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强是个混混。
    孙志强是个长的很英俊的混混。
    如果是在大城市,凭着他一张招摇撞骗的脸,加上点小聪明胆大手狠,说不定还真能给他混出个样子来,再不济一日三餐顿顿见点肉总有点指望。
    可惜他是个山村里的混混,除了无所事事的游手好闲外,还真找不出点他能干、想干的事。他老爹给他起志强这个名字,本意是盼着他有志气有出息,不成想,儿子大了,反而站到了出息的另一面。庄嫁人种地是本份,可这小子死活不肯下地,进山打猎他嫌累,谁家有个红白事必到场蹭吃蹭喝,家里揭不开锅,先是半夜里跳别人屋里连偷带摸,今天东家一只鸡,明天西家半袋米,再后来大白天也敢闯进去拳头一亮明着要,终于沦落到人见人厌的地步。
    孙志强没有孩子,甭说儿子,女儿也没有一个。他的婆娘怀着娃娃的时候,被他酒后一脚踹在肚子上,大出血,娃娃没了,婆娘也差点没活过来。打那以后,那婆娘就愣是没消息了。他也不着急,少张嘴要吃要喝挺好,再说他明年才满三十岁,日子长着呢,老天爷绝不了孙家的后。
    不过,没有孩子,老爹为这事没少在他跟前念叨,他这人最受不得有人在耳边嗡嗡叫,那是自己的老爹,他混归混,最多跟老爷子顶顶牛,真有气回头撒那个没用的婆娘头上。在他们这疙瘩,男人打老婆不是稀奇事,这么多年连个娃都没有,呸。晦气!
    说到娃,几个月前,钻一哥们家喝酒的时候。听他们说起邻村有个姓李的娃娃出息了,每年给村里寄回大笔地钱。哥几个喝着酒,忍不住羡慕人家的好运气:听说那姓李的娃他娘是大城市里地一个大官的女儿,家里老鼻子有钱了,为着穷的时候受过村人接济,每年都往回大笔的给钱,那他们家得多有钱啊?对了,那个谁,听说没,那姓李的娃娃十年前在后山捡了个女婴。如今那女娃也出落得水灵灵的,听说那男娃对她可好啦哎,你说那女娃是谁家扔到后山去的?现在他们发达了,她亲爹亲妈找过去,虽然不曾养儿。到底生儿一场,要俩辛苦费不成问题吧?人家是有钱人,手指头缝里**就够咱们吃喝不尽了
    孙志强听着心里可就琢磨开了。
    嘿。你还别说,不多不少十年前,他还真扔了一女娃娃到后山,被捡的女婴,会不会就是那个孩子?
    忙忙跑那村子打听,时间前后一对照,他喜上心头。我的天爷爷,这可不正是天上掉下个热乎乎的大馅饼,走路捡了个金元宝?你道为何?却是那姓李地捡孩子的地点时间都与他扔孩子的情况相符,百分之一百没跑!
    哈哈。合该他孙志强运气,老爹可真没给他取错名字,他命里注定要强上别人一头!
    想不到生娃还有这个好处?那可得多生几个!话说那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婆娘娶进来也有六年了。除了五年前摔掉了娃,这么多年硬是屁都没得一个。这边母鸡不下蛋。那边让他心痒难耐的金主总是不回来,外面那么大,他可不知道人家躲在哪疙瘩。想像着别人在外大鱼大肉,偏他委屈地只能吃糠咽菜——村子穷啊,榨也榨不出多少油水。这样想着,一颗心只觉得热油里滚过一般,百爪挠心的痒,更觉得事事不顺心样样不如意,脾气越发大了起来,动不动挥巴掌的时候就更多了。
    终于啊终于,盼月亮盼星星终于把金主盼了回来。
    打旁人口中听得那姓李地娃娃回来了,他多聪明啊,也不冒冒然闯进人家家里,反正,他们总要给家里的长辈上坟,在那儿守着准没错。
    这不,人可不就顺利见着了?
    和自家的婆娘守在草丛里窥探。啧,那个陪着两娃娃的男人可真机警,瞅那身板那架式,孙志强衡量了一下,得,咱是求财,犯不着惹事。及时躲了,留那婆娘,两句话把人打发走。
    他自己躺在半枯黄的草丛里寻思。
    话说,当初被他祸害的那闺女长什么模样来着?时间实在隔的久了,印象很淡。那个女娃、哦,现在叫做董洁,老远瞅着长的挺俊,那模样那眉眼那味道,谁能相信她竟会是山里娃?山沟沟里飞出了金凤凰,以后嫁个好人家好吃好喝那一准跑不了,嘿嘿,姑娘吃肉,他这个做爹的沾光跟着啃啃骨头喝点汤,啧啧,那才叫过日子
    自己一个人越想越美,嘴巴咧的老大。他那个被打怕了地婆娘小心凑了过来,打量男人心情不错,轻轻拉了拉衣角,小声道:“当家的,那啥,他们要走了。”
    啥?要走了?
    孙志强匆匆跳起身,探头打量。可不是,人家上过坟,收拾东西开始往回走,坟前留了几样祭拜用的水果点心。
    果然是有钱人,那样金贵地吃食也留下不要,正好便宜了他。“把那些吃的收拾收拾都拿回家咱们吃!”
    他扔下一句话,自己连蹦带跳绕路跟了上去。
    快进村地时候,大山他们被拦住了。
    大山打量了他两眼,不认识!董洁硬是坚持要来扫墓,野外吹了风,脸色红红的额头温度又有点高,他赶着送她回去休息。“有事吗?”
    孙志强双手互握磨蹭着。呃,你别说,这少年皱眉的样子还真有点那啥“我叫孙志强,邻村的,你不认识我?哎呀,没关系,咱们以后就熟悉了,那个,你叫小洁?我是”
    刚听得两句,大山便明白,这人只怕就是邻村打听小洁消息的人家。当机立断,截住他的话头“等一下,”转头跟董洁交代:“叫你逞强。瞧,又不舒服了吧?刘大哥,你先送她家去。我这儿和人家说几句话就来。”
    薰洁头有些晕。她本村的人认得地都不多,邻村的更没印象,现在也没心情应酬,于是摆手只道:“那我们先走一步,到前边等
    快点啊。”
    大山目送他们走了段路,确定不会听到他们两人讲话,才淡淡开口道:“你也看到了,我妹妹她生病了,有话请直说。我赶时间。”心下忍不住着恼,这男人还真厚着脸皮找过来,小洁正在病中,这等烦心事还是不给她添堵最好。
    孙志强继续搓手,脸上摆一个大大的笑脸。“刚刚那个女娃,呵呵,听说你从前是在后山那块捡到地?咳咳。我是她爹,亲爹!这个它说来话就长了,你看,咱们是不是回你家好好唠唠?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哈哈,咱也别太生份了”
    大山再次打断了他“证据!”
    “啥?”
    大山冷静的袖手道:“很久之前,也有人跟我说,小洁是他们的女儿,上门认亲的。你不是第一个。你说小洁是你的女儿,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他忍着不把心中的厌恶挂在脸上“拿得出证明。咱们再谈。对不起,我还有事。真的得走了!”礼貌的点了个头,不理会正张口结舌的孙某人,他快步离开了。
    这种情况出乎孙志强意料之外。他一时傻在那儿,呆呆的看着大山走远。
    回过神来,孙志强非常懊恼。
    妈地,一辈子油嘴滑舌,难得老老实实说了句真话,人家还不肯信。
    证据?他哪里来的证据?当初那家人为着闺女的名声,自己在家偷偷生了娃,想溺死试了几试终究没狠得下心,瞅个没人注意的空当偷偷塞给他“扔了也好掐死也罢,爱怎地怎地,从今后都与我们没有一点关系!”他一个未婚大小伙子,怎么耐烦养一个皱皱巴巴死丑的小婴儿?躲躲闪闪出了村外,跑到没有人烟地后山弃了,——做这事他没一点心理负担,本来嘛,山里人家,娃多,谁也不觉得孩子金贵,生下女娃不想养扔了或者溺死再扔了他不是第一个这么做,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时候,你要他怎么拿得出证据来?那闺女当初就是他欺负人家老实,手段不光明,不久就远远嫁走了,听说后来又有了两个娃。他也曾厚着脸皮寻到门上去,却被劈头盖脸打了出来,人家根本不承认自己闺女婚前生过娃!
    毕竟不是光彩的事,这些年他也没有跟别人提过,连整日与他厮混的哥们都不知道这事。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就是真有证据也没有办法证明不是?现在这姓李地娃娃明摆着要耍赖,不肯认下这门亲!
    妈的,听说他又给了他们村一笔钱,听说他还捐给了学校一笔钱重修校舍,凭什么呀?凭什么他这个最该拿到钱的人没有份?看他对那女娃娃小心呵护的样子,一定在意的紧。真他娘的,呸,不是因为老子,那个女娃哪里生得出来?
    孙志强越想越气。
    不成,得赶紧想辙,不能再拖了,那人扫过墓,拜过村里的长辈,说走可就走了,什么时候再回来那可没个准,兴许就不回来了呢?他的钱啊连跑带颠,孙志强赶着在大山他们走到家门前的当口又蹿了过来。
    大山皱眉“小洁,你先回屋。”
    薰洁瞅着这人,接连拦了他们两次,哥哥都要她回避,这人谁呀?
    “不行,不能走,站这儿听着。”
    他转而换上一付笑脸,试着和颜悦色对董洁笑“乖,我是那啥,我是你爹,亲爹。小洁,这么多年没见,想爹妈了吧?这事是这样的”反正那家人不认孩子,他也乐得把恶名推出去。“就这样,唉,当初生你地娘,我们俩背着人好上了,不成想有了你,他们家人嫌你爹穷,没本事,偷偷生了你然后扔到后山去了。唉,我也是没得办法”
    薰洁看他自说自唱,一个字都不信。观其人,笑的假,眼带横意,一身流气,就不像个正经老实的山里人。况且,真也好假也罢,真真假假都与她无关。生而被弃,想再回头认亲?算了吧!
    大山一脸气愤“小洁,别听他胡言乱语”
    薰洁看到他眼里地担忧,回他一个笑脸。心下恍然,是了,头前也曾拦下他们一次,哥哥让她回避,想必是来要钱的,当然没有得手,哥哥才不会掏钱给这种人。
    “这位大叔,你能站出来承担责任,好极了。不管你有什么不得已地理由,恶意离弃不闻不问都是不小的罪名,哥,听说扔掉自己的孩子,这要是追究起来,先要处以好几百元的罚款,还要抓到牢里坐几年牢。对了,听说牢里的犯人,一个个杀人抢劫放火什么罪名的都有,他们最瞧不起连儿女也不管的男人,嫌没担当不像个爷们,在牢里知道这事,平时那是往死里打外面人都这么讲,所以,就没听说哪家人有扔了孩子再往回认的”
    大山看到她冲自己眨眼,很有默契的接口道:“这位大叔,想认亲也不是不可以,先把责任担了,等你熬几年从牢里出来,咱们再来谈证据的事。如果拿得出小洁是你女儿的证据,我们也不介意送你些钱略表心意”
    孙志强愣愣的看着他们进屋关门。
    这什么意思?
    他算是看明白了,人家根本不当自己是回事。妈的,他长这么大,头一次被人当面这么削面子,尤其是被两个娃娃耍,而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种。
    就这么算了?想都别想!
    忍不住恶向胆边生。
    靠,敬酒不吃吃罚酒,让老子不好过,你们也别想消停!
    ps:狗血?好吧,我承认,是有点。安排这段情节,一来情节上并不显得很突兀,再一个,这件事会给男主心理上成长的空间。不过放心,我不会铺开来写多费笔墨,尽量把这段精简快点写过去,瞧,本来是近六千字的大章,我硬是把对话部分砍掉只留下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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