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哥儿,小弓狗不会有事情吧?”司虎蹲坐在地,像极一个失去玩伴的孩童。
    “不会,哥儿拼了命,也会救他。”徐牧抬头,看着陈鹊缓缓离去的马车。按着约定,弓狗要留在陈鹊的药庐里,至少半年的时间,以药浴洗身去毒。当然,一切结果未知。
    如今能做的,只有多收集一些稀缺的续命药材。
    “殷鹄,你传信给上官堂主,这张方子上的东西,费点心思,多多益善。”
    “舵主放心。”殷鹄点头。
    “吾弟。”徐牧抬起头,穷尽目光,在发现前方马车,以及随行的一千蜀骑,再无踪影之时,才沉默的一声叹息。
    “传令,将狼箭的尸体,悬于成都塔楼之上。通告天下,吾弟徐长弓,单人一骑,射杀凉州狼箭,独步西北!”
    “明年开春,我浩浩蜀军,要攻入凉州,将贼子董文枭首挑竿!”
    “吼!”
    在徐牧左右,不仅是蜀卒,连着几个新投的降将,都跟着齐声怒吼起来。
    这一波的士气鼓舞,来自一个生来彷徨的男儿郎。
    ……
    几日后,收到消息的董文,整个人沉默下来,坐在王座上,久久闭目不语。
    “列位,有无法子。”许久,董文才开口,望向下方的几个谋士。
    在司马修死了之后,这多日的时间,他都试图,找出一个比肩凉狐的人,却大失所望。
    不说凉狐司马修,若是有卓元子的本事,也可称首席幕僚了。
    但没有,一个都没有。哪怕是司马修举荐的人,虽然有些急智,但却不堪大用,还不如他自个的思量。
    “王,狼箭是我凉州英雄,若不然,先遣派使臣入蜀,将狼箭前辈的尸首,换回凉州。毕竟,他还是王的师家。王的表字是义孝,可——”
    “我是问你们,有无法子来对付蜀州!”董文怒吼。
    几个谋士急忙出列,战战兢兢地跪倒在地。
    “滚,滚出王宫。”董文咬牙。
    “王,我、我等告辞。”
    夜幕暗下,董文孤独地坐在王座上,心底空落无比。
    幼年之时,他的父王便是如此的坐姿。他站在两个王兄之后,偷偷透过卫士的长戟,看着王宫里的文武家臣。
    他时常想,有一日他也要这般,坐在王座之上,威风八面。做到了,他做到了。只差一些,便能打出西北之地,称霸西面数州。
    “三弟,母后给的柑橘,我分你几个,你小心藏着吃,莫要被发现了。”
    “老三,打你归打你,但你听话,二哥便饶了你,如何?”
    “文儿虽然不成器,今年岁宴的炙肉,分他一盘吧。”
    “哼,你虽是个女婢之子,但也是王姓,你穿的得体些,便让你入座吃宴。”
    董文闭目,在孤独的王宫里,随着烛火的摇曳,整个人的影子,被越拖越长。并无其他影子的交集,便只剩他一个人的,光怪陆离,时明时暗。
    “司马修拜见主公。”
    “吾凉狐,愿随主公争霸天下。”
    ……
    董文睁开眼,整座王宫里,仿佛乍起了一阵冷风,让他的身子,不知觉微微一颤。
    “吾董文,要争霸天下!”
    ……
    玉门关外,留在余当部落里的晁义,坐在一个毡帐里,沉默地抬起头,看着前方余当部落的人,围着篝火跳舞。
    即便附近都是霜雪,这群西羌人,却一时热闹无比。
    “晁兄,来饮酒。”余当王走入毡帐,将一罐温好的马奶酒,放在了面前。
    “有劳余当王。”晁义笑了笑。
    这一次,留在余当部落,是主公的决定。他是知道的,不仅是他,在定州的方向,同样有另一支奇军,明年会配合伐凉。
    “余当王,有句话不知当不当问?”
    “晁兄但说无妨。”此刻的余当王,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死死抱住蜀州的大腿。
    “玉门关一带苦寒,为何西羌人,不继续往西迁徙。”
    往东是中原,根本无法踏足。北面是大荒漠,而南面则连接蜀州的山峦。乍看之下,只有往西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余当王叹了口气,“晁兄有所不知。继续往西,便是西域诸国了。比起中原来说,这些西域诸国,赶尽杀绝更甚。若是敢迁徙过去,指不定要被屠了部落。”
    “西域人很凶?”
    “现在很凶。不过,百多年前,纪朝在玉门关设置的都护府,还没荒废的时候,这些个西域人,气儿都不敢大喘。先前有个捣鼓夜光杯的小国,国君只不过碎语了几句大纪的国事,被人听见,传到了中原的长阳,惹得纪帝大怒。”
    “嘿嘿,那一会,在玉门关的纪朝都护府,派出两万的骑兵,直接就给灭了国。”
    “那时候,整个西域都惊怕无比。晁兄有所不知,我的祖辈甚至还留了话,让扶寻部落的人,切莫招惹大纪中原。”
    “我想想……还留了一句话。”
    晁义怔了怔,“什么话?”
    “大纪天威浩浩,恭顺者昌,跳梁者亡!”
    晁义垂头,心头一阵复杂。
    这满目疮痍的江山,已经无了天威之色。
    “晁兄,你再看看现在的大纪,盗匪横生,群雄割据,不说我余当部落,哪怕是个塞外小部族,都想着踏入中原,取万里肥沃之土。”
    “当然,有蜀王在……我决计不会如此。”
    晁义并没有意外,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道,你的拳头硬了,别人怕了,才会服气。反之,你的拳头软绵绵,是狼是狗,都会想着跳过来,跃跃试试。
    “我是相信蜀王的。先前的凉州,说是戍守,其实也只派了些戍边的士卒。这有何用?那座都护府,听说都被用来做了羊圈子。”
    “我的祖上说,那时候经过都护府,都得绕着走,那些纪朝士卒的操练声,能把马儿吓破胆的。”
    晁义没有答话,沉默地捧起马奶酒,有些失神地看着前方,并非是看篝火舞,而是更远更远的风沙。
    不知为何,他总是相信。有一日他的主公,会带着他骑马出征,踏碎荒漠沙丘,面对着整片西域之地,再重新喊出那句霸烈的话。
    恭顺者昌,跳梁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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