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徐凤年:我发誓,那都是夸人的好词啊!
第207章 徐凤年:我发誓,那都是夸人的好词啊!
“前方便是锦州城,温华,你我的半年之约也该尽了!”
徐纯麟骑在马上,将温华背后寒螭剑摄来,温华只感觉背后陡然一轻,那如山岳般的重压消失不见。
“接下来可有打算?”徐纯麟笑问道。
温华松松筋骨,挠挠裤裆,嘿嘿一笑:“锦州城近在眼前,还能有啥打算,当然是吃他娘的,喝他娘的,最好再上勾栏,点个小娘子听曲,在上阴学宫半年,劳资的嘴都淡出鸟来了!”
如果不考虑温华那尚且圆润的脸蛋,徐纯麟还真以为自己苛待他了。
上阴学宫好是好,可惜太正经了,温华待不惯。
徐纯麟笑着摇摇头:“你呀,你呀!”
“咋啦?”温华问道。
“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哈哈!”
两人一同大笑。
“之前说过,你给我当半年背剑童子,我授你一剑,今日分别,我便兑现承诺,能领悟多少,就看你自己的悟性了!”
不待温华反应,徐纯麟当即一指递出,点于温华眉心,一道包罗万象的剑意直入神庭紫府之中。
在手指落下的瞬间,温华只觉脑子一声嗡鸣,紧接着,便好似有什么东西在脑海中炸开,仿佛开天辟地般,最终化作滚滚信息流,融入他脑海。
温华落入自己的精神世界,那是一方浩瀚的剑道世界,迷迷蒙蒙间,好似看到一个身影背剑凌虚而立,仿佛天地间仅有这剑客而已,正是徐纯麟。
李淳罡有一剑开天门,桃剑神邓太阿有剑下不许人间有仙,徐纯麟便是要将这世间万法化入一剑,一剑便可开山,断河,倒海,灭国,斩仙。
在温华的眼中,只见徐纯麟身上的气息反而越来越朴实无华,长剑龙吟,悍然出鞘。
“我观天地观自在,我炼真武炼真我!”
“我有一剑,乃武之极,可撼昆仑,动乾坤,开天门,不管是凡间人,还是天上仙,皆可一剑斩之!”
“起手撼昆仑!”
言罢,徐纯麟手中长剑嗡鸣,化为横亘天地的巨兽,似是鲲鹏,拍击千里,整个剑意世界的山川湖海都为之轰响,天地震荡!
“挥剑决浮云!”
抬手间,一道浩浩荡荡的剑气冲天而起,直接将剑意世界上空的九天之云一剑劈成两半,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阴阳分造化,枯木亦逢春!”
手中长剑飞出,悬停在半空中。
刹那间,一道至阳至暖的气息扩散开来,积雪迅速融化蒸发,剑意世界中树木迅速发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翠绿的叶子,开出灿烂的。
不多时,周围便已经是绿树成荫,百盛开。
春去冬又来,四季轮回,剑分二十四象,或阴雨霏霏,或朔风呼啸,或夏日炎炎,或金风肃杀!
“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
温华立在原地,沉浸在那剑中世界,根本无法自拔。
徐纯麟笑了笑,对身旁的齐练华说道:“莫要管他,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不必跟我,我们三人分开,好好逛逛这锦州城。”
“三月之后,我们再一起离开!”
言罢,徐纯麟将小黑交给年轻宦官照料,然后身形变幻间,化为原本的徐纯麟模样,锦衣白袍,然后潇洒而去。
———三月后,锦州城元宵节。
一名身形姣好的女子似是被气煞了,发了疯的在追三个乞丐,一路上鸡飞狗跳。
“你给我站住!”
“老黄,温华,伱俩等等我啊!”徐凤年落在最后,像是被老虎撵了似的,跑得飞快,上气不接下气。
温华看样子还是和徐凤年混在了一起,堪称臭味相投。
“风紧~扯呼!”
老黄一边跑,一边喊,在徐凤年看来,完全不把他的求助放在心上,只顾自己逃命。
徐凤年见追不上两人,只好转头对那女子解释道:“姑娘,你听我解释,这好屁股好生养,那都是夸人的好词啊!”
“看什么看!”
其他人围观这一奇景,女子被徐凤年说得脸色发红,朝着周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骂道。
“不只是屁股,你看这腰也好,杨柳水蛇,黄蜂,这都能对的上,好身材好曲线!”
徐凤年还在一旁品头论足,喋喋不休,甚至还竖了個大拇指,夸赞道。
“我杀了你臭流氓!”
女子愤而拔剑,再度朝着徐凤年追去。
这女子身材修长,穿窄袖紫杉白犀带,与男子着装无异,与时下贵族女子喜好宽博对襟大袖截然相反。
若非她以丝带缠额,缀有一颗大品珍珠,增添了几分女子气息,否则配合她的英气容貌,恐怕会被女子视作熬鹰走狗的英俊豪奢子弟。
她在宛若轩辕家“行宫”的徽山上,穿戴更是随意,甚至衣蟒腰玉,远超世俗规格。
轩辕嫡系成员,大多名字古怪,她也不例外,这女子竟然名青锋,轩辕家的女性,几乎个个长得沉鱼落雁,而且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并不是同一个死板套路。
剑州每有孩子诞生,会有抓阎习俗,轩辕青锋没抓那胭脂水粉,抓了柄小巧青玉剑,倒也无愧家族赐予的名字。
轩辕青锋自生下来就是轩辕家的宝贝疙瘩,自幼好弹弓,父亲轩辕敬城对其极为宠溺,销金为丸,交由女儿。
每逢踏春秋狩,必会弹出金丸几十,视金如土,江东稚童听闻轩辕仙子出行,大批尾随,只等金丸落地,疯抢拾取,她从不收回,在剑州江左一带是一桩趣谈。
只不过,这女子虽出身王朝一等大族,却有浓重的草莽气,经常携婢带仆行走江湖。
这一次在绵州游玩,在元宵灯市碰到两衣衫槛楼的登徒子,一个长得勉勉强强能看出几分俊俏样貌,就是下作得很,另一个相貌不起眼,却佩了一把滑稽可笑的木剑。
在绵州灯市上狭路相逢,长得人模狗样的乞丐挡在道路上不肯让行,笑得十分面目可憎,眼神直溜溜在她胸口转悠,便起了言语争执。
不曾想那佩木剑的是个疯子,对路旁一条狗喊了几声爹,然后丧心病狂地转头便喊她“娘”!
一旁还蹲着个看乐子的老家伙,缺门牙,张嘴笑起来就格外不正经,轩辕青锋何曾受过这等奇耻大辱,立马让仆役追着打了几条街。
本意是打断六条狗腿出气,殊不料最后莫名其妙,这两个王八蛋就被缺门牙老头给拎着溜之大吉。
那家伙最该死的是临消失前还嚷着:“小妞儿,记得老子姓徐,你等着,下次见面给大爷来次兔吮毫!”
而在茶楼之上,徐纯麟轻摇折扇,看了这一出好戏,并没有帮徐凤年的意思。
“轩辕青锋么,身材确实不错!”
“我的哥哥哎,这里面水太深,你把握不住,还是交给弟弟我吧!”
(本章完)
“前方便是锦州城,温华,你我的半年之约也该尽了!”
徐纯麟骑在马上,将温华背后寒螭剑摄来,温华只感觉背后陡然一轻,那如山岳般的重压消失不见。
“接下来可有打算?”徐纯麟笑问道。
温华松松筋骨,挠挠裤裆,嘿嘿一笑:“锦州城近在眼前,还能有啥打算,当然是吃他娘的,喝他娘的,最好再上勾栏,点个小娘子听曲,在上阴学宫半年,劳资的嘴都淡出鸟来了!”
如果不考虑温华那尚且圆润的脸蛋,徐纯麟还真以为自己苛待他了。
上阴学宫好是好,可惜太正经了,温华待不惯。
徐纯麟笑着摇摇头:“你呀,你呀!”
“咋啦?”温华问道。
“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哈哈!”
两人一同大笑。
“之前说过,你给我当半年背剑童子,我授你一剑,今日分别,我便兑现承诺,能领悟多少,就看你自己的悟性了!”
不待温华反应,徐纯麟当即一指递出,点于温华眉心,一道包罗万象的剑意直入神庭紫府之中。
在手指落下的瞬间,温华只觉脑子一声嗡鸣,紧接着,便好似有什么东西在脑海中炸开,仿佛开天辟地般,最终化作滚滚信息流,融入他脑海。
温华落入自己的精神世界,那是一方浩瀚的剑道世界,迷迷蒙蒙间,好似看到一个身影背剑凌虚而立,仿佛天地间仅有这剑客而已,正是徐纯麟。
李淳罡有一剑开天门,桃剑神邓太阿有剑下不许人间有仙,徐纯麟便是要将这世间万法化入一剑,一剑便可开山,断河,倒海,灭国,斩仙。
在温华的眼中,只见徐纯麟身上的气息反而越来越朴实无华,长剑龙吟,悍然出鞘。
“我观天地观自在,我炼真武炼真我!”
“我有一剑,乃武之极,可撼昆仑,动乾坤,开天门,不管是凡间人,还是天上仙,皆可一剑斩之!”
“起手撼昆仑!”
言罢,徐纯麟手中长剑嗡鸣,化为横亘天地的巨兽,似是鲲鹏,拍击千里,整个剑意世界的山川湖海都为之轰响,天地震荡!
“挥剑决浮云!”
抬手间,一道浩浩荡荡的剑气冲天而起,直接将剑意世界上空的九天之云一剑劈成两半,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阴阳分造化,枯木亦逢春!”
手中长剑飞出,悬停在半空中。
刹那间,一道至阳至暖的气息扩散开来,积雪迅速融化蒸发,剑意世界中树木迅速发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翠绿的叶子,开出灿烂的。
不多时,周围便已经是绿树成荫,百盛开。
春去冬又来,四季轮回,剑分二十四象,或阴雨霏霏,或朔风呼啸,或夏日炎炎,或金风肃杀!
“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
温华立在原地,沉浸在那剑中世界,根本无法自拔。
徐纯麟笑了笑,对身旁的齐练华说道:“莫要管他,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不必跟我,我们三人分开,好好逛逛这锦州城。”
“三月之后,我们再一起离开!”
言罢,徐纯麟将小黑交给年轻宦官照料,然后身形变幻间,化为原本的徐纯麟模样,锦衣白袍,然后潇洒而去。
———三月后,锦州城元宵节。
一名身形姣好的女子似是被气煞了,发了疯的在追三个乞丐,一路上鸡飞狗跳。
“你给我站住!”
“老黄,温华,伱俩等等我啊!”徐凤年落在最后,像是被老虎撵了似的,跑得飞快,上气不接下气。
温华看样子还是和徐凤年混在了一起,堪称臭味相投。
“风紧~扯呼!”
老黄一边跑,一边喊,在徐凤年看来,完全不把他的求助放在心上,只顾自己逃命。
徐凤年见追不上两人,只好转头对那女子解释道:“姑娘,你听我解释,这好屁股好生养,那都是夸人的好词啊!”
“看什么看!”
其他人围观这一奇景,女子被徐凤年说得脸色发红,朝着周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骂道。
“不只是屁股,你看这腰也好,杨柳水蛇,黄蜂,这都能对的上,好身材好曲线!”
徐凤年还在一旁品头论足,喋喋不休,甚至还竖了個大拇指,夸赞道。
“我杀了你臭流氓!”
女子愤而拔剑,再度朝着徐凤年追去。
这女子身材修长,穿窄袖紫杉白犀带,与男子着装无异,与时下贵族女子喜好宽博对襟大袖截然相反。
若非她以丝带缠额,缀有一颗大品珍珠,增添了几分女子气息,否则配合她的英气容貌,恐怕会被女子视作熬鹰走狗的英俊豪奢子弟。
她在宛若轩辕家“行宫”的徽山上,穿戴更是随意,甚至衣蟒腰玉,远超世俗规格。
轩辕嫡系成员,大多名字古怪,她也不例外,这女子竟然名青锋,轩辕家的女性,几乎个个长得沉鱼落雁,而且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并不是同一个死板套路。
剑州每有孩子诞生,会有抓阎习俗,轩辕青锋没抓那胭脂水粉,抓了柄小巧青玉剑,倒也无愧家族赐予的名字。
轩辕青锋自生下来就是轩辕家的宝贝疙瘩,自幼好弹弓,父亲轩辕敬城对其极为宠溺,销金为丸,交由女儿。
每逢踏春秋狩,必会弹出金丸几十,视金如土,江东稚童听闻轩辕仙子出行,大批尾随,只等金丸落地,疯抢拾取,她从不收回,在剑州江左一带是一桩趣谈。
只不过,这女子虽出身王朝一等大族,却有浓重的草莽气,经常携婢带仆行走江湖。
这一次在绵州游玩,在元宵灯市碰到两衣衫槛楼的登徒子,一个长得勉勉强强能看出几分俊俏样貌,就是下作得很,另一个相貌不起眼,却佩了一把滑稽可笑的木剑。
在绵州灯市上狭路相逢,长得人模狗样的乞丐挡在道路上不肯让行,笑得十分面目可憎,眼神直溜溜在她胸口转悠,便起了言语争执。
不曾想那佩木剑的是个疯子,对路旁一条狗喊了几声爹,然后丧心病狂地转头便喊她“娘”!
一旁还蹲着个看乐子的老家伙,缺门牙,张嘴笑起来就格外不正经,轩辕青锋何曾受过这等奇耻大辱,立马让仆役追着打了几条街。
本意是打断六条狗腿出气,殊不料最后莫名其妙,这两个王八蛋就被缺门牙老头给拎着溜之大吉。
那家伙最该死的是临消失前还嚷着:“小妞儿,记得老子姓徐,你等着,下次见面给大爷来次兔吮毫!”
而在茶楼之上,徐纯麟轻摇折扇,看了这一出好戏,并没有帮徐凤年的意思。
“轩辕青锋么,身材确实不错!”
“我的哥哥哎,这里面水太深,你把握不住,还是交给弟弟我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