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轩微微的笑着。明明说是看你想吃,但是光看着他宠溺的眼神,别问吴晓雨是怎么忽然开窍知道那个眼神是宠溺的眼神的,反正他就是觉得那个是宠溺的眼神!听着如同炸弹在密闭的环境下爆炸的那种低音炮的声音,吴晓雨觉得,让他相信随轩此刻说的是“看你吃就很幸福”他都相信!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
“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 =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 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
“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 =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 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