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大宋化。
除开文字之外的礼仪、制度、文化等,有很多都还带着华夏文明的影子,在安南路的文治要做的,就是强化华夏文明,渗透、融合带交趾特色的文明,对于完全背离华夏文明精神内涵的,一律摧毁。
在渗透、融合、摧毁交趾文明的过程中,必然影响越人对自己文明的信仰。卫希颜要做的,就是加速这个进程。
摧毁王宫,是卫希颜的第一步。
一个国家的王宫,是王权的象征。卫希颜记得秦瑟琳说过,建筑是凝固的历史。能象征交趾王权的建筑,卫希颜当然不能让它存在。如果这座王宫在建筑艺术上有独特之处,或许卫希颜还会有些犹豫,但它们明显是遗自华夏风格的宫殿群,比起华夏本土的皇宫,无论艺术还是建筑技术都不在一个层面,而整个都城的建筑,也都是唐宋风格的翻版,全部拆了卫希颜也不会觉得可惜。
而拆毁都城,就是卫希颜的第二步。
当然,在拆毁都城之前,要先建起新州城。
新州城位于都城东面二十里以外,在六万交趾战俘的辛苦劳作下,仅用一年时间建成。当然,这也与采用了大宋的建筑器械、新的建筑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有关。新城完全按照工部的城市规划进行建造,包括:砖木与水泥结合的房屋建造,水泥沙石搅拌凝筑的城市道路,便利的排水渠及下水道,美观环保的道路绿化带,交通便捷的公共马车站,等等。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居住坊的建造,规划整齐的红砖歇山顶房屋十分醒目,既有给普通人住的安居屋,又有深宅大院的富户豪宅,当然,房价不一样。
所有搬迁去新城的居民官府会给一定的交钞补贴,但只限于住宅房产,并且分汉户、越户,区别对待:汉户根据住房的坊区和面积大小进行补贴,一般都高于购买时的原价;对越户的住房则不管坊区、面积大小,均按统一价进行补贴,越是富户损失越大,补贴的钱还不够修一个花园的费用。
越族富户们都很不满,越是房产多的家族损失越大,不仅仅是住宅屋的损失,更大的损失来自于都城内的经营产业,酒楼、茶肆、商铺、织造工坊等等,全部都得废了,却得不到一文钱的补偿,而要在新城内重建这些产业,还得花钱向官府买地皮。如此巨大的损失,哪个家族不心疼?
于是有憋不住气的家族挺身反抗了,自恃背后有越族旧官宦势力的支持,认为安南经略司会让步,不求与汉户同等待遇,至少能多争取些补偿。
但安南经略司一如卫希颜所在时的安南行营一样,手段强硬,果断以“反抗官府执法罪”,出动武安军合族大抓捕,除了十三岁以下的男丁和妇人外,其余男丁全部抓捕入狱,判三年役刑。这个刑期不算长,但“役刑”意味着他们不会是在大牢里蹲三年,而是要在矿冶场里服苦役三年,这些平日养尊处优的男人们最后能不能活着出来还真不好期待。
随后,大牢里的男人们便醒悟了,他们奚家是被推出来当了试探经略司的棋子,后悔莫及的奚家男人们对背后撺掇的越族势力充满了愤恨。安南经略司适时给出了“仁政”,允许非主谋的从犯可以交钱保释。而在交完高额的保释金后,奚氏也倾家荡产了。
目睹奚氏的惨状,再也没有哪个家族敢吭声了——尽管暗地里都恨得咬牙。
但是,正如安南经略司副使李易的警告:“没有家族是不可代替的。”——越族人也不是一块铁板,想要踏着豪门家族往上爬的大有人在,以前受豪门压迫的平民,只要有机会谁不想翻身做人上人?安南经略司要扶植平民出身的新家族并不是难事。
而且,这些家族脖子上还系着绳索:在安南行营颁布的战争犯名单中,“谋逆”而死的杜英武是甲级一号战争犯,交趾越王因年幼未亲政列入甲级战犯最末,其他交趾官员则按在职官阶高低列入甲级至丁级战犯,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每人都背着“战争犯”的罪名,虽然交纳了令人肉痛的“战犯保释金”后可以不入狱服刑,但有一年到三年的“保释观察期”——若在观察期内安分守法,观察期满便释其罪名;若在观察期内有反官府的言行,那就不是“保释观察”了。
越族最有势力的家族们都不敢吭声了,那些中等势力的家族当然也不敢要求“同汉户待遇了”,而且有损失更惨重的大家族在前,中等人家也觉得平衡了,至于小门小户的越族人,居屋本就不大,住的也是平民坊,甚至贫民坊棚户屋的也不在少数,如今官府给的补贴虽然不多,但仔细一算并不吃亏,而新城的安居屋比起以前住的实在是好太多了。
尽管这些安居屋普通越户多数买不起,但是可以向城内的几家大钱庄申请住房贷款,先付首期,再按月分期支付本金和利息。这在大宋已经不是新事物,继青苗贷为人熟悉后,朝廷又颁布了《民营钱庄住房贷款条例》和《个人住房贷款条例》,随着城区安居屋的兴建,城内坊郭户们也逐渐接受了这个新事物。当然,这是在商业繁荣的大城,中小城市则还没涉及。毕竟除了人们的观念外,这个新兴的行业也还很稚嫩。而交州城的居民们已经没有接受新事物的观望期,在举城搬迁的压力下,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要想不流落城外成为“乡村户”,就必须要在新城居住入户。如果确实困窘到连首期都支付不起的,也可以申请租住平民坊的安居屋,按月向交州官府辖下的楼店务支付租金。
而汉户们除了在住房搬迁上享有优待补贴外,还享有购买新城住房的低息贷款,搬迁前拥有商业房产的也有补偿,官府不给予现钱补贴,但是划出一块地皮作为补偿——可在上面自建商铺,也可将地皮卖出去得利。
这些优待政策让越人们嫉妒得眼都红了。
于是便有许多越人拼命往上“寻根”,找出祖上是否有“宋民”血统,以期修改户册成为可享受优待的“汉户”。
交趾人在独立为国的百多年间,明里暗里从广西掳去了不少宋人女子,总计不下十万,其中有汉族女子,也有峒族女子,她们被交趾贵族占有,成为侍床的女奴,交趾都城内的大贵族家族,可以说每一家都有这些女奴孕育的子孙后代。安南行营发布法令,公告凡是被掳的大宋子民,无论男女,其三代以内的子孙,在新造户册中都入“汉族”,登记户册后便与原家族脱离,成为独立的汉族宋户,即汉户。
这些新晋“汉户”在搬迁新城的优待政策出
除开文字之外的礼仪、制度、文化等,有很多都还带着华夏文明的影子,在安南路的文治要做的,就是强化华夏文明,渗透、融合带交趾特色的文明,对于完全背离华夏文明精神内涵的,一律摧毁。
在渗透、融合、摧毁交趾文明的过程中,必然影响越人对自己文明的信仰。卫希颜要做的,就是加速这个进程。
摧毁王宫,是卫希颜的第一步。
一个国家的王宫,是王权的象征。卫希颜记得秦瑟琳说过,建筑是凝固的历史。能象征交趾王权的建筑,卫希颜当然不能让它存在。如果这座王宫在建筑艺术上有独特之处,或许卫希颜还会有些犹豫,但它们明显是遗自华夏风格的宫殿群,比起华夏本土的皇宫,无论艺术还是建筑技术都不在一个层面,而整个都城的建筑,也都是唐宋风格的翻版,全部拆了卫希颜也不会觉得可惜。
而拆毁都城,就是卫希颜的第二步。
当然,在拆毁都城之前,要先建起新州城。
新州城位于都城东面二十里以外,在六万交趾战俘的辛苦劳作下,仅用一年时间建成。当然,这也与采用了大宋的建筑器械、新的建筑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有关。新城完全按照工部的城市规划进行建造,包括:砖木与水泥结合的房屋建造,水泥沙石搅拌凝筑的城市道路,便利的排水渠及下水道,美观环保的道路绿化带,交通便捷的公共马车站,等等。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居住坊的建造,规划整齐的红砖歇山顶房屋十分醒目,既有给普通人住的安居屋,又有深宅大院的富户豪宅,当然,房价不一样。
所有搬迁去新城的居民官府会给一定的交钞补贴,但只限于住宅房产,并且分汉户、越户,区别对待:汉户根据住房的坊区和面积大小进行补贴,一般都高于购买时的原价;对越户的住房则不管坊区、面积大小,均按统一价进行补贴,越是富户损失越大,补贴的钱还不够修一个花园的费用。
越族富户们都很不满,越是房产多的家族损失越大,不仅仅是住宅屋的损失,更大的损失来自于都城内的经营产业,酒楼、茶肆、商铺、织造工坊等等,全部都得废了,却得不到一文钱的补偿,而要在新城内重建这些产业,还得花钱向官府买地皮。如此巨大的损失,哪个家族不心疼?
于是有憋不住气的家族挺身反抗了,自恃背后有越族旧官宦势力的支持,认为安南经略司会让步,不求与汉户同等待遇,至少能多争取些补偿。
但安南经略司一如卫希颜所在时的安南行营一样,手段强硬,果断以“反抗官府执法罪”,出动武安军合族大抓捕,除了十三岁以下的男丁和妇人外,其余男丁全部抓捕入狱,判三年役刑。这个刑期不算长,但“役刑”意味着他们不会是在大牢里蹲三年,而是要在矿冶场里服苦役三年,这些平日养尊处优的男人们最后能不能活着出来还真不好期待。
随后,大牢里的男人们便醒悟了,他们奚家是被推出来当了试探经略司的棋子,后悔莫及的奚家男人们对背后撺掇的越族势力充满了愤恨。安南经略司适时给出了“仁政”,允许非主谋的从犯可以交钱保释。而在交完高额的保释金后,奚氏也倾家荡产了。
目睹奚氏的惨状,再也没有哪个家族敢吭声了——尽管暗地里都恨得咬牙。
但是,正如安南经略司副使李易的警告:“没有家族是不可代替的。”——越族人也不是一块铁板,想要踏着豪门家族往上爬的大有人在,以前受豪门压迫的平民,只要有机会谁不想翻身做人上人?安南经略司要扶植平民出身的新家族并不是难事。
而且,这些家族脖子上还系着绳索:在安南行营颁布的战争犯名单中,“谋逆”而死的杜英武是甲级一号战争犯,交趾越王因年幼未亲政列入甲级战犯最末,其他交趾官员则按在职官阶高低列入甲级至丁级战犯,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每人都背着“战争犯”的罪名,虽然交纳了令人肉痛的“战犯保释金”后可以不入狱服刑,但有一年到三年的“保释观察期”——若在观察期内安分守法,观察期满便释其罪名;若在观察期内有反官府的言行,那就不是“保释观察”了。
越族最有势力的家族们都不敢吭声了,那些中等势力的家族当然也不敢要求“同汉户待遇了”,而且有损失更惨重的大家族在前,中等人家也觉得平衡了,至于小门小户的越族人,居屋本就不大,住的也是平民坊,甚至贫民坊棚户屋的也不在少数,如今官府给的补贴虽然不多,但仔细一算并不吃亏,而新城的安居屋比起以前住的实在是好太多了。
尽管这些安居屋普通越户多数买不起,但是可以向城内的几家大钱庄申请住房贷款,先付首期,再按月分期支付本金和利息。这在大宋已经不是新事物,继青苗贷为人熟悉后,朝廷又颁布了《民营钱庄住房贷款条例》和《个人住房贷款条例》,随着城区安居屋的兴建,城内坊郭户们也逐渐接受了这个新事物。当然,这是在商业繁荣的大城,中小城市则还没涉及。毕竟除了人们的观念外,这个新兴的行业也还很稚嫩。而交州城的居民们已经没有接受新事物的观望期,在举城搬迁的压力下,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要想不流落城外成为“乡村户”,就必须要在新城居住入户。如果确实困窘到连首期都支付不起的,也可以申请租住平民坊的安居屋,按月向交州官府辖下的楼店务支付租金。
而汉户们除了在住房搬迁上享有优待补贴外,还享有购买新城住房的低息贷款,搬迁前拥有商业房产的也有补偿,官府不给予现钱补贴,但是划出一块地皮作为补偿——可在上面自建商铺,也可将地皮卖出去得利。
这些优待政策让越人们嫉妒得眼都红了。
于是便有许多越人拼命往上“寻根”,找出祖上是否有“宋民”血统,以期修改户册成为可享受优待的“汉户”。
交趾人在独立为国的百多年间,明里暗里从广西掳去了不少宋人女子,总计不下十万,其中有汉族女子,也有峒族女子,她们被交趾贵族占有,成为侍床的女奴,交趾都城内的大贵族家族,可以说每一家都有这些女奴孕育的子孙后代。安南行营发布法令,公告凡是被掳的大宋子民,无论男女,其三代以内的子孙,在新造户册中都入“汉族”,登记户册后便与原家族脱离,成为独立的汉族宋户,即汉户。
这些新晋“汉户”在搬迁新城的优待政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