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下,密林间窜出一条黑影,像一蓬轻烟,在长满青草的平原上一晃一晃的不断消失、浮现,每次消失与再次浮现之间,都会跨越百余丈的距离。
    李弼彻底放开自己的速度,在草原上畅快的奔驰。
    遏径山在龙城东南,慕容燕国的龙城嗯,该是辽中平原的西部地带。朝阳东南百里外那不是快到猴子记忆中的营州柳城了?
    现在控制这里的,会是哪个部族呢?
    一夜之间,李弼翻山越岭,规避着部落的火光,跑过三百里的路程,黎明前,已经到达营州境内,看着东方隐约泛起的鱼肚白,李弼傻眼了!
    娘的!到底还是新轧僵尸,居然把“太阳还会再升起”这个铁律给忽略了!
    李弼不知道自己对阳光有多大的抵抗力,他可不敢冒险,花花世界就在眼前,若是还没来得及逍遥快活,就被太阳“死死”晒死,那可亏大了!可怜的李弼,慌慌忙忙战战兢兢的在平原上满地找窟窿钻!
    眼看着东方越来越明亮,天边升起一线青白之色,李弼都快急疯了,他已经不用猜测自己对日光的抵抗力,东方冲来的一波接一波潮水般的蓬勃阳气,都快把李弼的“我识”吹散了!身体倒没有起太大的变化,只是李弼的“我识”虽然凝练,但却是纯阴的阴魂,猴子的阳魄已经被他当补品吸收掉,并没有融合,他对白日阳气没有任何抗力。唉!阴阳两隔,天道规则太难逾越!
    李弼焦急之中灵机一动,不由得狠狠砸了自己脑袋一拳!当僵尸当傻了!地面没有天然的窟窿,不会自己挖一个吗?还找什么找?!
    说作就做,李弼双手猛铲,终于在远方第一声鸡鸣传来的时候,挖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土坑,抱头跳了下去,再搂坑边的积土把自己一埋,草草的藏了起来。
    再次沉静在地下的黑暗中,李弼不禁极为沮丧,太阳居然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的世界就这么少了一半!唉也罢!听说(猴子的记忆),长安城的夜生活那是相~当~的美好啊!
    天宝三年秋季的气候十分温润,十月的天气还带着一丝盛夏的影子,平原上两尺多高的荒草半黄半绿,和风将草香远远的传播,吸引着来自远方的毡帐,羊群、马群自在悠闲的散布在草原上,一两只孤狼则在牧人的视线外徘徊窥视。
    这片塞外的土地早已经归化大唐,大唐在这里建立“营州都督府”对现在生活这片土地上的契丹族监督保护,这些归化的契丹人倒还死心塌地,追随唐军建了不少的军功,部族的酋长更是被唐朝皇帝赐姓为“李”氏,当代的契丹酋长名叫李楷洛,已经做了大唐的将军,听说住在天下间最繁华、最美丽的长安城里享福,但他的兄弟、妻儿却还在营州柳城居住。
    十月初一日,天晴日丽,秋风送爽,正是射猎跑马的好天气。东方远处,随着逐渐清晰的马蹄声,一群群藏在草丛中的草鸡和野鸟惊飞而起,不多时,一小队纵马奔驰的少年欢呼高笑着,出现在深秋的阳光下。
    这队少年约有二十人,大多是胡人装束,毡衣皮夹、髡头束辫,但跑在整个队伍最前边的少年,却是一身的汉人装扮,这少年绸衣绸裤,披着华丽的丝质白袍,头顶也是汉人的束发,用一根天蓝色的绸带扎着,身后背着一张长弓,一壶箭矢,腰间挎着一柄尚方斩马剑,在风流俊雅之中,透出威武雄壮之气!
    奇怪的是,那些契丹胡人少年对打头的汉服少年低眉顺眼,好像奴隶一般,而汉服少年则是顾盼自雄,俨然主人。
    这时,一只肥大的野兔被轰隆的马蹄声惊走,在荒草之间穿越如飞,忽隐忽现,汉服少年一勒马缰“吁~~~”随着一声马嘶,骏马人立而起,原地打转儿,正好把少年的左侧对准野兔逃窜的方向,少年稳坐鞍上,双手熟练之极的张弓搭箭“嘣!咻——!”长箭破空闪过,异常精准的将四十丈外突然闪现的野兔钉在地上。
    胡服少年们顿时狂呼喝彩,一个个对汉服少年献上谄媚的笑意,那少年却是一脸的严肃,不苟言笑,随意一指远处还在抽搐的野兔,两骑胡服少年立即冲了出去,而汉服少年自己则继续纵马向前奔驰。
    “少主人!少主人!“一名胡服少年拎着挂箭的野兔,似乎发现了什么异常,大声的呼喊起来。
    汉服少年眉头一皱,圈马回转,跑到那胡服少年身边,沉声问道:“雍希颢,什么事?大呼小叫的?!”无论胡汉服少年说的都是契丹语,难道这汉服少年乃是契丹的“哈唐”一族?
    那名叫雍希颢的契丹少年指着地面一片凸起的新土“少主人,这里不对劲儿,怎么会有人在这里立新坟?您看这土,都是清早新挖的,不知道埋了什么东西”
    汉服少年点点头,突然说道:“附近很静啊”周围的胡服奴仆们一怔,立刻纷纷反应过来,是呀,这个季节各种野兽活动频繁,纵马草原上,惊起的小兽应该目不暇接才对,怎么半天才只有一只野兔呢?周围,就像坟场一样的寂静。
    汉服少年略一思量,指着地上的新土“挖!”
    头上铲土的声音弄得李弼心烦意乱,流年不利啊!都说葬在养尸凶地之后,会让家族亲友霉运连连,大祸接踵,还以为自己在这世界没什么亲友,能躲过去呢,谁曾想到这倒霉运气转嫁到自己头上来了。李弼无力的叹气,没奈何,只好奋起双臂,像个土拨鼠似的向下钻洞,躲开这些好奇心甚重的家伙。
    “少主人,你看,地下果然有东西,这土被人翻动过,细碎细碎的,旁边的没动过的土层整齐结实,看样子埋的很深啊,少主人,我们还挖不挖?”那名叫做雍希颢的契丹少年似乎是众多胡服少年的头领,很有些发言权。
    汉服少年略扫了一眼挖开三尺的土坑,冷淡的吩咐:“雍希颢,你带十五个人继续挖,挖到出现原封土层为止,有结果后,吹号角叫我,其余人,跟我继续射猎。”说完,点了五个强壮胡服少年,纵马而去。
    雍希颢一吐舌头,低声说道:“少主人的性子越来越钢硬了,唉今天没得玩儿喽,兄弟们,别发呆了,干活儿吧!”
    李弼和上面的人较上劲了,没办法,不较劲不行,手脚慢一点儿就要变烤臭肉,只好一路向下,他也不多钻,上面的人挖一尺,他向下钻一尺,始终不即不离,李弼打算着,这些家伙日落前走了便罢,若是不走嘿嘿,就让他们变成一顿可口的大餐!
    雍希颢也纳了闷儿了,怎么挖下面都是新土,就好像前一刻新翻出来的,上面甚至还有活的蚯蚓来不及爬走,可无论怎么挖就是没个头,十五个小兄弟们累的精疲力竭,却又不敢停下,少主人行的可是军令!要是敢偷懒哼哼,下场绝不会比死亡更舒服。
    太阳在天空慢慢的划过一百八十度的半圆,不知不觉间,晚霞满天。十五个契丹少年饥肠辘辘,一个个累得瘫倒在地上,雍希颢用颤抖的手臂艰难举起不过三两重的小号角,挪到唇边上,软软弱弱的吹出悠长、断续的声音:“呜~呜呜——”
    号角声虽然毫无气势,可在秋风的托浮下仍然远远的传出,过了好一会儿,东方天际的夜色逐渐掩来的时候,西边,霞光残红之中,终于传来了马蹄声。
    雍希颢一翻白眼儿,像一滩泥一样平躺在草地上,一根小指头都不想动了。
    马蹄声由远驰近,到雍希颢身边猛地一顿,随着一声长嘶,嘎然而止。汉服少年跳下战马,他白袍整洁如新,只是背后箭壶已然空了,随他而去的五名胡儿随从的马上则搭满了各种猎物。
    汉服少年看到在地上躺成一片的胡儿随从们,不禁皱紧了眉头,低声骂道:“一群没用的东西!在战场上,你们就是任人宰割的羊羔儿!给你们一刻钟,一刻钟后,都滚起来!”骂完,缓步走近旁边的土坑,夜色渐浓,土坑黑黝黝的,不知有多深,汉服少年向后一招手,立即有一名胡儿随从递上刚刚点燃的火把,在火光的照耀下,这才看清,土坑倾斜向下,火光能照到的地方有三丈深,更深处还是一片漆黑。
    “你们五个分开警戒,我下去看看。”汉服少年淡淡的下令,五个尚有体力的随从没有丝毫质疑,立即娴熟的纵马呈五角散开。
    汉服少年把火把往地上一插,脱下白袍,又脱下绸衣绸裤,里面穿的竟然也是一身胡人皮靠,紧紧腰带和手腕,少年拔出火把,一跃跳下深坑,向坑道更深处探去。
    坑道在不知不觉中拐了一个小弯儿,少年却没有注意到,他走过小弯儿后,坑外人的视线便再看不到他。
    黑暗在火光前一步步退却,少年对前方的未知毫不畏惧,一步一步坚定沉稳的前进,突然!前方的黑暗中光影一闪!一张青紫恐怖的脸赫然出现在他眼前不到一尺的地方!
    那是一副纯青色的脸颊,眼眶边一圈、眼角和嘴角却是淡紫色,嘴唇则是深紫色,眼神绝对不是活人,凌厉中带着疯狂的残忍,皮肤在火光中反射着青冷的金属光泽,头顶是不知多长的紫色长发,发间塞着不知多少碎草叶和泥土,乱糟糟的披在脑后,而且,没有呼吸!
    僵尸!少年浑身一硬,瞳孔猛缩,嘴角却诡异的挂上一丝笑容,毫不犹豫的拔出右腰间的匕首,狠狠向眼前僵尸的腰腹部扎去!
    “叮——!”少年半边身子一震一酸,顿时麻木,虎口裂开,这一匕首根本就是扎在不知多厚的铁板上!完全弹开。少年急退,流血的手仍然死死的抓着匕首。
    “走不了了!”李弼开心的笑着,爪如闪电,一把抓住了少年的脖子!往自己怀里一拉,张嘴向少年脸上喷了一口气,那少年顿时昏迷。
    李弼抱住瘫倒的少年,神情欢快“孩子,别埋怨命运不公!说不定因为我,你就能名留青史呢?来,作我白天的衣裳吧!”
    李弼双手从后捂住少年后脑的玉枕**和头顶的百汇**,和少年用前额贴在一起,凝练活泼的“我识”分出七条彩带般的触角,从少年的七窍侵入,在少年的脑海中汇合,将少年的阳魄和阴魂分隔,死死围住少年毫无防备的“我识”吞噬、消融!
    人的魂魄分为阴魂和阳魄两部分,阴魂就是“我识”主管“我”的概念,主管一个人的性格、**等等,而阳魄则是在阳世间记忆的集合。一般来说,人死后需要停灵数日,让阳魄阴魂散尽,阴魂没有了阳魄,就没有了记忆,没有了爱恨情仇,也就不会变鬼害人,而像李弼、慕容恪这样,死后很快的、甚至死前就进入藏气阴**埋葬,阴魂阳魄在气**之内散不出去,而气**中又极阴,于是阴魂“我识”便吞噬掉了阳魄,拥有了记忆,成为有意识、有生存目的和生存动力的鬼魂、僵尸。
    人鬼殊途乃是天地规则,有魂有魄才可称为阴阳平衡,白天的阳气和夜晚的阴气都不会对魂魄产生伤害,但若缺了其中一个,那便失了平衡,比方李弼,只有阴魂,全无阳魄,因此白日的阳气和阳光便是他的克星!
    日月、星辰全都是这规则的维护者,偶尔出现僵尸、厉鬼这等突破了规则的意外产物,那么无论它多么的强大,也必将受到更大的限制。对于李弼这种老鬼来说“我识”早已经定型,纯净的阴魂中不可能再产生新的阳魄,在阳光下生活成为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然而,大千世界中,还有一句古话,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又所谓“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李弼对未知的强烈**让他产生了一种大胆的想法!
    蒙皮!
    说白了,就是拿阳人的皮当衣服穿,再把人的阳魄用自己凝练的“我识”挤压成空心的球,套在“我识”外边,虽说实在残忍了一点儿,可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这少年好奇心那么强呢?
    这个办法有很大的缺陷,一是这一层人皮过不了多久就会发臭,二是失去了阴魂的阳魄会在短短几天内迅速消散。也就是说,李弼需要各三差五不停的去“捕猎”人类——作一个僵尸该作的事
    李弼的双手化作一团虚影“操作”着,鲜血淋漓撒下,悄无声息的渗入泥土。
    一刻钟过去了,雍希颢等少年挣扎着爬起来,少主人的“军令”可严得狠,小哥几个谁都不敢不听,况且他心里有点儿奇怪,少主人都下坑道一刻钟了,怎么还没有动静?雍希颢知道那坑道有多长,十五个少年用刀剑拼命挖一天又能挖多长?不过是斜下几丈的深度,而且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泥土沙石而已,最多几条蚯蚓和地剌牯,有什么可看的?
    雍希颢站起来,用火折子点上一根火把走到坑边,其他少年也聚了过来,正当他要跳下去的时候,让他担心的少主人施施然走了出来。
    感觉有些不一样,却又说不清哪点不同,火光下,似乎少主人的脸色青白一些,眼神中也少了一些冷傲,多了几分很热烈的感情,另外,大概是因为一天的骑猎,少主人的袍子上沾有点点血迹,还散发着一股子腐臭的味道
    “奇怪,还真是没有东西,雍希颢,我们回城!”少主人淡淡的说道。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雍希颢晃晃头,回身给少主人牵马。
    须臾,二十骑少年纵马绝尘而去。
    李弼从少年的阳魄中,已经知道他的身份,说起来,这少年还真是一个贵族子弟,李弼都在感叹自己的运气,他现在的身份,就是左羽林大将军、朔方节度副使、蓟国公李楷洛的长子——李光弼!
    李光弼家族本来住在营州柳城,离慕容恪那里倒是很近,在柳城,李家几乎就是土皇帝,尤其是在当地胡人中,拥有莫大的权威,即便是大唐官派的柳城都督也有所不及。骑在马上,李弼微眯着眼睛,消化李光弼的记忆,嗯“自己”房里还有两个水嫩水嫩的小丫头呢!李弼脸上顿时浮现出**的笑容。
    雍希颢有点儿发毛,因为距离少主人最近的他,一不小心看到了少主人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表情,就好像就好像自己憋了三个月后,揣着金银匆匆往醉春楼赶路时的表情好**啊!
    李弼的视角可是周天三百六十度的,雍希颢的错愕表情立即落入他的眼中,急忙收摄遐想,装出李光弼往日一脸严肃的样子。
    失去了一切前生记忆的李弼,心安理得的继承了李光弼的一切,或许是因为名字很相象的缘故,他觉得这个人很熟悉,于是李弼在意识中完完全全的就把自己当成了李光弼,愉快的插进了李光弼的生活中。
    马速越发快了,一行人气势汹汹的赶到柳城门前,门官士兵远远看见这一行人,根本不敢阻拦,任二十多人纵马飞驰进城。
    小丫鬟洗剑今年才十五岁,生的白嫩俏丽,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可爱,她只知道自己是中原人,不记事的时候被贩子拐走,九岁就被卖入李家,十二岁开始伺候公子,小丫头对自己的命还是感到庆幸的,小时候受的苦都快忘记了,李家对下人还算不错,由于是公子,公子真是一个怪人。
    洗剑不知道多少次听外边的姐妹们说过,外边的那些老爷都很荒唐,姐妹们十几岁都被老爷们收进房了,可是自己伺候的这位公子,只是平时对丫鬟们要求的很严,却从无色心,真是奇怪!
    现在公子这里一共有六个丫鬟,公子亲自取的名字,分别是洗剑、洗枪、洗刀、洗弓、洗甲和洗马,你说怪不怪?哪有丫鬟叫“洗甲、洗马”的呢?而且公子挑选丫头,居然要求身强力壮的,容貌姿色一概不看!可是毕竟是国公府,即便是中人之姿,也差不到哪里去,但公子就怪在这里,除了自己和洗枪很早就伺候公子,有些感情外,其余的漂亮丫头都被公子赶走,他自己上街从人贩那里买回了四个身材敦实、长相极丑的女子,就是后来的洗刀、洗弓、洗甲和洗马,真是让人不明白他。
    可是今天的公子,好像不太一样
    公子又去打猎,回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了,公子回来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总盯着自己看!看的自己心砰砰乱跳,脸上火辣辣的
    李弼随便向“母亲”请了安,急匆匆赶回自己的院落,唉洗剑这个小可爱,怎么都让人看不够!多少年啊,多少年没见过美女了!真想把这个嫩嫩呼呼的小丫头一口吞进去!
    更衣、沐浴,本来这些活计平时是洗刀、洗弓她们的,可是换了人的李弼把她们远远的赶开,身上可是有破绽的,毕竟是穿的人皮啊!先让洗剑、洗枪两个小可爱等在自己的卧室中好了
    半个时辰后,李弼披着一身宽大的袍子,蹑手蹑脚的钻进卧室。
    嗯柔嫩的小手,俏红的脸蛋儿,微熏的奶香气舒服啊!
    “洗剑、洗枪,你们两个今天不要回厢房了,留在我这里。”
    “公公子”洗剑顿时慌乱了,她对这事耳濡目染,并不陌生,可是可是还是全无准备,公子淡淡的一句话,洗剑只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这是命令!”李弼**着轻轻抚摸洗剑的脸蛋,手指划过她软嫩的耳垂,光华白皙的颈侧,握住她纤细的后颈,稍一用力,便把洗剑娇小轻软的身躯揽进自己怀中,捧起她的头。在惊惶、苍白的脸蛋的对比下,小洗剑的一点樱唇更加红艳了,李弼心里一热,双臂抱的更紧,只觉得充满年轻活力的柔软身躯在自己怀里轻轻颤抖,哈哈一笑,俯头吻了下去
    灯熄,洗剑眼前那张苍白得略显恐怖的面孔隐没入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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