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大青蛙呢?”
    “大姐姐,它去哪了?”
    “你是不是把它给藏起来了?”
    有孩子开始粘上身子准备去摸索。
    阿黎更加慌乱,一蹦而起,喊道:“没在我这啊……”
    “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了……”
    “不对,我看到它灰走了……”
    “它可能被吃了……”
    屋子里如同有数百只麻雀在同时叽叽喳喳着,让人脑壳阵阵发疼。
    “闭嘴!”苟顺突然大吼道:“苟大,把你弟弟妹妹赶紧领出去。”
    赤着上身的少年,匆匆跑进来,张开双臂,像赶鸭子般把一群孩子往外哄。
    “啊……不,呜……我,不……要……”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却挣出她大哥的手掌,依在阿黎身边,嘤嘤地哭了起来。
    眼泪瞬时涌出,在黑乎乎的脸上,淌出两条粉白的肌肤。
    阿黎心里一软,蹲在她身边,伸出袖子给她抹去脸上的灰泥,一边紧张地说道:“小妹妹你别哭,是姐姐不对,你先别哭啊,姐姐这就把墨墨叫回来……”
    “真的吗?”小姑娘的眼泪,说停就停。但是脸被抹干净之后,竟然现出一张相当精致的笑容,让阿黎看着一呆。
    这个狗窝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漂亮的瓷娃娃!
    甄鑫不由啧啧而叹,一边狐疑地打量着相当猥琐的苟顺,问道:“这,真的是你的女儿?”
    苟顺拍着胸脯,怒道:“当然是我的,难不成是你……哦,不,肯定是我的!”
    “亲的!”
    甄鑫指着堵在厅门口作围观状的一群小孩,问道:“都是你生的?”
    “全是亲的!”苟顺毫不犹豫地答道。
    不可能啊?
    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个姓种的?
    “今天晚上,大伙儿都在这吃饭啊!”苟顺大喊道。
    客厅里一时有些安静。
    与零丁军分开后,船只破损,虽然一路还算平安,但是耗费的时间比原计划多了足足一天一夜,船上准备的吃食早已消耗一空,今天的早饭便空了一顿。
    此时日头还未偏西,午饭呢?
    而且,不在这吃,又能去哪?
    不过,这时候平头百姓,似乎一天都只有两餐,客随主便,看来只能将就着再吞些凉水抵抵饥饿。
    苟顺等了半天,见没人反应,便对着里屋吼道:“大娘,大娘!”
    大老婆慢腾腾地步入客厅。
    “去准备些好吃的,我今天要好好招待这些尊贵的客人!”
    “可是……”大娘低垂着眼睑,语气有些犹豫。
    苟顺大手一挥,说道:“不要省着,把家里好吃的,全都给我备上,晚上要敞开吃顿好的!”
    大娘抬眼,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苟弟,微微一敛,转身出门。
    朝食时间差不多在早上九点,夕食时间为四点前后。苟家倒是挺遵守这个节奏,又过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进入晚饭流程。
    只是,喝了两个多小时的凉水,让甄鑫竟然已经没了多少食欲。
    客厅里,高高低低拼了两张桌子,一方一长。
    方的桌子边上,有板凳可坐。
    长的桌子边上,此时站着一堆孩子。
    甄鑫细细数了下,总共有十三个娃。最大的是那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最小的是那个哭成瓷娃娃的小姑娘。
    十二张原本沾满灰土的脸蛋,竟然被阿黎全部收拾干净,代价是阿黎几乎变成了一个泥人。
    不过,阿黎根本不在意。只是笑意嫣然地看着那群孩子,一脸的成就感。
    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孩子们,虽然都很瘦弱,却是个个眉目清秀。起码没有一人如苟顺那般的歪瓜劣枣模样。
    甄鑫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挺胸而坐的苟顺。
    他的老婆们并没有出现,甄鑫也无从判断,是否是因为苟顺基因太弱的原因。
    碗筷摆上了桌子。
    有瓷碗,有陶盆,有木碗还有竹碗。
    两个大锅直接端上了桌子,是稀饭!
    这边的比较稠。那一桌,就是粥,而且是杂粮粥。
    还有每人各自一碟的咸菜。
    就这?
    甄鑫端起碗,默默地开始扒着稀饭。
    这些小孩子,虽然白天里闹腾得很,可是此时却很有秩序感。客厅之中,除了稀里哗啦的扒饭声,再无杂音。
    苟顺运筷如飞,扒得手中的碗铿锵脆响,可是碗里的饭却没见减少。
    一碗稀饭见底,甄鑫缩了缩干瘪的肚子,轻轻地放下筷子。
    “吃啊,不要客气,再打点,敞开肚子吃,里面还有!”苟顺张着手中的筷子,豪爽地说道。
    手中陶盆已经见底的小六闻言,便欲起身打饭。
    一桌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小六。
    小六莫名其妙地环视一圈,犹豫着又坐了回去。
    “咋啦?”苟顺不满地说道:“跟我客气啥?”
    甄鑫拍了拍苟顺的肩膀,说道:“我吃多了,出去走走,消消食。”
    “这么快就饱了,再多吃点啊……”
    甄鑫摇头苦笑,慢慢踱出屋门。
    斜去的阳光,催着入冬的海风,拂过这个残破的村子,带来丝丝的冷意。
    甄鑫裹了裹身上的长袍,思绪如不远处,那忍受着海风侵扰的波浪,起伏难定。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渐渐昏暗。
    甄鑫对着海风,长吁了口气,晃了晃有些麻木的双腿,软软坐下。
    “公子……”
    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把甄鑫唬了一跳。
    转过头,才发现阿黎离着自己六尺处,不知道已在那站了多久。
    “阿黎啊……”甄鑫招了招手,耷着个脑袋,说道:“把肩膀借我靠会,我累得很。”
    阿黎轻咬下唇,犹豫着走近甄鑫,侧着肩膀坐在他身边。
    伴着甜丝丝的幽幽体香,甄鑫蹭了蹭头,微眯着眼从鼻孔处发出一声舒爽的呻吟。
    何以解忧,唯有……
    嗯,最好再摸摸小手。
    甄鑫牵起阿黎的小手。
    没牵动……
    “借我用一下,不要这么小气……”甄鑫懒洋洋地说道。
    “你借我手干嘛?挠痒吗?”
    甄鑫庄重地点了点头,“我,心痒!”
    阿黎勾着手指头,往他胸口挠了挠。
    “好点了没?”
    “更痒了……”
    阿黎直起手指一戳。
    胸口如遭棍击,甄鑫呼吸为之一滞。
    这位小姐姐,下手不知轻重啊!
    脑壳疼!
    “怎么了?”
    “你太用劲了!”
    “可是,刚才我比较轻,你却说更痒了?”
    “我教教你?”
    “我不痒!”
    生活不易,甄鑫叹气。
    鼻尖的体香,似乎变得没那么甜了。
    “蔡老二找你。”
    “啊?在哪?”
    甄鑫转过头,愕然地发现蔡老二背蹲在后头不远处,正紧紧地捂着自己的耳朵。
    “啥事?”甄鑫没好气地问道。
    “没事,你们,嗯,继续……”
    “有屁赶紧放!”
    “你生气了?为什么?”阿黎奇怪地问道。
    “没,我生什么气?有什么可值得我生气的?”甄鑫梗着脖子说道。
    “好吧,那我先回去了。”阿黎站起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去。
    “真的不能怪我……”蔡老二小心翼翼地靠近甄鑫。
    “行,行,行!”甄鑫烦躁地挥了挥手。
    “那,你还生气吗?”
    甄鑫重新坐下,双手扶膝,望着渐墨的海面,摇了摇头缓缓说道:“我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资格生气。苟兄,已经拿出了他的所有,来招待我们了。”
    “是啊……”蔡老二长叹一声坐下。
    “他是担心我不满,才让你过来探我口风的?”
    “是……嗯,不全是。”蔡老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其实是想问下公子,接下去做何打算?”
    甄鑫原先的计划,是离开小岛之后,先到苟家落脚,待稍稍稳定之后,多了解些琼州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的计划与方向。
    可是苟家现在这情况,如何落脚?
    连明天的早饭估计都没有了!
    甄鑫相信,凭着自己两世的知识,无论去了哪里,想养活阿黎与徐夫人,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现在嗷嗷待哺的,还有苟家,至少二十多个人啊!
    还不止是养活的问题,一旦要在此留驻,不仅得让他们有的吃,还得让他们有的穿,甚至得给他们今后找些活路。
    这都什么事啊?
    甄鑫清楚,苟顺这是在赌。
    赌自己不会放弃他们,不会放弃这些孩子。毕竟自己曾经口头答应过他,会让他发家致富,会带着他奔向小康。
    更何况,哪怕赌输了,他也不过付出一锅稀饭而矣。
    虽然,这一锅稀饭,很可能已是倾尽他家里的所有。
    真是打的好算盘啊,上了这苟贼的狗当了!
    “先说说,他们家,是怎么回事?”
    蔡老二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此事,说来话……”
    看着甄鑫不善的目光,蔡老二呸呸两声,说道:“我长话短说,长话短说……”
    “苟弟他们家,算是南海土着,祖上以下海采珠为业,是属于疍民中的珠民。”
    采珠人啊,难怪!
    自秦汉起,这片海域便以南珠而闻名,因此称为珠母海。
    珠民采珠,以长绳缚腰,携竹篮深潜海底拾取珠贝。不仅要在混沌的海底辨别珠贝,还得面对海上的风暴、海下的暗流,以及随时可能出现的毒海蛇、毒海蜇乃至鲨鱼。
    耕海采珠,以珠易米。
    好的珍珠,价值万金,可是绝大多数的售珠所得,都被官府或有官府背景的珍珠商人所获。
    珠民付出的是随时可能消失的性命,得到的却是少的可怜的报酬。而且,还要承担加诸其身的重税。
    相逢问疾苦,泪尽曰南珠。
    历朝历代的采珠人,绝少病死或是老死,最终的归宿都是葬身于鱼腹。
    可怜的是,一旦被定为珠民,便终身不能改业,而且是子孙不得受荐为官为吏的贱民。
    “大宋立国之后,南珠正式成为定为进贡的物品,珠民的日子一年比一年艰难。百余年不断扩大的捕捞,使珠母海域已经几乎见不到珍珠了。官府便逼着珠民进入六七百尺的深海之中采珠,大批大批的珠民因此丧生。”
    蔡老二苦笑一声,接着说道:“前十几二十年时,宋兵屡屡战败,对于苟弟他们家,反而是个转机。宋国官府没空搭理他们,他父亲便趁机脱离珠民身份,随着一群从福建迁来的倡优艺人,组成草台班子,在琼州四处以唱戏为生。”
    “可是没过几年,元军又开始攻伐琼州,苟弟他父亲死于乱战之中,苟弟自此没了生路,只好做些不尴不尬的事。”
    “那,他的那群老婆孩子,是他自己的吗?”
    甄鑫对此觉得不可思议,苟顺贫穷他能理解,苟顺为了钱去做些劫持领赏的事他也能理解。可是这么一个穷逼,还要讨这么多的老婆,生这么多的孩子作甚?
    又不是为了提高生育率!
    蔡老二摇了摇头,说道:“那些老婆孩子,没一个是他的。”
    “啊?”
    “那些人,有些是已经死去的珠民家眷,他父亲在时便把他们养在戏班里。戏班散伙后,苟弟又收留了一些无处可去的女人孩子,便成了如今这个大家庭。”
    喜当爹?
    甄鑫惊诧莫明,“那有必要都收为老婆吗?还对外声称都是他亲生的?”
    “这是他爹的遗愿,这样可以安那些女人孩子的心,而且现在的元国又不禁多妻。蒙古人上自大汗,下自普通人家,只要你有能力,娶多少老婆,官府都不会追究。”
    还能这样操作?
    甄鑫感觉自己如同华生般发现了一个盲点,不由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嗯,现在不行,一个都还没搞定呢!
    呸,我又不是渣男!
    甄鑫定了定心神,把略带肮脏的念头暂时排出脑海。
    “苟弟……嗯,苟顺为人,虽然胆小如鼠,又好面子,喜欢吹牛,却是个实在人。在这样的世道里,经常干些盗贼的活计却没杀过一个人,比我,强多了……”
    他没杀过人,大概是因为根本不敢对人动刀子吧。
    甄鑫默默地吐了个槽,说道:“行了,我知道了!回去跟姓苟的说一声,起码我得感谢下他今天的盛情招待,真心的!”
    “其他的,明天再说吧……”
    可是,又有谁能够知道,明天与意外,到底谁会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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