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余秋堂的位置距离狼王不足八十米,他的视力超出常人,若是真想出手,狼王肯定一击必杀。
    狼王死了,其他狼肯定就会如鸟兽散。
    但就在余秋堂要扣动扳机的刹那,手又从扳机上挪开了。
    枪响声在山里非常响亮。
    若是直接用枪,那附近几十里的动物,除了傻狍子外,其他几乎都会跑得干干净净。
    躲避起来。
    尤其是很多胆小的动物,可能好几日,甚至十几日都不出头。
    林麝就是胆小的动物之一。
    一旦它们藏起来,想再找到,那比登天还难。
    余秋堂将枪重新挂回背上,改枪为弩,快速冲下山,朝那边跑过去。
    他的长戟就在那边,只要有那把武器在手,以他如今的力气和灵敏度,这些狼根本撑不祝
    他们毕竟需要以巧取胜。
    随着他毫无掩饰的快速冲锋,那边狼群也很快就发现他,狼群立刻变换队形。
    原本三角锥的头对准两人,这会立刻分出一个“头”,面向余秋堂,队伍由单头变换为两个头,而那个狼王,则是在后排的中间,虎视眈眈盯着余秋堂。
    “堂哥1
    余秋原见到他冲过来,喜出望外。
    余秋堂应了声,几步冲到他们面前,“咋回事,咋这么多狼,咋不点火?1
    余秋堂冲过来,和两人汇合在一起,把麝袋子靠墙放好,顺手从余秋堂手里接过他的长戟,有戟在手,他更有把握很多。
    倒不是赤手空拳差距太远,就是担心万一被这些狗日牙齿给划伤,那还是相当麻烦。
    这年头要找狂犬疫苗,可比后世难太多。
    安全为妙。
    “空不出手。”
    余秋江从头到尾一直紧紧握着手里的侵刀,眼神就没离开过狼群。
    但因为余秋堂到来,他轻松很多,这才抽出空,手在衣服上擦拭下汗水,呼吸声也逐渐平息下来。
    这才给余秋堂快速说了事情经过。
    原来他们也遇到了新人保护期。
    余秋堂在上面的杜鹃花丛,好不容易才等到几只麝,费尽功夫才搞到两只,而余秋堂和余秋原这边,因为余秋原这个新手,竟然很快就看到一只公麝。
    母麝可能没有想到这里会有人,完全没有防备,所以被他们活捉,可能是麝情急之下,释放的气味太大,导致附近的狼群被吸引过来。
    将他们围住,完全没办法抽出空闲去点火。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在两人和狼群中间的苔草群里,有个袋子,还微微蠕动着,应当就是他们抓到的麝。
    刚才太黑,还没有注意。
    “堂哥,这香味咋这么浓啊?”
    余秋堂开始就闻到麝香味,还以为是自己带来麝的味道。
    这下听余秋原问,才意识到香味确实来的过于浓烈,很不对劲。
    忽然,他想到个致命问题,急忙问:“你们逮住后,有没有绑住麝的嘴?”
    “啊,绑嘴干嘛,绑住腿就行,它不就跑不掉了?”余秋原说。
    余秋堂苦笑。
    他忘记之前给这两人说过抓麝的注意事项没。
    估计是没。
    而这边的麝,肯定是情急之下,将香囊咬碎了,要不然哪来的这么浓香味。
    但眼下,说这个没用,最关键的是搞定这些狼,挽回点损失。
    狼没有麝这么值钱,但狼皮却是个好东西,一张差点的能卖150块,好的怎么都有200块以上。
    这高山的狼,属于蒙古狼的亚种,皮毛很厚密,属于狼皮里的上品。
    拿到市场上,收获满满。
    “江哥,将你的侵刀交给原子,你用我的这个。”
    余秋江看了他眼,微微犹豫,将侵刀交个余秋原手里,自己则接过余秋堂的长戟。
    长戟确实重,他的力气不小,才能用的好,一般人还真使用不起。
    “你们两个帮我守着,我来用弩。”
    余秋堂将弩重新从背上取下,弩箭放到弦上,轻轻摆弄着,突然,他陡然一提。
    “咻1
    弩箭瞬间带着劲风射出。
    “嗷呜。”
    如此短暂的距离,余秋堂认为自己会一击必中。
    然而,定睛一瞧,他的目标本来是狼王,但射中却是侧面的一只灰狼。
    而且,刚好射在在狼的脖子上。
    那只狼应声倒地。
    下一刻。
    只听狼王嗷呜声,所有的狼竟然齐齐扑向三人。
    他们很有配合。
    其中两只各自对付余秋原和余秋江,三只直接冲向余秋堂,狼王自己依然在队伍后面观察,但是脖颈间的狼毛已全部竖起,显然是做好警戒准备。
    “滚开1
    余秋江冷哼声,直接一戟将扑向自己的狼拍飞出去。
    但因为用力过猛,长戟带着他的身体也朝前蹿出几步,一时间失去重心平衡。
    而余秋原还是第一次使用侵刀,面对凶猛的狼,完全失去战力,只是胡乱的用侵刀使劲乱抡着。
    幸好围攻他的狼战斗力一般。
    在他王八刀法的震慑下,那狼只是在面前不住扒地,倒是一时间不敢强行冲过来。
    而余秋堂这边,成为狼群的重点照顾对象。
    几乎同时三只狼冲向它。
    而他的弩箭,也只再次填装一支。
    看来狼的智慧并不弱,知道杀敌先对付弓兵……
    余秋堂十分冷静,他的意识要比狼快,看似三只狼扑向他,却有足够时间反应。
    “通1
    先是一脚将左边的狼直接踢飞出去,右边肘子冲起,又将右边的狼砸飞出去,最后才将弩箭送进面前狼的眉心。
    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就完成了三杀。
    除中间一只当场毙命,旁边两只暂时还没死,却已经苟延残喘,出气多,进气少。
    余秋堂并没丝毫停滞,再次上好弩箭,准备对付狼王,却发现狼王竟比他速度还快,几乎是几只狼落地的瞬间,转身就狂奔。
    余秋堂急忙跟上,但在苔草里想追上狼,实在是难度太大,狼的速度显然更适合这种地形,加上夜晚天黑,不到一分钟狼王就跑的无影无踪。
    “呼1余秋堂站住脚步,看着狼王消失的方向,长长舒口气。
    “狗日的,跑的还真快。”      虽然心里知道狼王肯定不是一般狼能比,但跑的这么抉择和迅速,实在超出他的预料。
    现在,现场剩下五只或生或死,已经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狼,还有一只伏着脑袋,呲牙咧嘴的小狼。
    这只狼看起来大约就不到一年的模样,属于半大不小的,估计还有点分不清楚状况。
    刚才扑余秋原没成功,这时其他狼都败下阵来,狼王都逃跑了,它还在这呲牙咧嘴,给余秋原施加压力,不知它现在才是砧板上的肉。
    果然,余秋原还在和他对峙,余秋江直接一戟就将它拍死了。
    年轻狼不懂社会黑暗,那就直接送上路。
    余秋堂也顺便过去,挨个检查了其他几只狼,只要没死的,就直接用弓弦直接勒死。
    这种狼皮最值钱。
    比起用枪打死的狼,这种价格至少多出三成。
    野物的皮毛出售时,需兼具实用和完美两部份,若是完整的皮毛,越能给使用者的一种特别的感觉。
    余秋原看狼都死了,这才双手抓着侵刀蹲在地上。
    满头的汗水。
    虽然这里不像上面在下雪,但气温也不高,就只有几度,余秋原出这么多汗,可见他的压力有多大。
    这点和王浩峰比起来,略有不足。
    但他也有优点,那就是听话。
    虽然心里很恐惧,但依然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并且不会乱跑,不让余秋堂和余秋江为他操心。
    拖两人后腿。
    这样就蛮好。
    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均来自各自的性格特点,但是呢,要知道自己缺点,并且有意识改进,这样才能慢慢变得成熟。
    若是一直以自己性格就是这样,总是放纵和放任,那这种人就不适合长期发展。
    余秋堂和余秋堂看到小堂弟这般模样,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笑笑。
    也没喊他动手,两人将一共六匹狼尸全部拉到一起。
    然后余秋堂才拍拍余秋原的肩膀,“原子,歇好的话,就和江哥给咱们生个火堆,我来处理下狼。”
    人的恐惧就是这样,在记忆力存留时间越长,就越难以消除。
    余秋堂不给余秋原反复回味的机会,安排他立刻做事。
    余秋原这才站起来,和余秋江去附近搞柴火,回来点火堆起火。
    在两人搞柴火的时候,余秋堂将附近苔草全部割掉,又用长戟挖出一堆土,做出一个阻拦火的小围墙,尽可能的降低火焰点燃苔草的可能。
    在余秋原和余秋江点火时,他又在附近转转,找到几块一两百斤的石头,搬过来拦到火焰前面。
    挑出薄而平的一块,平放在地上,准备作处理狼的台面。
    然后就是等待。
    火焰熊熊燃烧时,他这才随手拉过第一匹狼,用短匕轻轻划开狼脚。
    狼的剥皮方法和鹿,羊没什么区别。
    不过狼因为肉和皮连接很结实,所以剥起来并不容易。
    和鹿有的一拼。
    一般的猎户,逮到狼后,都需要找个结实的树杈,将狼倒挂在上面,然后从四只爪子开剥。
    就跟脱衣服没啥区别。
    这个过程很辛苦,也很累人。
    如果从上面抹不动,就需要用短匕慢慢细细的割,一点点最终将皮剥下来。
    当然,这种动作一般人根本撑不住,没那个力气和耐力,完全抹不动。
    余秋堂前世搞过这种事,当时就觉得很吃力。
    看着眼前的六匹狼,想着若是全部搞完,他肯定要累个半死。
    况且这里还没有树杈,全部需要用脚和手臂的力量,可比之前还要难。
    不过。
    真正搞起来,才发现其实没那么难,他现在的力气和耐力明显比之前强太多,不用树杈挂着,只是简单的用脚踩着石头,就完全能搞定。
    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又有新的认识。
    以他现在能力,总觉得杀这些动物,纯粹没有任何难度,完全就是虐菜。
    怕是只有黑瞎子和羚牛那种巨无霸,才会让他暂时有点忌惮。
    狼身上最值钱的就是皮毛,狼肉没啥意思。
    倒不是不能吃,就是味道一般般,做好吃点的话,大概狗肉差不多。
    但比狗肉可柴多了。
    牙口不好的人,还真不见得咬的动。
    所以山里人若是捕到狼,若是很方便,没有其他猎物,才会将狼整体带下山。
    狼皮剥除卖钱,狼肉则是直接用烟熏干,然后挂在起来当作肉干。
    等实在没有肉的时候,再割一块煮熟,或者是蒸熟吃。
    纯粹就是为了肉味,倒不是因为好吃。
    若今日在最后一天,余秋堂可能会留点狼肉搬回去,但此次进山的重点任务是捕麝,暂时只搞到两只活的,一只死的,显然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那只能先牺牲掉这些狼,只留下相当好携带的狼皮。
    余秋原生完火,站在余秋堂旁边看了会,便有点手痒痒。
    “咋地,你想试试?”
    余秋堂看出他摩拳擦掌的样子,笑问。
    “我能来嘛?”
    “这有啥不能来的,这样,你就搞这只狼崽子的,剥起来要简单些。”
    “好。”
    于是,等余秋堂手里一直剥完,便将那只小的放上来,手把手一点点教余秋原剥皮。
    难度自然不校
    没有动手搞过这种事的人,第一次搞,当刀子划破动物的皮毛时,那种软乎乎有点弹性的触感,常常让他们受不了。
    余秋原自然不出例外。
    差点没吐。
    余秋堂也没有过多安慰,只是在旁边等着他缓过神来,继续开始。
    好在余秋原悟性还不错,就是力气小点,剥起来相当慢。
    余秋堂则安慰不急,今晚就在这里歇息,也不用赶时间。
    将四肢慢慢揭开后,剩下就是一点点从身上剥,余秋堂叮嘱余秋原要慢而心细,刀子千万不能划破狼皮,一旦划破,这张狼皮就彻底报废,价格估计只有原来十分之一的价格。
    本来就能做个大衣的材料,只剩下几双靴子和手套的料,能卖多少钱。
    看余秋原发挥基本稳定,余秋堂便仔细查看几只麝的现状。
    他自己逮的两只状况良好。
    公麝虽然腿上受伤,但是因为处理的好,精神头还行,不像是要死的模样。
    而那只小家伙,则是一脸呆萌,甚至还不知道它已经麝如人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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