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这辆车。”

    赵启平抱着腿坐在沙发上,似笑非笑:“你是不是觉得,该我追逐你了。”

    谭宗明笑着看他:“晚安。”

    第二天谭宗明起床,在休息室里梳洗打扮完毕,下楼吃早饭,遇上来上班的安迪。安迪今天的妆不错,眼影腮红口红配色慎重,特别好看。

    “今天你真美,女士。”

    安迪看他一眼:“恋爱谈完了?”

    谭宗明正色:“亲爱的,谈恋爱是个正在进行时。”

    安迪笑了:“应该是你就快掌握主动权了。”

    谭宗明握了握手:“是的。”

    安迪压压嘴角:“那么这个收购案就是你赢了。”

    谭宗明飞了个吻:“忘掉我之前说过的话吧亲爱的,我改主意了。我去吃早餐。一起?”

    安迪关上办公室门。

    谭宗明在办公室里无聊,研究那个老虎腕表。远看还行,根本不能近看,在他看来做工太粗糙了。在腕表背面的表壳上,有一串文字。似乎不是什么防水防锈的标识,是一句话。铭刻的手艺非常糟,被磨了这么久几乎看不清。谭宗明用手指使劲抹抹,迎着光蹙着眉仔细辨认。勉强只有两个词是可以看清的:min……zen。

    min zen?

    二重赋格 15

    15   小赵医生曰:最可怕的事,还是来了。

    谭宗明不怎么打领带。他觉得自己总是打不好,领带结不够挺括。很少看见谭总系领带。穿正装的时候也没有,衬衣领口白茫茫一片。

    他正在打电话,问私人停车场:“有个赵先生去了么?赵启平。没有?嗯。我跟你们说一下,赵启平,开启的启,平衡的平,如果他拿着钥匙去车场,所有的车他都能开。对。以前的车叫养护团队都看看。”

    谭总面前没有赵医生,所以他还是那个从容优雅的谭总。他坐在咖啡厅里,女士们的目光都有意无意地撩着他。他是个出色的男人,像一只晒太阳的虎。在老虎不动的时候,它可以是一只大喵。懒洋洋,很无辜,还能卖萌。当老虎站起,迈动步子,准备吃些点心的时候——它要见血,它要吃肉,活生生撕扯下来的肉。

    谭宗明散发出来的气息里充满凶险和残暴。他彬彬有礼,他是食肉的雄性动物。

    晟煊,不是白来的。

    赵医生的车是第一个电话。往下又打了几个无足轻重的无趣的电话。投资,收购,撤资。他的几句话操纵着别人的身家性命,但是……这关他什么事。

    谭宗明出席了几个活动。依旧没领带。一天晚上接赵启平回家,大概是从活动会场下来直接去的医院,难得正装,除了领带。赵启平在办公室里正准备换衣服,他盯着谭宗明的领口看了半天,笑道:“你……为什么就是不打领带?”

    谭宗明用食指挠挠眉毛:“不知道为什么领带结总是打不好。”

    赵启平盯着谭宗明空荡荡的领口。谭宗明没打领带,第一个衬衣扣开着,随性又落拓。赵启平伸手轻轻立起他的衬衣领子。谭宗明不得不微微仰头,感觉着赵启平修长的,带着消毒药水味道的手指擦过他的下颚。

    赵医生脱了医师袍,慢条斯理地解自己的领带。谭总看着他解开领带,解下领带,白衬衣领口也开着,但是往下什么也看不见。赵启平把领带套在谭总脖子上,谭总冒了一句:“套马似的。”

    赵医生踩他一脚:“闭嘴!”

    赵启平打领带结非常好看。和赵教授一样,都有一种整齐的雕塑般的凌厉感。他飞快地打了个温莎结。歪着头看了半天,伸手拆了,换成亚伯特王子结。再拆,换成双环结。他把谭宗明当成个大玩具似的,玩得兴致勃勃。

    谭宗明就那么半仰着头,看赵启平办公室的窗外。夜风从赵启平身后吹来,在霸道的消毒水味道里,谭宗明竟然嗅到一丝温柔的花香。

    谭宗明自己觉得打不好领带结,也肯定不会让别人给他打领带。

    脖子,大概是最脆弱的地方。血管,气管,猎食动物通常在这里一击致命。谭宗明很讨厌别人接近他的颈部,以前的情人们没有获得他的允许,绝对不会吻他的脖子。

    可是赵启平就这么做了。他拿着领带套谭宗明的脖子,在喉结上方,只要微微用力,一勒,谭宗明就完了。

    谭宗明垂下眼睛看玩得高兴的赵启平。

    命……在他手上。

    就在他手上吧。

    赵启平根本没给别的男人打过领带。他很擅长领带领结之类男人的小饰物。在法国的时候有人向他求助,他都是把领带在桌子上打好了,再给对方。他根本不喜欢和人面对面站得这么近,让他很不舒服。对着谭宗明,他都把这个忘了。

    谭宗明仰着脸,垂着眼看他。看了半天,忽然伸手去摸他的衬衣领口。赵启平的手一顿,若无其事接着玩。谭宗明的手指点在赵启平喉结上,轻轻往下滑。滑到衬衣第二个扣,慢慢解开它。赵启平的皮肤温热柔软,和他肖想得一样。

    赵启平停止打领带,轻轻凑近他。谭宗明摆正头部,扣住赵启平的背,吻了上去。赵启平踉踉跄跄往后退,谭宗明一直往前压,把赵启平挤在墙上。谭宗明一只手撑着墙,一只手箍着赵启平,疯了一样啃他。

    赵启平觉得一只巨虎压着他,快压死他了。

    吃了他吧。就吃了他吧。这只该死的狐狸,弄死他算了。

    谭宗明搂住赵启平,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听着他剧烈的喘息:“你……”

    “别说话,别说话。”赵启平轻声道:“我听听你的心跳。”

    一室静谧。

    薄纱的窗帘轻轻飘荡,今天晚上没有月光。赵启平缩在谭宗明怀里,安静了半天。

    他第一次听见谭宗明的心跳。奇怪,以前居然都没听过。

    坚定,有力,健康。这颗心脏把血液打向全身,炽热的鲜红的血液携带着氧气日夜奔涌。

    “我送你回家吧。”谭宗明轻声道。

    赵启平没说话。

    第二天谭总依旧意气风发。安迪很奇怪,谭宗明以前也挺精神的,没现在这么……“矍铄”。

    吃午饭的时候安迪快速地切割牛排。这个女人什么时候都强大且自信,永远把自己武装得体面优雅,不会出一丝错误。谭宗明坐在她对面,拿着一杯水:“安迪,最近谈恋爱了吗?”

    “提上日程了。”

    “我推荐你谈一次,正经的那种。”

    “理由?”

    “我回顾了一下自己的人生。念书的时候太累,创业的时候太穷,晟煊刚起来的时候太忙。我身边不缺人,可是我没恋爱过。”

    “……理由充分。”

    “安迪,再不恋爱就老了。老了就死了。”

    “可是你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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