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点头,“凤琼花是启国国花,是一种,很奇特的花。凤琼花有许多传说,不过大意总是差不多,有情人看到凤琼花,可得长长久久。”
莫凉一点了一下头,神色稍有神往,启忻问道,“你想看凤琼花么?那今年是看不到了,凤琼花只在六九月各开一次,每次仅开半刻钟,不早早的准备好,是很难看到的。今年凤琼花已开完了,你要去,也只能看到落叶枯枝罢了。”
如今已是九月底,凤琼花今年已开过两回花,它是不会再开的了。莫凉一沉吟了一会儿,下次再来启国,又不知是何夕,就算没有花,好歹算看了一回吧。凤琼花海在承瀛郊外,启忻把莫凉一带去了,让她自己慢慢看,自己忙去了。
凤琼花花谢后总是很快的就开始枯萎,一大片花海,除了开花时分外的好看,平日里都是死沉沉的一片,好不萧索。莫凉一站了一半天,心思却不在花上,不知是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凌慕清的光景。
京城惜缘河畔,那个人跟了她一路,被发现了,却又跑去戏弄她。她自己都不知为何,就那么随口道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还记得那双水润的桃花眼里一时的诧异。惜缘惜缘,与谁惜缘?或许便是从那时候起,便注定了今日。莫凉一心有戚戚,再不愿回想,转身欲走。
眼角忽然在一片萧然之中瞥见了一点白,莫凉一神色动了一下,缓步走过去。花海边缘,有一朵小花儿正努力的开放着,花盘好小,只有小指那么大,柔柔弱弱的小白花,在微风里颤了颤。暮秋的天气,马上就入冬了,这朵花儿晚开了些,它的兄弟姊妹都凋谢了,偏它一个,悄悄地顶着风冒出头来。
“凉一,雪莲花是没法看了,我们去看凤琼花吧?”脑海里突然回响起熟悉的声音,莫凉一突然红了眼眶。你说一起看凤琼花开,能长长久久的一辈子,现在我来了,花也开了,要与我在一起一辈子的你,去了哪里?
莫凉一蹲下身子,指尖轻触在那朵小花儿上。纯白色的花仍在风里颤着,以肉眼可见的变化由盛开到枯萎,真的只有半刻钟,便这么凋谢了。莫凉一无法想象,只是一朵花便让她心酸难忍,若是这么一片花海在她眼里凋零,她会不会崩溃?
难怪呀,这花要两个人一起看,一个人,未变太残忍。她闭了一下眼,慢慢站起身来,低头又看了一眼刚刚凋零的花。启忻留下送她的人就在不远处,那个人会把她送到启国与夏国交界处,然后她就得一个人去夏国了。
一个人走了许多年,却突然觉到了孤独。风吹过,开始下起雾蒙蒙的细雨,莫凉一扶了扶肩上的包袱,抬起头,细雨扫在她眉间,有些细微的凉意。她迈起步子,该出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有一种让主角遭人嫌的本事。。。t_t
☆、第四十三章
左相顾乾坤次子顾珩,字良玉,年方二十有一,文武双全,英俊潇洒,人称京城第一才子。且其人品行极佳,举止有度,时间京城未出阁少女,无不以顾珩为所求良人。顾珩娶了洛安郡主,不知道伤了多少女儿家的心。
据说顾珩对凌慕清是一见钟情,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顾珩又不是强求之人,心甘情愿的等了许多年,从来未曾逾矩,最后终于抱得美人归。然而据说也只是据说,众口相传,难免臆想为多,顾珩也没解释过,时间久了,人们就当这据说是真的了。
而事实却并非如此,顾珩初初见到凌慕清时是十五岁,他长凌慕清三岁。十五岁的少年说是情动不为过,但是凌慕清当时委实只是个十二岁的丫头片子,而且是个目中无人,骄傲自大的丫头片子。当时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满腹诗文的翩翩公子顾珩,真的会喜欢她?
顾珩十五岁动了情是不假,对象却被世人搞错了,他从未承认过喜欢凌慕清,却也从未辩驳过。只因他的喜欢有些难以启齿,他一见钟情的不是凌慕清,而是她的堂姐,太子家的次女,淮安郡主凌慕然的亲姐姐,当时已许了人家的凌慕遥。
和话本子里经常写的一样,花灯节初遇,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顾珩瞧见了一个姑娘。姑娘年纪不大,长得温温柔柔,手里提一盏河灯,一个人站在河边。十五岁的少年心里咯噔一声,像丢了魂儿一样,愣愣的瞧着姑娘。
他过去搭讪啦,红着一张俊俏的脸皮,朝姑娘做了个揖。 就这么认识啦,姑娘是个好姑娘,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可比那时候张扬跋扈的凌慕清更惹人喜欢。所以顾珩对她一见钟情了,请教了姑娘的名讳,盘算着回家和父亲说说。
姑娘说,她姓凌,叫凌慕遥。顾珩恍然明了,这名字的格式,和皇家这一代的小郡主们一样。顾珩回去和他爹顾乾坤说了,顾相看着他最喜欢的儿子,摇了摇头说,你别想啦,凌慕遥是太子的二女儿,已经许给了王太师的一个庶子,过几年就完婚了。
顾珩犹如晴天霹雳,恍恍惚惚间,顾相问他今日见了洛安郡主,感觉如何?顾珩当时在京城已很有名气,凌沛暄有意择他为婿,顾乾坤也是很乐意的,那场见面,也是两个老家伙撮合起来的。
顾珩不知自己怎么回答的,大概是说了些场面话,却被顾相误解了。他觉得儿子对凌慕清应该有些好感,反正凌慕遥他是没得想了,凌慕清的地位比凌慕遥好了太多,顾相还是很中意她的。于是顾相就跑去了霄王府,告诉了凌沛暄,他儿子对他女儿很有好感。
然后京城里就开始传出了一个消息,说是顾珩对凌慕清一见钟情,念念不忘。当时顾珩整个人都处在低迷状态,他想的是凌慕遥已有婚约一事,对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传言,他不想,也没有精力去管。谁知这传言一传,就是六年。
六年之间,他与心上人也有过相处,才子佳人应是一段风花雪月的细腻□□,可她告诉他,太子与王太师向来亲近,她的那份婚约是她父王拉拢人心的必然手段,根本不可能取消。于是再好的情缘也成了孽缘,他眼睁睁的看着她到了年纪,嫁给了别人。
顾珩不得不承认,他与凌慕清在某些方面还是很相似的,比如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比如,都没能和意中人在一起。他自然知道凌慕清对他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于是在新婚之夜,他自发的把一切都交代了。
这些年的朝思暮想,郁郁情深,特别是当他知道王太师的那位庶子是个怎样的人物,他所爱之人受着怎样的痛苦,他真的要疯了。他现在春风得意意气风发,所思所想却仍在十五岁那年花灯初见,他并不打算放手,他等了许多年终于来了那么个机会。
顾珩
莫凉一点了一下头,神色稍有神往,启忻问道,“你想看凤琼花么?那今年是看不到了,凤琼花只在六九月各开一次,每次仅开半刻钟,不早早的准备好,是很难看到的。今年凤琼花已开完了,你要去,也只能看到落叶枯枝罢了。”
如今已是九月底,凤琼花今年已开过两回花,它是不会再开的了。莫凉一沉吟了一会儿,下次再来启国,又不知是何夕,就算没有花,好歹算看了一回吧。凤琼花海在承瀛郊外,启忻把莫凉一带去了,让她自己慢慢看,自己忙去了。
凤琼花花谢后总是很快的就开始枯萎,一大片花海,除了开花时分外的好看,平日里都是死沉沉的一片,好不萧索。莫凉一站了一半天,心思却不在花上,不知是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凌慕清的光景。
京城惜缘河畔,那个人跟了她一路,被发现了,却又跑去戏弄她。她自己都不知为何,就那么随口道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还记得那双水润的桃花眼里一时的诧异。惜缘惜缘,与谁惜缘?或许便是从那时候起,便注定了今日。莫凉一心有戚戚,再不愿回想,转身欲走。
眼角忽然在一片萧然之中瞥见了一点白,莫凉一神色动了一下,缓步走过去。花海边缘,有一朵小花儿正努力的开放着,花盘好小,只有小指那么大,柔柔弱弱的小白花,在微风里颤了颤。暮秋的天气,马上就入冬了,这朵花儿晚开了些,它的兄弟姊妹都凋谢了,偏它一个,悄悄地顶着风冒出头来。
“凉一,雪莲花是没法看了,我们去看凤琼花吧?”脑海里突然回响起熟悉的声音,莫凉一突然红了眼眶。你说一起看凤琼花开,能长长久久的一辈子,现在我来了,花也开了,要与我在一起一辈子的你,去了哪里?
莫凉一蹲下身子,指尖轻触在那朵小花儿上。纯白色的花仍在风里颤着,以肉眼可见的变化由盛开到枯萎,真的只有半刻钟,便这么凋谢了。莫凉一无法想象,只是一朵花便让她心酸难忍,若是这么一片花海在她眼里凋零,她会不会崩溃?
难怪呀,这花要两个人一起看,一个人,未变太残忍。她闭了一下眼,慢慢站起身来,低头又看了一眼刚刚凋零的花。启忻留下送她的人就在不远处,那个人会把她送到启国与夏国交界处,然后她就得一个人去夏国了。
一个人走了许多年,却突然觉到了孤独。风吹过,开始下起雾蒙蒙的细雨,莫凉一扶了扶肩上的包袱,抬起头,细雨扫在她眉间,有些细微的凉意。她迈起步子,该出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有一种让主角遭人嫌的本事。。。t_t
☆、第四十三章
左相顾乾坤次子顾珩,字良玉,年方二十有一,文武双全,英俊潇洒,人称京城第一才子。且其人品行极佳,举止有度,时间京城未出阁少女,无不以顾珩为所求良人。顾珩娶了洛安郡主,不知道伤了多少女儿家的心。
据说顾珩对凌慕清是一见钟情,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顾珩又不是强求之人,心甘情愿的等了许多年,从来未曾逾矩,最后终于抱得美人归。然而据说也只是据说,众口相传,难免臆想为多,顾珩也没解释过,时间久了,人们就当这据说是真的了。
而事实却并非如此,顾珩初初见到凌慕清时是十五岁,他长凌慕清三岁。十五岁的少年说是情动不为过,但是凌慕清当时委实只是个十二岁的丫头片子,而且是个目中无人,骄傲自大的丫头片子。当时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满腹诗文的翩翩公子顾珩,真的会喜欢她?
顾珩十五岁动了情是不假,对象却被世人搞错了,他从未承认过喜欢凌慕清,却也从未辩驳过。只因他的喜欢有些难以启齿,他一见钟情的不是凌慕清,而是她的堂姐,太子家的次女,淮安郡主凌慕然的亲姐姐,当时已许了人家的凌慕遥。
和话本子里经常写的一样,花灯节初遇,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顾珩瞧见了一个姑娘。姑娘年纪不大,长得温温柔柔,手里提一盏河灯,一个人站在河边。十五岁的少年心里咯噔一声,像丢了魂儿一样,愣愣的瞧着姑娘。
他过去搭讪啦,红着一张俊俏的脸皮,朝姑娘做了个揖。 就这么认识啦,姑娘是个好姑娘,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可比那时候张扬跋扈的凌慕清更惹人喜欢。所以顾珩对她一见钟情了,请教了姑娘的名讳,盘算着回家和父亲说说。
姑娘说,她姓凌,叫凌慕遥。顾珩恍然明了,这名字的格式,和皇家这一代的小郡主们一样。顾珩回去和他爹顾乾坤说了,顾相看着他最喜欢的儿子,摇了摇头说,你别想啦,凌慕遥是太子的二女儿,已经许给了王太师的一个庶子,过几年就完婚了。
顾珩犹如晴天霹雳,恍恍惚惚间,顾相问他今日见了洛安郡主,感觉如何?顾珩当时在京城已很有名气,凌沛暄有意择他为婿,顾乾坤也是很乐意的,那场见面,也是两个老家伙撮合起来的。
顾珩不知自己怎么回答的,大概是说了些场面话,却被顾相误解了。他觉得儿子对凌慕清应该有些好感,反正凌慕遥他是没得想了,凌慕清的地位比凌慕遥好了太多,顾相还是很中意她的。于是顾相就跑去了霄王府,告诉了凌沛暄,他儿子对他女儿很有好感。
然后京城里就开始传出了一个消息,说是顾珩对凌慕清一见钟情,念念不忘。当时顾珩整个人都处在低迷状态,他想的是凌慕遥已有婚约一事,对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传言,他不想,也没有精力去管。谁知这传言一传,就是六年。
六年之间,他与心上人也有过相处,才子佳人应是一段风花雪月的细腻□□,可她告诉他,太子与王太师向来亲近,她的那份婚约是她父王拉拢人心的必然手段,根本不可能取消。于是再好的情缘也成了孽缘,他眼睁睁的看着她到了年纪,嫁给了别人。
顾珩不得不承认,他与凌慕清在某些方面还是很相似的,比如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比如,都没能和意中人在一起。他自然知道凌慕清对他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于是在新婚之夜,他自发的把一切都交代了。
这些年的朝思暮想,郁郁情深,特别是当他知道王太师的那位庶子是个怎样的人物,他所爱之人受着怎样的痛苦,他真的要疯了。他现在春风得意意气风发,所思所想却仍在十五岁那年花灯初见,他并不打算放手,他等了许多年终于来了那么个机会。
顾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