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金矿位于彩石镇西南二十余里外的深山里,这里已经是南山的腹地,山峦起伏,植被茂密,人迹罕至。
    原先黄汉生经营金矿之时,里面只有二十多户匠户,加上百来号矿工,规模很小,实际上就是一个土作坊。但自从矿监接手之后,不仅从莱芜、新泰、泰安等地抽调了五六十户匠户,更是连蒙带骗抓来了五六百号的矿工苦力,并接着原来一条小溪的基础,以人力开凿了一小段平缓的小运河。
    金矿与煤矿、铁矿不同,比较精细,工序也比较复杂,对水流的需求量很大。几百年后北美地区兴起的淘金热,淘金者只需沿着河流仔细寻找,便可以找到金沙,甚至是金块。但在这里却不同,矿工们首先需要将矿石采出来,而后再用人工将矿石砸碎,再放入河水中清洗,滤尽杂质,最后剩余的才可能是那一点点金沙。
    眼下还是十七世纪,科技革命的熊熊烈火并未烧起,整个世界的生产力都十分低下,所有的工序全靠人工来完成!而监工和头领们只追求生产的效率,又怎肯顾忌矿工们的死活?这些矿工的生活待遇可想而知,与奴隶也相差无几!
    从正午十分出发,直到临近旁晚,刘如意一行人才抵达了金矿边缘的山脚下,二十余里的路程竟然走了两个多时辰。
    “大人,这里已经进入了他们的势力范围,咱们不能再冒然向前了!要不要卑职先派人进去通传一声?”赵沧海指着前方道。
    “小心一些!”刘如意点了点头,虽然相隔很近,但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这座山并不算陡峭,更像是一个馒头状的土包,山脚下有一条狭窄的小溪流过,两侧的树木早已经被人砍得干净,站在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山腰上被人挖凿出了数个断层,黑白相间的矿石暴露在空气中。
    山间的小路并没有休整,两侧扎起了十几座数人高的瞭望台,隐隐可以看到上面有人影晃动,进山、出山只有这一个出口,地理位置十分险要。
    不多时,前去通报的军汉便跑了回来,“大人,他们让咱们过去!”
    刘如意点了点头,“走,咱们去会会这帮大爷们!”
    刚刚走到山间的小路口上,七八个穿着骁骑服、腰挂绣春刀的锦衣卫便迎了上来,领头一人穿着三十多岁,胡子拉碴,他看了一眼刘如意身上穿着的百户官袍,阴阳怪气的道:“哟,这位百户大爷,您怎的有闲心来俺们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刘如意看了这汉子一眼,见他衣衫满是污垢,身子也有些消瘦,想来原先过惯了过活日子,眼下在这里并不舒坦。
    “呵呵,这位兄弟,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刘某前来,是有一笔大买卖要跟众位兄弟和小公公谈谈。来,兄弟们在这深山里辛苦了,初次见面,一点小意思,兄弟们拿去买些酒喝!”刘如意笑着掏出几张银票,递到了领头汉子的手中。
    那汉子接过银票,扫眼一看,全是十两一张,这些怕是得有七八十两,他立即眉开眼笑,态度更是瞬间转变,陪着笑脸,故作推脱道:“这位爷,您,您实在太客气了啊!这,这让俺们这些兄弟如何好意思呢?”
    他看似想将银票还给刘如意,但他的大手却抓住了银票的大半部分,仅仅留出一个小角,便是夺,怕是也难从他的手里夺下来。
    刘如意一笑,“都是相邻,自家兄弟,何必如此见外?一回生,两回熟么!呵呵!若是有时间众兄弟到了彩石镇,刘某必然扫榻相迎!”
    这领头的汉子只不过是个小旗,虽然锦衣卫地位超然,但以刘如意的百户身份这般说,可以算是给足了他面子。
    他果然眉开眼笑,恭敬道:“这位爷,您真是痛快!小的裘三佩服!”
    他看了一眼刘如意身后的几十号护卫,思虑片刻,咬了咬牙道:“这位爷,不知您想谈什么买卖?若是小一点的,兄弟我就能做主!”
    这些锦衣卫是矿山的监工,偶尔也会偷偷拿出一点金子来,与外界的奸商交易,换取银两。大明金子是贵金属,并不流通,银子才是通行货币。
    刘如意见他会错了意,不由苦笑,走近了半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这汉子身子一怔,大笑道:“原来如此,这位爷,您少待,兄弟马上令人前去禀报!”
    他说完,对身边一个随从道:“去,赶紧去禀报小公公,有贵客来了!若是公公有时间,最好亲自前来相迎!”
    “是!”那仆从赶忙快步朝着山上奔去。
    …………
    这座矿山现在已经收归了矿监,而矿监又负责为天子敛财,便等同于是天子的财产。刘如意虽然很想将其吃下,但眼下却并不是时候,所以赵沧海提议动手时,刘如意并未答应!
    眼下大明虽然式微,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刘如意最多不过算一个强壮的婴儿,若是明目张胆,侵夺天子的财产,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真正让刘如意动心的,还是这里的近百户匠户们!
    趁着仆从前去通报,刘如意便与这锦衣卫的小头目,有一句每一句的聊了起来。
    这些锦衣卫原本一直呆在莱芜城里,跟在镇守大太监丁嗣麾下,只是,丁嗣夺下了这座金矿,有些不放心,便将他们派到了这里来。但他们平时只负责维护金矿的治安,整治不听话的矿工,最多勉强算是有一点小油水,但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那小公公的手里。
    那小公公可是不简单,虽然只有十八九岁,但是却在深宫里混了十多年。他原先是崇祯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王承恩的徒孙,后来,被莱芜镇守太监丁嗣看上,收为假子,一直带在身边,直到最近才派他到这矿山里来。
    俗话说,上行下效!
    皇帝不放心群臣,便任命亲信太监掌控东、西二厂,不放心武将,便任命亲信太监为监军,同理,这丁嗣也不放心这帮锦衣卫的大爷们,便任命亲信的小太监来当这一把手!
    不多时,山间的小路上几十号人簇拥着一个小孩,呼啦啦的涌了下来。
    事前,赵沧海已经将这金矿的内部打探了清楚,刘如意对这里面的概况也有了数。
    这金矿规模并不算太大,虽然丁嗣派了这么多人,强行开采,但收效却一直甚微,丁嗣一直怀疑是有锦衣卫从中做鬼,贪墨了大部,这才派自己的假子前来监视。
    丁嗣给这座金矿定的目标是一个月产二十斤金,但实际情况是,这座金矿每日做多可产十五六斤,这其中五六斤的差价,足够让那小公公头疼不已的,刘如意这才有信心,同这小公公谈这笔买卖!
    正所谓,有了需求,才会有供生么!
    思虑间,那群人已经来到了近前,那小公公看了一眼刘如意,尖声道:“这位百户爷,不知您来找杂家有何事?”
    刘如意定睛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生的眉清目秀,皮肤很白,喉咙处并没有喉结,不仔细看,还当他是女人!不过,他身边若有若无的飘散着一丝尿骚-味,虽然他已经用香粉遮掩,却依然掩盖不住。
    “在下彩石镇刘如意,见过公公!”刘如意很快收敛了心神,恭敬的对着这小公公行了一礼。
    太监是一种奇葩的生物,他们失去了最关键的东西,人格也往往会跟着分裂。
    前世,刘如意曾经看过一本笔记小说,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某一朝有一个小太监,他入宫后时常遭人欺凌,受人虐待,没有人同情他,有的只是嘲笑和冷漠。有一天,这小太监因为失手,不小心打碎一位贵妃的茶杯,这位贵妃是当朝宰相嫡女,身份高贵,将来是要成为皇后的人!这种人脾气自然不太好,将这小太监差点打个半死!幸亏,有一个老宫女见他可怜,便偷偷的偷出了一些伤药,为他敷上,这才让他捡回了一条小命。
    这个小太监当时便发誓,一定要记住今日之恩、今日之耻,总有一天要找回这个场子。
    但可惜的是,还没等他来得及发奋,异族入侵,攻占了京城,掠走了皇帝、皇后,那位贵妃则也被异族带走,沦为他人玩物!这小太监自是也不能幸免,由奴才变成了奴隶!但他并不气馁,小心翼翼,苟延残喘,一步一步朝着前方努力。
    数十年后,这位小太监已经成为了异族皇帝身前第一等的红人。随后,异族大军横扫中原,取代汉家河山,登上了九五之尊。而当日贵妃的家族也由于变脸快,并没有受到太大波及,反而也是一等家族,家室显赫。这小太监怎肯甘心,设计手段,费劲心机,将一宗谋反案,强加到贵妃家族的头上,以致使他们满门抄斩。
    而当日的宫女早已经成为了孩童的奶奶,异族皇帝年弱多病,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这小太监竟然耍尽手段,将那宫女的孙子与皇帝的太子调换,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用以报答当年宫女的恩德!
    虽然只是野史记载,并不能当真,但内容却发人深省。
    太监本就缺失,缺爱,平常人并不在意的东西,在他们的眼中,或许就能比天高,比地重。
    面儿上恭敬一点,或许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货!
    果然,那小公公眼见刘如意并没有因为年纪轻视他,态度很恭敬,嘴角边抑制不住的露出了一丝笑意,“这位百户爷,来者便是客,咱们也不能在这山下站着说话吧!来,山上请!”
    刘如意微微一笑,“多谢公公!公公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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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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