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欢回到金山福地的时候,天色已微微擦黑,夕阳在玻璃别墅外投下焰火般的热情,炫艳流动,醉人心脾。
    家欢瞥了眼这梦幻般的美景,来不及品味便匆匆推门走了进房间。
    “回来了?”司柏宁正端着茶杯站在落地窗前,转身面对着家欢微笑,微卷的短发,温柔的眼神,绚丽的夕阳余晖映在他身上,仿佛镀了玫瑰金一般惹人心动。
    “我见到刀疤脸了。”家欢道。
    司柏宁眉毛抖了抖,片刻才缓缓走到家欢面前:“你说的是八年前的那个刀疤?”
    “是的。”眼前的人太美,景色太梦幻,可这一切都无法驱赶家欢心头的灰暗。
    八年前的一幕幕仿佛无声电影一般在她眼前飞快掠过,清晰的,悲壮的,痛楚的……除了司柏宁的出现,之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堪回首。
    “好像他现在是地方一霸,赵年恩认识他,但也看得出赵年恩十分讨厌他。”
    家欢忍着悲哀,尽量理智客观的将自己知道的告诉司柏宁。
    “我们怎么办?说实话,我今天有点害怕,他总盯着我看,还引肖一诺起了疑心,问我认不认识他,我没承认,我怎么会承认呢。我做的对吗?我没做错什么吧?”家欢情绪激动,几乎有些语无伦次。
    司柏宁看出她心情杂乱,放下茶杯将家欢搂在怀里,轻声安慰:“过去八年了,他现在未必认得出你。再说,认出了也没什么,他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你还有我呢,不用怕。”
    家欢躲在司柏宁怀里,微微颤抖着,她没有哭,尽管忆起往事心里早已泪流成河,却依然坚强的忍着眼泪。
    是的,司柏宁说的没错,她还有他!没什么好怕的。可家欢依然抑制不住的颤抖,也许,这并不是因为某个人而胆怯,也许只是她心底的那份深深的悲哀,因为刀疤的出现而被无情的揭开……
    莫莎莎在金樽会所正式营业之前离开了那里,刀疤言语举止中无一不暴露出他想要人财兼收的意图,莫莎莎表面配合心里却早已幻想了几十种除掉他的方法。
    贪婪,是人性中最丑恶的一种。莫莎莎鄙视他,也有些可怜他。尤其是当莫莎莎接到赵年恩电话时,刀疤一脸复杂的表情,让莫莎莎感到极其痛快。这个刀疤,并没有江湖传闻的那么霸气,骨子里还是个欺软怕硬见利忘义的东西罢了。
    莫莎莎没有回到湖边别墅,而是直接去了美容院。赵年恩傍晚有个宴会需要莫莎莎陪同出席,听口气似乎是上面来人了。
    最近法国方面和上面的合作表面和谐,暗地里却早已剑拔弩张暗涌纷纷,幸好托马斯的死讯并没有公开,不然即使莫莎莎生出八头六臂,也只有干头疼的份。
    赵年恩没有甩掉她自然说明她还有利用的价值,莫莎莎一直清楚自己的位置,以前她是一个联络站,即使如今没了这个功用,她本身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致命武器。莫莎莎虽未正式加入家族的丽影组,但丽影组所受的训练莫莎莎一样也没少学,而且成绩更加优秀。
    没有身份,有时却是一种便利。少了束缚和制约,她的行动可以更加灵便自由。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身为情妇却胆敢背着赵年恩找小男的原因吧。(小男,即男性第三者,跟包养小姐小三同理。)
    潜意识里,莫莎莎认为情妇,并不能算是一种需要向对方负责的身份。因而她没有身份,对赵年恩也没有责任,她还是自由的。
    莫莎莎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皮肤护理师以为自己的这个手法令客人满意,不由在她背上多重复了两遍,滴精油的时候,按摩师看着莫莎莎腰部的纹身忍不住夸赞:“好精美的玫瑰花,这是在东陵纹的吗?”
    一句话打断了莫莎莎的思绪,在女人身上纹身是托马斯的一大爱好,在莫莎莎看来这和狮子老虎在森林中撒尿没有两样,无非就是一种占有和宣誓主权的手段吧。
    丽影组自有她们独特的家族暗记,只有像莫莎莎这种未被家族注册的“边缘人”才会被托马斯纹上各种或精巧或娇艳的玫瑰作为暗记,一切都已托马斯个人意志为主,也就是说,他想在别人身上纹什么就纹什么。
    “你们这里能祛纹身吗?”莫莎莎发问一句,把那护理师吓一跳,没想到自己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支支吾吾半天不敢接话,好像说的是可以做,但是又担心做的不太完美,不能完全消除纹身或者会留下疤痕之类的话。
    莫莎莎笑笑,没有再理会她。如今托马斯都已不在,这个纹身也失去了它的意义,是去是留全凭莫莎莎一人决定,心里不免感觉有些畅快。
    傍晚的宴会安排在东陵会所,这是东陵市最高档次,同时也最私密的一家休闲宴会场所。莫莎莎来的有点早,在停车场等了一会儿,才看到赵年恩的宾利缓缓驶进停车常
    莫莎莎对着后视镜再次检查自己的妆容,拨了拨头发,确定完美无瑕才推门下车,走到赵年恩车前。
    赵年恩下车看到身穿红色晚礼的莫莎莎,笑着将她的手放进臂弯,边走边道:“太正式了,也怪我,忘了提醒你。”
    莫莎莎拉着裙摆,嘟着嘴娇嗔道:“不好看吗?”
    赵年恩拍了拍她的手背,难得见她这种娇俏可人的小女孩模样,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好看好看。”
    两人说笑着,来到常安厅。赵年恩对这个宴会厅情有独钟,基本上每次都选这一间。常安厅在会馆的宴会厅中只能算中等大小,并不出众,赵年恩除了喜欢它独特的格局构造和还原传统的中式设计风格之外,对“常安”这两个字更为偏爱。
    “四季常安嘛,好兆头。”赵年恩曾解释过,“人活一世图的什么?功名利禄那都是过眼云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心安身安才是最实在的。”
    莫莎莎深感同意,有时候人现实到了一定地步反而显得更加感性,赵年恩就是这种人。他不同于一般商人的精明,骨子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儒雅和为人处世的原则。每每想到此,莫莎莎就怀疑当年自己究竟何德何能,竟能让赵年恩爱上自己并染上赌瘾。
    因为那件事,赵年恩间接害了他的好兄弟肖成坤,重情义的赵年恩难免自责却丝毫没有迁怒于莫莎莎。尤其是在接触到托马斯之后,赵年恩不可能不去怀疑这一切都是圈套,可他依然没有表现出分毫怨怼之情。
    如果一定要找出蛛丝马迹,那就是赵年恩在当年很快就戒了赌,而且多年来都不与莫莎莎结婚,甚至绝口不提此事。
    终于还是在这两件事上暴露出赵年恩并不是傻子,他确实明白的看透了当年的那场阴谋,只是两人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莫莎莎依然看不透赵年恩究竟在想什么。
    客人来的迟了些,赵年恩气定神闲的看着新菜谱,莫莎莎胡思乱想一通感觉有些没趣便站起身,走到客厅一侧欣赏墙上的水墨画。
    常安厅不单装修成中式风格,还完整的保留了一些古人的风雅之物,譬如古琴,围棋,摆着藏品级古书的黑檀书架,和墙上画着松竹梅的三友图。
    莫莎莎看着画中节节傲立的墨竹,忍不住念道:“临窗卧听萧萧竹,一枝一叶总关情。”
    “说得好。”王元初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站在门口拍着手笑道:“看不出莫小姐的才情远在王某人之上啊,失敬失敬。”
    “不敢当,只是看着这幅画略有感触罢了。”莫莎莎谦虚道。
    赵年恩笑着起身,将王元初让到上位。
    不论大小宴会,王元初每次都是独自赴邀出席,从未见到他身边有女伴陪同,对于他的资料赵年恩更是了如指掌,王元初原配早在他三十五岁荣升厅长的时候去世,死因不详,从那以后王元初一直独居,并未再娶。
    外人都说王元初重情重义,长情念旧,以往也的确未见过他和哪个女人过于亲密。可今天,赵年恩从这顿酒席中却看出了些端倪。
    王元初不是不近女色,而是没遇到让他感兴趣的女人罢了。没想到,今天莫莎莎无意间随性脱口的一句诗,竟引起了王元初的兴致。
    赵年恩不动声色,看着王元初的目光不时在莫莎莎身上流连,心里暗暗计较起来。王元初以往见过莫莎莎几次,但都是公开场合。他们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参加酒会带女伴很正常,未必一定得是特别亲密的关系。况且,他们这种圈子,只要是没有公开关系得到名份和认可,也根本不在乎私底下这些有的没的。
    赵年恩与莫莎莎便属于从未公开过彼此关系,没有名份的那种。
    莫莎莎自然也不傻,左右逢源逢场作戏这一套,信手拈来毫不费力,很快就将王元初迷得颠三倒四。
    莫莎莎虽是顺水推舟,可当着赵年恩的面如此这般,或多或少让赵年恩心里有些不舒服。他说不出是因为妒忌还是因为面子。理智上来说,如今这种节奏和氛围对他只有利没有害,可赵年恩依然觉得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好像头顶上突然多点了什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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