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不足两米的圆明园龙首,表面上已经多了一些历史的痕迹,也不知道这玩意落在了哪里,最后被系统给找了出来的。
不过,它虽然没有鸡首那样的完美,但是它本身蕴含的信息,也是很不错的,华夏可是龙的传人,这圆明园龙首,黄光耀很开心,很满意,决心自己收藏下去。
感谢这些贼寇,居然给自己送来了圆明园的龙首古董。
好东西,黄光耀肯定是不会客气的,毕竟这圆明园龙首的意义非凡,是十二铜首之中最珍贵的一个。
马车咿咿呀呀,一副随时可能颠簸一下,就要报废的样子,黄光耀坐着马车上,眼睛闭着。
“唉,你说我们的黄校尉可真的是清闲呢。”士兵甲道。
“唉,黄大人是个好人,你也知道,他不是我们这样的大老粗,而且,黄大人对我们平民有大恩德,不要乱说,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是啊,黄大人和我们可不一样,今年我们村子的庄稼,收成增加了一大半,税收却还是往常的那样,家里人终于有了足够的粮食。
俺娘说了,黄大人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救助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
耳边听着稀奇古怪的话,黄光耀嘴角闪过笑容,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淳朴百姓啊,这样的乱世,他们想要的只是吃上饭,有一个安定的环境。
后者已经是奢侈的存在,所以,能够给他们前者保障的,在他们嘴里,那就是好人。
可惜了,黄光耀并不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不过,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他却是算得上一个好人。
哪怕是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他给普通的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好处,而不是主角陈曦那样,只能够嘴上说说,在大方向方面给予指引。
时间又是半个多月,黄光耀一行人终于是押送粮草,来到了最靠近前线的金湾县。
至于前面的路,粮食如何分配什么的,黄光耀就管不着了,毕竟他只是一个临时的校尉。
休整两天的时间,黄光耀一行人才是离开,前线几万人的战争,虽然有从黄巾那边收获粮食等物资。
但是,粮食方面,还是有些匮乏,毕竟,现在的刘备,可没有对黄巾斩尽杀绝,战争之后,投降的黄巾,老弱妇孺之类的,都需要足够的粮食。
哪怕刘备手下的人,带着粮食让很多的黄巾临时种植粮食,但是也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才会迎来第一次的粮食收获。
所以,两天时间休整之后,黄光耀不得不领着运粮的平板马车离开,还要继续押送粮食来到前线。
只不过,这一次他不需要回去,而是需要领着一千士兵。前往北海郡的方向,护送糜家商队!
让自己一个文官,领着士兵押送粮食,不得不说,刘备手底下真的是没有人了啊。
关羽张飞赵云等武将,一个个领着手下的士兵,去开疆拓土,收编黄巾,所以,黄光耀手底下,暂时还是让廖化这个小孩子,给自己做副手。
想着徐州糜家,黄光耀也是不得不佩服糜竺的商业天赋,在糜竺之前的父辈,虽然也是商人,但是那时候的糜家很差劲,在徐州城都算不上排名靠前的。
但是糜竺眼光好,当时让自己的父亲,直接支持还只是下邳郡守的陶谦,最后,这一次投资赚了。
虽然他的父辈,因为陶谦的原因,后来有被暗杀,但是,陶谦却让他糜家成为大汉四大商家。
不要小看徐州,这里可是大汉十三洲最富裕的地方,粮食,无论如何都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货币。
当然,糜家和老牌的卫家,甄家,陆家没有办法相比,底蕴还不足。
看看现在,仅仅是卫家一个分族的卫兹,便能够支持曹操,让他重整旗鼓。
未来占据北方四州的袁绍,甄家的力量不用多说。
而海运,水运能力突出的陆家,哪怕是被孙策给弄死,最后也不得不选择了妥协,陆家的造船业可是东汉第一。
而其他的荆州黄家,益州的吴家,也都是大汉有名的商业家族,只不过,和这四家比起来,又要差劲了一点点。
但是他们支持的刘表,刘焉,也都是一时人才,现在的刘表,可不是未来十多年后的守城之主,毕竟是能够和孙坚抗衡的存在,而且死死的压制着孙坚。
从金湾县到北海郡,一路上表面上都已经是被刘备的势力占据,但是一路上还是有小股的黄巾,以及少部分的贼寇,随时可能出现。
这也是为什么,糜家需要让刘备手下的军士,前往北海郡,护送粮草的原因。
因为一路上空着车子,大家带着足够的干粮,也不会有傻瓜贼寇,会对这样的队伍出手,没有任何的收益不说,想要对付一千士兵,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不过,黄光耀不担心,在自己的身边,新增加的两百士兵,可是真正的精锐,两名三阶实力的百人长,在其他的军队之中,担任都尉甚至于校尉都有可能。
他们正是汉末时期,鼎鼎大名的白耳兵精锐兵种,属于刘备的贴身护卫。
因为这一次,护送粮草的时候,可能会有敌人的出现,刘备担心黄光耀手下的八百普通屯田兵,可能挡不住,所以,特地将两个百人队的白耳精兵交给自己。
按照刘备的说法,他们不仅仅是保护粮食的,更关键的还是保护他,毕竟黄光耀在刘备手下的用处可是不小。
刘备手下唯二懂得屯田的人才,另外一个赵云,以后不可能继续被扔出去负责屯田兵的。
所以,黄光耀可能是以后刘备手中,唯一一个负责屯田的人才,今年的泰山郡十几个县,粮食比较往年,增产六成多。
刘备可是知道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知道,黄光耀的用处有多大,哪怕是这一次的粮食运送失败,但是,黄光耀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问题。
虽然,黄光耀也知道,刘备这只是看中了自己的本事,但是怎么说呢,有种莫名感动呢。
不过,它虽然没有鸡首那样的完美,但是它本身蕴含的信息,也是很不错的,华夏可是龙的传人,这圆明园龙首,黄光耀很开心,很满意,决心自己收藏下去。
感谢这些贼寇,居然给自己送来了圆明园的龙首古董。
好东西,黄光耀肯定是不会客气的,毕竟这圆明园龙首的意义非凡,是十二铜首之中最珍贵的一个。
马车咿咿呀呀,一副随时可能颠簸一下,就要报废的样子,黄光耀坐着马车上,眼睛闭着。
“唉,你说我们的黄校尉可真的是清闲呢。”士兵甲道。
“唉,黄大人是个好人,你也知道,他不是我们这样的大老粗,而且,黄大人对我们平民有大恩德,不要乱说,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是啊,黄大人和我们可不一样,今年我们村子的庄稼,收成增加了一大半,税收却还是往常的那样,家里人终于有了足够的粮食。
俺娘说了,黄大人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救助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
耳边听着稀奇古怪的话,黄光耀嘴角闪过笑容,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淳朴百姓啊,这样的乱世,他们想要的只是吃上饭,有一个安定的环境。
后者已经是奢侈的存在,所以,能够给他们前者保障的,在他们嘴里,那就是好人。
可惜了,黄光耀并不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不过,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他却是算得上一个好人。
哪怕是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他给普通的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好处,而不是主角陈曦那样,只能够嘴上说说,在大方向方面给予指引。
时间又是半个多月,黄光耀一行人终于是押送粮草,来到了最靠近前线的金湾县。
至于前面的路,粮食如何分配什么的,黄光耀就管不着了,毕竟他只是一个临时的校尉。
休整两天的时间,黄光耀一行人才是离开,前线几万人的战争,虽然有从黄巾那边收获粮食等物资。
但是,粮食方面,还是有些匮乏,毕竟,现在的刘备,可没有对黄巾斩尽杀绝,战争之后,投降的黄巾,老弱妇孺之类的,都需要足够的粮食。
哪怕刘备手下的人,带着粮食让很多的黄巾临时种植粮食,但是也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才会迎来第一次的粮食收获。
所以,两天时间休整之后,黄光耀不得不领着运粮的平板马车离开,还要继续押送粮食来到前线。
只不过,这一次他不需要回去,而是需要领着一千士兵。前往北海郡的方向,护送糜家商队!
让自己一个文官,领着士兵押送粮食,不得不说,刘备手底下真的是没有人了啊。
关羽张飞赵云等武将,一个个领着手下的士兵,去开疆拓土,收编黄巾,所以,黄光耀手底下,暂时还是让廖化这个小孩子,给自己做副手。
想着徐州糜家,黄光耀也是不得不佩服糜竺的商业天赋,在糜竺之前的父辈,虽然也是商人,但是那时候的糜家很差劲,在徐州城都算不上排名靠前的。
但是糜竺眼光好,当时让自己的父亲,直接支持还只是下邳郡守的陶谦,最后,这一次投资赚了。
虽然他的父辈,因为陶谦的原因,后来有被暗杀,但是,陶谦却让他糜家成为大汉四大商家。
不要小看徐州,这里可是大汉十三洲最富裕的地方,粮食,无论如何都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货币。
当然,糜家和老牌的卫家,甄家,陆家没有办法相比,底蕴还不足。
看看现在,仅仅是卫家一个分族的卫兹,便能够支持曹操,让他重整旗鼓。
未来占据北方四州的袁绍,甄家的力量不用多说。
而海运,水运能力突出的陆家,哪怕是被孙策给弄死,最后也不得不选择了妥协,陆家的造船业可是东汉第一。
而其他的荆州黄家,益州的吴家,也都是大汉有名的商业家族,只不过,和这四家比起来,又要差劲了一点点。
但是他们支持的刘表,刘焉,也都是一时人才,现在的刘表,可不是未来十多年后的守城之主,毕竟是能够和孙坚抗衡的存在,而且死死的压制着孙坚。
从金湾县到北海郡,一路上表面上都已经是被刘备的势力占据,但是一路上还是有小股的黄巾,以及少部分的贼寇,随时可能出现。
这也是为什么,糜家需要让刘备手下的军士,前往北海郡,护送粮草的原因。
因为一路上空着车子,大家带着足够的干粮,也不会有傻瓜贼寇,会对这样的队伍出手,没有任何的收益不说,想要对付一千士兵,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不过,黄光耀不担心,在自己的身边,新增加的两百士兵,可是真正的精锐,两名三阶实力的百人长,在其他的军队之中,担任都尉甚至于校尉都有可能。
他们正是汉末时期,鼎鼎大名的白耳兵精锐兵种,属于刘备的贴身护卫。
因为这一次,护送粮草的时候,可能会有敌人的出现,刘备担心黄光耀手下的八百普通屯田兵,可能挡不住,所以,特地将两个百人队的白耳精兵交给自己。
按照刘备的说法,他们不仅仅是保护粮食的,更关键的还是保护他,毕竟黄光耀在刘备手下的用处可是不小。
刘备手下唯二懂得屯田的人才,另外一个赵云,以后不可能继续被扔出去负责屯田兵的。
所以,黄光耀可能是以后刘备手中,唯一一个负责屯田的人才,今年的泰山郡十几个县,粮食比较往年,增产六成多。
刘备可是知道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知道,黄光耀的用处有多大,哪怕是这一次的粮食运送失败,但是,黄光耀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问题。
虽然,黄光耀也知道,刘备这只是看中了自己的本事,但是怎么说呢,有种莫名感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