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乔还有个叫甄宓的旷世大美人;伟大就是几百年后,有人翻看中国近代电影史,发现有一座叫陆讷的高山,可供继往开来的电影人们攀登好一会儿——至于那些一天开几十个会赚几百个亿的企业家,发稀肚鼓妻肥子壮的人民公仆,告儿你,相不相信,四十岁以后躺床上,只能看见自己的肚脐眼儿看不见阳*具上的马眼,五十岁以后只关心自己的血糖血压痔疮和睾*丸癌,个傻逼!”

    他滔滔不绝地讲完,忽然像耗干了元气,垂下头,让人几乎以为他睡着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抬起头,声音有点儿忧伤,像从一愤怒的青年突然就变成了一文艺青年,“我忽然挺想唱歌的,哎,我给你唱首歌好吗?”

    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就扯着嗓子唱起来,“我从不会轻易许下诺言,也从不会一个人如此心碎,而现在我可以敞开我的内心,你是我唯一真心爱过的姑娘。可突然有一天你离开了这里,从此我就像抽离麦芒的青稞,在凄风苦雨中晃曳彷徨……”

    其实陆讷嗓子不错,乐感也挺好,酒喝多了,声音有些沙哑,像河水洗了璀璨,像幽绿发暗的青苔,一种沉郁的忧伤,想着上辈子,想着这辈子,他是真伤心啊尤其唱到“你是我唯一爱过的姑娘”,眼睛瞬间就红了,唱到后来估计忘词儿,来来去去就那一句“你是我心爱的姑娘”,声音越来越轻,像呢喃,像梦呓了,到最后终于没声儿了。

    直到额头被人戳了戳,陆讷又醒过神来,睁开眼睛,眼前一张放大的人脸,跟dior广告上那巨大的男模特似的,眼睛、鼻官、嘴唇无一不邪逼而性感,尤其是眼睛里那似笑非笑的神情——

    陆讷一个激灵——苏二!

    然后手臂一软,整个人向后摔去,咚一声,后脑勺结结实实砸在水泥地板上。

    第十一章

    陆讷第一次在睡觉以外的时间失去意识,据张弛后来讲,他到的时候,陆讷还拉着人家姑娘的手,非要给她背《长恨歌》。一大早上,张弛就得意洋洋地跟陆讷打电话,“基于义气,我友情充当了一把摄影师,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那些对你有阶级仇恨的哥们有机会围观你的熊样!”

    “我次奥,日你全家”

    “语言给我检点点哦,我手上可还握有那叫杨柳的姑娘的手机号码,毁了之后就没有人知道了哟——”

    “你相不相信,少一个数字我就剁掉你一根手指,少十个就剁掉你十根手指,少十一个就剁掉你小鸡鸡。”

    “我决定把这视屏免费发放给杨柳姑娘。”

    陆讷送他俩字,“滚蛋!”

    这才刚挂了电话,又一电话就进来了,是剧组的美工小妹,“陆哥,你咋还没来呢,我跟导演说你送孕妇上医院了,你可别说漏嘴了。”

    陆讷立时千恩万谢地挂了电话,一个挺身就从床上爬起来,紧接着就嗷了一声,摸到后脑勺一大包,眼前立刻浮现出苏二那张邪逼的脸,陆讷觉得这整件事儿都充满科幻的味道,也没时间思考,赶紧扒拉掉身上好像从咸菜坛子里捞出来的t恤,脱掉裤子。吧嗒一声,从裤兜里掉出一打火机,陆讷捡起来看都没看就扔床头了,进卫生间洗了个战斗澡。

    到剧组的时候比平时晚了一个多钟头,好在没出什么乱子,唐帅军远远瞧见他,凉飕飕地瞟了他一眼,陆讷赶紧低头装着忙碌的样子,美工小妹悄悄塞他一面包,“给你留的,就知道你肯定没吃早饭,一身酒气。”说完还嫌弃地皱了皱眉,忙去了。

    陆讷嘴上叼着面包,抬起胳膊闻了闻,似乎确实有那么点儿味道,想到昨天那熊样,觉得至少有小半个月不用再出现在杨柳面前了,顿时什么心情也没有了。

    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陆讷三口两口扒完盒饭,就用拍戏用的毛笔在那儿挥墨,写的基本就是“享乐主义要不得,酒精分子害死人”“禁酒青年好,烂醉青年糟”“从今天起,做一个戒酒的人”等等等等,他决定一张叠起来放钱包,时时提醒自己,其余的就贴家里能看见的地方。

    正写得起劲呢,就听人问:“陆哥,你练书法呢?”

    陆讷听出是岑晨的声音,就没理他,依旧低着头装专心致志。

    也不知岑晨是真没察觉出陆讷的故意冷淡,就站陆讷身边儿看着他写,还看得特认真特崇敬,跟看毛*主*席遗容似的,搞得陆讷都写不下去了,只好抬头说:“没事你就去背背剧本,下午有你的戏吧。”

    小孩儿一笑,露出俩酒窝,“剧本我已经背熟了,还跟人对过戏了。”停了停,严肃地说道,“陆哥,上次你跟我说的话我都认真想过了,我觉得你说得对,这机会难得,我得好好抓住了。”

    陆讷听他这么说还有点儿意外,随口说道,“那就好。”

    “陆哥,我觉得你是个好人,从来没人跟我说过这些,他们都瞧不起我,我知道的——其实,娱乐圈谁不这样啊?”小孩儿估计把陆讷当知心姐姐了,推心置腹道,“我也不全冲着苏二少的钱去的啊,其实我还是有点儿喜欢他的,不过,我总有点儿怕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儿做贼似的左右瞧瞧,小声地说道,“陆哥,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给别人说啊,有一回,我看到他抽屉里的枪了。你说他会不会杀过人啊?”

    陆讷同情地瞧着岑晨,觉得小孩儿估计有点儿被害妄想症,赶紧糊弄几句打发他走了。

    晚上回到出租屋,陆讷就把几张禁酒的大字贴屋子各个醒目的角落了,结果真应了一句话,有些事儿越禁越想,刚坐到手提钱写剧本呢,那些方块字全变成一条条扭动的酒虫鼓动他的脑神经罢工,满脑子都是啤酒——陆讷的冰箱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最后他决定干点儿什么来转移注意。他从换下的裤子里摸出了半包烟,就是昨天苏二扔给他的,估摸着他跟苏二再次见面的机会渺茫,他就替他腐败一下吧,又从床头拿过那只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根。

    一边抽,一边瞧那只银色的打火机,估计是特制的,底部还有两个花体的英文字母——sy——估计是苏二名字简称,无论周围人还是媒体报章,都苏二苏二少地叫着,几乎都没人知道他到底叫啥了。陆讷无聊,就翻字典找y开头的字。

    过了大概一星期,陆讷估摸着杨柳应该对他那天醉酒的记忆没那么鲜明了,就开着那辆三轮摩托突突地去了杨柳的大学,杨柳在如今在读研究生,念生命科学。

    陆讷去的时候,他们正做实验呢,五六个穿白大褂的男男女女,围着一只娇弱无辜的兔子,每个人眼里都闪着狂热的光芒,一导师模样的在那儿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讲解,“一般我们采用空气栓塞法,像兔耳缘静脉注射10~20ml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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