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其他测试吗?”陈真问到。
    “还有一项精神力测试,是专门为一些异能者设置的,你就不用测试了。”小杰说。
    “好吧,我这数据还不错吧。你呢?”
    “我的力量是a,爆发、速度、耐力都是s,反应是ss。”
    “哟,挺不错的嘛。”
    小杰苦笑一声,说:“二哥,我刚进部队的时候,和你的数据其实差不多。”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教我用剑吧。”
    “二哥……其实吧,我也不会用剑。”
    “不会?卧槽,不可能吧。你放着枪炮不用,偏要用剑,还敢说你不会用剑,骗鬼呢?”
    “我那剑是用阿尔法合金制造的,强度和韧度都非常的强。这种合金制造工艺和成本都极高,用它来造子弹非常不划算,所以他们造了两把军剑。本来是要送给两位元帅的。但因为我的能力特殊,可以完美的驾驭两把剑,所以都给了我。”
    “因为这两把剑,你连枪都放弃了?”
    “这两把剑,削铁如泥。用来砍子弹,根本不会对剑刃造成一点损伤。它们在某些情况下,比枪更具有价值。”
    “比如说。”
    “哎呀,扯远了。我是真的不会用剑,不会《六脉神剑》、《独孤九剑》这些东西。我的剑完全没有章法可循,怎么教你?”
    “嗯,我暂且相信你不会用剑这个事实,你给我讲一下剑哪点优于枪。ok?”陈真想要了解剑的优点。他对其一无所知。
    “优点一,轻便。在执行某些突击任务时,士兵只能在荒野中徒步前进。这时,他们携带的枪械和弹药将会给他们带来严重的负担,而带剑就会轻松很多。优点二,无限使用。枪需要子弹,而剑不用。在单兵作战时,子弹非常的有限,而用剑就没有这种烦恼。但前提是剑没有受损。我的阿尔法合金军剑,基本上是不可能损坏的,除非是氢弹的高温。”
    “也就是说,剑不适合战争,而适合战斗对吗。”
    “也可以这样说。”
    “那你的存在,对于军队的意义是什么。”
    小杰表情变得骄傲起来,他说:“单兵作战。我就是部队最强的单兵。经过训练,我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斩下速度最快的狙击子弹。步枪子弹要我躲过或者斩下都轻而易举,手枪子弹就不必提了。在单兵作战时,我几乎是无敌的。”
    “单兵作战……”陈真回味着这四个字。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大哥。也就是陈光。
    “喂,什么事。”陈真问。
    “真儿,三爷爷一家都到了。你在哪儿?快回家吃晚饭了。”听他哥的声音,似乎非常的高兴。
    “好,我马上回来。”
    挂掉电话,一看时间,18:05。
    “我回去了。”陈真对小杰说。
    小杰抓抓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二哥,不好意思啊,让你白跑一趟。”
    “怎么能算白跑呢,见你一面也就足够了。”
    “呵呵。”
    肖杰陪着陈真走到车库。
    陈真上了车,向他告别。
    此时,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
    他要练剑。
    而《史诗》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练习场所。
    ……
    很快回到家中,陈真在进车库时,遇到了老管家。
    待他停好车后,老管家对他说:“二少爷,老爷知道你去了军区后,很生气。”
    “有人跟踪我。”陈真皱起眉头说。
    “没人跟踪你。快去吧,老爷在等着你。对了,大少爷让你收拾一下,有客人。”
    “具体是什么人。”陈真和老管家边走边说。
    陈家的宅子很大,陈真的卧室和客厅并不是在一栋楼里。
    “米国来的三爷爷,还有他的大孙子和二孙子。”老管家笑起来,说,“还有两人,你一定很想见到。大小姐和公子也回来了。”
    大小姐指的是陈真的大嫂,陈光的老婆。公子就是他们的儿子。
    “哦。”陈真心情大好。他的大嫂带着他侄子常年居住在大不列颠国。
    没错,他大嫂就是大不列颠国皇室的一员,所以他大哥才会和威廉·吐司有交情。
    “你跟我说说那两小子的事。”陈真指的是米国陈家来的那两位少爷。
    “老大陈磊是个精明能干的人,不止是商业奇才,还是武术天才,老二陈政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
    “陈政,嬴政。看来他是不想姓陈了。”陈真冷笑一声,念到。
    一听到不学无术这个形容词,他就想到了嬴政。能花费那么多时间和钱财在游戏上,可不是不学无术么。
    而陈磊,他哪能不知道这位世界有名的角色。
    这时,他走到了卧室门口。于是他对老管家恭敬的说:“您不必再等我了。休息去吧。”
    老管家笑道:“好好好,还是二少爷体贴我老人家。”
    陈真目送他走了几步,合上了门。
    收拾收拾。
    对着镜子,陈真理了理头发,满意的点了点头。
    至于换衣服什么的,完全没必要。
    一场普通的家庭聚会罢了,穿休闲装就可以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对其很满意,但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还缺什么呢?他可是颜值巅峰的bug级存在。
    哦,对了!陈真恍然大悟,缺只兔子!
    “小白兔。”他叫到。
    那只很大的小白兔出现在他面前,依旧一副乖巧的样子。嗯,还是雷打不动的抱着一根没啃过的胡萝卜。
    啧啧,这么乖的兔子,上哪儿找去啊。
    陈真抱起兔子,看着镜子里的画面,瞬间感觉圆满了。
    怎么呆萌的兔子,还自带美味的胡萝卜。简直是居家旅行,把妹泡妞必备神器啊。
    抱着又肥又重的兔子,陈真一步一步的走向客厅。
    “哟,谁来了啊,还抱只兔子。”玻璃门自动打开,一个声音传出。
    陈真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谁了。
    《史诗》里那个成天带着黑色兜帽的装b男--嬴政。
    顺着声音寻过去,陈真看到了一个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那人穿着黑色的运动服,脸倒是挺俊,不过一脸的张狂。完全不能和《史诗》里那个自带神秘buff的嬴政联系在一起。
    不过,凭他的声音和长相,他是嬴政,这点毋庸置疑。
    他旁边还坐着一个身着正装的男人。那人带着眼镜,但依旧遮不住他那如鹰鹫般锐利的眼神。见到陈真,他微笑着站起来,迎向陈真。他的身形纤细,但又给人以力量的感觉。就如同猎豹,并不强壮,但能迸发出最强大的力量。
    这人应该就是陈磊了。
    “你好,我是陈磊。”那人伸出手想和他握手,但陈真抱着兔子,不太方便。于是那人就顺势拍了拍陈真的肩膀。
    “真是不好意思,我是陈真。久仰表哥大名。”陈真可不是拍他的马屁。陈磊这人,他还真是久仰!
    陈磊是近三年来的散打冠军。他从20岁起,一共参加了三次世界级的散打比赛,连续获得了三次冠军。
    而且他的每场比赛,都是碾压性的获胜。
    参加比赛三年,无一败绩。
    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传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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