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无论成天壁是不是变异人,他们也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个小区里,更不需要跟这些人平分食物,他们现在只需要这个小区的人带路,省去他们去找军队驻扎地的麻烦。
俩人去楼上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把有用的东西都背在了身上,然后在楼下和那些抽到签的年轻人汇合。
他们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小区,毕竟这世界瞬息万变,所以只好把行李随身携带。
一行十人的小队,就这么出发了。
丛夏问领头的人,“徒步吗?为什么不开车去?”
那领头的反问道:“你们是开车来的?”
“是啊。”
“从市郊吧?市区是不可能的,车根本开不动,路基本全毁了,现在干什么都只能用腿走。”
“我们多久能走到?”
“顺利的话,两个多小时吧,我们要绕过市中心的那颗大松树,不过,我们从来没顺利过。”领头的脸上露出恐惧和痛苦的神色,“你也听到了,每次出去,都有人回不来。”
“市区里到底有什么?”
“什么都有,吃人的老鼠,吃人的螳螂,吃人的猫狗,反正,吃人的东西到处都是,我们第一次出来,两个人被螳螂切了脖子,第二次出来,被一只野猫叼走了一个人,这是第三天,没人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在小区委员会投票小区内准不准许养宠物的时候,投了反对票。”
“为什么?”
“有些人现在就靠他们的宠物活着。动物变异的比例比人类大很多,那些驯养的动物虽然身体变异,但是性情普遍没变,至少对主人是忠诚的,而且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流浪的就不一样了,什么都吃,尤其是人,因为人好捕猎,而且人肉多,吃一顿就够饱。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养了只狗,现在长到了三米多高,每天跟主人出去捕食,一家人不愁吃。”领队苦笑了两声,“你看这世道,全都反了,人要靠狗养活。”
丛夏实在笑不出来,一想到他们可能会面对小山一样的动物,他腿肚子都抽抽了。
那领队续道:“我们出来一趟,也要顺便捕猎的,打一些体型小的老鼠啊之类的。你别以为吃野草饿不死人,长期营养不良,体质弱的很快就完蛋,年轻力壮的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必须得吃肉。我们出来一趟,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家人觅食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爬也得爬回去。”
丛夏心里很是触动,也跟着叹息了一声。
成天壁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他们说话,他把丛夏拽到自己身边,低下头,轻声道:“碰到危险,别干蠢事,跟着我跑。”
丛夏苦笑道:“你放心吧,我有自知之明。”
他虽然本性良善,但还没有无私到会牺牲自己救别人,尽管领队和家人的亲情让他很感动,但他知道,末世之中,他帮助不了不相干的人,因为他自己都岌岌可危。
一行人走了四十多分钟的时候,迎面碰上了一只巨大的金毛猎犬,目测身高三米有余,一条腿快赶上人的腰粗,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灿灿,威武又漂亮,它身边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很普通的女人,那女人一直拽着那只狗的腿毛,金毛就配合着她的速度,慢慢地走了过来。
几人骚动了起来,领队叫道:“别怕,是有主的,别怕。”
成天壁和丛夏都是第一次看到领队口中的会为主人猎食的宠物,尽管长成一辆大卡车体积的狗,实在不该再叫做宠物。所以他们跟其余人一样紧张,就算知道这只狗不会攻击他们,也还是紧张,这是动物在遇见强大生物时的本能。
那女人瞄了他们一样,摆摆手,拽着金毛往旁边走去。
众人注意到那女人手里拖着个带血的袋子,看那大小,可能是只半人高的老鼠,所有人都羡慕不已,看着那死老鼠,口水都快要流了下来。
尽管老鼠是现在他们能接触到的最合适成为食物的动物,但是却非常不好捕猎。成群结队的老鼠他们打不过,反而可能沦为对方的口粮,落单的老鼠见人就跑,根本追不上,能捕猎到老鼠的人,不是变异人,就是有变异宠物帮忙的人。
这两类人现在都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社会价值体系随着末日降临崩溃之后,人们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压迫下,金钱早就失去了意义,高官和大富豪也不再能够得到艳羡,现在,武力决定一切。
小队离开开始有人小声说:“早知道我也养条狗了。”
“养猫好,猫抓老鼠比狗厉害多了,那样咱们就能天天吃肉了。”
“说这有什么意义,要不是你爸当初投了反对票……”
“你什么意思,又不是只有我爸反对。”
领队的叫道:“行了行了,吵什么吵,再吵……”
领队的声音戛然而止,在众目睽睽下,他的喉管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缝,领队瞪大了眼睛,所有人也都瞪大了眼睛,看着那颗原本鲜活的、前一秒还在说话的脑袋,慢慢地移位,最后滚落到了地上,动脉血喷射两米多高,下雨一样落了下来。
“呀啊——螳螂!是螳螂!”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抹翠绿色的影子一闪而过,但是城市里已经满眼绿色,野草长得比人的腰还高,绿色已经变成了最不容易被人的视觉分辨出来的颜色,螳螂就在这齐腰高的野草中,靠着二三十公分的娇小体型和完美的伪装色,神出鬼没,轻易地就能划断人和动物的脖子。
小队的人疯狂地往前跑,螳螂攻击完之后,立刻隐没在草丛中,根本无从发现它们的踪迹,昆虫类动物中,螳螂目前是这个城市最常见也最霸道的捕猎者,就连变异人都非常怕它们的速度和伪装色,这群螳螂就像刺客一般,擅长躲在暗处,伏击不堪一击的鲜肉。
成天壁和丛夏早已经从胖子口中听闻了这些怪物的可怕,第一见面就给他们留下了血淋淋地印象,自然不敢怠慢,也拼命跑了起来。
他们刚跑出去没多远,成天壁就敏感地捕捉到了风的动向,也许螳螂非常擅长伪装,可是只要它动了,无论动作多么轻巧,必定会产生风,成天壁在第一时间就感知到了,他猛地回头,眼前出现一条翠绿色的刀腿,那刀腿锋利无比,翠绿色的甲克上还沾着鲜红的血迹!
17、全球大进化
成天壁的瞳孔瞬间放大,螳螂挥出刀腿时带起的风的波动,全都像线条一样清晰地展现在成天壁眼前,他可以顺着那风的波动,掌握螳螂的刀腿运行的轨迹。
只不过,能看到一回事儿,要做出反应却是另一回事儿,那螳螂的速度快得惊人,成天壁尽管本身身体素质就强于常人很多,而且
俩人去楼上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把有用的东西都背在了身上,然后在楼下和那些抽到签的年轻人汇合。
他们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小区,毕竟这世界瞬息万变,所以只好把行李随身携带。
一行十人的小队,就这么出发了。
丛夏问领头的人,“徒步吗?为什么不开车去?”
那领头的反问道:“你们是开车来的?”
“是啊。”
“从市郊吧?市区是不可能的,车根本开不动,路基本全毁了,现在干什么都只能用腿走。”
“我们多久能走到?”
“顺利的话,两个多小时吧,我们要绕过市中心的那颗大松树,不过,我们从来没顺利过。”领头的脸上露出恐惧和痛苦的神色,“你也听到了,每次出去,都有人回不来。”
“市区里到底有什么?”
“什么都有,吃人的老鼠,吃人的螳螂,吃人的猫狗,反正,吃人的东西到处都是,我们第一次出来,两个人被螳螂切了脖子,第二次出来,被一只野猫叼走了一个人,这是第三天,没人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在小区委员会投票小区内准不准许养宠物的时候,投了反对票。”
“为什么?”
“有些人现在就靠他们的宠物活着。动物变异的比例比人类大很多,那些驯养的动物虽然身体变异,但是性情普遍没变,至少对主人是忠诚的,而且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流浪的就不一样了,什么都吃,尤其是人,因为人好捕猎,而且人肉多,吃一顿就够饱。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养了只狗,现在长到了三米多高,每天跟主人出去捕食,一家人不愁吃。”领队苦笑了两声,“你看这世道,全都反了,人要靠狗养活。”
丛夏实在笑不出来,一想到他们可能会面对小山一样的动物,他腿肚子都抽抽了。
那领队续道:“我们出来一趟,也要顺便捕猎的,打一些体型小的老鼠啊之类的。你别以为吃野草饿不死人,长期营养不良,体质弱的很快就完蛋,年轻力壮的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必须得吃肉。我们出来一趟,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家人觅食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爬也得爬回去。”
丛夏心里很是触动,也跟着叹息了一声。
成天壁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他们说话,他把丛夏拽到自己身边,低下头,轻声道:“碰到危险,别干蠢事,跟着我跑。”
丛夏苦笑道:“你放心吧,我有自知之明。”
他虽然本性良善,但还没有无私到会牺牲自己救别人,尽管领队和家人的亲情让他很感动,但他知道,末世之中,他帮助不了不相干的人,因为他自己都岌岌可危。
一行人走了四十多分钟的时候,迎面碰上了一只巨大的金毛猎犬,目测身高三米有余,一条腿快赶上人的腰粗,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灿灿,威武又漂亮,它身边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很普通的女人,那女人一直拽着那只狗的腿毛,金毛就配合着她的速度,慢慢地走了过来。
几人骚动了起来,领队叫道:“别怕,是有主的,别怕。”
成天壁和丛夏都是第一次看到领队口中的会为主人猎食的宠物,尽管长成一辆大卡车体积的狗,实在不该再叫做宠物。所以他们跟其余人一样紧张,就算知道这只狗不会攻击他们,也还是紧张,这是动物在遇见强大生物时的本能。
那女人瞄了他们一样,摆摆手,拽着金毛往旁边走去。
众人注意到那女人手里拖着个带血的袋子,看那大小,可能是只半人高的老鼠,所有人都羡慕不已,看着那死老鼠,口水都快要流了下来。
尽管老鼠是现在他们能接触到的最合适成为食物的动物,但是却非常不好捕猎。成群结队的老鼠他们打不过,反而可能沦为对方的口粮,落单的老鼠见人就跑,根本追不上,能捕猎到老鼠的人,不是变异人,就是有变异宠物帮忙的人。
这两类人现在都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社会价值体系随着末日降临崩溃之后,人们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压迫下,金钱早就失去了意义,高官和大富豪也不再能够得到艳羡,现在,武力决定一切。
小队离开开始有人小声说:“早知道我也养条狗了。”
“养猫好,猫抓老鼠比狗厉害多了,那样咱们就能天天吃肉了。”
“说这有什么意义,要不是你爸当初投了反对票……”
“你什么意思,又不是只有我爸反对。”
领队的叫道:“行了行了,吵什么吵,再吵……”
领队的声音戛然而止,在众目睽睽下,他的喉管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缝,领队瞪大了眼睛,所有人也都瞪大了眼睛,看着那颗原本鲜活的、前一秒还在说话的脑袋,慢慢地移位,最后滚落到了地上,动脉血喷射两米多高,下雨一样落了下来。
“呀啊——螳螂!是螳螂!”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抹翠绿色的影子一闪而过,但是城市里已经满眼绿色,野草长得比人的腰还高,绿色已经变成了最不容易被人的视觉分辨出来的颜色,螳螂就在这齐腰高的野草中,靠着二三十公分的娇小体型和完美的伪装色,神出鬼没,轻易地就能划断人和动物的脖子。
小队的人疯狂地往前跑,螳螂攻击完之后,立刻隐没在草丛中,根本无从发现它们的踪迹,昆虫类动物中,螳螂目前是这个城市最常见也最霸道的捕猎者,就连变异人都非常怕它们的速度和伪装色,这群螳螂就像刺客一般,擅长躲在暗处,伏击不堪一击的鲜肉。
成天壁和丛夏早已经从胖子口中听闻了这些怪物的可怕,第一见面就给他们留下了血淋淋地印象,自然不敢怠慢,也拼命跑了起来。
他们刚跑出去没多远,成天壁就敏感地捕捉到了风的动向,也许螳螂非常擅长伪装,可是只要它动了,无论动作多么轻巧,必定会产生风,成天壁在第一时间就感知到了,他猛地回头,眼前出现一条翠绿色的刀腿,那刀腿锋利无比,翠绿色的甲克上还沾着鲜红的血迹!
17、全球大进化
成天壁的瞳孔瞬间放大,螳螂挥出刀腿时带起的风的波动,全都像线条一样清晰地展现在成天壁眼前,他可以顺着那风的波动,掌握螳螂的刀腿运行的轨迹。
只不过,能看到一回事儿,要做出反应却是另一回事儿,那螳螂的速度快得惊人,成天壁尽管本身身体素质就强于常人很多,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