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方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原身的具体情况,总不能连个名字都不知道吧。
“小姐闺名方浅晴,是花盛国右丞相方亦儒的千金。小姐还有一位哥哥,公子名叫方泓羽,是镇守边关的将军。”
好显赫的门庭,难道方家要造反吗?方倩不禁想起黑白无常说过的话。不过方浅晴这个名字真的很好听,又和自己的名字很相像,看来同命格的人暗中自有巧合啊。
“我们的国家,叫做花盛王国。这里是花都,是我们的皇城。”吟风口齿伶俐,是个上佳的解说员。
“那我不是病重,而是自尽吗?我为什么要自尽?”
这个问题一出口,吟风像是舌头被吞了似的,立刻不说话了,只是紫涨了一张苹果脸。
“说啊,”方倩,呃现在该叫方浅晴了,此后都得以这个身份混下去,怎么都该熟悉起来。看到吟风那种样子,方浅晴好奇了,怎么个情况啊,讳莫如深的。
“小姐是自幼多病,但这次,这次,却是投湖自尽。”
怎么老是吞吞吐吐的,现在的方浅晴可不是个有耐心的主。难得做回相国千金,也该摆点威风给这个丫头看看了。
瞬间,方浅晴的脸上就似结了一层严霜,“你说话痛快点,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你不说我怎么恢复啊?你不怕我告知相爷和夫人治你的罪吗?”哈哈,摆起架子来也很爽嘛,有趣。
吟风经不起吓唬,立刻老实了:“小姐,国王亲自赐婚,把你许配给二王爷花允烈了。您不答应,就,就。。。”
就什么,自杀啊?那个王爷大概是暴丑了吧。那现在我醒了,岂不是要顶替她去嫁给那人?
心里大急,忙又问:“为什么要自尽啊,那个王爷丑得不成样子吗?”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王爷长得人品一流,相貌没得比。”
那这个身体以前的主子不是在犯贱吗?又是王爷,又帅,还要以死来反抗啊。难道是有了自己心上人?反抗包办婚姻?方浅晴想起小道士的模样,自以为是地笑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吧?”
“不是的,小姐自幼身体不佳,很少出门,几乎没见过外客,除了小姐的师父风清道长和洛玄师兄。”
“洛玄,”原来小道士叫做洛玄,是个不错的名字。
“那我到底是为什么要自尽呢?姑奶奶你倒是说啊!”
看着自家小姐脸色不好,吟风一咬牙说了出来:“因为王爷好男风,不喜欢女人,是皇室和官宦人家都知道的。小姐受不了这个羞辱,就宁可死。”
方浅晴的第一反应就是想把黑白无常那两个死家伙揪出来暴打,这也太过分了吧,在穿越前她就是因为发现男朋友是同性恋一气之下发生车祸死了的,没理由穿越后还要跟那些断袖癖扯到一起。
方浅晴喃喃自语道:“又遇到个耽美啊,晕菜!”
吟风没听懂,“什么耽美,什么菜?”
呼呼喘了几口粗气后,忽然又想,也许这是给她一个机会来报复报复那些耽美。好吧,既然是这样,就别怪老娘不客气了。
方浅晴一挥手,“没事了,那皇帝也够混蛋,知道自己弟弟是个断袖癖,还赐婚?害人不浅!”
把吟风吓得差点没一个跟斗栽倒,忙提醒方浅晴:“小姐,可不能骂皇上。”
看把她吓得,不是在家里说说吗,至于那个鬼样吗。
再说了,他可是生生害了一条人命啊。方倩占用了方浅晴的身体,总要帮人家抱不平一下的。
“小姐,您刚醒来,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吟风吓得脸色青白,心想这个小姐怎么醒过来后性格大变,什么话都敢说。
方浅晴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变化太大了,会引起人的怀疑,还是收敛一点的好。回身坐到床上,对吟风说:“我也真的累了,你退下吧。”
吟风细心地服侍方浅晴躺下,替她盖上湖水绿的绣花锦被,才悄悄地退了出去。方浅晴侧卧着,心里感叹:当个相国千金真是享受啊,被人伺候着,锦衣玉食。其实这样的生活就好,偏偏什么这个命格的人要得天下,腥风血雨的,不知道前路有多少麻烦在等着呢。
用手抚摸着细柔的锦缎被面,手感好得像少女细腻的肌肤,那种触感真让人舒服。还是有钱人家会享受,可想要在这里打混下去,真的要好好盘算一下了。
再一想,如果有武则天那么牛逼,一声令下,男子皆臣服于石榴裙下,那威风,那风流情致也真的值得一试。反正自己的小命是捡来的,活出个凤翔九天来,是多么叫人洋洋自得啊!
哇咔咔,方浅晴得意得奸笑了起来。忽然一个不太好的感觉袭来,一口口水差点把她呛到。不对啊,别得意太早了。那个原先的方浅晴以死抗争不肯嫁给王爷,也不知道皇帝如何震怒呢。相国千金自尽的消息一旦传出,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那狗皇帝万一随口来个满门抄斩,那岂不是连她也给搭进去了。才捡到的小命就要被咔嚓,然后在法场上拿起黑无常给的法宝立马喊救命?法宝只能用三次,可不能这样浪费啊。
不行,得把那个爹找来,好好表明一下立场,可不能再坚持不嫁的态度了。
太多的事情需要了解,方浅晴再也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动动胳膊腿,还算利落,只是稍稍有些晕眩,看来原先这个方浅晴身体还真是虚弱啊。
来到满架子的书籍面前,随意抽出一本,心里紧张得不敢就打开,只怕映入眼帘的是不认识的火星文。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完了,到了这个陌生地方还得做文盲,以前学的那些文化都得泡汤。那她以后该怎么混啊,做个文盲女皇帝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打开了某一页,谢天谢地啊,还好,虽然是繁体字,可那还难不倒她方浅晴。
既然文字是相同的,那就安心了。古代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此后也只能靠看看书来度过无聊的日子了。
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又站到了房间中那座大铜镜的面前,不论古今,女人总是最关心自己的容貌。
“哇哦!!”方浅晴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镜子里的女子虽然云鬓散乱,衣衫不整,可是,却是一个美貌不可方物的绝色美女。脸色因为体弱而苍白着,可肤质却柔嫩细腻,吹弹得破。一双眼睛,简直可称勾魂摄魄,水汪汪地让人沉醉。高挺秀气的鼻梁,樱桃般小巧的嘴唇。那份雅致的气质,那种柔弱的韵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之倾倒吧。最要命的是,年轻啊,太年轻了,还是个看似十五六的少女呢。
赚翻了,赚翻了,她心里的喜悦在冒泡。虽然以前的方倩也算得是个漂亮女人,不过由于写作打乱了生活规律,熬夜,抽烟,喝酒,再加上已经二十七了,往三十奔的人,皮肤怎么都比不过现在镜子里的那个人儿。
有了这样的身材美貌,又有我那满脑子的现代意识,不在这里好好折腾,简直太对不起自己了,方倩对自己说。尤其划算的是,等于白白多赚了十年的青春啊。
“小姐闺名方浅晴,是花盛国右丞相方亦儒的千金。小姐还有一位哥哥,公子名叫方泓羽,是镇守边关的将军。”
好显赫的门庭,难道方家要造反吗?方倩不禁想起黑白无常说过的话。不过方浅晴这个名字真的很好听,又和自己的名字很相像,看来同命格的人暗中自有巧合啊。
“我们的国家,叫做花盛王国。这里是花都,是我们的皇城。”吟风口齿伶俐,是个上佳的解说员。
“那我不是病重,而是自尽吗?我为什么要自尽?”
这个问题一出口,吟风像是舌头被吞了似的,立刻不说话了,只是紫涨了一张苹果脸。
“说啊,”方倩,呃现在该叫方浅晴了,此后都得以这个身份混下去,怎么都该熟悉起来。看到吟风那种样子,方浅晴好奇了,怎么个情况啊,讳莫如深的。
“小姐是自幼多病,但这次,这次,却是投湖自尽。”
怎么老是吞吞吐吐的,现在的方浅晴可不是个有耐心的主。难得做回相国千金,也该摆点威风给这个丫头看看了。
瞬间,方浅晴的脸上就似结了一层严霜,“你说话痛快点,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你不说我怎么恢复啊?你不怕我告知相爷和夫人治你的罪吗?”哈哈,摆起架子来也很爽嘛,有趣。
吟风经不起吓唬,立刻老实了:“小姐,国王亲自赐婚,把你许配给二王爷花允烈了。您不答应,就,就。。。”
就什么,自杀啊?那个王爷大概是暴丑了吧。那现在我醒了,岂不是要顶替她去嫁给那人?
心里大急,忙又问:“为什么要自尽啊,那个王爷丑得不成样子吗?”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王爷长得人品一流,相貌没得比。”
那这个身体以前的主子不是在犯贱吗?又是王爷,又帅,还要以死来反抗啊。难道是有了自己心上人?反抗包办婚姻?方浅晴想起小道士的模样,自以为是地笑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吧?”
“不是的,小姐自幼身体不佳,很少出门,几乎没见过外客,除了小姐的师父风清道长和洛玄师兄。”
“洛玄,”原来小道士叫做洛玄,是个不错的名字。
“那我到底是为什么要自尽呢?姑奶奶你倒是说啊!”
看着自家小姐脸色不好,吟风一咬牙说了出来:“因为王爷好男风,不喜欢女人,是皇室和官宦人家都知道的。小姐受不了这个羞辱,就宁可死。”
方浅晴的第一反应就是想把黑白无常那两个死家伙揪出来暴打,这也太过分了吧,在穿越前她就是因为发现男朋友是同性恋一气之下发生车祸死了的,没理由穿越后还要跟那些断袖癖扯到一起。
方浅晴喃喃自语道:“又遇到个耽美啊,晕菜!”
吟风没听懂,“什么耽美,什么菜?”
呼呼喘了几口粗气后,忽然又想,也许这是给她一个机会来报复报复那些耽美。好吧,既然是这样,就别怪老娘不客气了。
方浅晴一挥手,“没事了,那皇帝也够混蛋,知道自己弟弟是个断袖癖,还赐婚?害人不浅!”
把吟风吓得差点没一个跟斗栽倒,忙提醒方浅晴:“小姐,可不能骂皇上。”
看把她吓得,不是在家里说说吗,至于那个鬼样吗。
再说了,他可是生生害了一条人命啊。方倩占用了方浅晴的身体,总要帮人家抱不平一下的。
“小姐,您刚醒来,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吟风吓得脸色青白,心想这个小姐怎么醒过来后性格大变,什么话都敢说。
方浅晴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变化太大了,会引起人的怀疑,还是收敛一点的好。回身坐到床上,对吟风说:“我也真的累了,你退下吧。”
吟风细心地服侍方浅晴躺下,替她盖上湖水绿的绣花锦被,才悄悄地退了出去。方浅晴侧卧着,心里感叹:当个相国千金真是享受啊,被人伺候着,锦衣玉食。其实这样的生活就好,偏偏什么这个命格的人要得天下,腥风血雨的,不知道前路有多少麻烦在等着呢。
用手抚摸着细柔的锦缎被面,手感好得像少女细腻的肌肤,那种触感真让人舒服。还是有钱人家会享受,可想要在这里打混下去,真的要好好盘算一下了。
再一想,如果有武则天那么牛逼,一声令下,男子皆臣服于石榴裙下,那威风,那风流情致也真的值得一试。反正自己的小命是捡来的,活出个凤翔九天来,是多么叫人洋洋自得啊!
哇咔咔,方浅晴得意得奸笑了起来。忽然一个不太好的感觉袭来,一口口水差点把她呛到。不对啊,别得意太早了。那个原先的方浅晴以死抗争不肯嫁给王爷,也不知道皇帝如何震怒呢。相国千金自尽的消息一旦传出,俗话说伴君如伴虎,那狗皇帝万一随口来个满门抄斩,那岂不是连她也给搭进去了。才捡到的小命就要被咔嚓,然后在法场上拿起黑无常给的法宝立马喊救命?法宝只能用三次,可不能这样浪费啊。
不行,得把那个爹找来,好好表明一下立场,可不能再坚持不嫁的态度了。
太多的事情需要了解,方浅晴再也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动动胳膊腿,还算利落,只是稍稍有些晕眩,看来原先这个方浅晴身体还真是虚弱啊。
来到满架子的书籍面前,随意抽出一本,心里紧张得不敢就打开,只怕映入眼帘的是不认识的火星文。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完了,到了这个陌生地方还得做文盲,以前学的那些文化都得泡汤。那她以后该怎么混啊,做个文盲女皇帝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打开了某一页,谢天谢地啊,还好,虽然是繁体字,可那还难不倒她方浅晴。
既然文字是相同的,那就安心了。古代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此后也只能靠看看书来度过无聊的日子了。
被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又站到了房间中那座大铜镜的面前,不论古今,女人总是最关心自己的容貌。
“哇哦!!”方浅晴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镜子里的女子虽然云鬓散乱,衣衫不整,可是,却是一个美貌不可方物的绝色美女。脸色因为体弱而苍白着,可肤质却柔嫩细腻,吹弹得破。一双眼睛,简直可称勾魂摄魄,水汪汪地让人沉醉。高挺秀气的鼻梁,樱桃般小巧的嘴唇。那份雅致的气质,那种柔弱的韵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为之倾倒吧。最要命的是,年轻啊,太年轻了,还是个看似十五六的少女呢。
赚翻了,赚翻了,她心里的喜悦在冒泡。虽然以前的方倩也算得是个漂亮女人,不过由于写作打乱了生活规律,熬夜,抽烟,喝酒,再加上已经二十七了,往三十奔的人,皮肤怎么都比不过现在镜子里的那个人儿。
有了这样的身材美貌,又有我那满脑子的现代意识,不在这里好好折腾,简直太对不起自己了,方倩对自己说。尤其划算的是,等于白白多赚了十年的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