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巡演就取得大成功,得到了观众的热烈反响,这对于圆寂乐队众人的激励无疑是非常之大的,而他们这几个充满了活力年轻人更是不知疲惫,在巡演结束后第一时间却不是各自回家休息。
第一次巡演就在雾都本地,演出结束后时间已经是夜晚十点,待他们驱车聚集到斯塔曼家农场仓库时时间已经走至十一点。但他们却依旧毫无睡意,由经纪人皮特抱着一整箱的酒,众人满怀热情的涌入了被改造成乐室仓库中,一边喝着酒唠嗑,一边随手捣鼓着乐器玩弄起来。
仓库内,阿历克斯和拉文兴致冲冲,两人一把贝斯一立架子鼓搭配着就即兴演奏了起来,甚至阿历克斯还用他那破锣嗓子即兴唱起了一堆毫无营养的歌词。
“今晚我注定不眠!我要喝光所有的酒!”
“我就是天底下最强的贝斯手,我的乐队所向披靡!”
“我们要碾压所有乐队,我们要赢得所有妞儿的青睐!”
阿历克斯发疯,拉文居然也跟着他闹。坐在一旁喝酒的李越见状不由得一阵苦笑,转头对着斯塔曼说道:“演出时阿历克斯和声还是吼得挺不错的,怎么现在唱歌这么难听,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啊!”
一旁也是在喝酒的斯塔曼听完李越的话后却没有回答,他放下了已经喝空的酒瓶子,突然站起来对着阿历克斯大声吼道:“阿历克斯,李说,你唱的歌非常难听,能要人命!我很好奇你对此评价作何感想?”
“卧槽!斯塔曼你个两面三刀的二五仔!”李越被斯塔曼卖队友的举动一吓,直接用中文喷了一句。斯塔曼虽然听不懂中文,但见着阿历克斯已经放下贝斯停止歌唱朝着李越走了过来,他贱笑几声,又躲到一旁喝酒去了。
见阿历克斯慢慢朝自己靠近,还有斯塔曼那猥琐至极的笑容,李越心中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朝后连续退了数步。可阿历克斯这货明明没喝多少就却根发酒疯了一样,马上就追到了李越并一举将他按到在了地上。
倒地后,李越突然感觉到一根坚挺的棍子正压在他腹部,转瞬之间他突然意识到了那是阿历克斯的老二,爆发出全身力气将阿历克斯推开后,李越望向了一脸贱笑的斯塔曼:“fuck!斯塔曼,阿历克斯不是喜欢女人吗?”
“嘿嘿……我忘了告诉你,他男女通吃的哦~!”朝着李越眨了眨眼皮,斯塔曼说完后又跑到了一旁看戏。
见着阿历克斯起身后又淫笑着朝自己走来,李越顿时一阵恶寒,赶忙伸手示意阿历克斯止住脚步:“阿历克斯,别过来了!你有男女通吃的癖好兄弟我表示理解!但你喜欢男女通吃我不喜欢!我只喜欢女人!而且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再过来可别怪我翻脸!”
“切!无趣!”见李越这态度,阿历克斯也不在胡闹,自个儿跑到另一边继续玩弄起了贝斯。
李越拍着心口走到了斯塔曼和皮特两人身边,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你们真的不是串通起来整我?阿历克斯真的是男女通吃?要真是这样,以后我得离他远点儿!”
“呵呵,放心吧,他虽然确实也搞基,不过只要你明确地告诉他你不是基佬,那么他也不会纠缠你的。”皮特回了李越一句,不过却依旧和斯塔曼一脸笑意的望着李越,显然是对于李越刚刚被阿历克斯惊吓到的样子感到好笑。
几乎是彻夜不眠,众人喝酒、捣鼓音乐,直到天都朦朦亮了,大家才全部于仓库中沉沉睡去。到了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屁股时,众人醒来,才发现昨晚醉醺醺的时候也不知是谁,竟写了许多歌曲。
李越翻阅曲谱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前世的歌曲,这虽然让他心生遗憾,但仔细阅后却又发现这几首歌似乎都还不错?如此看来,乐队也并不是非得由他来写歌才行,不说这几首不知是谁昨晚醉酒后写出的歌,光是乐队目前的素材库里面就已经有了不少曲子,只是这些歌还缺少编曲而已,众人想等到做专辑时在从中挑选出一些歌来。
而素材库里的歌曲有拉文作的、有阿历克斯作的、也有斯塔曼作的,不过大多数都还是四人一起合作写出来的。论独立创作的话,其实反倒是李越写的歌最少,只有前世的一首雷鬼风歌曲是他加入乐队后创作出来的。
当然,目前而言,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巡演。做专辑那是巡演之后的事情,现在,巡演不仅关乎着乐队的收入,更关乎着乐队是否能够拼出名气来,而就第一场来看,他们还是较为成功的。
9月3日,在短暂的休息几天之后,乐队再次踏上行程,前往雾都附近的城市,凯特郡进行第二场巡演。
在雾都时还好一点,毕竟乐队在雾都本地无论是如第一次巡演那般中大型公开演出还是像在酒吧迪斯科等地方的小型演出加起来都已经有数次,而且次次都是反响非常,口碑极佳。
因此,乐队成员们在雾都本地其实还算是小有名气了,如果成员们走在街上,偶尔还会被一些歌迷认出来。可到了凯特郡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乐队从未踏足且声名未及的城市。
在这里,他们就是一支完全不为人所知的陌生乐队。相比起圆寂,同场巡演的其他乐队都不是新乐队,在凯特郡都有一些歌迷粉丝。
这不由得激起了圆寂乐队所有人的好胜心,他们的目标是要冲出英伦,闻名整个欧洲,甚至是冲向大洋另一边米国人所在的地方。而现在,仅仅只是换了个城市,他们便无人认知,一切都得从零开始!
“来吧!让这里的人们知道我们的存在!”夜晚,在踏入巡演场所后台之前,乐队众人聚在一起一同大声宣言,誓要再度引爆全场!
第一次巡演就在雾都本地,演出结束后时间已经是夜晚十点,待他们驱车聚集到斯塔曼家农场仓库时时间已经走至十一点。但他们却依旧毫无睡意,由经纪人皮特抱着一整箱的酒,众人满怀热情的涌入了被改造成乐室仓库中,一边喝着酒唠嗑,一边随手捣鼓着乐器玩弄起来。
仓库内,阿历克斯和拉文兴致冲冲,两人一把贝斯一立架子鼓搭配着就即兴演奏了起来,甚至阿历克斯还用他那破锣嗓子即兴唱起了一堆毫无营养的歌词。
“今晚我注定不眠!我要喝光所有的酒!”
“我就是天底下最强的贝斯手,我的乐队所向披靡!”
“我们要碾压所有乐队,我们要赢得所有妞儿的青睐!”
阿历克斯发疯,拉文居然也跟着他闹。坐在一旁喝酒的李越见状不由得一阵苦笑,转头对着斯塔曼说道:“演出时阿历克斯和声还是吼得挺不错的,怎么现在唱歌这么难听,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啊!”
一旁也是在喝酒的斯塔曼听完李越的话后却没有回答,他放下了已经喝空的酒瓶子,突然站起来对着阿历克斯大声吼道:“阿历克斯,李说,你唱的歌非常难听,能要人命!我很好奇你对此评价作何感想?”
“卧槽!斯塔曼你个两面三刀的二五仔!”李越被斯塔曼卖队友的举动一吓,直接用中文喷了一句。斯塔曼虽然听不懂中文,但见着阿历克斯已经放下贝斯停止歌唱朝着李越走了过来,他贱笑几声,又躲到一旁喝酒去了。
见阿历克斯慢慢朝自己靠近,还有斯塔曼那猥琐至极的笑容,李越心中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朝后连续退了数步。可阿历克斯这货明明没喝多少就却根发酒疯了一样,马上就追到了李越并一举将他按到在了地上。
倒地后,李越突然感觉到一根坚挺的棍子正压在他腹部,转瞬之间他突然意识到了那是阿历克斯的老二,爆发出全身力气将阿历克斯推开后,李越望向了一脸贱笑的斯塔曼:“fuck!斯塔曼,阿历克斯不是喜欢女人吗?”
“嘿嘿……我忘了告诉你,他男女通吃的哦~!”朝着李越眨了眨眼皮,斯塔曼说完后又跑到了一旁看戏。
见着阿历克斯起身后又淫笑着朝自己走来,李越顿时一阵恶寒,赶忙伸手示意阿历克斯止住脚步:“阿历克斯,别过来了!你有男女通吃的癖好兄弟我表示理解!但你喜欢男女通吃我不喜欢!我只喜欢女人!而且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再过来可别怪我翻脸!”
“切!无趣!”见李越这态度,阿历克斯也不在胡闹,自个儿跑到另一边继续玩弄起了贝斯。
李越拍着心口走到了斯塔曼和皮特两人身边,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你们真的不是串通起来整我?阿历克斯真的是男女通吃?要真是这样,以后我得离他远点儿!”
“呵呵,放心吧,他虽然确实也搞基,不过只要你明确地告诉他你不是基佬,那么他也不会纠缠你的。”皮特回了李越一句,不过却依旧和斯塔曼一脸笑意的望着李越,显然是对于李越刚刚被阿历克斯惊吓到的样子感到好笑。
几乎是彻夜不眠,众人喝酒、捣鼓音乐,直到天都朦朦亮了,大家才全部于仓库中沉沉睡去。到了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屁股时,众人醒来,才发现昨晚醉醺醺的时候也不知是谁,竟写了许多歌曲。
李越翻阅曲谱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前世的歌曲,这虽然让他心生遗憾,但仔细阅后却又发现这几首歌似乎都还不错?如此看来,乐队也并不是非得由他来写歌才行,不说这几首不知是谁昨晚醉酒后写出的歌,光是乐队目前的素材库里面就已经有了不少曲子,只是这些歌还缺少编曲而已,众人想等到做专辑时在从中挑选出一些歌来。
而素材库里的歌曲有拉文作的、有阿历克斯作的、也有斯塔曼作的,不过大多数都还是四人一起合作写出来的。论独立创作的话,其实反倒是李越写的歌最少,只有前世的一首雷鬼风歌曲是他加入乐队后创作出来的。
当然,目前而言,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巡演。做专辑那是巡演之后的事情,现在,巡演不仅关乎着乐队的收入,更关乎着乐队是否能够拼出名气来,而就第一场来看,他们还是较为成功的。
9月3日,在短暂的休息几天之后,乐队再次踏上行程,前往雾都附近的城市,凯特郡进行第二场巡演。
在雾都时还好一点,毕竟乐队在雾都本地无论是如第一次巡演那般中大型公开演出还是像在酒吧迪斯科等地方的小型演出加起来都已经有数次,而且次次都是反响非常,口碑极佳。
因此,乐队成员们在雾都本地其实还算是小有名气了,如果成员们走在街上,偶尔还会被一些歌迷认出来。可到了凯特郡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乐队从未踏足且声名未及的城市。
在这里,他们就是一支完全不为人所知的陌生乐队。相比起圆寂,同场巡演的其他乐队都不是新乐队,在凯特郡都有一些歌迷粉丝。
这不由得激起了圆寂乐队所有人的好胜心,他们的目标是要冲出英伦,闻名整个欧洲,甚至是冲向大洋另一边米国人所在的地方。而现在,仅仅只是换了个城市,他们便无人认知,一切都得从零开始!
“来吧!让这里的人们知道我们的存在!”夜晚,在踏入巡演场所后台之前,乐队众人聚在一起一同大声宣言,誓要再度引爆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