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洞内边缘有一处下陷的小洞,应该是雨水冲刷自然而成。洞口蜿蜒,估计是通往百米之下的河道;或者是分散到各处峭壁石缝,使得洞内空气能流通开来,不然绝对是呛得待不了。
    此刻,炭火通红,肉香弥散。
    我们几个围坐在一起,注视着肉块被慢慢烤焦,滴滴油脂点在木炭上,瞬间燃起一团团小火苗。
    络腮胡很有经验,他赶紧用嘴巴吹灭。
    饭团半躺着身姿开口疑问道:“这些该死的匪患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人?”
    饭团的问题正是我想问的。
    大蚊子冷冷道:“交趾郡!”
    饭团皱眉道:“脚趾郡?脚趾郡!你们常说的这脚趾郡和脚趾头又有什么关联呢?”
    饭团的提问牵动众人,人们一边烤肉,一边侧耳倾听。
    大蚊子随即冷笑道:“哼哼!还真有关联!先秦时期交趾郡称之百越,距此西南方向八百里之遥。武帝时灭越,改分为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当地土着多喜好赤足,男男女女又常在河中混浴,脚趾碰撞交错难免,所以称其呼交趾。”
    “哦···这么回事!”
    饭团和络腮胡注视着大蚊子频频点头,众人也听得点头咂嘴。
    我心道,交趾?最开始还以为乔治呢!还想问问到底有没有佩琪郡呢?
    苏坡冲大蚊子深问道:“交趾郡?那他们这么大费周章的来这里,就是为了杀人嘛?”
    大蚊子笑着回答道:“苏兄,这你就把事情想简单了,哈哈!他们看中的是这里的珠宝财富。合浦盛产珍珠,他们若攻下草鞋城,定将城内尽数珠宝洗劫一空。”
    饭团不屑道:“连双像样的鞋履都买不起,怪不得要靠抢夺呢!”
    听完大蚊子的话,我还真担心起城内百姓。他们大肆屠杀兵士仍旧历历在目,百姓们手无寸铁,岂不生灵涂炭!
    络腮胡将马腿肉翻了个面,低声道:“好在!草鞋城池比之大浪城坚固,他们一时半刻很难破城!”
    我轻舒了一口气,这才稍微放宽心。
    络腮胡将马肉表皮烤熟的部位用剑割下,递给饭团和苏坡。
    饭团早已是馋的口水横飞,迅速将马肉塞进嘴里咀嚼起来,一点都不担心烫伤舌头。
    我猛地想起那个手帕,向大蚊子随即问道:“哎,对了!文之兄弟!那个手帕上到底写的是啥?还有,怎么没看到张将军?”
    大蚊子不慌不忙从衣服夹层里取出那张金丝手帕交还给我。
    “这上面写的是紧急军情!乙丑,季春马日,呃···说的就是今日。今日攻大浪,破草鞋城。只可惜呀!还是晚了一步。”
    我追问道:“那你和张将军说了吗?”
    大蚊子满脸失落道:“我去他房间问过了,守卫答复说是出城了。若张将军在的话,估计不会败的这么惨!”
    我看着手帕上的字迹,喃喃低语道:“这个手帕上的字迹究竟是谁绣上去的呢?那人又是怎么知道交趾郡的人要攻城呢?”
    “别想那么多了!”
    络腮胡又分割出几块熟肉,依次递给我们。
    我本能的摆手拒绝。
    而络腮胡坚持递给我。
    “你吃!不吃饱了怎么能行呢!”
    我唯唯诺诺接过肉块,又转头看了看周围。此时,人们都闷着头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是啊!一百来人呢!不吃马肉叫他们吃什么?
    大蚊子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嘴上叼着烤肉道:“我们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总好过没得吃吧?”
    看来!也许是我太过执拗。
    实际上,人类一直奉行适者生存的原则,人类也属食物链里面的重要一环。
    只要不弑杀,那就这样吧。再说了,杀都杀了,不差我这一口啦!看来!也只有,在肚子里怀念它啦!
    饭团边吃,边冲我笑道:“叶兄弟!真怀念你做的红烧肉啊!哈哈!比这马肉可好吃多了!”
    听到饭团说起红烧肉,就近兵士也都凑了过来讨论。
    “是啊!叶兄弟!你做的红烧肉真是一绝!”
    “没错!就吃过那么一次,我现在想想还美呢!”
    “我也是!”
    大蚊子冲饭团玩笑道:“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你忘了身上还有剑伤呢?”
    饭团冲着众人嬉皮笑脸,呲着牙回怼道:“我们都是受过黥刑的人,这小小剑伤算得了什么!”
    我低头大感失落道:“我现在呀!不想别的!就想喝瓶可乐!”
    饭团立即收笑,随之疑惑道:“什么?什么叫···瓶可乐?”
    我没好气道:“是!可乐!不是瓶可乐!’
    饭团追问道:“叶兄弟!那什么是可乐啊?你给我们讲讲!”
    这让我犯了难!他连白糖水都没喝过,我怎么去跟他解释啊!
    但是,我又太想喝可乐了,一年多没喝了!一年多呀!索性,就解释给他们听听吧!管他们听的懂听不懂呢!
    我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
    众人也都陆续围过来,用期待的目光注视着我。
    我连说再比划道:“可乐呀!是一种由国外发明的汽水。详细点,叫碳酸饮料。喝了它呀!立马能提神醒脑。可乐的口感啊,丝丝酸甜,微微冰凉。含在口腔里呀,还会带有一层层的小气泡。进入胃里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打嗝。就像这样!呃!可好喝了!那种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
    我兴奋的说完之后,观察他们的眼神,他们似乎都充满了向往。
    虽然,这些新奇词汇他们肯定听不懂。但是,他们个个都听得很入神,很是陶醉。
    饭团双眼放光道:“你说的这可乐这么好,我也想喝!”
    我无奈叹息道:“唉!我比你更想呀!哪怕喝上一口也行啊!”
    饭团意犹未尽道:“叶兄弟,你既然升为李府庖厨管事了,那你还会做什么拿手菜品呢?”
    周围人们也热情未减,一个劲的起哄。
    “是啊!快跟我们讲讲!”
    “叶兄弟,说说!你还会什么美味?”
    “叶兄的厨艺就是精湛!”
    见人们如此情绪高涨,我也只好就坡下驴道:“那好!那我就跟你们讲讲,我在草鞋城李府内,给李郡守还有李将军做过的美食。我在李府都烹饪过呀······”
    随后,人们边烤边听。
    这不说倒好,一说来了劲,估摸着两三个钟头的时间都过去了。说的我嘴巴都干了!
    络腮胡忙招呼道:“来来来!还是吃肉吧!”
    人们边吃边听,一个个都把肚子吃的圆鼓鼓的,随后,困倦的人们就都席地而睡。
    几处火堆不灭的话,晚上应该也不至于太冷。
    我临睡之前,又检查了一下刀疤强的伤势,他胸口处的箭伤已经不再流血了,箭镞还好没有扎在心脏处。伤口周围的烫伤,也已经开始泛起水泡。
    络腮胡又添了些干柴,我们几个都已疲倦的睁不开眼了。
    睡的正香时,双耳感到丝丝的杂音,不像是柴火的燃烧爆裂声。大脑似乎开始不间断的释放危险信号,自身强大的第六感应,促使我猛的睁开眼。
    此时的画面,令我不敢想象。
    只见刀疤强双膝跪地,双手紧握利剑,向我胸膛刺来!
    见我睁开眼睛,他瞬间愣了一下,然后更是不再犹豫,快速刺下。
    我来不及喊叫,先是向左转身。
    ‘咣!’
    利剑扎空!
    我顺势起身,后退两步。
    这时,我才发现,他已再无袭击的气力!
    刺耳的金属声把熟睡的众人惊醒。
    一旁的络腮胡清醒后,迅速上前夺过刀疤强手中的剑,并大声怒斥道:“二哥!你要干什么!”
    刀疤强脸色苍白,眼球通红,面目狰狞。他努力咬紧牙根道:“我要!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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