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小鼓声中,苟顺唱道: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好诗!”又有喝彩声响起。
    西厢记流传至今,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群众基础。只要是个说书人,基本都能说上几段西厢。因此,苟顺选其精华,掐头去尾唱上一段,根本不影响观众对故事的认知。
    轻快的檀板声打起,与小鼓相应相和。
    “张生隐小几而眠,有人进来推着他说道:‘织女来了,你还在睡?’张生惊觉,却见红娘抱枕而至。
    ‘来了,来了!’张生急急出门迎接,却见莺莺欲行且止,半笑半娇。生就而抚之,翻然向背……”
    快到精彩处了……
    有人手上持茶,茶凉而不知。有人口水半滴,依然哈着嘴看向苟顺。有人脸现激动之色,抓耳挠腮。
    连甄鑫都屏息静气,默默地等待着。
    鼓声趋于轻柔,檀板却显急躁。
    苟顺唱音也变得略为轻佻,却不放荡:“对郎羞懒无那,靠人先要偎摩,宝髻挽青螺,脸莲香傅,说不得媚多……”
    “嗞……咝……”周围响起一串串吸口水的声音。
    鼓声与唱音突然一停,苟顺中气十足的吼道:“欲知后事如何……”同时一手抓起惊堂木,高高扬起,便欲拍下。
    “不要!”听众们大惊失色。
    “别停,继续讲唱!”
    “你敢不讲,今日别想走了!”
    有茶客抓起茶壶,便要扔将过去。
    苟顺轻轻放下惊堂木,朝四周拱手作礼,说道:“诸位客官,我今日至此,其实并非为了说书而来……”
    “别说废话,赶紧继续讲下去!”
    苟顺依然不紧不慢地说道:“只因我苟家班,初到贵地,有些好戏准备上演。因此借此茶肆,博个名气。各位老爷,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
    话音未落,哗啦啦一阵脆响,放在苟彬身前一个盆子里,便被砸进许多铜钱。
    这钱,来得也太轻松了些吧?
    苟顺呵呵一笑,接着说道:“三天后,江边苟家班的那船上,会连演几天新戏,希望诸位能过去捧个场。”
    “什么戏啊?”终于有人问道。
    “儿子,把招子亮出来!”苟顺叫道。
    招子,就是甄鑫口中的“海报”。苟顺觉得,还是称招子听得更明白些。
    苟彬展开那张苟顺与苟榕联合制作的“招子”。
    “西厢,还有什么,牡丹亭?”
    “他娘的,人跟鬼的戏?倒是新鲜!”
    “什么,人跟鬼?还能这么玩?”
    “西厢还算正常的人跟人,这人跟鬼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不过,我喜欢!”
    甄鑫暗暗捂脸,苟顺果然极其精准地抓住了这些受众的痛点。
    他们的口味,跟姓苟的竟然如此一致!
    “他老母的,这还有两个相公的戏?这比人跟鬼还神奇吧!”
    “两个相公,在戏台上的桌上搞?会不会把我眼睛给看瞎了?”
    我错了……甄鑫欲哭无泪。
    我对不起神圣而纯洁的戏曲事业!我,很可能成为戏曲界的罪人!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别废他妈话了,再来一段,我三天后拉一波人去看戏!”
    “对,对,再来一段。要味道重的那种……”
    “好,苟某这里先谢过诸位赏脸。娘子,鼓来……”
    始终微低着头的四娘,轻起鼓签,漫漫鼓点响起。
    “良宵夜暖,高把银缸点。
    雏鸾娇凤乍相见,窄弓弓罗袜儿翻,
    红馥馥的花心,我可曾惯。
    百般撋就十分闪,忍痛处,修眉敛。
    意就人,娇声战,涴香汗,流粉面。
    红妆皱地娇娇羞,腰肢困也微微喘……”
    两天时间,苟顺一家三口跑了四个茶肆,其中一个还在府城之内。于是,府城内外近万人口,最少有一半人知道江边来了个“苟家班”,而且段子不错。
    对于这种地推能力,甄鑫只能无可奈何的表示佩服。
    不仅如此,苟顺还抽着空带上苟彬在周边淘了一堆东西,运回来搭建戏台。
    看着他干劲十足模样,甄鑫很不理解。
    既然喜欢唱戏,又擅长做这一行,为什么又要放弃呢?
    “他是想让孩子们脱离贱籍,不想让他们长大后依然在忍受我们曾经的苦,想让他们可以读书有希望做官,想让他们可以娶个好女子,也想让她们可以嫁个好人家。”苟二娘看着光着膀子奋力干活的苟顺,悠悠地说道:“这孩子,真是难为他了……”
    听一个女人叫自己的老公为“孩子”,甄鑫却感觉不到怪异。
    苟家女人,尤其是年龄偏长的大娘与二娘,一向视苟顺如子侄,他们之间的深情,外人也许很难理解,甄鑫却总是感觉到一些的羡慕。
    不管如何,苟顺也是一个有家的男人。哪怕在家里地位貌似低下,其实所有人都在心底,将他视为家里的顶梁柱。每个人都在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他维持这个家。
    苟顺的猥琐与怕死,总被别人鄙薄,可是他的家人却从来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他。
    他要养的,不是一个二个人,而是一大堆人!
    只凭这点,甄鑫有时都会觉得汗颜。
    上辈子,自己起码在当地大小都算个角,可是没车没房,单凭自己的收入,养一个孩子勉勉强强,养两个得去卖血,养三个估计要跳楼。
    “若非甄公子确实喜欢唱戏,我想苟顺他也不会重新收拾这老本行……”二娘微笑着说道:“倒是不知道,甄公子的喜欢,却又是为何?”
    这事,还真的解释不清楚。
    原来天天唱戏的时候,总会盼望着戏台突然塌了,自己摔坏之后能拿上一大笔保险金,从此远离这个该死的行当。
    这是一个已经完全没落的行业,也是一个早该装进博物馆的行业。
    从业十多年,甄鑫不知道有多少次后悔过,不该成为一个戏子。他也曾想过,若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会选择远离舞台的生活。
    可是如今人生真的重来,他却又忍不住地再次爬上了舞台。
    到底为什么,甄鑫自己也没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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