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绝对的护花使者。
    琅璇有他护驾,特别放心。
    当走到一处卖首饰的小摊,摊位上摆着各种精巧的首饰,只一眼,她就被吸引了,走不动了。
    拿起这个看看,再拿起那个瞧瞧,爱美是每个女孩的天性,她爱美到恨不得戴满头。
    “夫君,这几个哪个好看?”
    琅璇把红的发钗、绿的步摇、银的簪子等等都戴在了头上。
    时阙的眼里只有她可爱灵动的模样,哪里看得了其他?
    他的琅璇无需修饰也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好看。都好看。”
    他压根就没看,当然,看了,也分辨不出哪个更好看,索性,豪气一挥手:“老板,她这些,全要了。”
    老板是个瘦小的青年,一听时阙这话,就知道自己今天遇到出手阔绰的大主顾了,当即嘴甜道:“好好好。两位可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说着,却从摊位下面取出更精致的首饰摆了出来。
    “这是我家婆娘新设计的款式,我要送去城东马夫人家里的,但那马夫人年纪大了些,倒是姑娘相配得紧呐。”
    他是个有眼力见的,抓着大主顾,就开始推销新首饰。
    其中一个镶嵌多根彩色羽毛的簪子特别显眼。
    琅璇一眼就看上了:“哇,这个羽毛簪好漂亮!”
    那老板见她喜欢,立刻就夸上了:“还是姑娘有眼光,这簪子上的羽毛可是稀罕物,也是我家老头进山打猎捡到的,别家都没有的。”
    琅璇知道这羽毛出自一种很稀罕的鸟,确实很珍贵,就问了:“多少钱?”
    那老板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两。”
    普通人家五两银子就够一年花销了。
    五十两银子确实贵了些。
    琅璇不是铺张浪费的人,就皱起眉,靠近时阙,悄声问:“夫君,我们家条件如何?如果买不起,我就不买了。”
    她一副节俭持家的贤妻姿态。
    时阙哪里舍得她过这种抠抠搜搜的日子?
    他揉揉她的发顶,低声道:“不用担心这些,就是买下这座城,咱们也是买得起的。”
    他没说谎,时家虽然破败,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并不差钱。
    再说他想搞钱,杀个人就有了。
    不,不能杀人。
    他已经退出江湖了。
    他有了她,便是为她负责,也不能再跟人结仇。
    所以还是吃家底吧。
    像买这种簪子,便是买百十个,也是买得起的。
    “当真?”
    她对两人的家庭没有记忆,就问了:“我们两家做什么的?”
    时阙听了,简单扯了个谎:“你家曾是书香世家,可惜,家道中落,我家就是做些生意。”
    “什么生意?”
    “茶叶、药材等生意。”
    都是暴利的行业。
    琅璇相信他家有钱了,也就全买下了。
    老板笑呵呵把她买下的东西分别装进了大盒、小盒,随后,放进了一个布袋子里。
    这布袋子很快就成了百宝袋,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
    镜子、梳子、胭脂水粉等等。
    琅璇一路买,一路逛,然后,就发现前面一片地方围了个严实。
    她很好奇,跑过去看,奈何身材娇小,踮着脚,也看不清里面发生了什么。
    “夫君,夫君,我看不到,里面在干什么?”
    她想凑热闹,急得委屈巴巴,看他的眼神可怜无助的很。
    时阙见了,二话不说,单手抱起她,将她高高举起来,坐在他的肩膀上。
    这让人腿软的男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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