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在王庭之战打的一边倒的局势,而高顺带领者三百陷阵士卒,也早早的等待在王庭军队归途的路上。三百全副精良铠甲手持长枪的重装骑兵士卒分成五排,整齐的排列在大道上。每一个骑兵的头盔仅露出一双冰冷的双眼,仿佛前面的一切都是阻挡前进的障碍,“所以,必须清除!”
    王庭军队在他们的大人带领下驱赶了素利后,赶紧原路返回!翻过前面的山丘就是王庭营地了,但对于他们的大人来说却感觉脚底一股子冰冷传遍全身。特别是鲜卑族中的武将,部落间征伐不断,天天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练就了他们面对危险时的直觉。这位鲜卑武将立即下令停军,并派斥候前去打探。
    “报!大人,前面有三百多敌人挡住了去路!”很快斥候回来了。
    “什么?才三百人,哼!素利这狗东西都不是我对手,更何况三百人!全军集体冲锋,把他们的头颅给我割下来喂狗!”鲜卑武将一副自信的样子,根本没把这高顺等三百多人放在眼里,那斥候兵还想再说什么,但那员武将早就已经带领着骑兵迫不及待的跑了。
    三千骑兵奔跑起来,卷起滚滚尘烟,如一条嗜血的巨蟒,狰狞着露出阴毒的獠牙。高顺冷静的双眼早就看到了那扬起的沙土,手中的赤胆刀握的更紧了,陷阵第一次上阵,也是他独自第一次领军,让他年轻的心里有一丝悸动,使得他对胜利更加渴望。
    “来了。”鲜卑军队出现在陷阵视野里了!双方相距不到两里,高顺仍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
    “又近了,还有不到一里。”
    高顺单手举起赤胆刀,“陷阵!陷阵!陷阵!箭矢!冲锋!”以高顺为箭头,陷阵有次序的冲锋,当整支陷阵奔跑起来时,形如箭矢,形如塔基,冲锋陷阵,无坚不摧!在汉末记载中的陷阵,是每战必克,其他就没有过多记录了。其实每战必克,就说明了陷阵的威力,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攻坚。所以,吕布把最好的、最先进的优先配备。
    对于重装骑兵,必不可少的几样东西,马鞍、马蹬和马蹄铁,吕布更是毫不吝啬的给他们装备上了,这样才能让重装骑兵更好的发挥。吕布当时拿出这三样东西时,让很多士兵都不能接受,吕布只能亲自实验,并把他们的好处讲解给士兵们,这才让士兵体会到马鞍让骑士坐着舒适,马蹬让骑士更好的控制战马,以及稳定身体,马蹄铁保护战马的四蹄,经过几天的训练和使用,渐渐的都离不开他们了,都夸赞这东西的神奇。
    面对陷阵营无所畏惧的冲锋,正在奔跑中的鲜卑骑兵顿时一阵躁动,那位鲜卑武将见迎面虽然仅三百多人,但个个身披重甲,就连战马也被一层铁甲包裹,手中的兵器更是闻所未闻的一杆长枪,这是什么骑兵?鲜卑阵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装备,这员鲜卑武将恍然大悟,一定是搅动西部鲜卑的那支神秘部队。可是作为鲜卑第一勇士的他,又怎么会把对手放在眼中呢!
    “杀!”他高喊一声,鲜卑军队好似打了鸡血一般。
    “轰!”钢铁洪流般的陷阵营,如一柄利剑,轻易的撕开了鲜卑人那脆弱的防御。陷阵士卒手中的重骑枪一往无前的冲刺,高顺很好的把握住了陷阵营的节奏,战马强大的冲击力,让骑士们很好的发挥了骑士枪的优势,鲜卑士兵还没接触到陷阵骑兵,就被重枪纷纷挑落马下。骑士枪前端是纯铁打造,不仅保证了他的坚韧还让它更加锋利。陷阵营保持着三层队列,前排士卒的重枪一连穿破鲜卑人的两人防御,后排陷阵士卒的重枪又已经杀到了,以此周而复始,让陷阵营的速度丝毫不减,阵型不乱,轻松的把鲜卑三千轻骑穿凿而过,直到跑出百米才停下。
    高顺立刻变阵,后队变前队,“魏越!冲!”身在后面的魏越得令,立即纵马奔行!又一个箭矢阵立刻形成,朝鲜卑杀了过去。
    陷阵营仅一次冲刺,就轻易的解决了六七百鲜卑敌人。幸存下来的鲜卑人极为震惊,刚才自己手中的兵器明明砍中了对方,却好像砍在石头上一样,根本没伤到陷阵士卒一丝一毫。那鲜卑武将在刚才,凭借自己的武力幸幸的躲过一劫,当他回头看时,吓得他连手里的战刀都抓不住了。这是一群什么样的对手呀!仅一个穿凿就失去了这么多士兵!这位鲜卑武将第一次感觉离死亡这么近,即便他是鲜卑第一勇士,但他更想活着!而陷阵营根本不想给他机会,魏越手持重枪,已经再次杀过来了。
    “撤!快撤!”鲜卑武将终于绝望了,他第一个跑了,如果再被穿凿一次,将会损失更大!胆大的鲜卑士兵拉弓射箭,试图射杀陷阵士卒,可是他的弓箭射在盔甲上仅仅蹦起几个火花,就弹落在地!更多的鲜卑士兵拉起手中的弓箭,可效果都是一样的,惊恐的鲜卑士兵扔掉手中的弓箭,掉头就跑,慌忙的到处乱撞,根本没有一点次序,更甚者被自己的同伴拉扯坠马!这么短的距离,陷阵营几个呼吸就到了,骑士重枪,又一次开始了杀戮,比它实际出现的年龄更早的,见证重骑兵的辉煌!优良的战马配合着重枪,一次次的冲锋,让鲜卑付出了比刚才更重的损失!丧失战斗力的鲜卑人,根本无力再战。他们再次丢下七百多尸体,剩余的鲜卑人终于知道朝四面八方逃跑了!重骑兵,虽然不能彻底歼灭敌人,但他的作用正是压迫敌人心理防线最致命的一击。重骑兵的优势就是大兵团集体冲锋,利用冲击力消灭敌人,但是那些鲜卑人被吓跑了!
    鲜卑人还没跑多远,就被一支支弩箭射杀。吕刺带领着二百多西山狼匪及时出现了,把四散的敌人逐个杀死并驱赶着他们!
    “陷阵!下马迎敌!”高顺意识到重骑兵不适合再次冲锋了,马上下令。他却纵马朝那员鲜卑武将杀去,高顺的离去陷阵营丝毫未乱,他们一个个右手持刀,左手操盾,以魏越为中心,不断消灭敌人,并渐渐的将鲜卑骑兵围了起来。
    高顺的坐骑是一匹全身漆黑的良驹,能日行八百里,高顺给它起名“绝尘!”。“绝尘”驮着他高大的身躯和沉重的甲胄以及重七十二斤的赤胆刀,奔跑依然如风。那员鲜卑武将见对方一员小将向自己杀来,不禁一脸的奸笑,看来对方是来送死的,杀了他再逃也好解解闷气!他一挥马鞭,抽在马臀上前,战马吃痛一声嘶吼,驮着他朝高顺杀去!
    这鲜卑武将死到临头了还不忘自吹,“敌将可知我乃鲜卑第一勇士吉疤,杀了我的兵,我会让你们知道厉害的!”到现在这个吉疤还在嘴硬,看来他真是被杀晕了头。
    听到对方的名字,高顺不禁哈哈大笑,用鲜卑语道,“我管你吉疤还是吉吉的!等我杀了你自然知道!”高顺和吕布待的时间长了,也养成了一点恶搞的恶习。
    “杀我,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吉疤嘴上也不认输,举刀砍向高顺的脑袋。
    高顺眼疾手快,赤胆刀顺势挡住,一股不弱的力量顺着刀柄传到手臂上,高顺双眉舒展,这鲜卑第一武将还有点意思。其实这吉疤何止是有点意思,鲜卑第一武将之名可是一点点闯出来的,他能双手举起一头重四五百斤的成年公牛,万军中取敌部首领首级如探囊取物,为檀石槐立下汗马功劳。不然,素利会跑的这么快吗?因为在草原没有谁是吉疤的对手。
    高顺轻易的化解了吉疤的进攻,让他倍感惊讶,“什么时候一名小将也这么厉害了,吃我一刀竟然跟没事人一样。”
    这吉疤惊讶归惊讶,但第二刀接着就杀了过来,一刀比一刀重,一刀比一刀狠,转眼二人就斗了二十多个回合。高顺只守不攻,把吉疤的攻势一一化解,这下可急坏了吉疤,“什么时候这么被动过。”急得他全身大汗,如被雨浇过一样。三十招后,吉疤力量大减,出刀的速度也慢了起来。
    高顺哈哈一笑,“玩够了吗!”
    吉疤不知所云,再看高顺时,一股沉重杀伐之气从高顺身上骤然升起,被那股气势笼罩的吉疤惊恐万分,想要挥刀时,却感觉自己的手臂使不上力量。只见高顺双手高高举起龙胆刀,以雷霆万钧之势砍向吉疤。吉疤最后留在世间的记忆,仅是一道闪电般的刀光,高顺的龙胆刀就顺着吉疤砍了下来,连人带马砍为两半。陷阵营和吕刺的西山狼匪渐渐的把剩余的鲜卑敌兵围了起来,在陷阵营强大的武力面前,已经丧失战斗的敌兵难以形成有力的抵抗。陷阵士卒单兵作战勇猛,配合的更加完善,即使步战,对抗骑兵也有很大的优势。左手的巨盾,不仅很好的保护自己,还是可以起到冲撞的作用,右手长刀,挥砍自如,再加上同伴的配合。陷阵营在毫无伤亡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第一次战斗,奇迹总是会发生在有准备的人身上的,没有长期积累,就不会有今日的爆发!战斗结束后,全歼敌军三千二百人,己方只有吕刺带领的西山狼匪伤亡七人,高顺按照吕布的命令,下令及时清理这些尸体,不要让人看出战斗的痕迹。
    吕布率众在王庭的战斗,还在进行着,他下令歼灭敌人是次要的,更主要是破坏王庭。
    “公明,你带人把西边王庭营帐放火烧掉;郑琪,你们负责东面。这谭汗山王庭,离中原太近,又处在东中部鲜卑中间,直接威胁着周边疆土,所以吕布一定要想尽办法毁掉他。也要让鲜卑人感到恐惧和不安,从此不敢建王庭。”被调离负责驻守的鲜卑主力,剩余的都是些战斗力低的老弱病残,战斗力如云泥之别。
    吕布手中的画戟不知染了多少鲜卑人的血了,但吕布做不到仁慈,因为他今天总算知道鲜卑人是多么的残暴了,鲜卑人从大汉抢来大量汉族男女,男的为奴,挑断他们脚筋,使得他们无法逃跑。女的成为鲜卑男人泄愤的工具,整天衣不遮体,随时取乐!那些鲜卑妇女儿童同样虐待着他们的身体和心灵,把这些汉民当做玩偶,工具使用!只在王庭一处吕布就救了五万多汉族男女,这些人吕布要把他们带回去,安置在云中定襄一带的山里,让他们参与耕作,组成家庭,将来这些都是人口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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