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手把大门甩上,把那两道艳羡的窥探视线彻底隔绝在了门外。

    让他进来?魏谦心说,他要是个百万富翁,这样的小崽子,他愿意养个十头八个的,每天早晨让他们站成一排点名报数玩。

    可他是吗?

    他只是个穷得出类拔萃的小混混,连自己开学要交的四百块钱学费都不知道上哪个猴山上弄去呢!

    可惜女生外向,宋小宝这个小丫头片子简直不是东西,尿布刚摘下来没两天,居然就已经学会胳膊肘往外拐了。

    没两天,魏谦一进门,发现小宝已经把那小崽子放进了家里。

    魏谦怕外面的小野孩有传染病和寄生虫,会传染给小宝,于是当即冲妹妹发了一通火,把小丫头吓得哇哇大哭。他伸手拎起小崽子身上的背心,像丢快抹布一样,再次把他扔出去了。

    小男孩就在他手里挣扎,挣扎不过,就用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盯着他看,那眼睛像是山里刚被雨水洗过的黑石头,在脏兮兮看不清五官的小脸上显得分外扎眼,显得那么野性,又充满着愤恨、失落和隐约的哀求。

    “狗崽子。”魏谦骂他。

    小宝她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主要是因为魏谦没有真的打过她,他虽然不怎么表达,实际上宝贝得连她一根头发丝都没碰掉过,以至于挨骂的事,宋小宝同志撂爪就忘了。

    过了没有三天,她就又把那小崽儿给领回来了。

    这还要阴魂不散了,这一回,她冷漠又坏脾气的大哥终于被激怒了,魏谦伸手去抓男孩,男孩察觉到危险,忙蹿起来躲开,让魏谦这高高扬起来的一巴掌挥了个空。

    魏谦气急了,抬腿给了他一记窝心脚,男孩被结结实实地踹疼了,竟然也不叫唤,只是闷哼了一声,顺势跪在了地上,伸出双臂,抱住了魏谦的腿。

    小宝这熊孩子总算是长了见识,她从没想过朝夕相处的大哥居然会这么暴力,吓得“嗷”一嗓子大哭起来,嚎着说:“哥!”

    那男孩也不知怎么的,听见了这话,心神仿佛被牵动了,他装了一年多的哑巴,此时却没头没脑地对魏谦开了口,尽管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个小孩,发音也奇怪得很,可魏谦还是听清楚了他的话,他学着小宝说:“哥!”

    魏谦抬起来准备狠狠踩下去的脚就突然动不了了。

    自己在干什么?魏谦茫然地想,殴打这么一个小崽子?这和他那贱货妈还有什么区别?

    末了,魏谦叹了口气,缓缓地缩回了脚,一言不发地走进厨房,草草地下了一锅清汤寡水的挂面汤,端到小男孩面前:“吃吧。”

    男孩不想表现得太没出息,可惜这碗面对他而言如同久旱逢甘霖,他一闻到香味,“出息”俩字就欢快地把他抛弃、结伴私奔了。

    他几乎把脸埋进了碗里,稀里哗啦一顿猛吃,秋风扫落叶一般,连干了三碗,肚子都撑圆了。

    魏谦平静地坐在旁边,等他吃完,就动手收拾了碗筷,然后对男孩说:“听得懂人话吧?行了,我知道你听得懂。”

    魏谦甩甩手上的洗碗水,蹲下来,让自己的视线和小东西齐平。

    “我养不起你,”他几乎调用了自己生平最大的耐心说,“你啊,找错地方了。”

    男孩嘴边还有没擦干净的菜汤,璨如星辰的眸子盯着面前的少年。

    魏谦轻轻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行了,吃饱就走吧。”

    一分钟以后,男孩第一次直立行走出他的家,而不是被他暴力扔出去的。

    有两三天,魏谦都没看见那个纠缠不休的小男孩,直到第四天黄昏,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计算着自己还差多少钱学费的时候,他在家门口又看见了那个小男孩。

    这回小宝没敢开门,两个孩子一个站在门里,一个站在门外,听见脚步声,一起抬起头,眼巴巴地望向他。

    站在门口的男孩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子,里面“叮叮咣咣”的,魏谦垂下眼扫了一眼,发现是一袋子的瓶子盖和易拉罐。

    “这个能卖钱。”见他良久不言语,男孩才小声地解释说,他仿佛怕魏谦不相信,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手心里汗涔涔地握着两块零五毛的纸币,“真的,我卖过了。”

    魏谦依然是沉默。

    小宝适时地轻轻叫了一声:“哥。”

    魏谦一闭眼,心说:“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

    第五章

    就这么着,小男孩到底是死皮赖脸地留下了。

    好多年以后,当男孩自己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他都几乎觉得自己做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壮举。

    他那混账大哥在翅膀长硬了之后,越发把他的混账特质发挥得举世无双,天生长了一副铁石心肠,从来是说一不二,男孩有时候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能改变魏谦想法的东西。

    可那一年,在观察了数月,又软磨硬泡了好几个星期后,他竟然真的成功地打动了这个铁石心肠的混蛋。

    小男孩在魏谦家里住下后,慢慢地恢复了他的说话功能,只是大多数时候依然很沉默,似乎担心自己的存在感太强,会招来别人的讨厌和虐待。

    一开始,他连床和沙发都不敢上,到了晚上就往墙角一缩,像条小野狗一样睡在地上。

    似乎是只要有一个能避风遮雨的屋顶、几口干净的饮食,他就已经满足了。

    魏谦观察他的行为,难以抑制地想起自己像这小东西一样大的时候,也曾这样小心翼翼地讨好过继父,他了解那些行为的意义,不但没觉得男孩古怪,反而暗暗生出了某种隐秘的感情联系来。

    当然——他不会把这种感情表现出来,魏谦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当家人”,在家里趾高气扬一点是应该的。

    他耐着性子把小家伙给洗干净了,又怕他有虱子,把小男孩的头发都给剃光了,还找了一件小宝的旧衣服给他穿。

    光头小小子穿着小女孩廉价的、掉了花边的裙子,竟然也不显得十分违和,可见小男孩底子是好。

    魏谦看着他若有所思地打量半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地做出了如下品评:“人模狗样的。”

    不过魏谦想,大概人小时候长得都挺好看,可能是因为小吧,心里什么也不愁,所以眼神也是干干净净的,能反光。

    这个荒谬的看法被三胖一口否决了——三胖说美就是美,丑就是丑,都天生的,和年龄大小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三胖、魏谦和麻子是一起长大、从小穿一条裤子的交情,三胖比魏谦大三四岁,麻子跟魏谦一年出生,小时候一起玩泥巴,长大了一起当混混,尽管没有在一起做过一件好事,但是交情甚笃。

    到了青春期,魏谦往竖里长,越来越瘦越来越高,三胖就往横里长,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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