,可惜他没有机会了。
用尽最大的力气提起林瑞,纵身越进湖里,捂住林瑞所有可以呼吸的地方,最后一眼看到是他爱的男人绝望而疼苦的表情。
再见了,我的爱人。
冰冷的水里,用尽全身的力量,游的更远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他看到被捂住呼吸的人渐渐的泛着白眼,心满意足的闭上眼。
了却了愿望,这个人也死了,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就算不爱,他心里也会有他郾城的地方,哪怕是,恨……
再见了,我的爱人,再见了……
希望,来生我是干净的,让你可以爱上我……
再见……我的爱人……
……
第四十二章 落花随风去(上)
我叫郾城,我出身高贵,我的家事清白,家里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有很多很多的仆人。
可是,有一天,这些都没有了,因为我的家一夜之间落魄了,父亲被庞大的债务逼的自杀,妈妈跟着人改嫁了。
我没有家了,我的兄弟姐妹都去逃难了,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游走在曾经和我一度要好的朋友之间,但是朋友永远都是朋友,不能永远的在一起。
我很孤独,我只有一个人。
或许,我在和一个男人做了之后,我觉得人的体温是温暖的,我感觉了很舒服,那样子我不是一个人,因为身边有人陪着。
我想着,如果多一点陪着我是不是,我就不会孤独了,也不会觉得孤单。
我很怕一个人的夜晚,巨大的夜空下,无垠的天空下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我会被这样可怕的夜晚吞噬掉,我是如此的害怕,我害怕的天天躲着哭泣,因为夜晚总是那样的可怕,它会在一个晚上把所有好的东西全部的拿走。
我很害怕,我还在少年的时候,家里一夜之间没有了。
然后,每次的夜晚,我都不敢闭上眼,我很害怕,害怕睁开眼睛所有的都没有了,每个无人的夜晚,我都会睁开眼睛,漫长的夜晚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
时间一天天一年年的过去,我眼睛发生了变化,因为我一直在黑夜里瞪大眼睛,我的眼睛习惯了夜晚的生活,我可以在黑夜里看清楚东西。
可是,看到了东西,我仍然会觉得害怕,黑夜的来临。
因为和很多人的交往,我觉得其实只要有人陪着我就可以了,但是他们都有很多的约束,也有很多的要求,我很不喜欢,因为他们做的事情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想要一双温暖的手臂,宽大的胸膛,一颗有力的心跳,能过温暖我的体温,能在漫长的黑夜里陪着我一起静静的度过。
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在孤单,不再是一个人。
我重复的过着这样的生活,一事无成,我的朋友劝我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将来一个人活不下去怎么怎么的,可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将来么?还要养家糊口,就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连夜晚都会害怕的人,怎么会照顾其他人?
我就这样独来独往的生活了好几年,都快十八岁了,是个大人,可是我一点目的都没有,很茫然,也很麻木。
有一天,我听到这样的一个场所,一个提供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挥霍的地方。
那里头什么人都有,五颜六色的,都是男人喜欢的地方。
我的家事很清白,寻常人是不会去那些说起来很不文雅的地方。
黑市里头的红灯区。
我想着,是不是把家里头恢复了,以前的那些是不是也恢复了。
一家人在一起,不用分开,不在是一个人,不会在孤独,也不会寂寞。
或许现在的有钱人比较多吧,喜欢玩的有新异,又喜欢玩另类的,女人都玩腻了,现在流行玩男孩子。
他们都喜欢玩男孩子,年轻的很小很小的孩子,喜欢那种瘦瘦的小小的,骨骼纤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