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盘山梅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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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他早日当包租公的梦想。
丈量完后,叶洋粗粗的完善了草图,打算将老宅分为两部分。
前院他自住,另单独设书房、茶屋、阳台、菜圃、花坛、水池各一。
后院则准备再建造三层,每层隔出四个单间、而后搭配盥洗室、小阳台,建成后,准备租出去。
后期还需要一道聚灵阵法,一道护宅阵法。
只是这样一来,恐怕两千灵石都打不住。
叶洋扔下碳笔,正暗自苦恼,这些年里,物价飞涨,天工力士、灵木灵材、灵漆的价格,一天一个样,飞天门中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
力士倒还罢了,大部分都是凡俗武士,修炼了一两手锻体之法,身强力壮。说好听点是力士,说不好听点就是杂役,所以要价不高。
但是灵材乃是必须之物,而修建完后还需要聚灵法阵,布置下来花费的灵石巨多。
“居,大不易。”
而除了修葺房屋之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觉醒本命之后,他还需要充足的灵石,进一步促进本命的成长。
本命在初始之时,需要大量的灵石蕴养。
这样才能够帮助本命快速成长。
尤其是他这刀剑魔猿本命,似乎拥有通臂神猿的一丝血脉。
像这等奇特而又古老的本命,需要吸收的灵石也是最多。
而今屋漏偏逢连夜雨,房屋的修缮需要一大笔灵石,而本命的觉醒同样所需不斐。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相借了!“
房屋倒还罢了。
终究只是谋生之手段,租赁出去,可以自己提供一个稳定的灵石收入渠道。
但是本命的成长却是关乎自己的道途,马虎不得。
尤其是现如今修仙界乱象四显,使用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方才是正途。
第二天一早,趁着熹微的晨光,叶洋就骑着马下山了。
下山的原因自然是因他囊中羞涩,需要一笔灵石。
而下山的目的地则是原阳矿场余府。
原阳矿场余府是他小姑叶丽的住处。
压龙岭地大物博,疆域辽阔,说是岭更像是一大片山脉。
从岭这头到岭那头,既有山川湖泊相隔,又有平原、森林、草原、沙漠阻拦。
深处,更有皑皑雪山千年不化,熔岩火山时常爆发。
飞天门拥有矿场两处,原阳矿场位于压龙岭西北方位,擅产原阳矿石。
原阳矿石经过提炼后,能制成原阳粉,能消肿止咳、壮阳补阴,平息燥郁之气,是很多丹药的原材料,尤其是受广大中老年男性的喜爱。
此次下山,叶洋并没有资格乘坐驮云马,而是租买的普通马匹。
虽然这匹马双目血红,也是与妖兽杂交的品种,但是远不如驮云马那样能攀山跃岭、踏水过涧,分化草木。
所以,一遇到野草丛生的山间小路,或者是险山深水,都要绕路前行。
刚走了没多久,叶洋便怀念起了驮云马的神奇之处。
一直走了两天,叶洋才发现四周的灌木渐渐低矮,地面上出现了一片片碧绿的草丛,举目望去,再难见到大树。
他知晓,自己这是快到目的地了。
到了原阳矿场,叶洋没有着急直接前往余府,而是取出了一些灵石,打算买点东西掂着。
也许,余府不缺,也许,叶丽看不上,但是,他作为晚辈,不远千里而来,又是有事相求,总不能双手空空。
这是礼节,就好像是去医院看病人总要提些水果一样,对方吃不吃是一回事,但是拿不拿又是一回事。
原阳矿场这座坊市并不大,起初是依据此处矿工所需而形成的供应点,所以,售卖的物品大多粗犷、原始。
多是些男人所用的物件,就算是女子法衣、首饰,颜色也多是黑、白、灰,透露着一股单调和乏味。
挑选了好长时间,叶洋也摸不准买些什么,一边的掌柜看他风尘仆仆,手牵骏马,衣饰不俗。
掌柜的打量了叶洋一眼,知道对方是初到此地,拜访客人,心里顿时有了数。
“小哥,不知道拜访的是女主人,还是男主人。”
他从置物柜上取了一个锦盒,打开锦盒,里面摆放了两列核桃大小的白玉瓶,里面是赤红色的粉末。
掌柜的道:“原阳石磨出来的原阳粉,其中最上品被称为胭脂红,这里一盒六瓶,壮阳滋阴,生精补肾,足够用两个月的了。”
“若小哥拜访之人是男主人,这胭脂红原阳粉就比较适合。”
叶洋谢绝,俗话说,送礼不送单,他作为家中晚辈,叶丽和余虎,他自然是都要拜访的。
但是余虎作为飞天门原阳矿场的护法,这些原阳粉家里多的只怕放不下。
别说是胭脂红,就是胭脂黄、胭脂白,在对方眼里,也就是一堆占地方的垃圾。
店家顿了顿声,补充道:“本店还有原阳丹,原阳丸,原阳草……”
“不要原阳石制品,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那看来,小哥拜访的是女主人了,前段时间,我托顺天商会从南方带了几盒驻颜丹,数量不多,一盒十枚,合计五十灵石。”
店家笑了笑又道:“若是拜访的是女主人,定然是极好的礼物。”
“就选驻颜丹。”
叶洋思忖片刻,点了点头,掏出五十灵石放在桌子上,心疼的直咬牙,暗自想道,果然还是女人的钱好赚。
余府正妻已死,小姑叶丽,现如今是余府几位偏房中的话事人。
余虎担任护法多年来,所捞不少,光是大宅就听说了建起了五六座,小姑叶丽的身份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再说,他这位小姑,自小锦衣玉食,受万般宠爱,自视甚高,。
后来,就算是欠了巨额外债,入不敷出也要锦衣玉食,出入车马,要不然也不会给余虎做填房。
所以,一般的东西,根本没有必要拿出来,要是送过去,叶丽即使明面上不说,心里也会不喜。
毕竟礼重,情意才重嘛!
要是几年未见,千里迢迢,来送个几块散碎灵石就能买到大街货,就算是他,面上不说,心里也会觉得对方不懂事。
掏出五十灵石放在柜台上,叶洋牵着马,继续挑选礼物。
送礼不送单,这也是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
少顷,叶洋在另一家店铺中,买到了一块上好的盘山梅花石,同样作价不菲,花费了三十灵石。
他来之前早就对余虎做过了解,知道他爱附庸风雅,这盘山梅花石天然生成,造型奇特。
宛如一朵鲜红老梅花生于群山沟壑之上,无论是摆放在书房,还是做镇纸,都是极好的装饰物。
更何况,梅花高洁,自有一番傲人风骨,乃是风雅之物,多为人所喜。
虽然不是灵物,但是这等奇特的鬼斧神工之物,也价格不菲。
叶洋将马寄在客栈,嘱咐小二好生照料,两只手,提着两个礼盒,来到了一处府宅。
(本章完)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他早日当包租公的梦想。
丈量完后,叶洋粗粗的完善了草图,打算将老宅分为两部分。
前院他自住,另单独设书房、茶屋、阳台、菜圃、花坛、水池各一。
后院则准备再建造三层,每层隔出四个单间、而后搭配盥洗室、小阳台,建成后,准备租出去。
后期还需要一道聚灵阵法,一道护宅阵法。
只是这样一来,恐怕两千灵石都打不住。
叶洋扔下碳笔,正暗自苦恼,这些年里,物价飞涨,天工力士、灵木灵材、灵漆的价格,一天一个样,飞天门中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
力士倒还罢了,大部分都是凡俗武士,修炼了一两手锻体之法,身强力壮。说好听点是力士,说不好听点就是杂役,所以要价不高。
但是灵材乃是必须之物,而修建完后还需要聚灵法阵,布置下来花费的灵石巨多。
“居,大不易。”
而除了修葺房屋之外,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觉醒本命之后,他还需要充足的灵石,进一步促进本命的成长。
本命在初始之时,需要大量的灵石蕴养。
这样才能够帮助本命快速成长。
尤其是他这刀剑魔猿本命,似乎拥有通臂神猿的一丝血脉。
像这等奇特而又古老的本命,需要吸收的灵石也是最多。
而今屋漏偏逢连夜雨,房屋的修缮需要一大笔灵石,而本命的觉醒同样所需不斐。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相借了!“
房屋倒还罢了。
终究只是谋生之手段,租赁出去,可以自己提供一个稳定的灵石收入渠道。
但是本命的成长却是关乎自己的道途,马虎不得。
尤其是现如今修仙界乱象四显,使用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方才是正途。
第二天一早,趁着熹微的晨光,叶洋就骑着马下山了。
下山的原因自然是因他囊中羞涩,需要一笔灵石。
而下山的目的地则是原阳矿场余府。
原阳矿场余府是他小姑叶丽的住处。
压龙岭地大物博,疆域辽阔,说是岭更像是一大片山脉。
从岭这头到岭那头,既有山川湖泊相隔,又有平原、森林、草原、沙漠阻拦。
深处,更有皑皑雪山千年不化,熔岩火山时常爆发。
飞天门拥有矿场两处,原阳矿场位于压龙岭西北方位,擅产原阳矿石。
原阳矿石经过提炼后,能制成原阳粉,能消肿止咳、壮阳补阴,平息燥郁之气,是很多丹药的原材料,尤其是受广大中老年男性的喜爱。
此次下山,叶洋并没有资格乘坐驮云马,而是租买的普通马匹。
虽然这匹马双目血红,也是与妖兽杂交的品种,但是远不如驮云马那样能攀山跃岭、踏水过涧,分化草木。
所以,一遇到野草丛生的山间小路,或者是险山深水,都要绕路前行。
刚走了没多久,叶洋便怀念起了驮云马的神奇之处。
一直走了两天,叶洋才发现四周的灌木渐渐低矮,地面上出现了一片片碧绿的草丛,举目望去,再难见到大树。
他知晓,自己这是快到目的地了。
到了原阳矿场,叶洋没有着急直接前往余府,而是取出了一些灵石,打算买点东西掂着。
也许,余府不缺,也许,叶丽看不上,但是,他作为晚辈,不远千里而来,又是有事相求,总不能双手空空。
这是礼节,就好像是去医院看病人总要提些水果一样,对方吃不吃是一回事,但是拿不拿又是一回事。
原阳矿场这座坊市并不大,起初是依据此处矿工所需而形成的供应点,所以,售卖的物品大多粗犷、原始。
多是些男人所用的物件,就算是女子法衣、首饰,颜色也多是黑、白、灰,透露着一股单调和乏味。
挑选了好长时间,叶洋也摸不准买些什么,一边的掌柜看他风尘仆仆,手牵骏马,衣饰不俗。
掌柜的打量了叶洋一眼,知道对方是初到此地,拜访客人,心里顿时有了数。
“小哥,不知道拜访的是女主人,还是男主人。”
他从置物柜上取了一个锦盒,打开锦盒,里面摆放了两列核桃大小的白玉瓶,里面是赤红色的粉末。
掌柜的道:“原阳石磨出来的原阳粉,其中最上品被称为胭脂红,这里一盒六瓶,壮阳滋阴,生精补肾,足够用两个月的了。”
“若小哥拜访之人是男主人,这胭脂红原阳粉就比较适合。”
叶洋谢绝,俗话说,送礼不送单,他作为家中晚辈,叶丽和余虎,他自然是都要拜访的。
但是余虎作为飞天门原阳矿场的护法,这些原阳粉家里多的只怕放不下。
别说是胭脂红,就是胭脂黄、胭脂白,在对方眼里,也就是一堆占地方的垃圾。
店家顿了顿声,补充道:“本店还有原阳丹,原阳丸,原阳草……”
“不要原阳石制品,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那看来,小哥拜访的是女主人了,前段时间,我托顺天商会从南方带了几盒驻颜丹,数量不多,一盒十枚,合计五十灵石。”
店家笑了笑又道:“若是拜访的是女主人,定然是极好的礼物。”
“就选驻颜丹。”
叶洋思忖片刻,点了点头,掏出五十灵石放在桌子上,心疼的直咬牙,暗自想道,果然还是女人的钱好赚。
余府正妻已死,小姑叶丽,现如今是余府几位偏房中的话事人。
余虎担任护法多年来,所捞不少,光是大宅就听说了建起了五六座,小姑叶丽的身份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再说,他这位小姑,自小锦衣玉食,受万般宠爱,自视甚高,。
后来,就算是欠了巨额外债,入不敷出也要锦衣玉食,出入车马,要不然也不会给余虎做填房。
所以,一般的东西,根本没有必要拿出来,要是送过去,叶丽即使明面上不说,心里也会不喜。
毕竟礼重,情意才重嘛!
要是几年未见,千里迢迢,来送个几块散碎灵石就能买到大街货,就算是他,面上不说,心里也会觉得对方不懂事。
掏出五十灵石放在柜台上,叶洋牵着马,继续挑选礼物。
送礼不送单,这也是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
少顷,叶洋在另一家店铺中,买到了一块上好的盘山梅花石,同样作价不菲,花费了三十灵石。
他来之前早就对余虎做过了解,知道他爱附庸风雅,这盘山梅花石天然生成,造型奇特。
宛如一朵鲜红老梅花生于群山沟壑之上,无论是摆放在书房,还是做镇纸,都是极好的装饰物。
更何况,梅花高洁,自有一番傲人风骨,乃是风雅之物,多为人所喜。
虽然不是灵物,但是这等奇特的鬼斧神工之物,也价格不菲。
叶洋将马寄在客栈,嘱咐小二好生照料,两只手,提着两个礼盒,来到了一处府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