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黑熊饿成精神小伙
    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当然,动物们基本都听不懂他的话,多半只是他自作多情。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别的不说,就单说用熊油炸的酥果,不会硬的咬不动,而一般的油炸酥果,热的时候很酥,一旦冷下来,要么纨的咬不烂,要么就是硬的咬不动。
    “汪”一声,对余秋堂摇起尾巴。
    “就是捡的狗,你对他这么上心干嘛?”余秋江答应是答应,但不理解。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
    这几十斤熊油炸好装进坛子里,起码能吃多半年。
    狗子这下似乎听懂了。
    余秋江看了眼狗子,淡淡地说:“放着也行,我帮伱看着。”
    狗子还是不吭声。
    余秋江微微一愣,随时点点头。
    便是所有脂肪都被消耗殆尽,肌肉也部分消融的缘故。
    “好。”
    余秋堂坚持的观点是,自己喜欢,那就自己养着,若是觉得流浪的狗子喜欢,也可以处理好后,自己放在家里的养,但不能只是基础的投喂,让这些家伙形成依赖,影响附近人的生活。
    熊油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以中药作用的话,能祛除风湿,能治疗冻疮,还能治疗跌打损伤,如果是内服,还可以补血杀虫。
    如果当作食物油,功能更是好用的不得了。
    也没谁对谁错。
    余秋堂笑笑。
    “我就当你接受了,可别反悔。”
    起码好几十斤。
    只要不因此损害到别人生活就行。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那这样好吧,你就在这里待着,我让江哥暂时照看你,等你主人来了,或者你愿意回去再走,行不行?”
    余秋堂交代好这些,走过去尝试揉揉猎狗的脑袋,猎狗稍微后退半步,但又慢慢拖着尾巴蹭过来,脑袋轻轻蹭蹭余秋堂的裤腿。
    余秋江对狗子并没多少兴趣。
    然后能四五个月不吃不喝,或是少吃少喝。
    周而复始。
    熊肉不太好做,特别费油,所以他并不准备在家里吃,最多就是拿点回来尝尝味道。
    王浩峰和余秋江家里人都少,只留小部分给他们,八成的油都被他背了回来。
    “听话在这里待着,我明天再来看你,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将你送走,知道不?”
    很多熊冬眠的时候,是个大胖子,毛发都非常顺溜,看起来很漂亮饱满,等到开春雪化,从树洞里钻出来,往往就变得瘦骨嶙峋,毛发乱的跟精神小伙似的。
    然后开始在春天补充食物,等身体再次丰满后,开始考虑繁衍后代的事。
    “走喽~”
    熊为了应付整个冬眠所需要的能量,会在秋季拼命囤积脂肪,也就是熊油。
    余秋堂踏着月色回到地炕院,大门不出意外地从里面插上,他扒着门缝看了圈,发现其他窑洞都已黑漆漆一片,只有自己窑洞的窗子还有昏弱的灯光。
    余秋堂将余秋江喊出来,指着狗子说:“这只猎狗暂时就放在这里吧,反正你这也寂寞,再说放了这么多东西,总要看个看家护院的。”
    说起来,这小子也真是個狠人。
    余秋堂这才背着熊油,揣着熊胆回家。
    “这种猎狗,一般从小都是吃肉长大,必须保持对野物的渴求感,所以不要喂其他东西,我们现在不是有熊肉嘛,找点边角的位置切点,留下来喂它。”
    “也说不上啥原因,只是觉得它不该变成流浪狗,然后被那些狗贩子逮走送上狗肉桌。”
    但熊油却必须分着带回家。
    肯定是小伟那孩子还在恶补作业。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之前还没觉得呢。
    果然,来帮他开门的正是余小伟,他戴着个毛线编制的破帽子,不住打着哈欠,手里还捏着支竹筒做的铅笔。
    穷人家的孩子,铅笔用到手抓不住时,就会找个合适粗细的竹筒,将铅笔头放进去,然后就可以一直用到一厘米长度以内。
    余秋堂以前也是这么做的。
    这还是他教侄子的方法。
    虽然现在他赚钱多了点,但家庭现状还没改变,同时他也想让侄子从小受点辛苦,这样对他以后发展更有好处。
    不同家庭的孩子,有不同的教育方法。
    若是富裕人家,没必要人非让孩子学会吃苦,既然起步更高,那就该让孩子有更远追求。
    而穷人家的孩子,则不能富养。
    因为他们未来面对的社会,没有任何外部帮助,家人也无法给他们支撑,一切都需要自己拼搏才能拿到。
    所以从小就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
    “叔,你咋半夜回来了,不是说要三天嘛,我还以为你最早明天下午才回呢?”
    余小伟看到余秋堂,迷糊糊的眼神清亮些了,走到身后帮余秋堂扶着背上的东西。
    其实余秋堂根本不在乎这点重量,余小伟也知道的,但懂事的孩子就是这样,他会不由自主寻找可以帮大人干的事。
    “早点结束,就早点回来了啊,家里没啥事吧?”
    “没,好着呢,你这袋子里装的啥啊,一股腥腥的味。”
    “猜猜看?”
    两人朝厨房走去。
    “我不晓得,山里那么多东西,肯定是啥东西的肉呗。”
    “嘿嘿,告诉你,是熊油。”
    “是熊?!真的嘛?”余小伟失声喊道,他下意识仰着脑袋想想熊的样子,但没想出来,他只是听大人们说过熊瞎子吃人眼睛的故事,真正的熊却没机会看到。
    “还能有假,叫你姑……”
    余秋堂刚想让余小伟喊余春梅和余小云起来,就看到旧厨房的灯亮了,传出余春梅的声音,“小伟,是你叔回来了?”
    “嗯,嬢嬢,我叔回来了。”
    “哦,这么早啊,大半夜的……”
    余春梅这话说的一般人就听不懂,但余秋堂却依然知道她啥意思,这就是姐弟的默契。
    两分钟后,“嘎吱”声,厨房门打开了,余春梅和余小云都已穿好衣服。
    “回来这早?”
    “嗯,本来想着明早天亮再下山,但猎到个好东西,所以就没耽搁,连夜下来了。”
    余秋堂将背上的袋子放到姐姐面前,“看看,啥好东西。”
    余春梅解开袋子看的时候,余秋堂揉揉余小云的脑袋,小姑娘头发乱糟糟的,眼角还有个小眼屎,他看到了,顺手将眼屎帮着抹去。
    “嘻嘻~”
    余小云笑着躲开,自己跑去拿脸盆架上的毛巾擦眼睛去了。
    这孩子现在生活转好后,稍微有点肉了,脸色也比原来好很多,即使是煤油灯的昏黄,还是能看出小脸通红,水灵灵的大眼睛。
    听说她在学校的学习很用功,背课文和认字都比别人快很多,字写得也特别好,开学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领到班主任奖的一个本子。
    照这个样子下去,说不定还会跳级呢。
    这个时代还有跳级制度,若是学习好,就可以省去中间年级,直接跳到更高年级就读。
    前辈子余秋堂的儿子学习就很好,中间跳过两次,16岁就参加高考,还是考的一本,是王家庄第一个重点大学生。
    “这是猪油?”余春梅打开袋口,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用手戳了戳,又摇摇头,“不对,这不是猪油,猪肉没有这种味道。”
    “是熊油。”
    “啊?1
    余春梅的嘴比刚才余小伟张的还大。
    不同于余小伟关心的重点在熊油上,余春梅首先想到是既然能弄到熊油,肯定是和熊有过较量,那么危险的事,余秋堂竟然去做了。
    她把袋口一收,急忙抓着余秋堂的手臂,让他转了两圈,“那你可没受伤吧,你怎么敢去找熊的麻烦,熊多厉害啊,你要是伤到可咋办,你说你这孩子……”
    “我没事啊,姐,你看看我这不完完整整回来了吗。”余秋堂感受着姐姐的关心,心里也非常舒服和温暖。
    好的家人就是这样,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天然的美好情感,这和爱情不同。
    爱情似乎更是一种心心相印,一种彼此的融合,或者叫契合,没有这个基础,那爱情自然无从说起。
    但亲情却仿佛就是自然的,本应该如此。
    如果打个比喻。
    爱情似乎就像是酒,喝了也可以解渴,会让人更为陶醉,喝多了甚至会让人酩酊。
    但亲情就像是水。
    不喝的话,人就会感觉口渴。
    不管喝了什么好喝的酒,饮料,但只要不喝水,人就会觉得不舒服,什么东西都取代不了水带给人的安全感。
    他是费了一番功夫,才让余春梅相信他确实没受伤,并且还将大获丰收的事告诉了她。
    余春梅的对钱的事,也惊喜,但却还是很忐忑。      再次叮嘱余秋堂以后不要太冒失,钱可以慢慢赚,人不能受风险。
    甚至还拿出一家人都寄托在他一人身上,若是他出了啥事,那大家的日子都会回到从前。
    余秋堂对姐姐的啰嗦并不厌烦。
    只是赔笑对待。
    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反感唠叨,觉得这些家人什么都不好好做,就是会限制自己。
    但只有经历一定岁月,等唠叨自己的人都先后离去,举目四望,周围一片空荡荡,唯独留下孑然一身,才会在某个刹那,特别难过。
    特别想身边有个人唠叨几句,哪怕只是说秋裤穿好,说要按时洗澡,说地脏了不知道自己扫下,说不要总抱怨,要主动迎接生活……
    可惜的是,人生处处都是遗憾。
    包括那些自己曾坚定认为不后悔的,慢慢都成了折磨自己的毒药。
    “明天的豆腐都做好了吧?”
    “嗯嗯,好了,你看看在案板那边呢。”
    “那姐你给我烧点热水,我要处理下熊胆,另外你洗个坛子,晚上控控水,明天将熊油炸出来。”
    “行啊,我顺便烧点水你好好洗洗吧,看你一身的腥味,衣服都脏换成啥样了?”
    余春梅这样一说,余秋堂低头看自己,还真是,衣服确实很脏。
    这也没办法。
    若只是采药还好,夹着捕猎,衣服上带土带泥,带血都非常正常。
    没有一个猎人能干净下山。
    放下熊肉,余秋堂带着熊胆和的桑黄回到自己房间。
    刚进去,就听到三只小狗子“呜呜”在叫。
    这三小只被他专门装在个小筐子里,留了几个小洞,狗子的脑袋都可以伸出来,身体却爬不出。
    这会他进去,刚好看到三个小脑袋从洞里钻出来,对着他叫唤。
    他将东西丢在八仙桌上,过去蹲在筐子边上,挨个揉揉小家伙的脑袋。
    “你们三个要赶紧长大啊,等到明年这会,你们就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到时候我带着你们一起进山,大展威风,咋样?”
    狗子们哪能听懂他的话。
    与其说这些,还不如多喂点好吃的呢。
    他逗弄了会小狗,余春梅在那边喊水烧好了,刚要去厨房,余小伟却喊道:“叔,你在窑里等着,我帮你提过来。”
    “不……好,辛苦啦。”
    他本能拒绝,但转念又没有说出来。
    或许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也可以让侄子变得更有担当。
    有时候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就是在于突然发现,自己不仅需要别人,也同样被别人深深需要着。
    往往从别人哪里拿来的快乐,反而不如被别人需要更快乐。
    侄子能感觉到他的好,也愿意反馈他,何乐不为呢。
    这种想法,在他擦洗完整体,看着余小伟端着他的脏衣服出去,说是云云要帮他洗时,变得更为真切。
    呵,真是没白疼她们。
    洗完澡后,余秋堂让余小伟先休息,他则是开始按照土方法处理熊胆。
    说起来其实很简单。
    就是用热水将熊胆彻底烫一遍。
    为啥要这样做呢。
    前面提到过,便不再赘述。
    古人的石灰法虽然有用,但会让熊胆颜色看起来偏暗。
    若是铁胆和草胆倒无所谓,颜色本来就偏暗。
    可他现在手里提的可是金胆,这家伙颜色敞亮,若是处理不当,变得灰蒙蒙的,那可就不好要价。
    卖药的时候,药效和成分很重要,成色也非常重要。
    就跟看人一样一样的。
    看起来就卖相很差的药,你非说他药效很好,一般人也不敢信那。
    潜意识里,就对它已经打了折扣。
    “堂堂,你看这水够不够?”余秋堂洗完澡后,一身清爽,每个毛孔都很舒服。
    在山里条件差,心里也一直操心着事,身形俱疲,现在回到家的悠闲,就和炎热夏季从外面回来,喝一杯冰镇快乐水一样带劲。
    他朝锅里看了眼,发现有小半锅水,刚准备说差不多,但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油香味,“姐,我用的水一点油星都不能沾,这锅水不能用了。”
    “这样啊,都怪我不小心,没把锅彻底刷干净,那我给你换一锅。”
    余春梅惭愧地拿过个脸盆,将锅里水用瓢朝外舀。
    余秋堂知道这不能怪余春梅。
    这个时候的锅,又不像后世,每次洗都要用洗洁精洗的干干净净。
    这边本来就缺水,更是没有洗洁精这种东西,基本就是用抹布洗干净就行。
    至于锅里沾了油星纯属正常。
    水本来就洗不掉油。
    “是我没给将你说清楚,”余秋堂将姐姐拉到炕边坐下,“你身体不舒服,就歇着吧,我来烧便是。”
    “不碍事,我不累的,你辛苦一天才回来,肯定累坏了的,我来……”
    “姐,”余秋堂将余春梅压坐在炕沿边,“这事你就别和我抢了,咋啥事都要抢呢,你看我身体这么壮实,多干点活难道还能累死?”
    “我……”
    “你就坐着吧,云云,拉你嬢嬢上炕。”
    “哎,叔。”
    余小云坐的炕上做鞋垫呢。
    本来这个点都要睡觉了,但余秋堂要用厨房,她索性就着昏黄的灯光做起鞋垫。
    这年头的姑娘们都心灵手巧,也是从小看到长辈做,学来的本事。
    鞋垫和做千层底的方法差不多,但是比千层底薄,只有一两毫米的厚度,表面会用一层白色或者浅色的布粘上。
    布上根据人的年龄,性别,鞋垫的用途等画上各种漂亮的图案,或是的花鸟鱼虫,或是祥云,也有一些代表吉祥的字等。
    画好后,便需要用不同颜色的线,像刺绣一般将图案绣到鞋垫上。
    若是有五颜六色的线最好,如果没有,也可以用蓝色,红色和白色几种线搭配,也同样能绣出不错的样式。
    这些年人们结婚时,往往会收到很多鞋垫,什么姨啊,姑啊,婶子,嫂子,母亲,姐姐,妹妹等,只要是女性,基本都会绣一双鞋垫带着。
    不过结婚时,便是以鸳鸯,蝴蝶或者双喜字这种图案最多。
    在举办婚礼那天,新房门口会支起个台子,上面铺满各种新婚假装和陪嫁,其中就有各种各样的鞋垫。
    鞋垫越多,证明新人收到的祝福也就越多,是非常有面子和仪式感的事。
    当然,这边人看姑娘,相貌不是主要标准,说到谁家的姑娘好,就会说“针线茶饭”样样能行,这样的姑娘会在村里很受欢迎。
    嫁到婆家,也会特别招人喜欢。
    其中针线活的考量方法,就是看做的鞋垫质量,图案画的好不好看,绣的针脚大小均匀,整体配色漂亮与否等等。
    若是笨手笨脚,做饭做不好吃,针线活做不好,那真的就是日子难过。
    不同的时代,对人的价值体现要求不同,农业时代,只要需要力量干活,男性力量大,必然占主导,随着工业时代来临,男女在操纵机器上能力差距缩小,所以地位也基本持平。
    余小云小小年纪,已开始磨练自己。
    余秋堂虽然想着她以后读大学,走出这个山村,到大城市实现价值,但也没有说不让做这些。
    任何时候,有这种手艺,都不是坏事。
    他仔细回想下,到了新世纪后,随着老一辈的老人逐渐年迈或者亡故,很多有趣的文化传承也便失去继承者。
    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将姐姐“发配”到炕上,余秋堂摸了些蒸馒头的碱面放到锅里,仔细将锅刷洗一遍,然后盛水干净,换了两遍水。
    到第三遍后,才坐在锅台前开始烧水。
    这样处理,基本就能将水里的油星降到很低,满足他的需求。
    一边烧水,一边和姐姐聊着天。
    说是现在处理的这个熊胆,如果运气好,能卖到千八百元,到时候就能建房子,然后一家人就搬到那边去祝
    余春梅听的云里雾里,她无法想象一千多元是啥概念,就像农民想不到皇帝在皇宫到底要吃多少个肉包子。
    她只是觉得很多。
    心里既高兴,又有种不真实的不安全感,就仿佛这些东西是一个即将塌下来的房子,而他们就住在房子里面。
    余秋堂也不指望姐姐能立刻懂。
    他只是慢慢尝试让姐姐变得大胆一些,敢去想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事。
    水汽缭绕,水烧开了。
    余秋堂将用麻绳吊着的熊胆快速放进热水里,等到的热水全部覆盖熊胆几分钟后,将熊胆又提起来,控掉熊胆下面的水。
    熊胆白日里刚取出来时,还是很饱满,但经过半日后,已开始有点瘪。
    这是因为胆汁逐渐被胆囊吸附掉一部分。
    经过热水浸泡,又变得很饱满了。
    他将熊胆提到他的房间,悬挂在墙角,熊胆不能晒干,温度过高胆汁就会流失,这样慢慢渗透,吸附,最后都会富集在胆上。
    这种动作往往要持续好几次,直到啥程度呢,就是将胆囊放到热水里,胆囊就跟老男人似的,再也饱满不起来,算是处理完毕。
    前提是,这玩意一定要保护好,不要被什么老鼠野猫都偷了去。
    所以他准备小心谨慎照看,千万不能出篓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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