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飞上枝头的前女婿
此时的赵建华,匆忙赶回了宿舍,找平日里处的还不错的室友借钱。
“赵建华你没事儿吧?张口就是五十块钱,我从哪儿给你弄五十块钱去?”
“这个月的补贴不是刚发嘛,我知道你平时生活的节省,每个月的补贴能留下三分之二呢。你就行行好帮帮我,我下个月的补贴一发,一分不留地全部还给你!”
被赵建华借钱的同学却撇嘴道:“我可没钱借给你。我媳妇孩子都跟我一起来京市了,我租了个房子给他们住,每个月省下来的钱除了交房租,剩下的都给我媳妇儿让她养俩孩子了。你还是找别人借吧。”
这赵建华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一看就是不缺钱的,现在却忽然张口借钱,一张口就是五十块,一看就有问题。
别说他没有,就算他有他也不可能借给他!
这位同学摇头晃脑地回了自己的宿舍,心里却嘀咕着,估摸着现在学校传的关于赵建华的事情不是空穴来风。
对于这种自己有了好前程就抛妻弃子的人,他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自然也不愿意跟他有太多接触。
赵建华第一次就碰了壁,但他没有气馁,又找了平时经常跟他蹭吃蹭喝的“狐朋狗友”。
没想到他一张口说借钱的事,这些人纷纷拒绝了。
“建华啊,我家里穷,每个月的补贴都寄回去了,实在是没有余钱借给你啊。”
“对啊,我也是。建华,你平时经常请我们吃饭,应该不至于缺钱花才对,你这是遇上啥事儿了?”
这人话一说出来,就见刚才还跟他靠在一起的几个同学,都默契地离他一米远。
果真,下一秒就听赵建华冷声道:“你也知道我平时总是请你们吃饭啊,之前吃我饭的时候你们一个个只知道恭维我,现在我有难了找你们借钱,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
“我告诉你们,就算你们没钱借给我,也得把之前吃我的还给我,否则我一定不让你们好过。”
这件事确实是他们理亏,毕竟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没啥盈余,他们总是吃大头,传出去也会被人诟病。
之前赵建华不缺钱花,也稀罕这种被人恭维的感觉,请了也就请了,没人说什么。
但现在他缺钱了,这些人又翻脸不认人,他只能将自己的钱要回来。
这群人可不想跟赵建华一样,成为众矢之的,只好凑了凑,凑了十块钱给他。
但,还是不够。
比起要还的三百多,他还有一百块的差距。
想到明天还不上钱,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赵建华实在没了别的办法。
他宿舍有一个二代,家里有权有势还有钱,根本不缺钱花,光是皮鞋就有好几双,每天都穿不一样的出门。
还有钢笔手表这种要专门的票才能买的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他也有好几件,经常拿出来显摆。
赵建华早就羡慕对方有一块手表了,他本来还计划着,等放暑假回家的时候,自己也买一块儿带回去,到时候好在家人邻居面前显摆显摆。
现在可倒好,他手表票还没有弄到,这买手表的钱就得先还回去了。
赵建华望着对方光明正大放在抽屉里的手表,犹豫了半晌,还是伸出了罪恶之手。
不止如此,他连对方的钢笔也没有放过。
拿着这两样东西,他去黑市换了一百二十块钱,勉强凑够了要还给春华的钱,就急忙去找许校长了。
他以为,只要自己还钱的速度够快,就能让许校长和教导主任对他的看法有所改变。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敲门的时候,许校长正在写他的退学书。
这样的学生,华清大学是留不住了,正好用他来杀鸡儆猴,也算是发挥他最大的余热。
“许校长,钱我已经凑够了,我现在就能还给春华。”
“好。”许校长放下手中的笔,将写了一半的退学书压在一堆资料下面,对赵建华道:“我陪你走一趟。”
顺带着,许校长还让人喊上了徐婉宁。
徐婉宁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时间,赵建华就凑齐了钱,十分热心地在前面带路。
“春华和玉琴婶子他们如今就在前面的徐家铺子酒楼暂住,不远,走路七八分钟就到了。”
赵建华十分看不惯徐婉宁,要不是她多事,他也不至于将所有的积蓄都搭上,还得偷拿别人的手表和钢笔。
“你不是说他们连住招待所的钱都没有吗?”
徐婉宁震惊地看着赵建华:“赵建华同学,莫非你认为,如果他们有钱,自己就不用还这笔欠账了?虽然我不知道你如何厚着脸皮说出这句话,但我不得不说一句,有这种想法要不得。”
“你……我……”
“校长,到了。”
说话间,几人已经到了徐家铺子。
玉琴婶子和其他几位婶子正坐在酒楼外面摘菜,大老远地看到有人过来,其中一人戳了戳玉琴婶子,“那个是不是就是你家那飞上枝头的女婿?”
玉琴婶子定睛一看,可不就是她那不要脸的前女婿么!
为啥要说带上前字?
昨天夜里,她已经跟春华说好了,等钱要回来以后,就让春华和赵建华这个王八蛋离婚!
春华到底是自己娇养着长大的闺女,当初挑上赵建华,就是见他模样出挑,又是城里来的,还有学识,所以就想给闺女寻一门好亲事。
没想到这都几年过去了,两人一直没有圆房不说,这赵建华更是连这门亲事都不认了。
与其让闺女跟着这个人渣败类受苦受累,还不如将她带回村子里去,哪怕找个乡下汉子,日子穷是穷了点,但家里父母兄弟都在跟前,也没人敢欺负了。
这门亲,必须得断!
玉琴婶子将手里掐到一半的蒜薹往底下一扔,嘴里骂着“王八蛋”,人已经像个炮仗一样冲了出去,照着赵建华的脸就是两巴掌。
虽然说男女力量悬殊,但玉琴婶子可是家里的壮劳力,干农活的一把好手。
“赵建华你没事儿吧?张口就是五十块钱,我从哪儿给你弄五十块钱去?”
“这个月的补贴不是刚发嘛,我知道你平时生活的节省,每个月的补贴能留下三分之二呢。你就行行好帮帮我,我下个月的补贴一发,一分不留地全部还给你!”
被赵建华借钱的同学却撇嘴道:“我可没钱借给你。我媳妇孩子都跟我一起来京市了,我租了个房子给他们住,每个月省下来的钱除了交房租,剩下的都给我媳妇儿让她养俩孩子了。你还是找别人借吧。”
这赵建华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一看就是不缺钱的,现在却忽然张口借钱,一张口就是五十块,一看就有问题。
别说他没有,就算他有他也不可能借给他!
这位同学摇头晃脑地回了自己的宿舍,心里却嘀咕着,估摸着现在学校传的关于赵建华的事情不是空穴来风。
对于这种自己有了好前程就抛妻弃子的人,他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自然也不愿意跟他有太多接触。
赵建华第一次就碰了壁,但他没有气馁,又找了平时经常跟他蹭吃蹭喝的“狐朋狗友”。
没想到他一张口说借钱的事,这些人纷纷拒绝了。
“建华啊,我家里穷,每个月的补贴都寄回去了,实在是没有余钱借给你啊。”
“对啊,我也是。建华,你平时经常请我们吃饭,应该不至于缺钱花才对,你这是遇上啥事儿了?”
这人话一说出来,就见刚才还跟他靠在一起的几个同学,都默契地离他一米远。
果真,下一秒就听赵建华冷声道:“你也知道我平时总是请你们吃饭啊,之前吃我饭的时候你们一个个只知道恭维我,现在我有难了找你们借钱,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
“我告诉你们,就算你们没钱借给我,也得把之前吃我的还给我,否则我一定不让你们好过。”
这件事确实是他们理亏,毕竟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没啥盈余,他们总是吃大头,传出去也会被人诟病。
之前赵建华不缺钱花,也稀罕这种被人恭维的感觉,请了也就请了,没人说什么。
但现在他缺钱了,这些人又翻脸不认人,他只能将自己的钱要回来。
这群人可不想跟赵建华一样,成为众矢之的,只好凑了凑,凑了十块钱给他。
但,还是不够。
比起要还的三百多,他还有一百块的差距。
想到明天还不上钱,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赵建华实在没了别的办法。
他宿舍有一个二代,家里有权有势还有钱,根本不缺钱花,光是皮鞋就有好几双,每天都穿不一样的出门。
还有钢笔手表这种要专门的票才能买的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他也有好几件,经常拿出来显摆。
赵建华早就羡慕对方有一块手表了,他本来还计划着,等放暑假回家的时候,自己也买一块儿带回去,到时候好在家人邻居面前显摆显摆。
现在可倒好,他手表票还没有弄到,这买手表的钱就得先还回去了。
赵建华望着对方光明正大放在抽屉里的手表,犹豫了半晌,还是伸出了罪恶之手。
不止如此,他连对方的钢笔也没有放过。
拿着这两样东西,他去黑市换了一百二十块钱,勉强凑够了要还给春华的钱,就急忙去找许校长了。
他以为,只要自己还钱的速度够快,就能让许校长和教导主任对他的看法有所改变。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敲门的时候,许校长正在写他的退学书。
这样的学生,华清大学是留不住了,正好用他来杀鸡儆猴,也算是发挥他最大的余热。
“许校长,钱我已经凑够了,我现在就能还给春华。”
“好。”许校长放下手中的笔,将写了一半的退学书压在一堆资料下面,对赵建华道:“我陪你走一趟。”
顺带着,许校长还让人喊上了徐婉宁。
徐婉宁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天时间,赵建华就凑齐了钱,十分热心地在前面带路。
“春华和玉琴婶子他们如今就在前面的徐家铺子酒楼暂住,不远,走路七八分钟就到了。”
赵建华十分看不惯徐婉宁,要不是她多事,他也不至于将所有的积蓄都搭上,还得偷拿别人的手表和钢笔。
“你不是说他们连住招待所的钱都没有吗?”
徐婉宁震惊地看着赵建华:“赵建华同学,莫非你认为,如果他们有钱,自己就不用还这笔欠账了?虽然我不知道你如何厚着脸皮说出这句话,但我不得不说一句,有这种想法要不得。”
“你……我……”
“校长,到了。”
说话间,几人已经到了徐家铺子。
玉琴婶子和其他几位婶子正坐在酒楼外面摘菜,大老远地看到有人过来,其中一人戳了戳玉琴婶子,“那个是不是就是你家那飞上枝头的女婿?”
玉琴婶子定睛一看,可不就是她那不要脸的前女婿么!
为啥要说带上前字?
昨天夜里,她已经跟春华说好了,等钱要回来以后,就让春华和赵建华这个王八蛋离婚!
春华到底是自己娇养着长大的闺女,当初挑上赵建华,就是见他模样出挑,又是城里来的,还有学识,所以就想给闺女寻一门好亲事。
没想到这都几年过去了,两人一直没有圆房不说,这赵建华更是连这门亲事都不认了。
与其让闺女跟着这个人渣败类受苦受累,还不如将她带回村子里去,哪怕找个乡下汉子,日子穷是穷了点,但家里父母兄弟都在跟前,也没人敢欺负了。
这门亲,必须得断!
玉琴婶子将手里掐到一半的蒜薹往底下一扔,嘴里骂着“王八蛋”,人已经像个炮仗一样冲了出去,照着赵建华的脸就是两巴掌。
虽然说男女力量悬殊,但玉琴婶子可是家里的壮劳力,干农活的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