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烨寻,那之前,我叫蛀虫。
我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父亲,我并不愿意承认。有记忆以来,那个人就叫我蛀虫,想来,那时家境应该不错,至少他每日有酒喝。
四岁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五岁那年我被抵给一个大户,六岁那年我逃了出去,然后,又遇上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于是,我开始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了另一个手里,我被卖给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很大,却没有儿女。本来想逃,可是逃出去就没有吃的,我便留了下来。我开始着意观察,我开始了解,原来一文不值的萱茶,从西元运到东陆,便可获利百倍,东陆不足为奇的研纸,到了南疆便是身价陡增。赚钱好像也不是很难,于是我再次逃了出去,把偷偷藏下的钱,买了西市的陶瓷,到东市就赚了一分的利,再将东市的丝绸运到西市,又是一分利。其间很多辛苦,我总是很小心地躲避着巡街的城衙,有时丝绸淋了雨,也只能赔了卖,陶瓷经常会烂掉。
然而天不负我,半年时间,攒下一点钱,那时,我八岁了,拿着这点钱,我去了西元,去之前,我买了中晋特有的檀木香梳,只要随身带着,相隔数十步也能闻到那淡雅的香味。走了一路,居然没人买那梳子,我想索性扔了吧,却撇见茶棚下一位美妇人,发髻上佩着一把月牙翠玉小梳,我暗自思量,西元喜战,nan女皆同,西元境内的女子,大都弓马娴熟,头发梳的极简单,发顶,也并无佩饰。正想着,却听那棚下一个男子议论,南疆女子,果然美艳,却也不及我西元女子豪气。
临时的,我改变了行程,带着梳子,折向南疆,总归我是无家的,在哪儿都一样。听说金城的女子最爱美,我便去了金城,那里的女子的确很爱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让她们挣到钱,那是一个ji城。
我知道自己长得很讨喜,可却不爱开口多言,于是我用笑代替言语,我笑得很浅,很淡,就像我对这世上的嘲讽,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呵,就连我自己,已是被卖了两卖了。
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我成功地逃出大宅门两次,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自负吗?是的,我自负,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别人,我只不过有一个喜欢卖人的爹,那关我何事,我自有我的活法,自有我的傲气。
如计划那般,我成功了,拿着银子到达西元,满载着一车萱茶的时候,我肆意地笑了。我知道萱茶之所以在西则jian,在东则贵,只不过是它不好藏运,之前那个大商,曾有一次将茶叶全部扔掉,只因为那茶失了原味。这是我早有的计划,有关萱茶的事,我仔细打听好,这茶,不能经风,更不能见水,连太阳也不能久晒,却也实在见不得天阴。我带着这茶,每日只走四个时辰,其实,已经身无分文,这茶是我全部家档,我但愿老天莫要玩我,很饿的时候,我去挖人家挖过的野菜,晋国真的很穷,连野菜都是抢的。
万般艰难也好,费尽心力也罢,终是将茶叶顺利送达东陆。拿到钱,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把铜镜,很瘦弱的一张稚嫩的脸,眉宇间散发着淡漠疏离,却又着实温文可亲,骨子里的傲气,掩盖得很好。我的脸上泛着青黄,唇很薄,一双凤眼,不可捉摸。这是我,九岁的我,我对着镜子,展现我最初的不羁,最真实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日,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缠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日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是吗?到底你我,哪个才是蛀虫呢?我看着风吹火盛,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灰烬。
回到别院,那里有很多人,全是来讨债的,那个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得我好,居然使这种手段呢。于是蛀虫这个名子,在别院里不断地被人提起。我眼神幽暗,指节有些泛白,我不惹事,也不怕事,我的武师是极好的,我自己也有些防身的功夫。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那个人,他都招惹的什么人呀
看着满院的狼藉,那些我辛苦累积的家业,被搬毁怠尽,我微抬了头,一个个记住他们的模样。
出了别院,我赶到聚客楼,那里同样狼藉一片,伙计一个也没剩下,我的怒火从未有如此之盛,仿佛把那人挫骨扬灰也不足灭我心火之万一。
“落花酿,花香纯正,入口幽凉,不落下乘,聚客楼,果然还是有些不凡的。”清润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响起,我抬头,见一个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坐在楼上靠梯的地方,我看他时,他正含笑瞧着我,眼里仿佛有看穿一切的魔力。
那孩子衣着是上等料子,月白纯净的长衫,对着一张小脸,竟也惬意呢。
“小公子过奖了,鄙楼今遭不幸,招待不周了。”我已无些儿心思在这店上面了,便上楼与他对坐了,品着落花酿,其实入口却不知其味了呢。
“恨吗?”那孩子突然开口道。
“何意?”我皱眉看着他道。
“聚客楼主人,你的声名,财富,今日毁于一旦,不恨吗?”那孩子笑了笑,抬起酒杯道。
“你是何人,有何目的?”虽然他看上去这般小,没有威胁,我的直觉却告诉我,这个人,远不是看上去那样。
“我吗,算是这晋国的皇子吧,十四皇子,你这般人物,没有名字吗?”那孩子叹息似地言道。
“名字呵呵,外间人,怕是要传了开去的吧。”我指节泛白地狠捏着杯子。
“蛀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不是那些肖小可以欺压的。我可以帮你,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这个名字,我可以帮你达到你前所未有的高度。”那孩子嘴角轻挑,眉眼含笑道。
“我不屈从于人,即便再落魄,我也不需要施舍,我宁愿选偷,选抢,也不会去求。”我眯着眼冷言道。即使是皇子,也不能染指我的骄傲。
“怎会,你我之间,只是合作,我助你得这天下之财,你与我铺游天下之路。”
“何为游天下之路?”我不是疯了,看着那孩子的眼睛,你不会去想这话的可靠性。
“我要我走的每个地方,都有你的店铺,我只要走过每个地方,都用不着银子,如此而已。”那孩子邪肆狂放地笑道。
“好。”我举杯道。
“你信?”那孩子略觉好玩地拿眼看我。
“为何不信,你岂会只是凡人。”
“为何如此说?”
“直觉。”
多年后,当我以烨寻公子的身份,统领晓,挟着各国经济命脉时,我庆幸当时的清明。
从不知道,商人,可以那样作,从不知道,商人,也可以颠倒乾坤。那时的十四皇子,为我取名烨寻,他说,别的名字配不上我,而我,只叫他作公子。
公子说,商人,要赚取最大的利益,就要考虑很多因素,人缘、地缘,还有别的,比如中晋,乃是纵横要道,却是战火不灭,战备物资是不可少的,比如南疆,富而思贵,贵而思雅,文墨生意必定不错,姜驰山货奇多,却是交通不便,控泗水、峡关足矣
公子说,制霸之途不一定要称王称帝。晓,后来被称为天眼,公子说,要的就是这效果,结果,就连哪个庭院的夫人们争风吃醋,我这里也一清二楚。
我虽然心底佩服公子才智,却仍是保持着与他的合作关系,我不归他管,却服他管,天下间,也唯此一人能让我至此。
给读者的话:
嗯嗯这长时间没人说话咧呃前段比较忙质量有点次了吧呵呵亲们继续支持哈
我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父亲,我并不愿意承认。有记忆以来,那个人就叫我蛀虫,想来,那时家境应该不错,至少他每日有酒喝。
四岁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五岁那年我被抵给一个大户,六岁那年我逃了出去,然后,又遇上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于是,我开始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了另一个手里,我被卖给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很大,却没有儿女。本来想逃,可是逃出去就没有吃的,我便留了下来。我开始着意观察,我开始了解,原来一文不值的萱茶,从西元运到东陆,便可获利百倍,东陆不足为奇的研纸,到了南疆便是身价陡增。赚钱好像也不是很难,于是我再次逃了出去,把偷偷藏下的钱,买了西市的陶瓷,到东市就赚了一分的利,再将东市的丝绸运到西市,又是一分利。其间很多辛苦,我总是很小心地躲避着巡街的城衙,有时丝绸淋了雨,也只能赔了卖,陶瓷经常会烂掉。
然而天不负我,半年时间,攒下一点钱,那时,我八岁了,拿着这点钱,我去了西元,去之前,我买了中晋特有的檀木香梳,只要随身带着,相隔数十步也能闻到那淡雅的香味。走了一路,居然没人买那梳子,我想索性扔了吧,却撇见茶棚下一位美妇人,发髻上佩着一把月牙翠玉小梳,我暗自思量,西元喜战,nan女皆同,西元境内的女子,大都弓马娴熟,头发梳的极简单,发顶,也并无佩饰。正想着,却听那棚下一个男子议论,南疆女子,果然美艳,却也不及我西元女子豪气。
临时的,我改变了行程,带着梳子,折向南疆,总归我是无家的,在哪儿都一样。听说金城的女子最爱美,我便去了金城,那里的女子的确很爱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让她们挣到钱,那是一个ji城。
我知道自己长得很讨喜,可却不爱开口多言,于是我用笑代替言语,我笑得很浅,很淡,就像我对这世上的嘲讽,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呵,就连我自己,已是被卖了两卖了。
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我成功地逃出大宅门两次,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自负吗?是的,我自负,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别人,我只不过有一个喜欢卖人的爹,那关我何事,我自有我的活法,自有我的傲气。
如计划那般,我成功了,拿着银子到达西元,满载着一车萱茶的时候,我肆意地笑了。我知道萱茶之所以在西则jian,在东则贵,只不过是它不好藏运,之前那个大商,曾有一次将茶叶全部扔掉,只因为那茶失了原味。这是我早有的计划,有关萱茶的事,我仔细打听好,这茶,不能经风,更不能见水,连太阳也不能久晒,却也实在见不得天阴。我带着这茶,每日只走四个时辰,其实,已经身无分文,这茶是我全部家档,我但愿老天莫要玩我,很饿的时候,我去挖人家挖过的野菜,晋国真的很穷,连野菜都是抢的。
万般艰难也好,费尽心力也罢,终是将茶叶顺利送达东陆。拿到钱,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把铜镜,很瘦弱的一张稚嫩的脸,眉宇间散发着淡漠疏离,却又着实温文可亲,骨子里的傲气,掩盖得很好。我的脸上泛着青黄,唇很薄,一双凤眼,不可捉摸。这是我,九岁的我,我对着镜子,展现我最初的不羁,最真实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日,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缠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日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是吗?到底你我,哪个才是蛀虫呢?我看着风吹火盛,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灰烬。
回到别院,那里有很多人,全是来讨债的,那个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得我好,居然使这种手段呢。于是蛀虫这个名子,在别院里不断地被人提起。我眼神幽暗,指节有些泛白,我不惹事,也不怕事,我的武师是极好的,我自己也有些防身的功夫。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那个人,他都招惹的什么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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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别院,我赶到聚客楼,那里同样狼藉一片,伙计一个也没剩下,我的怒火从未有如此之盛,仿佛把那人挫骨扬灰也不足灭我心火之万一。
“落花酿,花香纯正,入口幽凉,不落下乘,聚客楼,果然还是有些不凡的。”清润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响起,我抬头,见一个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坐在楼上靠梯的地方,我看他时,他正含笑瞧着我,眼里仿佛有看穿一切的魔力。
那孩子衣着是上等料子,月白纯净的长衫,对着一张小脸,竟也惬意呢。
“小公子过奖了,鄙楼今遭不幸,招待不周了。”我已无些儿心思在这店上面了,便上楼与他对坐了,品着落花酿,其实入口却不知其味了呢。
“恨吗?”那孩子突然开口道。
“何意?”我皱眉看着他道。
“聚客楼主人,你的声名,财富,今日毁于一旦,不恨吗?”那孩子笑了笑,抬起酒杯道。
“你是何人,有何目的?”虽然他看上去这般小,没有威胁,我的直觉却告诉我,这个人,远不是看上去那样。
“我吗,算是这晋国的皇子吧,十四皇子,你这般人物,没有名字吗?”那孩子叹息似地言道。
“名字呵呵,外间人,怕是要传了开去的吧。”我指节泛白地狠捏着杯子。
“蛀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不是那些肖小可以欺压的。我可以帮你,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这个名字,我可以帮你达到你前所未有的高度。”那孩子嘴角轻挑,眉眼含笑道。
“我不屈从于人,即便再落魄,我也不需要施舍,我宁愿选偷,选抢,也不会去求。”我眯着眼冷言道。即使是皇子,也不能染指我的骄傲。
“怎会,你我之间,只是合作,我助你得这天下之财,你与我铺游天下之路。”
“何为游天下之路?”我不是疯了,看着那孩子的眼睛,你不会去想这话的可靠性。
“我要我走的每个地方,都有你的店铺,我只要走过每个地方,都用不着银子,如此而已。”那孩子邪肆狂放地笑道。
“好。”我举杯道。
“你信?”那孩子略觉好玩地拿眼看我。
“为何不信,你岂会只是凡人。”
“为何如此说?”
“直觉。”
多年后,当我以烨寻公子的身份,统领晓,挟着各国经济命脉时,我庆幸当时的清明。
从不知道,商人,可以那样作,从不知道,商人,也可以颠倒乾坤。那时的十四皇子,为我取名烨寻,他说,别的名字配不上我,而我,只叫他作公子。
公子说,商人,要赚取最大的利益,就要考虑很多因素,人缘、地缘,还有别的,比如中晋,乃是纵横要道,却是战火不灭,战备物资是不可少的,比如南疆,富而思贵,贵而思雅,文墨生意必定不错,姜驰山货奇多,却是交通不便,控泗水、峡关足矣
公子说,制霸之途不一定要称王称帝。晓,后来被称为天眼,公子说,要的就是这效果,结果,就连哪个庭院的夫人们争风吃醋,我这里也一清二楚。
我虽然心底佩服公子才智,却仍是保持着与他的合作关系,我不归他管,却服他管,天下间,也唯此一人能让我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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