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可能夭折。

    但无论如何,有火种,就有希望。

    作者有话要说:某西这半月卡文,写好后都觉不妥,总觉在情节设计上有缺失。放了几日,终于灵感一至,想到缺失的内容是什么了~~~~~看来这写文章是要放放才好呀~~~~~~呃,代价就是速度【掩面】

    让灵感淹灭偶吧~~~泪奔~~~

    刑刀重悬

    建炎二年仲冬,徽州赈案震动京师。

    在孟冬尾时就有风声,然皇帝宰相讳莫如深,御史台刑部大理寺三司也避而不谈,百官虽有风闻却不得证实,于是朝中揣疑渐起,隐生暗流汩汩,但直到仲冬望日三司会审,这起子风暴方刮出来,立时搅得京城沸沸汤汤。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长了腿。这案子一曝露,京城很快人尽皆知。

    这仲冬时节已生寒气,北风刮得人颜面发冷,坊间百姓的愤怒却如烧开了的水般,滚滚沸腾,骂声一片。有骂贪官黑了心没人性,有骂狗贼不得好死,有骂活该千刀万剐、天打雷轰、几世不得超生……一声声骂得狠骂得凶骂得毒。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百姓聚围到临安府前,擂鼓请愿,要求青天大人严惩贪官。想来这都是朱跸在京城的清名太盛,又传闻平易近民,百姓竟不惧临安府官威,自发而聚。这徽州的官案当然轮不到临安府来审,但小民百姓不清楚,有明白的也故作不明白,反正这京城百姓都归临安府管,他们不找朱大人找谁。

    临安府被百姓闹腾,三司主审之地的大理寺也不得清静。读书人较小民百姓明事,又腹有经书胆气盛,直奔能作主的大理寺,要求对贪官重罪不怠。

    来自坊间的骂声和击鼓闹腾让被赈案惊震的京里大小官员看得瞠目,闹不明白这些百姓都咋了。读书人气盛他们不以为奇,但这些街巷里弄的似乎反应过激了。要说往常也有贪官犯案,怎不见民间这般激动?

    京中有部司的吏员觑空了拢一堆嗑牙,道奇哉怪也。就有明事儿的吏员嘿嘿一笑,道破这其中微妙,“诸位,这徽州官员贪掉的赈粮里头可是有共济会的份。你们想想,这共济会的粮食又是打哪来的?”

    众同僚闻之恍然大悟,也有一个不灵醒的仍自半懵半懂,那道破机窍的吏员便从抽斗中翻出几日前的旧报纸,笑着往那头版一指。

    这份报纸的头条即是对徽州赈案的披露。

    作为建炎朝的首桩贪污大案,扼京城闻事喉舌的《西湖时报》自然不会错过,但京报对这桩案子的报道报得颇为巧妙,没有直接针对赈案,而是借了一则公告说事。

    这则公告就是共济会的赈粮公告。

    ——名可秀在出任会首之后曾立言,凡共济会臻达万贯之赈济,必向公众告之去向,以此督察。

    《西湖时报》借以说事的这则公告正是共济会对徽州放粮的公示。于是,便自然而然牵出了徽官掺沙掉包的污私事件,从而曝出徽州赈粮贪墨案。由来贪官人人恨,这其中贪的又有共济会的粮食,让行了捐助善举的京师百姓在愤怒之余又生出切齿之恨。不说那捐千贯万贯的拍桌怒骂,就是那只捐了十钱百钱的,也只觉噎了口气,有怒难平。那捐出的几个钱虽不多,也是他们几日的嚼头,却被拿去喂了贪官,谁能不气,谁个不骂?

    报上又评论道:“这是济民,还是济官?”此语无异于推波助澜,有人因怒道:若肥了贪官,不如不捐!应之者众。

    如是当知,京城民间的激烈反应实是来之有因。

    这七八日间,民间骂声不断,朝堂也是议声不止。

    朝堂的争议起于三司会审。

    在皇帝和政事堂的催促下,三司会审效率极快,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对徽州赈案官员论罪明确,意见颇能能一致,但在主官的定刑上生了分歧。刑部沿用宽典治赃的惯例,处以流刑琼州,而御史台认为应按律处之绞刑,双方相持不下,大理寺卿衡量后从御史台议。刑部以一对二不占上风,遂将定刑之争搬上朝议。

    朝会时刑部侍郎和监法御史唇枪舌战,互不相让。朝臣或倾向刑部,或倾向御史台,争论声中渐成两派。

    赞成死罪的一派说按刑统律则应处绞,支持流刑的一派便举出真宗朝仁宗朝对赃死罪的宽贷敕文,说死罪可免。

    坚持死罪的一派又说贪风不可长,理应重罪以诫;流刑派便说历代先皇治政均大度宽容,朝廷对官员论罪不宜严苛云云……

    两派的官员都有道理,争得怒眉瞪目,手中笏板几乎指到对方鼻子上。大殿上吵得喧如菜市,赵构不由拢眉,目光扫向殿首。

    两府宰相分立殿首。左首的政事堂宰相丁起端谨而立,目正眼不斜,似乎毫无表态之意。立于右首的枢相卫希颜一副神思飘渺,仿佛早悠游到了天外。户部礼部两位侍郎对视一眼,心头嘿然一声,拢袖观望。

    宰相不说话,皇帝赵构也端坐御座上如泥塑菩萨,没有表情。于是朝会吵得热闹,却没有结果。赵构摆了摆袖子,退朝。

    大凡上了朝殿议的事,多半没个严实的。未到晚时,便有风声传出到朝下。其后不出两日,这朝堂上关于贪官定刑的争论就在京城沸沸扬扬传开了。

    舆论潮起,喧嚣腾腾。老百姓可不管先皇的什么“宽典治赃”,总之贪官就该死,贪了共济粮的贪官更该死!坊间但闻杀声一片,报上也连出评论,抨击朝廷所谓的“矜悯宽宥”,是对贪官的仁,而对庶民的不仁,宽赃就是纵贪,宥贪就是害民……《西湖时报》的特约评事员陈东的笔锋更是尖锐,直接斥道:“今言宽赃者,当如国蠹民贼论处!”

    京城民间舆论如潮,朝廷也感受到了压力。在舆论一面倒的情形下,宰相丁起立即旗帜鲜明地表态,支持重罪肃贪,于是朝中风向偏倒,徽州贪案的官员罪刑很快落定。徽州知州、通判、幕职曹官、知县、县丞、县尉等主犯重犯均被处以死罪,其余从犯则分处流刑、役刑不等。

    朝廷诏告一出,大快人心。

    徽州赈案是南廷第一桩贪赃案,此案的论刑处置无疑为建炎朝对贪赃官员的论罪定下了基调。

    大宋刑统和唐律相比,治赃偏宽,且从宋真宗始,皇帝又多发矜贷诏令,矜悯宽恕犯了死罪的贪官污吏,甚至在“贿赂公行,嗟怨之声闻于道路”的情况下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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