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手机的声音。
那目光通过照后镜折射到小粉身上,让他有点毛骨悚然,任谁被人用那种缅怀国家先烈的眼神盯着,都不会自在吧!
“受伤了?”沈方忽然问话。
小粉抬起头啊了一声,不明所以。
沈方回过头看着他脖子上的创可贴重复说:“受伤了?”
小粉嗯一声,沈方笑了,换成热络的口气说:“我也受伤了。”他把头发拨开,露出包着小块纱布的额角。
小粉又哦一声,吃不准他的意思,“你来医院包扎?”
沈方笑:“当然不是了,这么小的伤口就来医院,也太大惊小怪了,我来看朋友。”
小粉点点头,随口问:“你怎么会伤到头,影响拍电影么?”
“拍电影时伤的,上次……和你提的那部片子,找了京剧团的演员,其实你很不错的,应该来试试。”
小粉笑笑没说话,他不想再和ns公司有所牵扯,已经很久没有接ns经济公司的广告了。这会,他想不透沈方的意图,气氛有些尴尬,小粉忙指着前面说,“可以走了!”
车流开始缓缓移动,沈方转过头继续开车,停停走走,那种奇怪的目光时不时的飘过来,真是专注的让人可怕。
这要堵到什么时候,小粉万分后悔,宁可一路跑着窜过北京城也不该上这车。
找了个地铁站下车,沈方也没拦。这种时候,地铁比汽车快。一停车小粉就往外钻,沈方忙喊住他,摸出把伞递给他,说不用还了。
“注意身体,最近瘦了很多。”
一秒的安慰,在饿着肚子的雨夜,即使是来自陌生人的关怀,都是令人感动的。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人,似乎并没有段林说的那样可怕,小粉感激的露出真诚的笑,“谢谢。”
沈方看见他跑进地铁站,按下车窗发动车子,淡笑:“不用谢。”
小粉从地铁站出来,又顶着雨走了半个多小时,路上跑到附近的小超市买了点简单的挂面和菜,带回家喂那只嗷嗷待哺的猪。
养猪的地方,应该就是猪窝了。
地上照例是数不尽的纸团和啤酒罐子,烟雾从窗台的方向飘过来,唐加坐在靠近窗口的地上,他连去阳台的资格都没有,那会让人拍到他的颓废。
“我买了饭,还是热的。”
“你不光买了饭,还买了啤酒和烟。你是……”
“……放心,不会有人认出我。”
“我也……快不认识你了。”
唐加放声大笑:“其实,我也是。”
屋里很静,只有唐加的笑声,小粉走到去,沉默的看着他。
唐加却笑不下去了,“你在笑?”
“刚才没有,现在看了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小粉半弯下身,仔细的盯着他,看了一会后拍拍他的头说,“头发很长,胡子很长,身上很臭,就像……”
“像什么?乞丐?”唐加动容,这种话题让他难受。
小粉给了个出人意料的答案,“不是乞丐,是摇滚歌星。那种长头发脸很脏抱着吉他疯狂甩头的摇滚歌手。”他歪了歪头问:“你是唱摇滚的么?怎么和我记的不一样了?”
“小家伙长大了,怎么变坏了,太坏了太坏了!”
小粉直起身冷冷的哦了一声,严厉的说:“你还不起来!!”
唐加真的被吓了一跳,挣扎两下没起来,干脆瘫了手说:“起不来,你背我!”
小粉捏着拳,恨不得打扁这只没皮没脸的赖皮猪,终是舍不得,叹了口气,向猪伸出手示意他起来。
那只伸出的手,在昏黄的光下只剩一片剪影。青色的烟雾浮在空气里,视力就这样弱下去。那张俊秀美丽的脸上,有着成长的痕迹。他的眼神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深邃,还有那脸颊和下颚,什么时候有了菱角?
似乎和记忆中那个傻兮兮捧着巧克力当宝贝的小家伙,有些不一样了。
唐加仰躺在地上,伸手摸索着身边的烟盒,只触到冰冷的铁罐,啤酒失去气泡,无声息的流散在地板上。
无奈的表情,刺的小粉心里很痛。
“起来!”他颤着声音吼了一声。
“喂,你是不是长高了一点。”
“起来,去洗澡,去睡觉!”小粉蹲下身,朝唐加伸手。
伸出的手,是怎样的一种救赎。
那些日复一日的梦想,在现实面前变的遥不可及。
只有面前这个人,依旧是挂着干净的明亮的温暖的甚至是……有些慈悲的笑容,清澈如山间的清泉,伸出手。
唐加讨厌孤独,却更讨厌在小粉面前露出脆弱,他也伸出手。
下一刻,两人滚在一起,挤在窗边狭小的空间里,拥抱,亲吻,做爱!
爱是一种感觉,为着瞬间的释放,肆意的解脱。
动物天生就会从气味判断着对方的状态,是敌人还是弱者,一闻便知。公兽闻的出发情期母兽的味道。
追逐,征服。
之后离开。
唐加说,动物为了领地或是配偶,会伸出利爪公正的决斗。人是种高级动物,会思考会笑会哭会表达情绪却习惯于耍阴谋,更喜欢他人的臣服。
他问小粉,该不该臣服。
小粉叹气:“人心真的很复杂,kevin为什么非要针对你!”
唐加笑,抬头亲在另一片温暖的唇上,“因为我不听话,挑战了他的权威,他是最坏最复杂的动物。”
抬手,擦掉嘴上的泡沫,小粉揪正那颗不听话的大脑袋,拍了他两巴掌:“别动!”
唐加坐在马桶盖子上,出神的看着小家伙平坦的胸口,那里还留着暧昧的痕迹。
他有些感慨,叹:“你是个小公兽啊!”
小粉手一抖,险些刮花唐加的脸。
“你今天才反应过来吗?那晚了。”
唐加习惯的想咧嘴,小粉又拍了他的头,提醒他别动。
“我五岁时,以为自己会当兵。8岁时,以为自己会是个小提琴演奏者。15岁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个演奏家的料,我开始努力当歌手。走上歌手的路,我开始向往娶个好老婆,会做饭,知道把每件衣服正面朝外晒在阳光里,收衣服的时候,能把每件衣服叠的跟刚买回来似的,衬衫的袖子朝里,t恤的胸口朝外。”
小粉专心的给他刮胡子,却还是有些气,鼓起嘴念着:“我都做到了。”
唐加接着说:“我在酒吧那几年,最难熬的时候,一晚上几个小时唱下来,最少的一次只拿到十块钱,那老板跟打赏似的把钱放在我手里,还是两张五块的。你猜我买了什么?”
小粉用眼神表示疑惑。
唐加说:“有个小姑娘走过来,问我要不要买花。我把那俩五块的给你,你就陪了我一晚上。”
唐加嘶了一声,小粉抖着手,
那目光通过照后镜折射到小粉身上,让他有点毛骨悚然,任谁被人用那种缅怀国家先烈的眼神盯着,都不会自在吧!
“受伤了?”沈方忽然问话。
小粉抬起头啊了一声,不明所以。
沈方回过头看着他脖子上的创可贴重复说:“受伤了?”
小粉嗯一声,沈方笑了,换成热络的口气说:“我也受伤了。”他把头发拨开,露出包着小块纱布的额角。
小粉又哦一声,吃不准他的意思,“你来医院包扎?”
沈方笑:“当然不是了,这么小的伤口就来医院,也太大惊小怪了,我来看朋友。”
小粉点点头,随口问:“你怎么会伤到头,影响拍电影么?”
“拍电影时伤的,上次……和你提的那部片子,找了京剧团的演员,其实你很不错的,应该来试试。”
小粉笑笑没说话,他不想再和ns公司有所牵扯,已经很久没有接ns经济公司的广告了。这会,他想不透沈方的意图,气氛有些尴尬,小粉忙指着前面说,“可以走了!”
车流开始缓缓移动,沈方转过头继续开车,停停走走,那种奇怪的目光时不时的飘过来,真是专注的让人可怕。
这要堵到什么时候,小粉万分后悔,宁可一路跑着窜过北京城也不该上这车。
找了个地铁站下车,沈方也没拦。这种时候,地铁比汽车快。一停车小粉就往外钻,沈方忙喊住他,摸出把伞递给他,说不用还了。
“注意身体,最近瘦了很多。”
一秒的安慰,在饿着肚子的雨夜,即使是来自陌生人的关怀,都是令人感动的。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人,似乎并没有段林说的那样可怕,小粉感激的露出真诚的笑,“谢谢。”
沈方看见他跑进地铁站,按下车窗发动车子,淡笑:“不用谢。”
小粉从地铁站出来,又顶着雨走了半个多小时,路上跑到附近的小超市买了点简单的挂面和菜,带回家喂那只嗷嗷待哺的猪。
养猪的地方,应该就是猪窝了。
地上照例是数不尽的纸团和啤酒罐子,烟雾从窗台的方向飘过来,唐加坐在靠近窗口的地上,他连去阳台的资格都没有,那会让人拍到他的颓废。
“我买了饭,还是热的。”
“你不光买了饭,还买了啤酒和烟。你是……”
“……放心,不会有人认出我。”
“我也……快不认识你了。”
唐加放声大笑:“其实,我也是。”
屋里很静,只有唐加的笑声,小粉走到去,沉默的看着他。
唐加却笑不下去了,“你在笑?”
“刚才没有,现在看了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小粉半弯下身,仔细的盯着他,看了一会后拍拍他的头说,“头发很长,胡子很长,身上很臭,就像……”
“像什么?乞丐?”唐加动容,这种话题让他难受。
小粉给了个出人意料的答案,“不是乞丐,是摇滚歌星。那种长头发脸很脏抱着吉他疯狂甩头的摇滚歌手。”他歪了歪头问:“你是唱摇滚的么?怎么和我记的不一样了?”
“小家伙长大了,怎么变坏了,太坏了太坏了!”
小粉直起身冷冷的哦了一声,严厉的说:“你还不起来!!”
唐加真的被吓了一跳,挣扎两下没起来,干脆瘫了手说:“起不来,你背我!”
小粉捏着拳,恨不得打扁这只没皮没脸的赖皮猪,终是舍不得,叹了口气,向猪伸出手示意他起来。
那只伸出的手,在昏黄的光下只剩一片剪影。青色的烟雾浮在空气里,视力就这样弱下去。那张俊秀美丽的脸上,有着成长的痕迹。他的眼神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深邃,还有那脸颊和下颚,什么时候有了菱角?
似乎和记忆中那个傻兮兮捧着巧克力当宝贝的小家伙,有些不一样了。
唐加仰躺在地上,伸手摸索着身边的烟盒,只触到冰冷的铁罐,啤酒失去气泡,无声息的流散在地板上。
无奈的表情,刺的小粉心里很痛。
“起来!”他颤着声音吼了一声。
“喂,你是不是长高了一点。”
“起来,去洗澡,去睡觉!”小粉蹲下身,朝唐加伸手。
伸出的手,是怎样的一种救赎。
那些日复一日的梦想,在现实面前变的遥不可及。
只有面前这个人,依旧是挂着干净的明亮的温暖的甚至是……有些慈悲的笑容,清澈如山间的清泉,伸出手。
唐加讨厌孤独,却更讨厌在小粉面前露出脆弱,他也伸出手。
下一刻,两人滚在一起,挤在窗边狭小的空间里,拥抱,亲吻,做爱!
爱是一种感觉,为着瞬间的释放,肆意的解脱。
动物天生就会从气味判断着对方的状态,是敌人还是弱者,一闻便知。公兽闻的出发情期母兽的味道。
追逐,征服。
之后离开。
唐加说,动物为了领地或是配偶,会伸出利爪公正的决斗。人是种高级动物,会思考会笑会哭会表达情绪却习惯于耍阴谋,更喜欢他人的臣服。
他问小粉,该不该臣服。
小粉叹气:“人心真的很复杂,kevin为什么非要针对你!”
唐加笑,抬头亲在另一片温暖的唇上,“因为我不听话,挑战了他的权威,他是最坏最复杂的动物。”
抬手,擦掉嘴上的泡沫,小粉揪正那颗不听话的大脑袋,拍了他两巴掌:“别动!”
唐加坐在马桶盖子上,出神的看着小家伙平坦的胸口,那里还留着暧昧的痕迹。
他有些感慨,叹:“你是个小公兽啊!”
小粉手一抖,险些刮花唐加的脸。
“你今天才反应过来吗?那晚了。”
唐加习惯的想咧嘴,小粉又拍了他的头,提醒他别动。
“我五岁时,以为自己会当兵。8岁时,以为自己会是个小提琴演奏者。15岁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个演奏家的料,我开始努力当歌手。走上歌手的路,我开始向往娶个好老婆,会做饭,知道把每件衣服正面朝外晒在阳光里,收衣服的时候,能把每件衣服叠的跟刚买回来似的,衬衫的袖子朝里,t恤的胸口朝外。”
小粉专心的给他刮胡子,却还是有些气,鼓起嘴念着:“我都做到了。”
唐加接着说:“我在酒吧那几年,最难熬的时候,一晚上几个小时唱下来,最少的一次只拿到十块钱,那老板跟打赏似的把钱放在我手里,还是两张五块的。你猜我买了什么?”
小粉用眼神表示疑惑。
唐加说:“有个小姑娘走过来,问我要不要买花。我把那俩五块的给你,你就陪了我一晚上。”
唐加嘶了一声,小粉抖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