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我去,袁温华!
第190章 我去,袁……温华!
徐纯麟自官道上下来,转入走过一条小道时候,突然拉住缰绳止步不前。
因为前面几块巨石堆砌在一起,挡住了去路。
这条小道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有人通行,绝不可能凭空出现几块巨石。
徐纯麟眸光一亮。
这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的?
果不其然,从草丛中窜出十几名汉子,将徐纯麟几人团团围住。
为首之人是一个凶汉,虎背熊腰,脸上有一道刀疤,手持两板斧,面目可憎。
“老大,这小子身着锦衣玉袍,细皮嫩肉的,还骑着宝马,看样子应该是贵族子弟,想必有些油水。”
“嗨,这能有几个钱?哪里有抢劫商队来的痛快,上次干了一票,可是足足快活了好几个月。”
“老大,什么时候再带我们干上一票?”
这伙匪徒环绕在徐纯麟几人的身边,毫不顾忌,看他们的模样,似乎完全把徐纯麟当做了砧板上的鱼肉,任其宰割。
毕竟一个少年,一個老汉,一个……?
这些匪徒将年轻宦官围在身前,不住的打量,眼睛都有些直了,实在是年轻宦官这副雌雄莫辨的模样太吸引人了。
“这人是男是女?”
有个憨脸汉子挠头道。
“管他呢,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就这小模样,这溜光水滑的,要不怎么说还是贵族子弟玩的呢!”
“我说,钱这不就来了嘛,等哥们几个乐呵完以后,再往青楼一卖。”
“嘿嘿嘿!”
徐纯麟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的看着的看着他们,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
从他们的交谈中,徐纯麟得出了两个有用的信息,这伙人是惯犯,但是现在手上的赃款貌似的差不多了。
他目光扫视一圈,最后落到匪徒头领的身上,听着他们交谈的声音,脸上不由得泛起同情。
啧啧啧,在一尊天人大长生面前谈论这些,还焉有命在?
而徐纯麟这副模样,在这群强盗看来,完全就是吓傻了的表现。
“小子,看见了大爷,还不赶紧下马?待会老子请你下来,可就没这么客气了。”
“和这小子客气什么,要我看,直接一刀砍了,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部扒下来,最为干净利索。”
“将他绑了,这小子长的俊俏,天生一副小白脸的模样,一样卖到青楼里面,必然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最后匪徒头领发话,对着手下招呼了一声。
这话说完,徐纯麟都愣了一下。
这是胆子大到没边了!
就在匪徒拿出套马绳准备向徐纯麟套去的时候,一道沉喝声从远处传来。
“住手!”
徐纯麟循声望去,只见道路的尽头出现一道人影,他身着半破烂的衣衫,蓬松裤子,头戴斗笠,背负一把木剑,做游侠儿打扮,由远及近,缓步走来。
“你小子还有同伙?嘿嘿,正好一网打尽!”
“不对劲,那家伙没那么简单,看样子好像是个高手。”
“高手又如何?难不成是我们十几个人的对手?”
“小子,站住,继续往前,小心小命不保!”
“我让你站住,听见没有!”
看着来人一步步逼近,这群匪徒不淡定了。
与手无缚鸡之力的徐纯麟不同,眼前之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绝世高手!
如果这些人知道一个词,你就会清楚的形容出来:装逼!
剑客没有理会他们,伸出右手食指,把斗笠稍稍往下压了压。
木剑游侠想象中,接下来事情的预演,应该是这样的:
(距离匪徒还有数百步的时候,他猛然加快脚步,几个呼吸之间,就已窜到匪徒人群之中。
铮!
这是利剑出鞘的声音。
随着木剑一闪,大半的匪徒同时毙命。
这一剑快到了极致,快到眼前的这群匪徒压根就反应不过来。
“逃,快逃!”
有侥幸存活的匪徒反应过来,亡魂皆冒,差点吓的大小便失禁,慌不择路的四处逃窜。
匪徒头领反应更为迅速,骑着一匹马,狂抽马鞭,一骑绝尘,瞬间就跑在了所有存活的匪徒前面。
“老大,带上我一起,你不是说我们是兄弟的吗?”
“老大,救我.”
匪徒头领面色嘲讽,头也不回的离去。
兄弟,不就是拿来卖的吗?
兄弟不挡刀,哪里来的他活命的机会。
很快,呼喊声戛然而止。
剑客速度极快,犹若蝴蝶穿,几个辗转腾挪,便已将奔逃的数名匪徒斩杀。
匪徒头领趁着这个机会,骑马窜入林间,消失不见。
只留尘烟阵阵。
剑客收剑而立,目光遥望,摇了摇头,似有惋惜。
“不必谢我,这是我等侠客应有之义。”他将斗笠又拉低了一分,似乎不愿展露自己的真面目。)
实际上:
(木剑游侠还没上前冲出几步路呢,就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然后很是狼狈的被暴揍一顿。
木剑游侠护住脑袋,奋力抵挡:“住手,我没和你们一般见识知道不,别逼我动手,别逼我动手哈!”
很明显这一套抱头蹲下的动作不知道是演练过多少回了,反正在徐纯麟看来熟练的很,想来应该没少经历。
匪徒哈哈大笑,嘲笑道:“我就踹你了咋滴,你还手啊,学什么侠客,还背个木剑,哪个裤裆没扎好,把伱露出来了!”)
徐纯麟眨了眨眼,一瞬不瞬的看着他。
哪里来的装逼犯,没本事还学人逞英雄,跑到我面前来装逼了?
徐纯麟眼角抽搐,脸色发黑,但又不能真的看他被别人打死。
实际上,徐纯麟其实已经认出来了这木剑游侠的身份,毕竟他这一身穷酸装扮实在是太好辨认,尤其是那柄木剑。
日后有着春秋义甲的温华,徐凤年的生死兄弟,寒微游侠儿,提一杆木剑,走一场江湖,与徐凤年三千里游历路上邂逅,跟老黄和李姑娘嬉笑打闹。
后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遇,拒绝徐凤年帮其介绍李淳罡只为一心练就自己的剑道。
因被翻书人黄龙士看重,知其原本命运会是天下第一剑客,所以布局,被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入京城比剑,一连三平局,得温不胜之名,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黄三甲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温华知晓黄三甲的阴谋后,不愿去刺杀自己的兄弟,自废武功,自断一臂一腿,舍弃心爱女子和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折剑出江湖。
温华是雪中江湖气最重的人物,虽惫懒无赖,然有志向,亦重情义,是真正的江湖儿女。
一辈子没赢过的温不胜,赢了一辈子没输过的黄龙士。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后在家乡与一刘姓温婉女子成家。同乡有王明寅妻儿。
但谁能想到,以后的温不胜,现在竟会是个面对山贼匪徒还抱头鼠窜的游侠儿。
徐纯麟扶额而笑,点头示意让年轻宦官出手,将那些匪徒杀死,解了温华的窘迫。只见年轻宦官身形化作千百道幻影闪过,指尖一抹,眨眼间,这些匪徒的脖颈上出现一道淡淡的伤痕。
又过了一点时间,这些匪徒才渐渐的察觉到不对劲,捂住鲜血直流的脖子,痛苦不甘的死去。
实在是年轻宦官出手太快了些,指尖将他们的脖颈划开,血肉脉络又粘合在一起,伤口来不及反应。
温华还奇怪呢,这些人怎么不揍自己了,睁开眼一看,只见这些匪徒围着自己像是中心开一样,躺在地上,早已死透了。
温华这才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挠挠裤裆,正一正自己的斗笠,脸上也不尴尬的咳嗽几声。
“都解决了哈?”
温华自我怀疑道:“难道我已经练到了无剑胜有剑的地步?”
徐纯麟则是无语的盯着温华。
看到徐纯麟这么“崇拜”的看着他,温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其实也没什么,你还年轻,只要你在剑术上多下一些功夫,我相信以后你也能做到。”
徐纯麟挑了挑眉,默然不语。
“哎,可惜我的剑术只是小成,要不然哪还有他们还手的机会!”温华轻叹一声,似乎犹不满足。
徐纯麟笑了,完全被温华的厚脸皮打败,只能说不愧是能和徐凤年混到一起,臭味相投的人,够不要脸。
温华摆了摆手,“好了,我就先走了,江湖路远,日后有缘,自会相见,后会………”
他话说到一半,便戛然而止。
随着一道铮鸣之音,剑匣颤动,蚍蛉出鞘,掠空而起,犹若流星坠地,撕裂长空。
剑气肆意纵横,银芒破空,好似将天空都划开了一道裂痕。
这一剑,霜寒十四州,亮瞎了剑客的眼。
须臾之间,剑光流转,飞掠而回,长剑入鞘,归于寂静。
一缕须发在温华的眼前飘落。
温华双目瞪圆,目瞪口呆,抬头望天,怔怔失神,他步履艰难的转过身,似乎要重新打量徐纯麟。
“你,不差。”
徐纯麟翻身下马,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目光赞赏,在温华听来,也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
其实徐纯麟还真没有嘲笑温华的意思,毕竟他可是知道温华的潜力和剑道天赋。
温华顿时面色通红,羞愧的无地自容。
“我………”
他张了张嘴,如哽在咽,怎么也说不出口,如果他能遁地的话,这会一定会把自己埋在土里,不想见任何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
一想到自己说的那些话,他尴尬的脚指头都快抠出来了。
不过好在徐纯麟气度非凡,不仅没有在意,反倒给予了他赞美之言,能让如此高手认同,无疑是对他行侠仗义的举动最大的嘉奖。
“晚辈温华,见过……前辈!”
缓过心神之后,他摘下斗笠,露出真容,对着徐纯麟恭敬一拜。
徐纯麟凝眸看去,眼前之人,浓眉大眼,五官端正,长得还算说得过去,混不吝中尚有几分清秀稚嫩,少了几缕风霜,应该是初出江湖没多久。
就是怎么感觉看着有点不太聪明的样子?
“在下李太白!”
徐纯麟颔首回应:“你我平辈论交即可!”
“你就是李太白?!!”
温华神色惊诧,止不住的打量起徐纯麟,神色激动,活像是见了偶像的粉丝一般。
甚至还想伸手捏一捏徐纯麟的脸蛋,看看是真是假,但最后温华还是强制自己忍住了。
尬笑几声!
手足无措!
有什么是有比在自己偶像面前装逼失败还尴尬的事情吗?
简直是社死了好不好!
“你认得我?”徐纯麟看上去有些惊讶,笑着问道。
“那是自然,当今离阳谁不知道当今诗甲李太白啊!”
温华心情澎湃的吟诵道:
“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长鲸一剑八百里,落雁千都十四州!”
“一萧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万里独吟迎雪去,平生一剑带霜携!”
“一剑光寒山外山,半空星挂斗牛间!”
“我亦飘然携一剑,足踏浮云任所之!”
“光剑光两不辨,一片白到蛟龙奔!”
………
温华挠挠裤裆,看上去颇是不雅,很是装逼,却喜欢徐纯麟化作李太白后随口吟诵的剑诗,其他诗词是半点都记不住。
“尤其是您在广陵江上剑开青莲,踏浪戮蛟,又于东海之上斩千鲸而回,世人赞之,李淳罡后,再有一大风流者,称绝于世!”
“春秋十三甲中若有诗甲,李太白当列第一,无可争议,天下诗才共十斗,其人独占九斗!”
“劲发江潮落,气收秋毫平,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他奶奶个熊,真他娘的霸气!”温华憧憬的说道。
徐纯麟对此哑然失笑。
自太安城后,徐纯麟化身李太白游历已有半年时光,期间自然是去了不少的地方,也留下了不少的诗篇。
刚开始的时候,被称为诗狂!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
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知我者,二三子!
后来这诗作着作着,别人拍马不及,面对那千百首人间绝响,只能是望洋兴叹,渐渐的便多出了一个诗仙的名号。
因为这样的人物凡间难有,唯有仙界留名!
再加上自己一手青莲剑歌狂意豪放,剑压吴家剑冢,剑冢之上朵朵青莲开遍,行事无所顾忌,和李淳罡一样都姓李,所以也有了一个剑仙的美誉。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如今江湖众人的心目中,剑仙李太白隐隐间有与剑神李淳罡争锋比肩的趋势!
所以,温华见了徐纯麟跟见到自己偶像一样,也就说得过去了。
温华:这么大一只偶像,自己真遇到了?
(本章完)
徐纯麟自官道上下来,转入走过一条小道时候,突然拉住缰绳止步不前。
因为前面几块巨石堆砌在一起,挡住了去路。
这条小道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有人通行,绝不可能凭空出现几块巨石。
徐纯麟眸光一亮。
这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的?
果不其然,从草丛中窜出十几名汉子,将徐纯麟几人团团围住。
为首之人是一个凶汉,虎背熊腰,脸上有一道刀疤,手持两板斧,面目可憎。
“老大,这小子身着锦衣玉袍,细皮嫩肉的,还骑着宝马,看样子应该是贵族子弟,想必有些油水。”
“嗨,这能有几个钱?哪里有抢劫商队来的痛快,上次干了一票,可是足足快活了好几个月。”
“老大,什么时候再带我们干上一票?”
这伙匪徒环绕在徐纯麟几人的身边,毫不顾忌,看他们的模样,似乎完全把徐纯麟当做了砧板上的鱼肉,任其宰割。
毕竟一个少年,一個老汉,一个……?
这些匪徒将年轻宦官围在身前,不住的打量,眼睛都有些直了,实在是年轻宦官这副雌雄莫辨的模样太吸引人了。
“这人是男是女?”
有个憨脸汉子挠头道。
“管他呢,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就这小模样,这溜光水滑的,要不怎么说还是贵族子弟玩的呢!”
“我说,钱这不就来了嘛,等哥们几个乐呵完以后,再往青楼一卖。”
“嘿嘿嘿!”
徐纯麟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的看着的看着他们,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
从他们的交谈中,徐纯麟得出了两个有用的信息,这伙人是惯犯,但是现在手上的赃款貌似的差不多了。
他目光扫视一圈,最后落到匪徒头领的身上,听着他们交谈的声音,脸上不由得泛起同情。
啧啧啧,在一尊天人大长生面前谈论这些,还焉有命在?
而徐纯麟这副模样,在这群强盗看来,完全就是吓傻了的表现。
“小子,看见了大爷,还不赶紧下马?待会老子请你下来,可就没这么客气了。”
“和这小子客气什么,要我看,直接一刀砍了,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部扒下来,最为干净利索。”
“将他绑了,这小子长的俊俏,天生一副小白脸的模样,一样卖到青楼里面,必然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最后匪徒头领发话,对着手下招呼了一声。
这话说完,徐纯麟都愣了一下。
这是胆子大到没边了!
就在匪徒拿出套马绳准备向徐纯麟套去的时候,一道沉喝声从远处传来。
“住手!”
徐纯麟循声望去,只见道路的尽头出现一道人影,他身着半破烂的衣衫,蓬松裤子,头戴斗笠,背负一把木剑,做游侠儿打扮,由远及近,缓步走来。
“你小子还有同伙?嘿嘿,正好一网打尽!”
“不对劲,那家伙没那么简单,看样子好像是个高手。”
“高手又如何?难不成是我们十几个人的对手?”
“小子,站住,继续往前,小心小命不保!”
“我让你站住,听见没有!”
看着来人一步步逼近,这群匪徒不淡定了。
与手无缚鸡之力的徐纯麟不同,眼前之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绝世高手!
如果这些人知道一个词,你就会清楚的形容出来:装逼!
剑客没有理会他们,伸出右手食指,把斗笠稍稍往下压了压。
木剑游侠想象中,接下来事情的预演,应该是这样的:
(距离匪徒还有数百步的时候,他猛然加快脚步,几个呼吸之间,就已窜到匪徒人群之中。
铮!
这是利剑出鞘的声音。
随着木剑一闪,大半的匪徒同时毙命。
这一剑快到了极致,快到眼前的这群匪徒压根就反应不过来。
“逃,快逃!”
有侥幸存活的匪徒反应过来,亡魂皆冒,差点吓的大小便失禁,慌不择路的四处逃窜。
匪徒头领反应更为迅速,骑着一匹马,狂抽马鞭,一骑绝尘,瞬间就跑在了所有存活的匪徒前面。
“老大,带上我一起,你不是说我们是兄弟的吗?”
“老大,救我.”
匪徒头领面色嘲讽,头也不回的离去。
兄弟,不就是拿来卖的吗?
兄弟不挡刀,哪里来的他活命的机会。
很快,呼喊声戛然而止。
剑客速度极快,犹若蝴蝶穿,几个辗转腾挪,便已将奔逃的数名匪徒斩杀。
匪徒头领趁着这个机会,骑马窜入林间,消失不见。
只留尘烟阵阵。
剑客收剑而立,目光遥望,摇了摇头,似有惋惜。
“不必谢我,这是我等侠客应有之义。”他将斗笠又拉低了一分,似乎不愿展露自己的真面目。)
实际上:
(木剑游侠还没上前冲出几步路呢,就被这些人团团围住,然后很是狼狈的被暴揍一顿。
木剑游侠护住脑袋,奋力抵挡:“住手,我没和你们一般见识知道不,别逼我动手,别逼我动手哈!”
很明显这一套抱头蹲下的动作不知道是演练过多少回了,反正在徐纯麟看来熟练的很,想来应该没少经历。
匪徒哈哈大笑,嘲笑道:“我就踹你了咋滴,你还手啊,学什么侠客,还背个木剑,哪个裤裆没扎好,把伱露出来了!”)
徐纯麟眨了眨眼,一瞬不瞬的看着他。
哪里来的装逼犯,没本事还学人逞英雄,跑到我面前来装逼了?
徐纯麟眼角抽搐,脸色发黑,但又不能真的看他被别人打死。
实际上,徐纯麟其实已经认出来了这木剑游侠的身份,毕竟他这一身穷酸装扮实在是太好辨认,尤其是那柄木剑。
日后有着春秋义甲的温华,徐凤年的生死兄弟,寒微游侠儿,提一杆木剑,走一场江湖,与徐凤年三千里游历路上邂逅,跟老黄和李姑娘嬉笑打闹。
后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遇,拒绝徐凤年帮其介绍李淳罡只为一心练就自己的剑道。
因被翻书人黄龙士看重,知其原本命运会是天下第一剑客,所以布局,被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入京城比剑,一连三平局,得温不胜之名,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黄三甲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温华知晓黄三甲的阴谋后,不愿去刺杀自己的兄弟,自废武功,自断一臂一腿,舍弃心爱女子和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折剑出江湖。
温华是雪中江湖气最重的人物,虽惫懒无赖,然有志向,亦重情义,是真正的江湖儿女。
一辈子没赢过的温不胜,赢了一辈子没输过的黄龙士。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后在家乡与一刘姓温婉女子成家。同乡有王明寅妻儿。
但谁能想到,以后的温不胜,现在竟会是个面对山贼匪徒还抱头鼠窜的游侠儿。
徐纯麟扶额而笑,点头示意让年轻宦官出手,将那些匪徒杀死,解了温华的窘迫。只见年轻宦官身形化作千百道幻影闪过,指尖一抹,眨眼间,这些匪徒的脖颈上出现一道淡淡的伤痕。
又过了一点时间,这些匪徒才渐渐的察觉到不对劲,捂住鲜血直流的脖子,痛苦不甘的死去。
实在是年轻宦官出手太快了些,指尖将他们的脖颈划开,血肉脉络又粘合在一起,伤口来不及反应。
温华还奇怪呢,这些人怎么不揍自己了,睁开眼一看,只见这些匪徒围着自己像是中心开一样,躺在地上,早已死透了。
温华这才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挠挠裤裆,正一正自己的斗笠,脸上也不尴尬的咳嗽几声。
“都解决了哈?”
温华自我怀疑道:“难道我已经练到了无剑胜有剑的地步?”
徐纯麟则是无语的盯着温华。
看到徐纯麟这么“崇拜”的看着他,温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其实也没什么,你还年轻,只要你在剑术上多下一些功夫,我相信以后你也能做到。”
徐纯麟挑了挑眉,默然不语。
“哎,可惜我的剑术只是小成,要不然哪还有他们还手的机会!”温华轻叹一声,似乎犹不满足。
徐纯麟笑了,完全被温华的厚脸皮打败,只能说不愧是能和徐凤年混到一起,臭味相投的人,够不要脸。
温华摆了摆手,“好了,我就先走了,江湖路远,日后有缘,自会相见,后会………”
他话说到一半,便戛然而止。
随着一道铮鸣之音,剑匣颤动,蚍蛉出鞘,掠空而起,犹若流星坠地,撕裂长空。
剑气肆意纵横,银芒破空,好似将天空都划开了一道裂痕。
这一剑,霜寒十四州,亮瞎了剑客的眼。
须臾之间,剑光流转,飞掠而回,长剑入鞘,归于寂静。
一缕须发在温华的眼前飘落。
温华双目瞪圆,目瞪口呆,抬头望天,怔怔失神,他步履艰难的转过身,似乎要重新打量徐纯麟。
“你,不差。”
徐纯麟翻身下马,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目光赞赏,在温华听来,也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
其实徐纯麟还真没有嘲笑温华的意思,毕竟他可是知道温华的潜力和剑道天赋。
温华顿时面色通红,羞愧的无地自容。
“我………”
他张了张嘴,如哽在咽,怎么也说不出口,如果他能遁地的话,这会一定会把自己埋在土里,不想见任何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
一想到自己说的那些话,他尴尬的脚指头都快抠出来了。
不过好在徐纯麟气度非凡,不仅没有在意,反倒给予了他赞美之言,能让如此高手认同,无疑是对他行侠仗义的举动最大的嘉奖。
“晚辈温华,见过……前辈!”
缓过心神之后,他摘下斗笠,露出真容,对着徐纯麟恭敬一拜。
徐纯麟凝眸看去,眼前之人,浓眉大眼,五官端正,长得还算说得过去,混不吝中尚有几分清秀稚嫩,少了几缕风霜,应该是初出江湖没多久。
就是怎么感觉看着有点不太聪明的样子?
“在下李太白!”
徐纯麟颔首回应:“你我平辈论交即可!”
“你就是李太白?!!”
温华神色惊诧,止不住的打量起徐纯麟,神色激动,活像是见了偶像的粉丝一般。
甚至还想伸手捏一捏徐纯麟的脸蛋,看看是真是假,但最后温华还是强制自己忍住了。
尬笑几声!
手足无措!
有什么是有比在自己偶像面前装逼失败还尴尬的事情吗?
简直是社死了好不好!
“你认得我?”徐纯麟看上去有些惊讶,笑着问道。
“那是自然,当今离阳谁不知道当今诗甲李太白啊!”
温华心情澎湃的吟诵道:
“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长鲸一剑八百里,落雁千都十四州!”
“一萧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万里独吟迎雪去,平生一剑带霜携!”
“一剑光寒山外山,半空星挂斗牛间!”
“我亦飘然携一剑,足踏浮云任所之!”
“光剑光两不辨,一片白到蛟龙奔!”
………
温华挠挠裤裆,看上去颇是不雅,很是装逼,却喜欢徐纯麟化作李太白后随口吟诵的剑诗,其他诗词是半点都记不住。
“尤其是您在广陵江上剑开青莲,踏浪戮蛟,又于东海之上斩千鲸而回,世人赞之,李淳罡后,再有一大风流者,称绝于世!”
“春秋十三甲中若有诗甲,李太白当列第一,无可争议,天下诗才共十斗,其人独占九斗!”
“劲发江潮落,气收秋毫平,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他奶奶个熊,真他娘的霸气!”温华憧憬的说道。
徐纯麟对此哑然失笑。
自太安城后,徐纯麟化身李太白游历已有半年时光,期间自然是去了不少的地方,也留下了不少的诗篇。
刚开始的时候,被称为诗狂!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
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知我者,二三子!
后来这诗作着作着,别人拍马不及,面对那千百首人间绝响,只能是望洋兴叹,渐渐的便多出了一个诗仙的名号。
因为这样的人物凡间难有,唯有仙界留名!
再加上自己一手青莲剑歌狂意豪放,剑压吴家剑冢,剑冢之上朵朵青莲开遍,行事无所顾忌,和李淳罡一样都姓李,所以也有了一个剑仙的美誉。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如今江湖众人的心目中,剑仙李太白隐隐间有与剑神李淳罡争锋比肩的趋势!
所以,温华见了徐纯麟跟见到自己偶像一样,也就说得过去了。
温华:这么大一只偶像,自己真遇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