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眼中的泪,“说过的不分开,就不会分开的。”
她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道护身符,套在了小姑娘的脖子上,“这是我娘送给我的护身符。记住,不能出来,一定要等到明早天亮,然后立刻朝太阳升起的地方跑,知道吗?”
说罢,她将两人推入一旁灌木丛中,自己朝来时的方向跑去。
“音音!”
他反应过来,正要去追,却被小姑娘拦腰抱住,“不要追!”
他正要挣扎,却察觉到胸前的湿意,“不要去,音音会生气的。”
“为什么。”他抱着小姑娘坐在地上,轻声问,“为什么她要回去。”
“她哥哥。”小姑娘哭腔颤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她说过,她是和她哥哥一起来的。”
察觉到外面有动静,他连忙捂住小姑娘的嘴巴。
两人连动都不敢动,听从她的话,一直等到了天亮,便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去,不管不顾。
“人在这!”
听见熟悉的呼喊声,他终于闭上了一夜未阖的双眼,抱着小姑娘倒在地上。
失去意识前最后一点画面,竟然是那个人往回跑的背影,那么单薄。
☆、有钱就成
每到梅雨季节,江南这块地就能从柜子里的被褥湿到屋内的墙皮,仿佛所有能触碰的事物都是湿漉漉的,从水中捞上来一般,就是一点没有干燥的地方。
淋过雨的柳叶泛着油光水滑的光芒,偶尔被屋檐积攒下来形成大片滑落的雨水打到,发出啪嗒一声脆响,再沿着叶脉的纹路顺流而下,最后滴在满是涟漪的水面上。河里一条肥美的金色鲤鱼摆了摆尾巴,傲娇地一扭头游走。那嫌弃的小模样,仿佛在生气水珠打搅了它的安静。
迎着蒙蒙小雨,阿四身着长衫,一手持着油纸伞,一手抱着药包,缓缓走上石板桥,远远看去竟像是无事闲逛的有钱公子哥。江南流传已久的故事中,才子佳人相遇的情景,一定是像此刻的朦胧细雨,不算宽阔的石板桥。可阿四此刻心里烦躁,根本没兴趣去寻什么与他相配的佳人。
习惯了海边的潮湿,来到江南反倒觉得,这点湿意不过尔尔,所以阿四烦的并不是这点小事。
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试一觉睡到大中午的酸爽了!
自从,遇见了老乡老陈以后。
这件事要从三个月前讲起,那时阿四刚到江南,本是想到处走走,享受下江南的美景,顺便找份活干着,以防银钱全部花光回不了家。毕竟家里那些人,只对坐吃山空这项技能掌握纯熟,要想让他们做点别的,那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只是随便走走,都能遇到老乡。话说他乡遇旧交是很难得的事情,老陈这人又特别热情,拉住阿四聊到天南地北就是不撒手。听说阿四想找份工,连忙开始介绍。
“城东那条鸡脖子巷,住着几家有钱公子哥,我认识一人就在那当管家,我叫他给你找个活。”
鸡脖子巷本不叫这个名字,原本的名字十分具有诗情画意,叫梦落巷。据说是某个贵人在此处住过,无数个夜里做过无数个美梦。久而久之,就有个传闻,住在这里的人呢都能做个美梦。
只是这条小巷曲折悠长,又是不少富贵人家后门通过的地方,久而久之,鸡脖子巷就成了富人区的代名词。
阿四没想到老陈这么认真,居然还帮他介绍起了工作,连忙道,“这样不太好吧。”
老陈这人非常讲义气,以前他和阿四就是邻居,只是后来娶了媳妇宝贝着,哪敢再住海边让媳妇吹海风,干脆就拖家带口来到江南寻生计。没想到还混出了点名堂,又上下打点了关系,终于顺利将户籍迁到了沧州。
现在自己混的不错,怎么能看着原来的老乡吃苦呢?
“听我的。”老陈大掌一拍,桌子也跟着抖三抖,“你住哪?不然这几天把客栈的房间给退了,住老哥家!”
“这怎么好意思。”阿四叹了口气,却分毫不让,“肯定会打扰老哥和嫂子。”
“我说你小子怎么还跟我犟上劲了。”老陈越说越激动,但还是想到了什么,凑近阿四低声道,“你以为我愿意把我媳妇借给你一块睡?”
阿四心里一暖,自己是女儿身的事,知道的也只有老陈一家。当年老陈的娘还在,四十多岁还手脚麻利,阿四娘生阿四的时候难产,身边连条狗都没有,还是老陈的娘过来帮忙,又指挥老陈烧热水,这才顺利将阿四生下来。
换句话说,老陈是看着她长大的,就像她亲哥一样。
“好吧,那就打扰嫂子了。”
阿四本是想,像本地这种富贵人家应该看不上他这种外地人当仆从。却没想到,老陈他兄弟的办事效率如此之高,住在老陈家第二天就有消息。
鸡脖子巷有一位江姓少爷正巧需要一名随身的小厮,不需要会什么五花八门的功夫,也不需要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能力。
要求就一个,伶俐点就行。
据说这位江少爷并不是本地人士,大部分时间住在北方,只是秋冬时分会来江南养病,是个病篓子无疑。而这个随身小厮,只要会打扫卫生,服侍茶水就行。
江少爷虽然是个病患,吃饭洗澡穿衣服倒是都能自己来,做他的小厮,不用劳累,还不用跟去北方,只需要在这宅子呆着就成,简直是份让人眼红不已的工。
老陈兄弟还特意嘱咐阿四好好表现,为了让阿四通过,他打点了上上下下,愣是没让这消息事先透出一点风声。否则,根本轮不上阿四来。
阿四想着,自己不是个伶俐的模样,长得也不讨喜,大概不会那么幸运被选上,因此也就毫无负担的去见江少爷。但生活就是如此玄幻,江少爷在见过他以后居然表示还不错?
在阿四还没反应过来的瞬间,就已经被高兴坏了的老陈及其兄弟推搡着在契书上签字画押。
于是他从一个无业游民正式升级为随身小厮。
虽然比起卖身为奴的家生子,他还是平民,但说到底,他还真不太想当小厮。
可是看见激动的仿佛自己拿了这份让人眼红的活一样的老陈,他沉默着,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接受事实的结果,就是每天都不能顺利赖床。
江少爷非常好照顾,就好像湖里的鲤鱼,准时投喂就一切搞定,完全没有传闻中病痨鬼的模样,该吃吃该睡睡,过得比谁都好,就是不爱笑没表情。不好搞的是他身边叫江风的小厮,听管家说是家生子,从小跟在江少爷身边,说话都有些地位。
其实阿四手脚很干净,收拾东西更是快,毕竟小时候苦日子过惯了早练出来一身技能点。只是江少爷身边好像从未有过除江风外第二个小厮,阿四的出现,仿佛给了江风生存的压力和危机感
她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道护身符,套在了小姑娘的脖子上,“这是我娘送给我的护身符。记住,不能出来,一定要等到明早天亮,然后立刻朝太阳升起的地方跑,知道吗?”
说罢,她将两人推入一旁灌木丛中,自己朝来时的方向跑去。
“音音!”
他反应过来,正要去追,却被小姑娘拦腰抱住,“不要追!”
他正要挣扎,却察觉到胸前的湿意,“不要去,音音会生气的。”
“为什么。”他抱着小姑娘坐在地上,轻声问,“为什么她要回去。”
“她哥哥。”小姑娘哭腔颤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她说过,她是和她哥哥一起来的。”
察觉到外面有动静,他连忙捂住小姑娘的嘴巴。
两人连动都不敢动,听从她的话,一直等到了天亮,便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去,不管不顾。
“人在这!”
听见熟悉的呼喊声,他终于闭上了一夜未阖的双眼,抱着小姑娘倒在地上。
失去意识前最后一点画面,竟然是那个人往回跑的背影,那么单薄。
☆、有钱就成
每到梅雨季节,江南这块地就能从柜子里的被褥湿到屋内的墙皮,仿佛所有能触碰的事物都是湿漉漉的,从水中捞上来一般,就是一点没有干燥的地方。
淋过雨的柳叶泛着油光水滑的光芒,偶尔被屋檐积攒下来形成大片滑落的雨水打到,发出啪嗒一声脆响,再沿着叶脉的纹路顺流而下,最后滴在满是涟漪的水面上。河里一条肥美的金色鲤鱼摆了摆尾巴,傲娇地一扭头游走。那嫌弃的小模样,仿佛在生气水珠打搅了它的安静。
迎着蒙蒙小雨,阿四身着长衫,一手持着油纸伞,一手抱着药包,缓缓走上石板桥,远远看去竟像是无事闲逛的有钱公子哥。江南流传已久的故事中,才子佳人相遇的情景,一定是像此刻的朦胧细雨,不算宽阔的石板桥。可阿四此刻心里烦躁,根本没兴趣去寻什么与他相配的佳人。
习惯了海边的潮湿,来到江南反倒觉得,这点湿意不过尔尔,所以阿四烦的并不是这点小事。
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试一觉睡到大中午的酸爽了!
自从,遇见了老乡老陈以后。
这件事要从三个月前讲起,那时阿四刚到江南,本是想到处走走,享受下江南的美景,顺便找份活干着,以防银钱全部花光回不了家。毕竟家里那些人,只对坐吃山空这项技能掌握纯熟,要想让他们做点别的,那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只是随便走走,都能遇到老乡。话说他乡遇旧交是很难得的事情,老陈这人又特别热情,拉住阿四聊到天南地北就是不撒手。听说阿四想找份工,连忙开始介绍。
“城东那条鸡脖子巷,住着几家有钱公子哥,我认识一人就在那当管家,我叫他给你找个活。”
鸡脖子巷本不叫这个名字,原本的名字十分具有诗情画意,叫梦落巷。据说是某个贵人在此处住过,无数个夜里做过无数个美梦。久而久之,就有个传闻,住在这里的人呢都能做个美梦。
只是这条小巷曲折悠长,又是不少富贵人家后门通过的地方,久而久之,鸡脖子巷就成了富人区的代名词。
阿四没想到老陈这么认真,居然还帮他介绍起了工作,连忙道,“这样不太好吧。”
老陈这人非常讲义气,以前他和阿四就是邻居,只是后来娶了媳妇宝贝着,哪敢再住海边让媳妇吹海风,干脆就拖家带口来到江南寻生计。没想到还混出了点名堂,又上下打点了关系,终于顺利将户籍迁到了沧州。
现在自己混的不错,怎么能看着原来的老乡吃苦呢?
“听我的。”老陈大掌一拍,桌子也跟着抖三抖,“你住哪?不然这几天把客栈的房间给退了,住老哥家!”
“这怎么好意思。”阿四叹了口气,却分毫不让,“肯定会打扰老哥和嫂子。”
“我说你小子怎么还跟我犟上劲了。”老陈越说越激动,但还是想到了什么,凑近阿四低声道,“你以为我愿意把我媳妇借给你一块睡?”
阿四心里一暖,自己是女儿身的事,知道的也只有老陈一家。当年老陈的娘还在,四十多岁还手脚麻利,阿四娘生阿四的时候难产,身边连条狗都没有,还是老陈的娘过来帮忙,又指挥老陈烧热水,这才顺利将阿四生下来。
换句话说,老陈是看着她长大的,就像她亲哥一样。
“好吧,那就打扰嫂子了。”
阿四本是想,像本地这种富贵人家应该看不上他这种外地人当仆从。却没想到,老陈他兄弟的办事效率如此之高,住在老陈家第二天就有消息。
鸡脖子巷有一位江姓少爷正巧需要一名随身的小厮,不需要会什么五花八门的功夫,也不需要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能力。
要求就一个,伶俐点就行。
据说这位江少爷并不是本地人士,大部分时间住在北方,只是秋冬时分会来江南养病,是个病篓子无疑。而这个随身小厮,只要会打扫卫生,服侍茶水就行。
江少爷虽然是个病患,吃饭洗澡穿衣服倒是都能自己来,做他的小厮,不用劳累,还不用跟去北方,只需要在这宅子呆着就成,简直是份让人眼红不已的工。
老陈兄弟还特意嘱咐阿四好好表现,为了让阿四通过,他打点了上上下下,愣是没让这消息事先透出一点风声。否则,根本轮不上阿四来。
阿四想着,自己不是个伶俐的模样,长得也不讨喜,大概不会那么幸运被选上,因此也就毫无负担的去见江少爷。但生活就是如此玄幻,江少爷在见过他以后居然表示还不错?
在阿四还没反应过来的瞬间,就已经被高兴坏了的老陈及其兄弟推搡着在契书上签字画押。
于是他从一个无业游民正式升级为随身小厮。
虽然比起卖身为奴的家生子,他还是平民,但说到底,他还真不太想当小厮。
可是看见激动的仿佛自己拿了这份让人眼红的活一样的老陈,他沉默着,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接受事实的结果,就是每天都不能顺利赖床。
江少爷非常好照顾,就好像湖里的鲤鱼,准时投喂就一切搞定,完全没有传闻中病痨鬼的模样,该吃吃该睡睡,过得比谁都好,就是不爱笑没表情。不好搞的是他身边叫江风的小厮,听管家说是家生子,从小跟在江少爷身边,说话都有些地位。
其实阿四手脚很干净,收拾东西更是快,毕竟小时候苦日子过惯了早练出来一身技能点。只是江少爷身边好像从未有过除江风外第二个小厮,阿四的出现,仿佛给了江风生存的压力和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