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烨对这样的成功人士表示敬仰,但也觉得跟他没什么关系,他们口中的世界离他太远,唯一引起他半丝关注的,就是娱乐圈三个字。
他摸出怀里照片,就是网上一直流传的那张花旦照片,傻傻地看了两眼,才压到枕头下面去。他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仔细想了好几天,还是忍不住跑到打印店里把它打了出来,用最笨拙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心中卑微的仰慕。
新室友的到来,并没有过多影响苏烨三人的生活,下午是苏烨最讨厌的《男士修养》,上课向来最积极的苏烨在这门课程上,才体现出他作为大学生的特质——逃课。
自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上课时,苏烨被那些老学究的男卑理论恶心到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了。给他们上课的教授有男有女,被称为是这方面的理论专家,这样的人对自己的领域执着,思想难免就偏激了,灌输给苏烨的男卑思想更胜于中学小学的老师几倍。
他觉得厌恶,女教授也就算了,社会上这样的人不知凡几,他只看不见听不着就好,但是男教授也如此,就真的让他觉得心寒。
男人本就是这社会的弱势群体,何苦轻贱他人,何苦自我轻贱。
苏烨直接翻了一本专业书出来,稳稳当当坐了下来。其他两人看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又不准备上课了,其实对这门课程他们也不厌烦,只是今天不一样。
“你真不去上课?”
“不去。”苏烨态度坚决。
“真不去?今天学校好像邀请了万汝先生给我们讲座,你真不去?”徐浅清挑起半边眉。
“万汝先生?是那个创立了万家商业传奇的万汝先生么?!”苏烨一下子跳了起来,他心目中的偶像,难道真的有幸能够见到么?!
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苏烨脑子里再没有什么抵触不抵触的了,他甚至没有想到他是要去上他最讨厌的那门课,满心都是将要见到偶像的欣喜。
万汝这个名字,是国男人缔造的最高传奇,他在年轻的时候,靠着自己的实力建立起一整个商业帝国,连锁的快餐店遍布半个北方。这样的成就,比许多女人都要优秀杰出,更别说是在男人里。
苏烨敬佩他那样的能力和胆魄,一直将他看作是自己的领路人,希望未来的自己,能够称为像他一样的人,所以,入校选择专业的时候,他才义无反顾选择了金融系,不管这个专业的男生毕业之后多么不好找工作,不管前路有多少艰辛。
他就是要证明,男人并不是天生就比女人差。
因为邀请的是名人,讲座安排在鲜少使用的报告厅,苏烨他们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三人只能在后面选了个座位坐了。
不一会儿,辅导员上去讲了两句场面话,就直接请了万汝先生上台演讲,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苏烨看着偶像上台,却因为被前面的同学挡住,并不能完全看清,一时懊恼起自己散漫的上课态度来。
要是能早以前来,就可以坐在前排近距离观看了。
第28章 关于《男士修养》(二)
“很荣幸来到这里,给同学们上讲这一次讲座。”
万汝是个很有气质的男人,已是四十多岁仍不显一点老态,皮肤被包养得很好,眼角带着淡淡的笑纹,从开场便一直笑着,让观众觉得十分亲切。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他穿着的竟是一方轻盈的裙裾。
这种样式的服装,在三百年前还是男性的统一服装,男子衣长裙,长度必须盖住双脚,走路时缓缓而行,步步生莲。但近代以来,国内流行着轻便美观的现代装,衬衫,长裤,短袖,花样繁杂,舒适方便,哪里还有人愿意去用古代的衣服拘着自己,连走路都束手束脚的。
苏烨在后面折腾了一会儿,板凳左移右移摆放成各种姿势各种角度,万汝总会有一个角被人挡住了,难得见偶像一面,连脸都没看清,这还能忍么?!
苏烨果断站了起来,果然高出的视觉效果就是清晰,至于只有他一个人在后面站着,显得很突兀这件事情,咳咳,站一会儿习惯了就好。
“可能很多同学会疑惑我现在这幅装扮,我在大众的眼里,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商业经验或者成功人士的形象,但为什么会被请来给你们讲这堂《男士修养》的课程呢?”万汝拿着话筒,以男子最标准的礼仪姿势站立,“因为除了工作,我还有家庭,还有二十多年来恩爱的妻夫生活。我的演讲也许不能带给你巨大的专业收获,我只是把我对待我妻主的态度,说给你们听。”
苏烨听着听着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他来是为了听他的成功历程,创业感悟的啊,哪里需要什么关于《男士修养》的玩意儿,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再加上对这话题本就反感,精神便有些恹恹的,出于对偶像的期待,才没有立马走人。
“我的母亲是很传统的教育者,父亲更是恪守夫道,从不敢对母亲有一丝违逆,我在那样严谨的环境中长大,本应该成长为父亲一样的人,奈何我天生反骨,越是读书,懂得越多,便觉得越不能让自己沦为和绝大部分男子一样的人,一辈子锁在后院里,生命里就只有那三寸之地。”
报告厅里静悄悄的,只有万汝低沉温婉的声音,像在播放一部老电影,缓缓而引人入胜。苏烨的情绪也慢慢稳定了下来,心情颇为复杂,他没有万汝一样的家庭,但他生活的环境,比那还要艰难,孤儿院里的男儿哪个不是低贱如泥,若能够顺利长到十六七岁,就低价发卖出去,和买卖的牲口有什么两样。
他也是天生反骨,而且那骨头似乎还挺硬,磨了那么久都没有被磨平,要被刺着疼着,才能感觉自己是真正活着的,只是因为心中的一点不甘,就要收获多少辛酸。
“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母亲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我不想嫁人,于是自己偷偷拿了钱跑出去,找了一个类似于大一样的大学,大一完全用来适应没有母父在身边为我操心的生活,大二开始创业,这中间遇到很多事,一个男人抛头露面,难免就有许多的不便,被许多人歧视,但我都一一挺过来,终于创出一些名声,就被母亲接回了家,强逼着嫁给了我的妻主。”
“这样的婚姻后果会怎么样,甚至不需要多说。最开始的时候我和妻主天天吵架,她气极了会压着我打一顿,但手落在身上确实轻轻的。这样倔强的我,
他摸出怀里照片,就是网上一直流传的那张花旦照片,傻傻地看了两眼,才压到枕头下面去。他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仔细想了好几天,还是忍不住跑到打印店里把它打了出来,用最笨拙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心中卑微的仰慕。
新室友的到来,并没有过多影响苏烨三人的生活,下午是苏烨最讨厌的《男士修养》,上课向来最积极的苏烨在这门课程上,才体现出他作为大学生的特质——逃课。
自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上课时,苏烨被那些老学究的男卑理论恶心到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了。给他们上课的教授有男有女,被称为是这方面的理论专家,这样的人对自己的领域执着,思想难免就偏激了,灌输给苏烨的男卑思想更胜于中学小学的老师几倍。
他觉得厌恶,女教授也就算了,社会上这样的人不知凡几,他只看不见听不着就好,但是男教授也如此,就真的让他觉得心寒。
男人本就是这社会的弱势群体,何苦轻贱他人,何苦自我轻贱。
苏烨直接翻了一本专业书出来,稳稳当当坐了下来。其他两人看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又不准备上课了,其实对这门课程他们也不厌烦,只是今天不一样。
“你真不去上课?”
“不去。”苏烨态度坚决。
“真不去?今天学校好像邀请了万汝先生给我们讲座,你真不去?”徐浅清挑起半边眉。
“万汝先生?是那个创立了万家商业传奇的万汝先生么?!”苏烨一下子跳了起来,他心目中的偶像,难道真的有幸能够见到么?!
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苏烨脑子里再没有什么抵触不抵触的了,他甚至没有想到他是要去上他最讨厌的那门课,满心都是将要见到偶像的欣喜。
万汝这个名字,是国男人缔造的最高传奇,他在年轻的时候,靠着自己的实力建立起一整个商业帝国,连锁的快餐店遍布半个北方。这样的成就,比许多女人都要优秀杰出,更别说是在男人里。
苏烨敬佩他那样的能力和胆魄,一直将他看作是自己的领路人,希望未来的自己,能够称为像他一样的人,所以,入校选择专业的时候,他才义无反顾选择了金融系,不管这个专业的男生毕业之后多么不好找工作,不管前路有多少艰辛。
他就是要证明,男人并不是天生就比女人差。
因为邀请的是名人,讲座安排在鲜少使用的报告厅,苏烨他们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三人只能在后面选了个座位坐了。
不一会儿,辅导员上去讲了两句场面话,就直接请了万汝先生上台演讲,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苏烨看着偶像上台,却因为被前面的同学挡住,并不能完全看清,一时懊恼起自己散漫的上课态度来。
要是能早以前来,就可以坐在前排近距离观看了。
第28章 关于《男士修养》(二)
“很荣幸来到这里,给同学们上讲这一次讲座。”
万汝是个很有气质的男人,已是四十多岁仍不显一点老态,皮肤被包养得很好,眼角带着淡淡的笑纹,从开场便一直笑着,让观众觉得十分亲切。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他穿着的竟是一方轻盈的裙裾。
这种样式的服装,在三百年前还是男性的统一服装,男子衣长裙,长度必须盖住双脚,走路时缓缓而行,步步生莲。但近代以来,国内流行着轻便美观的现代装,衬衫,长裤,短袖,花样繁杂,舒适方便,哪里还有人愿意去用古代的衣服拘着自己,连走路都束手束脚的。
苏烨在后面折腾了一会儿,板凳左移右移摆放成各种姿势各种角度,万汝总会有一个角被人挡住了,难得见偶像一面,连脸都没看清,这还能忍么?!
苏烨果断站了起来,果然高出的视觉效果就是清晰,至于只有他一个人在后面站着,显得很突兀这件事情,咳咳,站一会儿习惯了就好。
“可能很多同学会疑惑我现在这幅装扮,我在大众的眼里,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商业经验或者成功人士的形象,但为什么会被请来给你们讲这堂《男士修养》的课程呢?”万汝拿着话筒,以男子最标准的礼仪姿势站立,“因为除了工作,我还有家庭,还有二十多年来恩爱的妻夫生活。我的演讲也许不能带给你巨大的专业收获,我只是把我对待我妻主的态度,说给你们听。”
苏烨听着听着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他来是为了听他的成功历程,创业感悟的啊,哪里需要什么关于《男士修养》的玩意儿,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再加上对这话题本就反感,精神便有些恹恹的,出于对偶像的期待,才没有立马走人。
“我的母亲是很传统的教育者,父亲更是恪守夫道,从不敢对母亲有一丝违逆,我在那样严谨的环境中长大,本应该成长为父亲一样的人,奈何我天生反骨,越是读书,懂得越多,便觉得越不能让自己沦为和绝大部分男子一样的人,一辈子锁在后院里,生命里就只有那三寸之地。”
报告厅里静悄悄的,只有万汝低沉温婉的声音,像在播放一部老电影,缓缓而引人入胜。苏烨的情绪也慢慢稳定了下来,心情颇为复杂,他没有万汝一样的家庭,但他生活的环境,比那还要艰难,孤儿院里的男儿哪个不是低贱如泥,若能够顺利长到十六七岁,就低价发卖出去,和买卖的牲口有什么两样。
他也是天生反骨,而且那骨头似乎还挺硬,磨了那么久都没有被磨平,要被刺着疼着,才能感觉自己是真正活着的,只是因为心中的一点不甘,就要收获多少辛酸。
“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母亲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我不想嫁人,于是自己偷偷拿了钱跑出去,找了一个类似于大一样的大学,大一完全用来适应没有母父在身边为我操心的生活,大二开始创业,这中间遇到很多事,一个男人抛头露面,难免就有许多的不便,被许多人歧视,但我都一一挺过来,终于创出一些名声,就被母亲接回了家,强逼着嫁给了我的妻主。”
“这样的婚姻后果会怎么样,甚至不需要多说。最开始的时候我和妻主天天吵架,她气极了会压着我打一顿,但手落在身上确实轻轻的。这样倔强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