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接到桃花源剿匪的奏折之后震怒异常,他没有想到如此严重的匪患竟然隐瞒了他好几年。最后下了谕令不用等到秋后问斩,以军法治罪就地处决。本来被判充军发配的都被燕王改判成了斩首示众,一时间桃花源的城门口血流成河,我也赢得了“祖阎王”的称号。
匪患如此严重得有人负责任,桃花源原县令和州府尹就成了背黑锅的主,所谓“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大臣纷纷上书揭露他们两个人的罪行。结局可想而知,这两个人被判腰斩弃市,三族充军。
腰斩可以说是非常残忍的一种刑罚,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
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罚于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
当然也有靠腰斩发迹的牛人,秦末楚汉相争,韩信离楚投汉,还是个无名小卒时,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处死的十三个人被斩之后,轮到了韩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大呼:“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当时正好是夏侯婴做监斩官。
夏侯婴是刘邦的发小,后来跟随刘邦起义凭战功封为侯。夏侯婴听闻此言,被韩信的勇气和豪壮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仅没有杀他还将他推荐给刘邦,韩信的发家史从此开始。
处罚完他们之后,就该我了。因为我属于“先斩后奏”“下属犯上”都是官场大忌,考虑到我此次几乎是彻底根除桃花源匪患,于是就给了一个“功过相抵,原职留任”的决定。虎子一个劲的说可惜,我也觉得有些失落,熬了这么多夜,背后挨了这么多骂最后和没干一样。最高兴的当然是陈先生,他又为江山社稷尽了自己一份力。
在等待新县令上任的时候,我暂时代行县令职权搬进了县衙。我开始住的地方是县尉的衙门,县尉和主簿、典史的衙、宅一起,分布于县衙后部中轴线两侧。前边说到了县衙的大堂,大堂后面的中轴线上是官员办公的场所,叫二堂,别人要进二堂,是要向门房禀报的。在一个小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是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
二堂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的退思、小憩之所,又称“退思堂”、“省观堂”等。由于它是一个过渡性的建筑,因而相对较小,也叫“穿堂”、“川堂”、“过堂”等。二堂后一般有宅门,将南边的外衙与北边的内衙分开。
宅门内为三堂和知县廨,二者有时合而为一。三堂又称“后堂”、“便堂”在一些县它是仅次于大堂的建筑;知县廨又称“正衙”、“知县衙”三堂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机密的案件和不便公审的花案,亦在此审理。内衙中一般还有住宅、书房、花厅、后花园等,为知县的生活区。官员可以在这里品茶、更衣和读书;三堂东西两边院落里住着官员的家人;三堂的后面是后花园,为官员和家人的游玩场地。
县衙里边还有很多建筑如吏舍,即吏员的居所,也分布在县衙中。明代规定,为防止吏员内外勾结舞弊,吏员平时要待在县衙内,不允许擅自出衙。吏舍一般集中位于六房之东西侧,或散布于官廨之间的空地。官吏都须按规定在县衙内居住,一般不许杂处民间。然而由于吏员众多,吏舍难以容纳,许多人只好借住衙外民居。
监狱是县衙不可或缺的部分,一般占据了县衙的西南角,故俗称“南监”分内监(关重犯)、外监(关一般犯人),男监、女监。附近还设有狱神祠或狱神庙。此外,县衙中还有马政厅、马房、官仓、门房、里舍。
县衙中的人员分为官、吏、役三等,在数量上呈金字塔形。在政务上的分工大体为:官主决策,吏理文书,役供差遣。遇有公事,六房吏典向上禀报,须自上而下进行,即首先秉明知县,再赴分管处商议;签押文书时,则遵从自下而上的顺序,先由下面的低级小官开始,最后至知县处用印施行。这样做的目的,可能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信息上达长官的渠道通畅,不致被中途截断;同时政务处理意见先由下面的该管官吏议定,最后由县官决断施行,也可以减轻知县的理政负担,使各级官吏各负其责。
县官除点视桥梁圩岸、驿传递铺,踏勘灾伤,检尸、捕贼、抄札等事外,不得轻离县衙,有事则以信牌差遣吏役。信牌又称“牌票”、“票”、“硃票”为纸质,上面用墨笔写明所办事情,限定日期,用硃笔签押,并盖官印。差点差役时又使用签筒,筒中置签,上写各役姓名,差点某役,则抽其名签付之,事完差役将签交回。
但牌票亦不可轻给,以维护牌票的严肃性。“凡有小节公事,只可用言语分付催办完结,不必出票。如有大事不能结绝,或各样差使不完,方才出票拘勾。不可泛滥一概出票,致使小民轻易不惧官法。及票俱用县印一颗”
最后就要说说县衙比较厉害的一个角色——典史。典史又称幕官,是协助行政主官参酌政务、处理文书,主要掌文移出纳的辅助性官职。他们的办公室,典史厅、幕厅在大堂的东西梢间。设有典史厅的县衙同时还设有典史衙,是典史于县衙办公之外,协助知县处理文卷的场所。
有人以为幕僚就是幕官,其实不然。幕僚属于知县私人雇佣,他们不是国家指派的“公务员”因而不宜出现于大堂之侧。幕僚协助知县处理事务,都要在靠近内宅的地方进行。像陈先生那样的就属于我私自雇用的幕僚,其实就是顾问、参谋和秘书的角色,这些人有专门的修养和独特的技能,属于主意点子较多的精灵之辈,常常是地方官处理政事的得力助手。
划于密室,幕僚是少不了的人物;行权于上下,幕僚要从中调度策应;点火于基层,更要靠幕僚的神来之笔。由于幕僚的特殊地位,官员可以利用他做许多自己不便做不好做的事情;还由于是幕友关系,推脱责任、转嫁危机之类的事情也可使得。有了幕友这个层次,官员权力运行的zi you度增大了,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没过多久,新任的知县就到任了,我也就搬回了原来的住处。他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拉着我的手说他对独孤大师万分崇拜,反复向我询问独孤一城的起居细节。额,又一个独孤派,我从心里产生了厌烦。对他说亡师的事情不要再提,以免引起伤感,他只好不情愿地住嘴了。
不过这个人的办事效率非常强,以前县令忙不过来的事务他都能处理的井井有条,就连以前分派给我的事情都不用我再代劳了。现在的桃花源暂时还是平安无事,兵士在虎子的监督下刻苦训练。我可以有时间四处瞎转,但是有一件事一直埋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匪患如此严重得有人负责任,桃花源原县令和州府尹就成了背黑锅的主,所谓“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大臣纷纷上书揭露他们两个人的罪行。结局可想而知,这两个人被判腰斩弃市,三族充军。
腰斩可以说是非常残忍的一种刑罚,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
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罚于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
当然也有靠腰斩发迹的牛人,秦末楚汉相争,韩信离楚投汉,还是个无名小卒时,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处死的十三个人被斩之后,轮到了韩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大呼:“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当时正好是夏侯婴做监斩官。
夏侯婴是刘邦的发小,后来跟随刘邦起义凭战功封为侯。夏侯婴听闻此言,被韩信的勇气和豪壮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仅没有杀他还将他推荐给刘邦,韩信的发家史从此开始。
处罚完他们之后,就该我了。因为我属于“先斩后奏”“下属犯上”都是官场大忌,考虑到我此次几乎是彻底根除桃花源匪患,于是就给了一个“功过相抵,原职留任”的决定。虎子一个劲的说可惜,我也觉得有些失落,熬了这么多夜,背后挨了这么多骂最后和没干一样。最高兴的当然是陈先生,他又为江山社稷尽了自己一份力。
在等待新县令上任的时候,我暂时代行县令职权搬进了县衙。我开始住的地方是县尉的衙门,县尉和主簿、典史的衙、宅一起,分布于县衙后部中轴线两侧。前边说到了县衙的大堂,大堂后面的中轴线上是官员办公的场所,叫二堂,别人要进二堂,是要向门房禀报的。在一个小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是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
二堂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的退思、小憩之所,又称“退思堂”、“省观堂”等。由于它是一个过渡性的建筑,因而相对较小,也叫“穿堂”、“川堂”、“过堂”等。二堂后一般有宅门,将南边的外衙与北边的内衙分开。
宅门内为三堂和知县廨,二者有时合而为一。三堂又称“后堂”、“便堂”在一些县它是仅次于大堂的建筑;知县廨又称“正衙”、“知县衙”三堂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机密的案件和不便公审的花案,亦在此审理。内衙中一般还有住宅、书房、花厅、后花园等,为知县的生活区。官员可以在这里品茶、更衣和读书;三堂东西两边院落里住着官员的家人;三堂的后面是后花园,为官员和家人的游玩场地。
县衙里边还有很多建筑如吏舍,即吏员的居所,也分布在县衙中。明代规定,为防止吏员内外勾结舞弊,吏员平时要待在县衙内,不允许擅自出衙。吏舍一般集中位于六房之东西侧,或散布于官廨之间的空地。官吏都须按规定在县衙内居住,一般不许杂处民间。然而由于吏员众多,吏舍难以容纳,许多人只好借住衙外民居。
监狱是县衙不可或缺的部分,一般占据了县衙的西南角,故俗称“南监”分内监(关重犯)、外监(关一般犯人),男监、女监。附近还设有狱神祠或狱神庙。此外,县衙中还有马政厅、马房、官仓、门房、里舍。
县衙中的人员分为官、吏、役三等,在数量上呈金字塔形。在政务上的分工大体为:官主决策,吏理文书,役供差遣。遇有公事,六房吏典向上禀报,须自上而下进行,即首先秉明知县,再赴分管处商议;签押文书时,则遵从自下而上的顺序,先由下面的低级小官开始,最后至知县处用印施行。这样做的目的,可能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信息上达长官的渠道通畅,不致被中途截断;同时政务处理意见先由下面的该管官吏议定,最后由县官决断施行,也可以减轻知县的理政负担,使各级官吏各负其责。
县官除点视桥梁圩岸、驿传递铺,踏勘灾伤,检尸、捕贼、抄札等事外,不得轻离县衙,有事则以信牌差遣吏役。信牌又称“牌票”、“票”、“硃票”为纸质,上面用墨笔写明所办事情,限定日期,用硃笔签押,并盖官印。差点差役时又使用签筒,筒中置签,上写各役姓名,差点某役,则抽其名签付之,事完差役将签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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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为幕僚就是幕官,其实不然。幕僚属于知县私人雇佣,他们不是国家指派的“公务员”因而不宜出现于大堂之侧。幕僚协助知县处理事务,都要在靠近内宅的地方进行。像陈先生那样的就属于我私自雇用的幕僚,其实就是顾问、参谋和秘书的角色,这些人有专门的修养和独特的技能,属于主意点子较多的精灵之辈,常常是地方官处理政事的得力助手。
划于密室,幕僚是少不了的人物;行权于上下,幕僚要从中调度策应;点火于基层,更要靠幕僚的神来之笔。由于幕僚的特殊地位,官员可以利用他做许多自己不便做不好做的事情;还由于是幕友关系,推脱责任、转嫁危机之类的事情也可使得。有了幕友这个层次,官员权力运行的zi you度增大了,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没过多久,新任的知县就到任了,我也就搬回了原来的住处。他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拉着我的手说他对独孤大师万分崇拜,反复向我询问独孤一城的起居细节。额,又一个独孤派,我从心里产生了厌烦。对他说亡师的事情不要再提,以免引起伤感,他只好不情愿地住嘴了。
不过这个人的办事效率非常强,以前县令忙不过来的事务他都能处理的井井有条,就连以前分派给我的事情都不用我再代劳了。现在的桃花源暂时还是平安无事,兵士在虎子的监督下刻苦训练。我可以有时间四处瞎转,但是有一件事一直埋在我心里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