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很喜欢和张勇翡待在一起。
    因为每天都能换着花样的吃。
    对于他这样心思简单的人来说,有什么比吃还能更重要呢?
    饱餐一顿,美餐一顿,这就是一天快乐的源泉。似乎吃完这顿饭,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为了下一顿做准备。
    每天都能看见新的食材,每天都能为新的一餐做准备,很充实,很快乐。他从未有过现在这般快乐的时光,曾经在阴暗的地下室里不快乐,去荒地里和食人魔战斗不快乐,后来父母离去他鬼鬼祟祟的躲避人类生活也不快乐。
    只有跟着张勇翡,他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先生一再强调过,他首要的工作是保护先生,次要的工作才是吃饭。
    经过不断的在脑海中强化这些概念后,阿布将自己催眠了。保护先生等于有美食,先生会做美食,还会教他做。虽然,他经常今天做了,明天就忘了。
    但是,总的来说,阿布已经学会了几种菜式。
    阿布不知道的是,他每天晚上都睡的很死,呼噜声震天。如果不是张勇翡手里的几个底牌,可能阿布不会死,但是他张勇翡可能已经死上几个来回了。
    比如,那条颜色鲜艳的专门在野外出没的小虫,就能毒死他。比如,那头虎视眈眈的夜行性的豹子,也能咬死他。
    各种毒虫,地网牌的小号电锯,就能将它们肢解;各种猛兽,机器人能将它们肢解。
    比如这天早晨,阿布就发现身边多了一圈虫子,不远处还有一头盗龙倒在地上。
    他总是会挠头:“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张勇翡叹口气:“白天你保护我,晚上阿呆保护我。”
    阿呆是张勇翡给机器人取的名字。
    本来,他不打算给一个机器人取名字的,没有意义。
    但是,如果没有名字,阿布就经常会搞混淆。
    阿布忘记了疑惑,很快投入到肢解盗龙的工作当中。
    张勇翡也去割了一小块盗龙肉,给怀里的小恐龙喂食。
    至于为何养一头小恐龙,纯粹是闲的慌了,给自己找点乐子。
    他现在对于恐龙,已经没有多少好奇了。在看了那么多有羽毛的恐龙之后,他认为,地球上的那些鸟类,绝对就是某一种恐龙的后代。怀里的这个小东西,刚破壳的时候,和鸟崽子也没什么区别,都是粉嫩粉嫩的,然后有一点点羽毛出现。
    小的时候,他喜欢掏鸟窝。鹿岗岭有大人就教他,让他给刚破壳,还光着腚的鸟崽子抹豆油,这样鸟崽子就不长羽毛。
    羽毛还是会长的,但是的确长羽毛的速度会变慢。
    此刻,张勇翡就那么干了,每天搞的动物油,趁着没有凝固,给小恐龙涂抹在身上。
    因为,他觉得,恐龙就不该有羽毛。小时候,亲戚来家里,带给他一对恐龙玩具,那种尝尝脖颈的恐龙,都是没有羽毛的。虽然,后来他知道那种大型恐龙是吃草的。
    但是,他固执的认为,恐龙就该没羽毛,那样才顺眼。
    为了让阿布理解,张勇翡又给小恐龙取了个名字——阿彪。
    一呆一彪,让张勇翡自己在那傻乐半天。
    阿布应该叫阿傻,这样就符合他们的特征了。
    当然,张勇翡没有给阿布改名字,那样是对阿布的不尊重,哪怕他是真的傻。
    阿布傻乎乎的问:“先生,你给阿彪抹油,是因为准备要烤着它吃了吗?”
    张勇翡给阿彪抹完了油说:“就好像我让你在手上抹油,是为了防止你的皮肤皲裂一样。它或许也会有那种毛病,我给它预防一下。”
    可能是因为阿彪的食人魔血统,让他的手脚会皲裂。
    虽然阿布不怎么在意这种小伤痛,但是张勇翡想尽量的,让阿布更加文明一些。
    “我懂了先生,你是怕它个子太小,会痛。”
    “对的。”张勇翡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阿布,我教你另外一种语言吧。”
    对于张勇翡,阿布如今已经十分的信服:“先生让阿布干什么,阿布就干什么。”
    于是,张勇翡开始在闲暇的时候,教阿布汉语。
    因为张勇翡的伤虽然好的差不多了,但是身体愈发虚弱,靠两条腿走路太慢了,所以在大量的休整时间里,必须找点乐子。没有事做,人会疯的。
    阿布这孩子,有一点比较好,他喜欢做事。
    无论是让他采摘植物和调味料,还是让他狩猎,又或者让他做饭,以及现在张勇翡教他学习汉字,他都乐此不疲,一点都不会不耐烦。
    笨归笨,但是持之以恒。
    有时候,张勇翡都怀疑人生,是不是太聪明的人,都不肯踏实的学习和做事,哪怕用功一时,等毕业了,工作了,稳定了,还是会懈怠。
    阿布就从来不会懈怠,让干啥就干啥。少了几分刻意,多了几分自然。这不正是人类进化之初,孜孜不倦的向大自然讨教的过程吗?
    这是一种美好的优良品质。
    很快,有人打破了这份平静。
    刚开始,听到马蹄声,张勇翡本能的就以为是食人魔。
    阿布已经跃跃欲试了,他好多次对张勇翡说过,他杀过很多食人魔,尤其是在父母死后。
    但是,当五个骑士骑马显露真身后,张勇翡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人。
    再细看,发现这些人的铠甲,好像有些眼熟。正是曾经在碎石镇,看到的那些骑士的装扮,漂亮的铠甲上,有各种宝石绘制的圣光图案纹章。他们身后,跟着一些破衣烂衫的汉子,看起来都是逃难被捉的。
    “你们是什么人?”
    那边的人狐疑的看着张勇翡和阿布,尤其眼睛死死的盯着阿布。
    没办法,阿布虽然五官看上去是个人类,但是那个巨大的体型,以及发灰的肤色,看起来太扎眼了。
    张勇翡赶忙说:“我们是从碎石镇逃出来的,被食人魔一路追赶到这里,和商队走散了。”
    因为,对面的人里面,有人端着弩箭。
    弩箭已经对准了他们,稍有不对,张勇翡相信那人就会将箭矢激发出来。
    这玩意儿可不好防备,自己身上的皮甲,估计一下子就射穿了,形容虚设。
    “他呢?”骑士对着阿布努努嘴。
    张勇翡连忙道:“他叫阿呆,是个哑巴,而且是侏儒,太丑陋了,平时都不愿意见人,总是用斗篷遮着。他叫阿布,我是经商的,他给我打工,是我家里的伙计。对吧,阿布?”
    说着,朝阿布眨眨眼。
    阿布点着大脑袋:“是的是的,阿布保护先生,先生给阿布吃饭。”
    骑士一愣,这明显智商有问题啊。而且会说人话,那就不是食人魔。至今,还没听说过哪个食人魔会说人话呢。
    于是一摆手,后面的人就收起了弩箭。
    “如今大战在即,人人都有为教会贡献一份力量的职责。我要征召你们入伍!”
    张勇翡连忙摇头:“不行不行,大人,我受伤了,而我的这位伙计,他这里,不大好使。”
    说着,撸起破碎的裤腿,露出那深深很大面积的伤口。之后又点点自己的脑子,示意阿布的智商有问题。
    骑士见他走路确实一瘸一拐的,而阿布看上去,也确实是个傻子,就有点犹豫。
    结果,他身后的骑士,催动马上前两步,在他的耳边说:“大人,他们虽然一个受伤一个是傻子,但是都是孔武有力之辈,只要把他们征召回去,咱们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本来态度已经松动了的骑士,脸一板,很强硬的说:“不管你们是不是傻子还是瘸子,在这个人类生死存亡的关头,都必须出一份力。带走!”
    为保护这个世界人类而奋斗?我脑袋是让门框挤了还是咋地?
    但是,张勇翡此时也没办法反抗,因为他没办法保证自己和阿布不会受伤。或许,阿布受伤了,会很快痊愈。但是他不行。
    他不能在受伤了,让自己的身体更加虚弱。
    所以,他刻意苦着脸说:“大人,我这腿脚,就怕耽误你们的行程。”
    骑士指了指后面的一长串人:“无妨,他们都走不快,你跟着就是,不过别想跑,你跑不过马。等到了落日镇,我们会给你们分发武器,勇敢的拿起武器保卫家园。”
    保卫尼玛币。
    张勇翡暗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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