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初:“怎么不一样?”
    陆之律脸色不大好,“你跟苏经年是主动见面,而且你们只有两个人,叶雪初是老林喊来的。”
    同打一把伞和同坐一辆车的亲密度,也完全不一样。
    何况他副驾上,还坐着老林呢。
    南初迟疑的看向他,“你是在吃醋吗?”
    “没有。”
    “那你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陆之律眉心皱了下,“我不想放火,但你是真想点灯。这就是区别,明白?”
    南初下意识反驳了句:“……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想点灯?”
    她有点心思都写脸上了。
    他自然是看出来了。
    结婚三年,她何曾真的忘了苏经年?
    躺在他身边的时候,有几回做梦还喊过苏经年的名字,这还叫不想点灯?
    所谓日思夜想。
    日不思,夜里怎会想?
    想起这个,陆之律脸色就冷沉了几分:“行了,以后别再跟那个姓苏的见面了。”
    “……”
    南初本想反驳他,他跟叶雪初还见着呢。
    可转念一想,以后?
    反正也没以后了。
    以后他还见不见叶雪初,跟她也没几毛钱的关系了。
    从扶手梯下来,商场里圈了块地方,搭了个舞台,好几个孩子穿着漂亮鲜艳的丝绸在跳古典民族舞,每个孩子看上去青春活力,热情洋溢。
    南初看着她们,忽然想起小时候。
    孟静怡古典舞也跳的很好,可惜后来心甘情愿的烂在家里了,现在再想跳,跳不动了,腰也僵了,体力也跟不上了。
    要是年轻的时候,跟着舞团一直跳下去,捧成台柱子,没准现在都成舞蹈家了。
    可惜呢,被南建安骗到手,恋爱脑上头,自掘了坟墓。
    她也曾问过孟静怡,南建安到底哪里好。
    孟静怡说,那会儿她娘家经济条件不好,她早早地进了舞团跳舞拿薪水,她资质好,跳了几年在圈里有点小名气。
    南建安对她其实也是慕名而来,是她的粉丝,一来二去,南建安就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她娘家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父母让南建安拿出一百万的彩礼钱,就允许他们结婚。
    在几十年前,张口要一百万的彩礼钱,无异于狮子大开口。
    可恰好那会儿南建安吃到了时代的红利,在那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下海经商,挣到了人生中第一桶金。
    他爽快的付了彩礼,把孟静怡这个美娇娘娶了家。
    结婚前两年,蜜里调油,孟静怡很快就怀孕了,顺理成章的放弃了舞者生涯。
    原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幸福的过下去。
    可怀孕让她原本纤细的腰肢变粗,一日复一日的守在家,早就不修边幅,南建安很快对她失去了耐心和兴趣,在孟静怡孕期的时候,南建安在外面又找了个漂亮年轻的。
    他们的日子就这样,好一程坏一程的得过且过着。
    大概是报应吧,后来南建安的事业也越来越差,做什么赔什么。
    如今想来,南建安是确确实实爱过孟静怡的。
    只是这世间没什么无缘无故的爱意,他爱上的是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的舞者孟静怡,爱上的是青春漂亮的孟静怡。
    那爱意如一阵心血来潮的风,来过,也热烈过,却又不知不觉的吹走了。
    可孟静怡呢,她为这阵心血来潮的风,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搭了进去。
    大概是心疼孟静怡,南初眼圈不自觉泛酸发红。
    陆之律一扭头就看见她在偷偷摸摸的哭,恨铁不成钢:“我不让你跟那个姓苏的见面,伤心成这样?”
    当初那家伙为了自己的前程,一声不吭的就把她给甩了,一走就是五年,她哭什么?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君子,满口仁义道德的也不见得是什么君子。
    可他陆之律从没让谁等过,需要等的人,多半也不是什么良配。
    疯了吗,谁的青春不是青春,青春就不是用来等的,是用来肆意挥霍和爽快的。
    南初也是傻,竟然会去等一个没结果的人。
    南初:“……”
    陆之律纳了闷了:“还瞪我?为一个临阵脱逃的男人哭,值得吗?”
    南初:“我不是因为苏经年哭。”
    “还嘴硬。”
    “……”
    陆之律看她眼圈红红的,本不想管,可心里又莫名涌上一阵烦躁来。
    他伸手拉着她,将她拽进怀里,低头看她说:“在我面前为别的男人哭,像话吗?不是说待会儿吃完饭带你去买彩票?中了奖,晚上请我看电影。”
    南初以为还要带着叶雪初那个“大客户”一起看,便说:“你自己陪你客户去看吧。”
    晚上吃饱饭,她就不想再当受气包子了。
    陆之律气笑了,凑近仔细端详她这张脸。
    彼此呼吸,忽然靠近。
    南初心跳骤然漏了一拍,“我脸上有脏?”
    陆之律若有所思的评价了句:“这脸长得倒是标致,可惜长了张会说话的嘴。”
    “…………”
    南初嘴角轻抽,“彼此彼此。”
    ……
    和记餐馆,包间内。
    陆之律和南初回来后,菜刚好上齐了。
    林慕北年少时就飞去丑国留学了,这些菜虽然在国内很常见,可对他来说却有些陌生。
    其中有一道是川菜毛血旺,他没吃过。
    林慕北尝了一口,感觉有些辣,“这什么菜?里面红色的块状物是什么?”
    南初说:“这是毛血旺,红色的块状物是鸭血做成的。”
    叶雪初眼底闪过明显的嫌弃,“鸭血?那么脏怎么吃?而且里面还有香菜和蒜,你不知道之律最讨厌吃香菜和蒜吗?”
    南初一怔。
    她还真不知道。
    结婚三年,其实陆之律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陆之律。
    她忽然想起来。
    有一回去御景园作客吃饭,乔予告诉她,薄寒时说陆之律还不吃葱。
    薄寒时知道他不吃葱,叶雪初知道他不吃香菜和蒜。
    她这个跟他同床共枕了三年的陆太太,对他的口味一无所知,是讽刺了点。
    这家中餐的口味,其实只有南初一个人吃得惯。
    林慕北这个老留子,刚回来,是吃不了这么辣的,但他们这种人很会做面子功夫,绅士有礼,疏离又冷到了骨子里,和陆之律是一类人。
    不仅看不出半点不愉快,甚至还夸南初选的餐馆不错,下次再聚。
    等他们走后。
    南初有些抱歉:“我推荐的中餐好像不太适合你发小口味,你回头帮我跟他说声招待不周。”
    下次再让她推荐,她是不会再开口了。
    陆之律站那儿,咬着一根烟,眉眼噙着散漫的淡淡笑意,“你都不知道我爱吃什么,还管我发小爱吃什么?走了,带你买彩票去。”
    “……”
    这人,好像永远坦荡荡又无所畏惧的样子。
    南初走在他身后,看着他招摇的背影,一时间甚至有些羡慕他。
    陆之律像这个世界的强者,肆意游走在所有规矩前面,漫不经心,又从容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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