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假道伐虢,何谓釜底抽薪。”说到最后一句话,他如鹰的双眸一瞬不瞬地盯着窦南筝,似乎在暗示什么。
何谓假道伐虢,何谓釜底抽薪。
她皱了皱眉眉头,似乎明白了什么。
为了不让那个女人假道伐虢,我们只好……釜底抽薪。
-
窦瑰被关了三日禁闭。在窦家后院偏远的祠堂里,窦瑰来来回回踱步,很是不安。
忽然窗缝里丢进一张小布条,他听到门外的人似乎警觉地说了句:“谁?!”然而那人追到了窗那儿,却又什么都没发现。
他走到地上,捡起布条,上面字体清丽中带有几分刚劲,颇有几分当年四哥的笔锋韵味——姻缘三生天注定,天不定,我定。
落款是笔轻轻勾出的一颗小苗。窦瑰忽然了然于心。
小苗便是新草,新草便是“荑”。
日暮夕阳,已近迟暮。
-
“所以说,是五叔叔和一名舞姬相爱,却不得到三位伯父的认可?连南筝姐姐也不喜欢那位舞姬吗?”归荑恍若终于明白过来,一锤敲在掌心,冲着云姑姑说道。
云姑姑却有些后怕地抓着归荑的双手,说:“小姐,你听好了,以后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你一定不要莽撞掺合进去。南筝小姐和五侯爷都是身手不凡的人,误伤了你可怎么好?且他们的事情,你一个后生晚辈不该管也管不着。”
她啰啰嗦嗦地讲了一大堆,归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满脑子都是她五叔叔和青釉的过往,自从她从寻秋那里知道了五叔叔和那名叫青釉的舞女的过往,她顿时觉得雒阳城里的雪都暖上了几分。
她看向云姑姑,笑容甜甜,每次她对云姑姑这么笑,云姑姑就招架不住地会心软。
云姑姑无奈地理了理她的鬓发,说:“罢了罢了。到底你都听说了些什么?”
“一个很美,很美的故事。”归荑仿佛就在等她问这一句话:“云姑姑,你想不想听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真的很美。
夜里,天空中忽然飘起雪来。归荑把忍不住窗子全部都打开,看着窗外的大雪,她又是一阵心满意足地微笑。云姑姑为她披上了锦裘,温柔嘱咐道:“仔细着凉。”
窦瑰似有所觉,隔着薄薄的门扉,恍若无物地看到了窗外皎洁的月光和纷扬的大雪。
一年前的雒阳深夜里,也是这样的大雪。如鹅毛飘落,触底无声。
似乎要把天地都掩盖。
最终,脑海中寂静的夜与纯白的雪,纷乱嘈杂的时间与飞逝而去的时光,都化为两个清浅而沉重的字。
青釉。
☆、番外篇之缱绻
也许,窦甯早就想象过会有这么一天。
当他一生的挚爱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他触摸着他的发髻,动作轻柔得像是抚摸这世间至尊至贵的珍宝。
他眼光温柔如水,嘴角甚至还带着轻轻的笑意。
那一日,雪霁初晴。
那一日,日光暄暖。
他说,陌央,这样,就好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没有撕心裂肺的痛哭,没有思绪蔓延的感慨。
吱呀一声,小女儿陡然推门而入,怀抱着簇簇白到耀眼的梨花,顿时花香扑面而来,充满了整个屋子。
“娘亲,昨夜一夜之间梨花开了满树,你看!”女孩满面笑靥。
但她娘亲却没有回应她。
她愣了一下,又软软糯糯地叫了一声:“娘亲?”
爹爹微微侧过脸。
她忽然愣了一下。
她从未……看过爹爹的眼泪。
虽然只是点点闪烁在眼眶内,虽然他的表情看不出丝毫的哀伤。甚至,他的嘴角还是微笑着的。
他招手,把她叫到身边,摸着她的头发,忽然感慨一般地说道:“陌央,你看我们的女儿,不知觉间,也长这样高了。”
“爹爹……”女孩眼睛微微瞪大,像是有些疑惑。
“如你所说,时间真的,过得太快太快。”他抚摸着她的眉宇,尔后触过她的鼻梁,到嘴唇,到下巴。
“可为什么,我们还没有老去?”最后,他的手又落回她的手上。
“归荑,给你娘亲吹一首曲子吧。”窦甯并没有回头,只是将陌央腰侧的玉笛取下,递给了她。
归荑将梨花放在娘亲枕边,接过玉笛,她知道,这是娘亲向来不离身的宝贝。她将玉笛靠在唇边,缓缓地,轻轻柔柔地,吹起了第一个音调。
女儿的眉眼长得极像陌央。那一双灵动幽远的眸子,那一撇温润得毫无锐气的远山黛。但是她的额角略高,嘴唇略薄,这一点,又像极了他。
她音律天赋异禀,如她。她诗书通晓极快,如他。
然而,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总是有限。爱过一个不得不爱的人,做过几件不得不做的事,枯荣胜败,不过尔尔。
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为抱也,永以为好也。
窦甯看着她身边的梨花,回过头去看着半开的门,恰巧就能看到一树梨花芳菲。
花开一夜,花落数日。
时短,但,已是终其一生的美丽。
-
十五年前,他遇见她的时候,她只有十七岁。
他是不可一世的小侯爷,是当今皇后最疼爱的弟弟。当时窦皇后一家出武将为多,他的功夫在几个兄弟中并不是最出众的,但文采,却是最好的。
并且,论风流贪玩,那也是雒阳城里拔尖的。
那时候谁不知道窦家的四侯爷窦甯,那就是皇都里的小霸王,正经事没干过两件,风流韵事流言蜚语却从没断过。
但,他遇见了她。
她是初露锋芒的乐姬,凭着一曲好笛音在雒阳城内名声躁动。
他几乎都要记不起第一次相遇到底是在哪里,和哪些人在一起。但是却深深记得那一次,她说那句话时,清透灵静的眼眸里透着刀锋一般的光芒:
“在雒阳城里,这样的人并不少见——一出生便带着荣宠而居高位,牙牙学语之时就听惯别人奉承巧言。然而这些人,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别人一生的都得不到,同时,也永远地失去了普通人唾手可得的。”
那时他第一次记住她的名字,白,陌,央。
尔后,夜夜笙歌,他都找她相伴。他原以为她清冷,她高贵,如同不是这世间的俗物一般。却不想,她次次浅笑相迎,丝毫不孤傲。
过了许久,他挑着她下巴趁着醉意语气混重对她说:“我以为你最看不起世俗名利,却不想,也是这样。你不是自认自己的曲调天下间首屈一指吗,怎得也能拿金钱衡量?”
她却依旧淡淡地笑着,说:“你所拥有的,我一曲也可换得些许。但我拥有的,你倾尽一切也未必能得。”
他的眼
何谓假道伐虢,何谓釜底抽薪。
她皱了皱眉眉头,似乎明白了什么。
为了不让那个女人假道伐虢,我们只好……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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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瑰被关了三日禁闭。在窦家后院偏远的祠堂里,窦瑰来来回回踱步,很是不安。
忽然窗缝里丢进一张小布条,他听到门外的人似乎警觉地说了句:“谁?!”然而那人追到了窗那儿,却又什么都没发现。
他走到地上,捡起布条,上面字体清丽中带有几分刚劲,颇有几分当年四哥的笔锋韵味——姻缘三生天注定,天不定,我定。
落款是笔轻轻勾出的一颗小苗。窦瑰忽然了然于心。
小苗便是新草,新草便是“荑”。
日暮夕阳,已近迟暮。
-
“所以说,是五叔叔和一名舞姬相爱,却不得到三位伯父的认可?连南筝姐姐也不喜欢那位舞姬吗?”归荑恍若终于明白过来,一锤敲在掌心,冲着云姑姑说道。
云姑姑却有些后怕地抓着归荑的双手,说:“小姐,你听好了,以后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你一定不要莽撞掺合进去。南筝小姐和五侯爷都是身手不凡的人,误伤了你可怎么好?且他们的事情,你一个后生晚辈不该管也管不着。”
她啰啰嗦嗦地讲了一大堆,归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满脑子都是她五叔叔和青釉的过往,自从她从寻秋那里知道了五叔叔和那名叫青釉的舞女的过往,她顿时觉得雒阳城里的雪都暖上了几分。
她看向云姑姑,笑容甜甜,每次她对云姑姑这么笑,云姑姑就招架不住地会心软。
云姑姑无奈地理了理她的鬓发,说:“罢了罢了。到底你都听说了些什么?”
“一个很美,很美的故事。”归荑仿佛就在等她问这一句话:“云姑姑,你想不想听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真的很美。
夜里,天空中忽然飘起雪来。归荑把忍不住窗子全部都打开,看着窗外的大雪,她又是一阵心满意足地微笑。云姑姑为她披上了锦裘,温柔嘱咐道:“仔细着凉。”
窦瑰似有所觉,隔着薄薄的门扉,恍若无物地看到了窗外皎洁的月光和纷扬的大雪。
一年前的雒阳深夜里,也是这样的大雪。如鹅毛飘落,触底无声。
似乎要把天地都掩盖。
最终,脑海中寂静的夜与纯白的雪,纷乱嘈杂的时间与飞逝而去的时光,都化为两个清浅而沉重的字。
青釉。
☆、番外篇之缱绻
也许,窦甯早就想象过会有这么一天。
当他一生的挚爱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他触摸着他的发髻,动作轻柔得像是抚摸这世间至尊至贵的珍宝。
他眼光温柔如水,嘴角甚至还带着轻轻的笑意。
那一日,雪霁初晴。
那一日,日光暄暖。
他说,陌央,这样,就好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没有撕心裂肺的痛哭,没有思绪蔓延的感慨。
吱呀一声,小女儿陡然推门而入,怀抱着簇簇白到耀眼的梨花,顿时花香扑面而来,充满了整个屋子。
“娘亲,昨夜一夜之间梨花开了满树,你看!”女孩满面笑靥。
但她娘亲却没有回应她。
她愣了一下,又软软糯糯地叫了一声:“娘亲?”
爹爹微微侧过脸。
她忽然愣了一下。
她从未……看过爹爹的眼泪。
虽然只是点点闪烁在眼眶内,虽然他的表情看不出丝毫的哀伤。甚至,他的嘴角还是微笑着的。
他招手,把她叫到身边,摸着她的头发,忽然感慨一般地说道:“陌央,你看我们的女儿,不知觉间,也长这样高了。”
“爹爹……”女孩眼睛微微瞪大,像是有些疑惑。
“如你所说,时间真的,过得太快太快。”他抚摸着她的眉宇,尔后触过她的鼻梁,到嘴唇,到下巴。
“可为什么,我们还没有老去?”最后,他的手又落回她的手上。
“归荑,给你娘亲吹一首曲子吧。”窦甯并没有回头,只是将陌央腰侧的玉笛取下,递给了她。
归荑将梨花放在娘亲枕边,接过玉笛,她知道,这是娘亲向来不离身的宝贝。她将玉笛靠在唇边,缓缓地,轻轻柔柔地,吹起了第一个音调。
女儿的眉眼长得极像陌央。那一双灵动幽远的眸子,那一撇温润得毫无锐气的远山黛。但是她的额角略高,嘴唇略薄,这一点,又像极了他。
她音律天赋异禀,如她。她诗书通晓极快,如他。
然而,人的一生,或长或短,总是有限。爱过一个不得不爱的人,做过几件不得不做的事,枯荣胜败,不过尔尔。
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为抱也,永以为好也。
窦甯看着她身边的梨花,回过头去看着半开的门,恰巧就能看到一树梨花芳菲。
花开一夜,花落数日。
时短,但,已是终其一生的美丽。
-
十五年前,他遇见她的时候,她只有十七岁。
他是不可一世的小侯爷,是当今皇后最疼爱的弟弟。当时窦皇后一家出武将为多,他的功夫在几个兄弟中并不是最出众的,但文采,却是最好的。
并且,论风流贪玩,那也是雒阳城里拔尖的。
那时候谁不知道窦家的四侯爷窦甯,那就是皇都里的小霸王,正经事没干过两件,风流韵事流言蜚语却从没断过。
但,他遇见了她。
她是初露锋芒的乐姬,凭着一曲好笛音在雒阳城内名声躁动。
他几乎都要记不起第一次相遇到底是在哪里,和哪些人在一起。但是却深深记得那一次,她说那句话时,清透灵静的眼眸里透着刀锋一般的光芒:
“在雒阳城里,这样的人并不少见——一出生便带着荣宠而居高位,牙牙学语之时就听惯别人奉承巧言。然而这些人,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别人一生的都得不到,同时,也永远地失去了普通人唾手可得的。”
那时他第一次记住她的名字,白,陌,央。
尔后,夜夜笙歌,他都找她相伴。他原以为她清冷,她高贵,如同不是这世间的俗物一般。却不想,她次次浅笑相迎,丝毫不孤傲。
过了许久,他挑着她下巴趁着醉意语气混重对她说:“我以为你最看不起世俗名利,却不想,也是这样。你不是自认自己的曲调天下间首屈一指吗,怎得也能拿金钱衡量?”
她却依旧淡淡地笑着,说:“你所拥有的,我一曲也可换得些许。但我拥有的,你倾尽一切也未必能得。”
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