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而出,一路马不停蹄狂奔,一直到了深夜十分,全梭才下令原地修整:“卡云,你带一半兄弟先收一会,过会我来换班,小心留意,少事休息以后,明天一大早,我们继续赶路”
卡云点头,表示明白,但心里有点不以为然,认为全梭小题大做。
这一路急行军,可是累得够呛,尤其是还背了两个死人,真是的,让人难以忍受。
全梭带人睡觉去了,卡云对余下的兄弟们大声说到:“兄弟们,打起精神,千万别出什么差错了”
今晚月色不错,月光之中,隐约能看清人的脸庞,卡拉得使节团现在在一片草原当中,小动物鸣叫声响成一片,卡拉击和张仲被围在当中,卡云带着弟兄安静的在边上守候。
全梭带人搭建了简易的休息场所,很快睡了过去。
卡云骂了一句,娘的,睡得真死。给以前,总有几个兄弟睡着以后鼾声如雷,今天倒好,睡觉的,一个个声息全无,睡得,好熟。
过了一会,想睡觉了,卡云暗骂一声,干,其实,对他这样的金级高手来说,几天不睡问题不大,但是,这睡觉毕竟是他多年的习惯,每天这时间一到,人就晕晕欲睡了。
他都这样了,其他战士更加不济,慢慢的,围人的圈子开始东倒西歪,卡云强打精神站起身,张口欲言,感觉身上一麻,强烈的晕眩感,不,准确点是麻痹感涌上心头,心中暗叫不好“扑通”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没了生息。
原野上,一片寂静。
死人张仲挺身而起,嘴里哈哈笑着说到:“麻子,辛苦了,赏鲜肉一块”
看他样子,哪里像是有伤?
卡拉击金剑入体的一刻,张仲心中一动,不躲不闪,任凭金剑灌胸而入,实际上,金剑被圣衣挡了一挡,力道并不大,以张仲肉体的强悍,只要稍稍抵抗,就可将金剑拒之体外。但是,弓长伯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是时候走了,因此,张仲让金剑入体,但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
晕过去倒是真的,晕血晕的,晕过去前一刻,调整身体状态为死亡象征,倒是骗取了老战不少战友感情。
以后,他就被卡拉得人当成奇货给搬出索马城,很是悠闲地坐了一会人肉马车,被扛到了这里。
然后,无影蚤麻子出场,轻松放翻了所有卡拉得人。
索马天热,卡云全梭一时大意,没有穿着水獭族皮装,着道了,被麻子成功麻翻。
走到包围圈外,就着月色打量打量这些累得够呛的卡拉得人,张仲摇了摇头,算了,放你们一马,估计死了王子就够他们受的,自己实在没有必要落井下石,妄作小人。
估摸着,有了美索帝国通风报信,金玉也快赶到索马了,还是早走为好,免得夜长梦多,看准方向,张仲脚尖在草尖上一点,身如大鸟,消失在月色之中。
太阳出来的时候,张仲已经抵达美索河岸,按照小坏的资料显示,只要在这点过河,再奔行几天,就可以奔出美索帝国国境,进入美索帝国和述亚帝国之间的几个城邦,路过这几个城邦,就可以顺利抵达述亚边境了。
清晨,太阳懒洋洋地冒出头来,张仲停在美索河边,弯下身子,捧起一捧水,洗个脸吧。
水捧在手中,脸还没有凑上去,张仲身子猛地一震,脸上露出了苦笑。
对面河岸,两尊高大的人影在朝阳当中印在了张仲面前的河面之上。
金玉来了。
不管了,继续洗脸,张仲不慌不忙,捧水洗了几把脸,然后,好整以暇取出一根毛巾,擦拭掉脸上水渍,闭上双眼,呼吸呼吸清晨清爽的空气。
搞完这些,张仲才缓缓起身,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金老大,一路辛苦了”
金点了点头,要说,他虽然身为金属之体,但为了抓住这个滑溜的小子,的确是足够辛苦,别的不说,就说从美索动身以后,他和玉可是马不停蹄,一路奔波,才终于在这里拦住了张仲。
从幽暗世界回来以后,张仲接连恶战,文字和文员之气的运用越来越熟练,进步十分迅速,已经有了和金级高手一战之力。
尤其是和雷鹰一战,虽然雷鹰没尽全力就稀里糊涂被张仲合同了,但张仲由此也有很强的心理优势,再次对上金,心里并不怎么害怕。
只要想办法,就算是金,也不是不可抗拒。
当然,张仲也并不高估自己,金可以说是张仲到目前为止遇见的最强敌手。
雷鹰虽然是准圣级,但实力并不在金之上,原因就是金的软金属之体妙用无穷,抗魔抗物攻,又十分轻便灵活,要说这身体条件,估计除了张仲这副怪胎肉体以外,就是金的这身体最棒。还有就是金的智力远远高于雷鹰,对付起来,也麻烦的多。
最为关键的是,站在张仲面前的不止有金,还有玉,按照小坏的计算,玉比金差不了多少。
今次,要想突围而出,只怕有点难度了。
这里是美索河上游,河面并不是很宽,只有十多米,就算要逃跑,也得有点把握,现在掉头就走的话,绝对跑不脱。
张仲站在河边,满脸笑容,身前的河水如同静止一般,不见半点波纹。
金对身边的玉一笑:“让我看看张小子这段时间有没有进步,玉,你小心看着点,不要让这小子乘机开溜”
玉看看对岸的张仲,对金微微一笑:“大哥,有你出手,他还有逃跑的可能吗?”
“哈哈”金朗声大笑:“张小子滑溜无比,诡计多端,事情还真是难说绝对,你还是小心堤防点为好”
不等玉搭话,张仲朗声答道:“金老大,过奖过奖”身体上,也出现乳白色光华,双脚离地,双手背在背后,缓缓飘了起来。
“张仲”圣笔信感受到金玉身上的气息,有点难受地说话了:“这两个家伙很坏,信哥儿我很讨厌他们”
“哦?”张仲心中一动,想起了圣笔仁,这三笔之首不是被老道士降服了,镇妖在了地宫当中吗?还有这圣笔信,估计也不会自愿去当人的什么脊梁柱吧,搞不好,都是老道士搞得鬼,金玉两人身上修炼的是老道士一脉,这圣笔信自然感觉很不好了:“信哥儿,既然如此,是不是劳你大驾,我们两个,一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个”圣笔信犹豫了一下:“严格说来,大哥管攻守,二哥管出注意,我呢,主要管平衡,这攻击力可就欠奉,不过,信哥儿我实在看他们不顺眼,好吧,就帮你一次,总比你每天拿的破笔要强”
小坏无语,这是除了圣笔仁,第二个说自己是破笔的了!
这几兄弟都是一个德行啊,算了,大人大量,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其实,小坏也知道,不说其他功能,但说这当笔的话,圣笔信绝对比自己当的好。
简单点说,张仲拿小坏扎金绝对扎不进去,但拿圣笔信绝对一扎一个窟窿。
还有就是,圣笔信在手,张仲文字的法则之力绝对会得到增幅,要不是,这圣笔不就白叫了吗?
难得圣笔信不需要提供出手理由,张仲心中大喜过望,今天,这脱困而出的机会有大大的增强了。
右手一伸,七色光华出现在手上,在朝阳之中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仿佛是把阳光都压了一头。
张仲身上乳白色光华也随着一边,变成了一个七彩蛋壳。
金微微一愣,旋即大声笑着说到:“圣器?有意思”
“大哥”玉在他身后提醒:“圣器之力,不可硬挡”他们成为金属人以后,倚仗自己强悍的身体,一有战斗往往是肆无忌惮,不大注意保护自身,现在,可得悠着点了,是故,玉开口提醒。
“我会小心的”金站在空中,大手一招,一把宽脊巨剑出现在手中,一个大步,巨大的身躯一下出现在了河面上空,巨剑往下一击,河水往下一陷,旋即翻起滔滔巨浪,当头对张仲压了过来。
张仲微微一笑,七色光华缓缓向前铺开,不紧不慢,巨浪撞进光华之中,马上变得温顺起来,落于河面,不见半点波浪。
十米宽的美索河面,以五米为界,一面平静无波,一面波涛汹涌,巨浪激荡起层层水珠,在阳光之下,七色斑斓,仿佛在空中铺就了一道彩幕。
玉感觉:诡异绚丽。
卡云点头,表示明白,但心里有点不以为然,认为全梭小题大做。
这一路急行军,可是累得够呛,尤其是还背了两个死人,真是的,让人难以忍受。
全梭带人睡觉去了,卡云对余下的兄弟们大声说到:“兄弟们,打起精神,千万别出什么差错了”
今晚月色不错,月光之中,隐约能看清人的脸庞,卡拉得使节团现在在一片草原当中,小动物鸣叫声响成一片,卡拉击和张仲被围在当中,卡云带着弟兄安静的在边上守候。
全梭带人搭建了简易的休息场所,很快睡了过去。
卡云骂了一句,娘的,睡得真死。给以前,总有几个兄弟睡着以后鼾声如雷,今天倒好,睡觉的,一个个声息全无,睡得,好熟。
过了一会,想睡觉了,卡云暗骂一声,干,其实,对他这样的金级高手来说,几天不睡问题不大,但是,这睡觉毕竟是他多年的习惯,每天这时间一到,人就晕晕欲睡了。
他都这样了,其他战士更加不济,慢慢的,围人的圈子开始东倒西歪,卡云强打精神站起身,张口欲言,感觉身上一麻,强烈的晕眩感,不,准确点是麻痹感涌上心头,心中暗叫不好“扑通”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没了生息。
原野上,一片寂静。
死人张仲挺身而起,嘴里哈哈笑着说到:“麻子,辛苦了,赏鲜肉一块”
看他样子,哪里像是有伤?
卡拉击金剑入体的一刻,张仲心中一动,不躲不闪,任凭金剑灌胸而入,实际上,金剑被圣衣挡了一挡,力道并不大,以张仲肉体的强悍,只要稍稍抵抗,就可将金剑拒之体外。但是,弓长伯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是时候走了,因此,张仲让金剑入体,但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
晕过去倒是真的,晕血晕的,晕过去前一刻,调整身体状态为死亡象征,倒是骗取了老战不少战友感情。
以后,他就被卡拉得人当成奇货给搬出索马城,很是悠闲地坐了一会人肉马车,被扛到了这里。
然后,无影蚤麻子出场,轻松放翻了所有卡拉得人。
索马天热,卡云全梭一时大意,没有穿着水獭族皮装,着道了,被麻子成功麻翻。
走到包围圈外,就着月色打量打量这些累得够呛的卡拉得人,张仲摇了摇头,算了,放你们一马,估计死了王子就够他们受的,自己实在没有必要落井下石,妄作小人。
估摸着,有了美索帝国通风报信,金玉也快赶到索马了,还是早走为好,免得夜长梦多,看准方向,张仲脚尖在草尖上一点,身如大鸟,消失在月色之中。
太阳出来的时候,张仲已经抵达美索河岸,按照小坏的资料显示,只要在这点过河,再奔行几天,就可以奔出美索帝国国境,进入美索帝国和述亚帝国之间的几个城邦,路过这几个城邦,就可以顺利抵达述亚边境了。
清晨,太阳懒洋洋地冒出头来,张仲停在美索河边,弯下身子,捧起一捧水,洗个脸吧。
水捧在手中,脸还没有凑上去,张仲身子猛地一震,脸上露出了苦笑。
对面河岸,两尊高大的人影在朝阳当中印在了张仲面前的河面之上。
金玉来了。
不管了,继续洗脸,张仲不慌不忙,捧水洗了几把脸,然后,好整以暇取出一根毛巾,擦拭掉脸上水渍,闭上双眼,呼吸呼吸清晨清爽的空气。
搞完这些,张仲才缓缓起身,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金老大,一路辛苦了”
金点了点头,要说,他虽然身为金属之体,但为了抓住这个滑溜的小子,的确是足够辛苦,别的不说,就说从美索动身以后,他和玉可是马不停蹄,一路奔波,才终于在这里拦住了张仲。
从幽暗世界回来以后,张仲接连恶战,文字和文员之气的运用越来越熟练,进步十分迅速,已经有了和金级高手一战之力。
尤其是和雷鹰一战,虽然雷鹰没尽全力就稀里糊涂被张仲合同了,但张仲由此也有很强的心理优势,再次对上金,心里并不怎么害怕。
只要想办法,就算是金,也不是不可抗拒。
当然,张仲也并不高估自己,金可以说是张仲到目前为止遇见的最强敌手。
雷鹰虽然是准圣级,但实力并不在金之上,原因就是金的软金属之体妙用无穷,抗魔抗物攻,又十分轻便灵活,要说这身体条件,估计除了张仲这副怪胎肉体以外,就是金的这身体最棒。还有就是金的智力远远高于雷鹰,对付起来,也麻烦的多。
最为关键的是,站在张仲面前的不止有金,还有玉,按照小坏的计算,玉比金差不了多少。
今次,要想突围而出,只怕有点难度了。
这里是美索河上游,河面并不是很宽,只有十多米,就算要逃跑,也得有点把握,现在掉头就走的话,绝对跑不脱。
张仲站在河边,满脸笑容,身前的河水如同静止一般,不见半点波纹。
金对身边的玉一笑:“让我看看张小子这段时间有没有进步,玉,你小心看着点,不要让这小子乘机开溜”
玉看看对岸的张仲,对金微微一笑:“大哥,有你出手,他还有逃跑的可能吗?”
“哈哈”金朗声大笑:“张小子滑溜无比,诡计多端,事情还真是难说绝对,你还是小心堤防点为好”
不等玉搭话,张仲朗声答道:“金老大,过奖过奖”身体上,也出现乳白色光华,双脚离地,双手背在背后,缓缓飘了起来。
“张仲”圣笔信感受到金玉身上的气息,有点难受地说话了:“这两个家伙很坏,信哥儿我很讨厌他们”
“哦?”张仲心中一动,想起了圣笔仁,这三笔之首不是被老道士降服了,镇妖在了地宫当中吗?还有这圣笔信,估计也不会自愿去当人的什么脊梁柱吧,搞不好,都是老道士搞得鬼,金玉两人身上修炼的是老道士一脉,这圣笔信自然感觉很不好了:“信哥儿,既然如此,是不是劳你大驾,我们两个,一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个”圣笔信犹豫了一下:“严格说来,大哥管攻守,二哥管出注意,我呢,主要管平衡,这攻击力可就欠奉,不过,信哥儿我实在看他们不顺眼,好吧,就帮你一次,总比你每天拿的破笔要强”
小坏无语,这是除了圣笔仁,第二个说自己是破笔的了!
这几兄弟都是一个德行啊,算了,大人大量,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其实,小坏也知道,不说其他功能,但说这当笔的话,圣笔信绝对比自己当的好。
简单点说,张仲拿小坏扎金绝对扎不进去,但拿圣笔信绝对一扎一个窟窿。
还有就是,圣笔信在手,张仲文字的法则之力绝对会得到增幅,要不是,这圣笔不就白叫了吗?
难得圣笔信不需要提供出手理由,张仲心中大喜过望,今天,这脱困而出的机会有大大的增强了。
右手一伸,七色光华出现在手上,在朝阳之中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仿佛是把阳光都压了一头。
张仲身上乳白色光华也随着一边,变成了一个七彩蛋壳。
金微微一愣,旋即大声笑着说到:“圣器?有意思”
“大哥”玉在他身后提醒:“圣器之力,不可硬挡”他们成为金属人以后,倚仗自己强悍的身体,一有战斗往往是肆无忌惮,不大注意保护自身,现在,可得悠着点了,是故,玉开口提醒。
“我会小心的”金站在空中,大手一招,一把宽脊巨剑出现在手中,一个大步,巨大的身躯一下出现在了河面上空,巨剑往下一击,河水往下一陷,旋即翻起滔滔巨浪,当头对张仲压了过来。
张仲微微一笑,七色光华缓缓向前铺开,不紧不慢,巨浪撞进光华之中,马上变得温顺起来,落于河面,不见半点波浪。
十米宽的美索河面,以五米为界,一面平静无波,一面波涛汹涌,巨浪激荡起层层水珠,在阳光之下,七色斑斓,仿佛在空中铺就了一道彩幕。
玉感觉:诡异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