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鲜于修礼领着两名保镖和等在城外的十名五原儿郎连夜回了五原,其他八名保镖留在家里住进西跨院,和家里的护院一起喝酒打闹去了。鲜于修礼的身份是怀朔镇的镇兵,高欢派他到关外发展是瞒着人的。所幸镇军一盘散沙,没人管这等闲事。即便如恪尽职守的孙腾孙户曹,现在也是隔一天去一次值房,下午就转到华北贸易商行当他的副总经理去了。
根据鲜于修礼的见闻,怀荒镇那边更是军备废弛。原本还担心出关时遇到麻烦,不料关隘驻扎的镇兵,收到他们送上的一麻袋粮食后,连“过所”都没有勘验就放他们出关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鲜卑人统治的大魏朝真的快完蛋了。
历史上,仅仅因为一场由镇民和底层镇兵掀起的“六镇起义”,就将拥有三千五百万子民的大魏国掏空了。可见北魏的根基已经腐烂,靠几个精英分子修修补补根本无济于事,非一场血与火的革命不能荡涤污泥浊水。难怪老百姓会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看似民间俚语,实则道尽王朝更迭的频繁。
鲜于修礼走后,高欢心事重重的回了主卧室。去书房前给紫娟那个暧昧眼神的事他也忘到脑后了。主卧左右两个套间分别住着紫娟和兰草,两个套间也可以从外面的另外一道门进去,这是为方便她俩照顾昭君起居特别设计的,当然也同时方便了某人干些不能描述的事。
床头柜上的一盏灯头还亮着,娄昭君侧身躺在灯光的阴影里睡得很香。高欢正准备给壁炉里添两块木柴,却不料惊醒了窝在沙发里迷迷糊糊等着他的紫娟。
“夫君……”紫娟揉揉惺忪的眼睛,梦呓般的叫出声。
高欢扭头一看,紫娟只穿着一身睡衣等他,顿时心里一暖,轻轻的“嘘”了一声走过去,将她娇小的身子抱起来,蹑手蹑脚的进了左边的卧房。将紫娟放在早已经铺好被褥的床上正准备出去,不料刚才还睡眼朦胧的小美人忽然抓着他的手不让走。微弱的灯光下,祈求的眼神立刻固定了高欢的脚步。看来,答应人的事,早晚是要履行诺言的。
“我去给壁炉里添几块木柴。”
“不要……会吵醒小姐的。”
“我去把外面的灯吹灭了。”
“不要……完事了……奴家去。”
“总得让夫君把衣服脱了吧。”
“嗯……奴家帮你脱。”
“……今天这是怎么了,比兰草还疯?”老家伙诡异的调笑说。
“……讨厌……不许取笑奴家……奴家也想要小宝宝……”小美人娇羞的道出心声。
“……你就是为夫的小宝宝,不着急,过几年再说。”捏了捏她的下巴颏,宠溺的说。
“小姐有了身孕以后好幸福,奴家也想像小姐那样……”搂着他的脖子撒着娇。
“不行,你也要等到十八岁以后才能要孩子,不然不安全。”
“为什么?”
“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生孩子会出人命的。乖,以后有的是机会,为夫保证让你生十个八个。”
“哎呀~~夫君讨厌~~那样奴家不成猪娃子了?”
“嗤嗤嗤……你就是为夫的小猪娃子……”
…………
旭日东升,霞光万丈,嫩白嫩白的小猪娃子紫娟,早早起床侍候娄昭君去了。高欢也抻了一个懒腰,精神抖擞的起床了。说也怪了,上辈子每当这个时候,他必定是赖在床上不想起。经过宇宙能量改造过得这具身体,越是有这种经历,精神头越足。如此这般下去,不知道要祸害多少良家妇女啊!高欢的嘴角不由得翘了起来。谁能想到那么娇小的一个小人儿,爆发力怎么那么不可思议……
吃过早饭,让娄三套好马车,说好了要去白道接父母来这边过年。刚刚放下饭碗,门房进来禀报说有人来访。
高欢出去一看,是一位头发擀毡的红脸小子,十六七岁,身高一米七左右,上嘴唇的唇线勾勒出一张弯弓,很有男人的气息。来人声称是豆地伐派来看望主人的。
如此一来,接父母的事只能交给家丁去办了。好在路途并不遥远,来回两天该回来了。
将来人引进书房后,见没有其他人在场,年轻人这才双膝跪地,大礼参拜,口称:“塔西(石头)拜见神圣的敕连头兵豆伐可汗。祝愿可汗龙精虎猛,坚如山石。”
高欢听到这样别开生面的祝词,顿时身心一怔,感觉有点滑稽。忽然想到他是豆地伐派来的人,也就了然了。
“起来说话吧。”
“谢可汗。”塔西起身,拢了拢披撒下来的乱发,用极不流利的汉语禀报道:“尊贵的可汗,塔西受首领委托前来给您送礼。这是给您的礼单,请笑纳。”
面对塔西的淳朴,高欢忍俊不禁。接过礼单放到一边,上下打量了这个有些憨傻的愣头青良久才问:“这些话谁教你的?”
塔西一个愣怔。心说可汗咋不看礼单,反倒要问这些话是谁教的。难道我的汉语不够标准吗?但可汗相问,不能不答。想起临走时鄂伦教他的那些问候语,不好意思的答道:“是是……鄂伦教我说的。”
高欢恍然明白了。这些话也只有鄂伦那个泼辣的草原小烈马敢这么教。“龙精虎猛,坚如山石”,分明是意有所指!记得那天早上她非要帮自己更衣,一定看到了自己晨起时的窘态,所以才拿自己打镲。用这种方式给自己传话,想必有话要说。
“鄂伦是不是快要成婚了?”高欢问。
“万事瞒不住神圣的可汗,鄂伦真的要成婚了。她让我给您带话,成婚那天要见到您。她说这是您答应了的。她还说,不去会后悔。”塔西说话不会拐弯。
高欢呵呵一笑问:“鄂伦哪天成婚?”
“三月三,就在受降城。她男人是部落里的射雕手奥登,……比我厉害……”塔西说到这里,表情有些失落沮丧。
高欢又是一愣。三月三不是清明前后嘛。选这一天结婚,蠕蠕人真是不讲究。……嗨!这节日只有汉人才有,笑话蠕蠕算怎么回事。于是温和的说:“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参加鄂伦公主的婚礼。不管我人到不到,贺礼一定到。你走的时候一并捎回去,就说我提前祝贺她新婚大喜。听你的意思,你也喜欢鄂伦?”
被高欢点破心思,塔西不好意思的说:“我输给了奥登,比不过,她就是奥登的了。”
“这么说,你也是部落有名的射雕手了?”
“那当然了!我可以三箭连发,憋一口气能射出十箭。”
听他说话憨实,高欢忽然有点喜欢这个心无城府的年轻人了。于是将已经沏好的奶茶给了他一碗,两人坐下闲聊起来。话题围绕着部落现在的情况,塔西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大致还是能明白他的意思。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以豆地伐的老谋深算,怎么会派一个汉语都说不利索的愣头青来给自己汇报情况呢?定有什么深意,于是便试探着问:“豆地伐头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塔西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说:“我是首领的儿子。”
高欢有些没弄明白,怎么塔西称呼父亲为首领?
“我母亲是、是、是奴隶……”塔西说着低下了头,精神头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眼神里满是忧伤和卑微。
“呃,是这样啊……”高欢明白了,这孩子又是一个臭不要脸的老男人娱乐之后的副产品。估计也是豆地伐某一天骚性大发,拿自家女奴寻开心后不慎开花结果了。看塔西的样子,应该在豆地伐一众子女里属于走不在人前的那个,甚至此前都没有享受过儿子的待遇。至于他想娶鄂伦堂姐为妻,各自风俗,他人无可置喙。
“你父亲让你来,除了送礼,是不是还有其他安排?”高欢问。
“父、父、父亲想让我给可汗当侍卫,怕可汗看不上……”塔西的自尊心在一点点的萎缩。
高欢终于明白了老豆地伐的用心。从塔西的性格来看,应该不具备当卧底的素质。最大的可能是用“质子”的方式让自己对他放心。也给这个私生子提供一个发展的机会。明白了这一点,高欢决定答应老豆地伐的意愿。
“想给我当侍卫,你要有真本事才行。告诉我,你都会什么?”高欢微笑着问。
听高欢没有一口拒绝,塔西顿时眼睛一亮,萎靡的神色瞬间一逝,掰着手指头说:“我会骑马射箭,我能一拳打倒一头牛,我能追上野兔……”说着,希冀的眼神看向一脸笑意的高欢。意思是,这些本事还不够吗?
高欢说:“还有吗?”
塔西挠挠他脏兮兮的头发,忽然眼睛一亮说:“我会养鹰,能飞到高天的那种……”
听说他会养鹰,高欢顿时来了兴趣道:“你养过鹰?什么品种?呃,我的意思是你养的鹰叫什么鹰?”
见高欢对这个有兴趣,塔西即将黯淡下去的眼神又一次亮了起来。他伸开双臂兴奋的比划着说:“展开翅膀这么长,抓兔子,抓黄鼠,抓羔羊,没问题的。我有两只,一白一苍。”
听他描述,高欢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名字——海东青。于是问:“你是怎么抓到的?”
“小苍是在山上鹰巢里掏的,刚刚会飞的时候。小白是救的,被金雕打败的。小白不听话,三天三夜和我对着干。最后它认怂了,我睡了三天。”塔西得意的说。
高欢听他讲述的意思,这不就是著名的“熬鹰”吗?看着这个浓眉大眼,脸堂黑红,嘴角还有两颗粉刺的蠕蠕憨小子,高欢不禁感叹,熬鹰这种高精尖的手艺,居然被这个愣头青无意中掌握了,真尼玛傻人有傻福!
海东青可不是什么凡鸟!特别是纯白色的海东青,那是鹰隼中的极品。这种鹰隼主要生活在大兴安岭和黑龙江流域。北魏时,蠕蠕也很常见。这种海东青是天生的侦察兵,一只鸟可以控制几十平方公里的地面,连一只老鼠都不放过。训练好了,能顶数百个斥候。
“好,你就留在我身边听用,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可汗下令吧,让塔西死,没问题的。”
“没那么严重,我只要你把小白和小苍一并带来。另外,能多抓几只就更好了。”
“没问题,给可汗抓几只炖了吃。”
“别别别,千万不能炖了吃,那可是宝贝。”高欢被这小子的话吓了一跳。
塔西表面上嘿嘿憨笑。心理却说,我是逗你玩的。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塔西这才想起父亲让他转交可汗的信件。不好意思的从怀里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封递给高欢说:“首领给您的,差点忘了。”
另外附了一封信,简单介绍了部落的情况,同时说了让可汗收下塔西做侍卫的请求。
高欢知道豆地伐不会书写汉字,应该是有人代笔。果不其然,第二页便是李勇的信。二人共同写一封信给自己,分明想传达一个意思:他俩合作的很融洽。豆地发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忠诚,让李勇帮着佐证。不管李勇明不明白其良苦用心,有了塔西和这封特殊的信,豆地发的目的已经达到。
高欢心想,你豆地发会不会背叛,不是用一个私生子做人质,利用我的人帮你证明就能说服我的。话说回来,即便你真想背叛,以为我高欢会在乎?哼!吃亏的是你!好好听话办事,少不了你老家伙的荣华富贵。若有异心,消灭你,分分钟的事。
两人共同的信中提到部落现在的近况。总而言之,一切顺遂。部落已经在受降城稳住阵脚。经过几个月的威逼利诱,眼下已经照计划收拢起八千多牧人了。控制的区域也扩大至东西三百里,南北一百五十的面积。上个月突然有几股来自西部的牧民,先后有两千多人归顺了部落。据查,他们是被突厥人赶出来的。这些逃出来的人说,汗庭动乱后,大约有五六万人相继进入金山一带。到他们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两万多人被炼铁奴杀害了。剩下那些人的命运不知道,估计不是投降,就是被杀。
以奴杀主,这是犯上作乱,必须屠族。可惜现在柔然国无可汗,无人做主。
当听豆地伐他们介绍说阿那瑰已经死了。现在的敕连头兵豆伐可汗,大名叫赫勒恨·高,是长生天亲自昭示过的一代圣主,草原的守护神。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真实可信,豆地伐和李勇当时就拿出黄澄澄的小米和白花花盐巴给那些人看。并承诺,只要他们诚心归顺,永不背叛,不但现有的财产不会少,还有足够的物资补充。特别是今年过冬的草料。
本来差不多如丧家之犬了,还有什么条件可谈吗?同样是国破家亡后的境遇,豆地发如今脑满肠肥,自己却已经骨瘦如柴。比较之下,好坏立判。几个月的逃亡之旅,可供存活的资本消耗殆尽。再不找一个安稳之处落脚,入冬以后怕是再难活下去了。好容易有人不但不剥夺财产,还给予必要的资助,傻子才不归顺。反正草原之主时常更迭,被谁统治不是统治?就这样,逃往金山的蠕蠕人,被自己的炼铁奴赶出来后,纷纷加入豆地伐的队伍。豆地发的队伍也一下扩大到七八千人的规模,仅比秃鹿贵伐那边少一些。
高欢很欣慰。李勇和豆地发这对搭档,也入韩轨和秃鹿贵伐一样不负期望。
两位军政首领让塔西送礼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要粮食。这一老一少也不客气,直接派来一百多辆高车,希望塔西返回时顺便把粮食、盐巴也拉回去。
高欢苦笑着写了回信。不仅给了粮食、盐巴,还给了一些其他的必要物资。顺便让塔西拉走两车好酒以及给鄂伦准备的贺礼。并约好过完年,塔西带着小白和小苍过来。
塔西走后,高欢叫人把礼物搬进昭君的房间里打开一看。可了不得了,整整一箱子全是黄金和珠宝。有的珠宝上面还残留着血迹。这种情况下,娄昭君看了一眼就扭过头去,让紫娟赶紧把东西入库,她可不想看见这种东西。
高欢现在对金银珠宝早已有了免疫力,也无心细看。倒是兰草叽叽喳喳的挑了一件镶着蓝宝石的步摇插在发鬓让高欢品评。不得已,高欢随便应付了几句又回了书房。
根据鲜于修礼的见闻,怀荒镇那边更是军备废弛。原本还担心出关时遇到麻烦,不料关隘驻扎的镇兵,收到他们送上的一麻袋粮食后,连“过所”都没有勘验就放他们出关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鲜卑人统治的大魏朝真的快完蛋了。
历史上,仅仅因为一场由镇民和底层镇兵掀起的“六镇起义”,就将拥有三千五百万子民的大魏国掏空了。可见北魏的根基已经腐烂,靠几个精英分子修修补补根本无济于事,非一场血与火的革命不能荡涤污泥浊水。难怪老百姓会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看似民间俚语,实则道尽王朝更迭的频繁。
鲜于修礼走后,高欢心事重重的回了主卧室。去书房前给紫娟那个暧昧眼神的事他也忘到脑后了。主卧左右两个套间分别住着紫娟和兰草,两个套间也可以从外面的另外一道门进去,这是为方便她俩照顾昭君起居特别设计的,当然也同时方便了某人干些不能描述的事。
床头柜上的一盏灯头还亮着,娄昭君侧身躺在灯光的阴影里睡得很香。高欢正准备给壁炉里添两块木柴,却不料惊醒了窝在沙发里迷迷糊糊等着他的紫娟。
“夫君……”紫娟揉揉惺忪的眼睛,梦呓般的叫出声。
高欢扭头一看,紫娟只穿着一身睡衣等他,顿时心里一暖,轻轻的“嘘”了一声走过去,将她娇小的身子抱起来,蹑手蹑脚的进了左边的卧房。将紫娟放在早已经铺好被褥的床上正准备出去,不料刚才还睡眼朦胧的小美人忽然抓着他的手不让走。微弱的灯光下,祈求的眼神立刻固定了高欢的脚步。看来,答应人的事,早晚是要履行诺言的。
“我去给壁炉里添几块木柴。”
“不要……会吵醒小姐的。”
“我去把外面的灯吹灭了。”
“不要……完事了……奴家去。”
“总得让夫君把衣服脱了吧。”
“嗯……奴家帮你脱。”
“……今天这是怎么了,比兰草还疯?”老家伙诡异的调笑说。
“……讨厌……不许取笑奴家……奴家也想要小宝宝……”小美人娇羞的道出心声。
“……你就是为夫的小宝宝,不着急,过几年再说。”捏了捏她的下巴颏,宠溺的说。
“小姐有了身孕以后好幸福,奴家也想像小姐那样……”搂着他的脖子撒着娇。
“不行,你也要等到十八岁以后才能要孩子,不然不安全。”
“为什么?”
“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生孩子会出人命的。乖,以后有的是机会,为夫保证让你生十个八个。”
“哎呀~~夫君讨厌~~那样奴家不成猪娃子了?”
“嗤嗤嗤……你就是为夫的小猪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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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霞光万丈,嫩白嫩白的小猪娃子紫娟,早早起床侍候娄昭君去了。高欢也抻了一个懒腰,精神抖擞的起床了。说也怪了,上辈子每当这个时候,他必定是赖在床上不想起。经过宇宙能量改造过得这具身体,越是有这种经历,精神头越足。如此这般下去,不知道要祸害多少良家妇女啊!高欢的嘴角不由得翘了起来。谁能想到那么娇小的一个小人儿,爆发力怎么那么不可思议……
吃过早饭,让娄三套好马车,说好了要去白道接父母来这边过年。刚刚放下饭碗,门房进来禀报说有人来访。
高欢出去一看,是一位头发擀毡的红脸小子,十六七岁,身高一米七左右,上嘴唇的唇线勾勒出一张弯弓,很有男人的气息。来人声称是豆地伐派来看望主人的。
如此一来,接父母的事只能交给家丁去办了。好在路途并不遥远,来回两天该回来了。
将来人引进书房后,见没有其他人在场,年轻人这才双膝跪地,大礼参拜,口称:“塔西(石头)拜见神圣的敕连头兵豆伐可汗。祝愿可汗龙精虎猛,坚如山石。”
高欢听到这样别开生面的祝词,顿时身心一怔,感觉有点滑稽。忽然想到他是豆地伐派来的人,也就了然了。
“起来说话吧。”
“谢可汗。”塔西起身,拢了拢披撒下来的乱发,用极不流利的汉语禀报道:“尊贵的可汗,塔西受首领委托前来给您送礼。这是给您的礼单,请笑纳。”
面对塔西的淳朴,高欢忍俊不禁。接过礼单放到一边,上下打量了这个有些憨傻的愣头青良久才问:“这些话谁教你的?”
塔西一个愣怔。心说可汗咋不看礼单,反倒要问这些话是谁教的。难道我的汉语不够标准吗?但可汗相问,不能不答。想起临走时鄂伦教他的那些问候语,不好意思的答道:“是是……鄂伦教我说的。”
高欢恍然明白了。这些话也只有鄂伦那个泼辣的草原小烈马敢这么教。“龙精虎猛,坚如山石”,分明是意有所指!记得那天早上她非要帮自己更衣,一定看到了自己晨起时的窘态,所以才拿自己打镲。用这种方式给自己传话,想必有话要说。
“鄂伦是不是快要成婚了?”高欢问。
“万事瞒不住神圣的可汗,鄂伦真的要成婚了。她让我给您带话,成婚那天要见到您。她说这是您答应了的。她还说,不去会后悔。”塔西说话不会拐弯。
高欢呵呵一笑问:“鄂伦哪天成婚?”
“三月三,就在受降城。她男人是部落里的射雕手奥登,……比我厉害……”塔西说到这里,表情有些失落沮丧。
高欢又是一愣。三月三不是清明前后嘛。选这一天结婚,蠕蠕人真是不讲究。……嗨!这节日只有汉人才有,笑话蠕蠕算怎么回事。于是温和的说:“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参加鄂伦公主的婚礼。不管我人到不到,贺礼一定到。你走的时候一并捎回去,就说我提前祝贺她新婚大喜。听你的意思,你也喜欢鄂伦?”
被高欢点破心思,塔西不好意思的说:“我输给了奥登,比不过,她就是奥登的了。”
“这么说,你也是部落有名的射雕手了?”
“那当然了!我可以三箭连发,憋一口气能射出十箭。”
听他说话憨实,高欢忽然有点喜欢这个心无城府的年轻人了。于是将已经沏好的奶茶给了他一碗,两人坐下闲聊起来。话题围绕着部落现在的情况,塔西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大致还是能明白他的意思。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以豆地伐的老谋深算,怎么会派一个汉语都说不利索的愣头青来给自己汇报情况呢?定有什么深意,于是便试探着问:“豆地伐头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塔西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说:“我是首领的儿子。”
高欢有些没弄明白,怎么塔西称呼父亲为首领?
“我母亲是、是、是奴隶……”塔西说着低下了头,精神头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眼神里满是忧伤和卑微。
“呃,是这样啊……”高欢明白了,这孩子又是一个臭不要脸的老男人娱乐之后的副产品。估计也是豆地伐某一天骚性大发,拿自家女奴寻开心后不慎开花结果了。看塔西的样子,应该在豆地伐一众子女里属于走不在人前的那个,甚至此前都没有享受过儿子的待遇。至于他想娶鄂伦堂姐为妻,各自风俗,他人无可置喙。
“你父亲让你来,除了送礼,是不是还有其他安排?”高欢问。
“父、父、父亲想让我给可汗当侍卫,怕可汗看不上……”塔西的自尊心在一点点的萎缩。
高欢终于明白了老豆地伐的用心。从塔西的性格来看,应该不具备当卧底的素质。最大的可能是用“质子”的方式让自己对他放心。也给这个私生子提供一个发展的机会。明白了这一点,高欢决定答应老豆地伐的意愿。
“想给我当侍卫,你要有真本事才行。告诉我,你都会什么?”高欢微笑着问。
听高欢没有一口拒绝,塔西顿时眼睛一亮,萎靡的神色瞬间一逝,掰着手指头说:“我会骑马射箭,我能一拳打倒一头牛,我能追上野兔……”说着,希冀的眼神看向一脸笑意的高欢。意思是,这些本事还不够吗?
高欢说:“还有吗?”
塔西挠挠他脏兮兮的头发,忽然眼睛一亮说:“我会养鹰,能飞到高天的那种……”
听说他会养鹰,高欢顿时来了兴趣道:“你养过鹰?什么品种?呃,我的意思是你养的鹰叫什么鹰?”
见高欢对这个有兴趣,塔西即将黯淡下去的眼神又一次亮了起来。他伸开双臂兴奋的比划着说:“展开翅膀这么长,抓兔子,抓黄鼠,抓羔羊,没问题的。我有两只,一白一苍。”
听他描述,高欢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名字——海东青。于是问:“你是怎么抓到的?”
“小苍是在山上鹰巢里掏的,刚刚会飞的时候。小白是救的,被金雕打败的。小白不听话,三天三夜和我对着干。最后它认怂了,我睡了三天。”塔西得意的说。
高欢听他讲述的意思,这不就是著名的“熬鹰”吗?看着这个浓眉大眼,脸堂黑红,嘴角还有两颗粉刺的蠕蠕憨小子,高欢不禁感叹,熬鹰这种高精尖的手艺,居然被这个愣头青无意中掌握了,真尼玛傻人有傻福!
海东青可不是什么凡鸟!特别是纯白色的海东青,那是鹰隼中的极品。这种鹰隼主要生活在大兴安岭和黑龙江流域。北魏时,蠕蠕也很常见。这种海东青是天生的侦察兵,一只鸟可以控制几十平方公里的地面,连一只老鼠都不放过。训练好了,能顶数百个斥候。
“好,你就留在我身边听用,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可汗下令吧,让塔西死,没问题的。”
“没那么严重,我只要你把小白和小苍一并带来。另外,能多抓几只就更好了。”
“没问题,给可汗抓几只炖了吃。”
“别别别,千万不能炖了吃,那可是宝贝。”高欢被这小子的话吓了一跳。
塔西表面上嘿嘿憨笑。心理却说,我是逗你玩的。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塔西这才想起父亲让他转交可汗的信件。不好意思的从怀里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封递给高欢说:“首领给您的,差点忘了。”
另外附了一封信,简单介绍了部落的情况,同时说了让可汗收下塔西做侍卫的请求。
高欢知道豆地伐不会书写汉字,应该是有人代笔。果不其然,第二页便是李勇的信。二人共同写一封信给自己,分明想传达一个意思:他俩合作的很融洽。豆地发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忠诚,让李勇帮着佐证。不管李勇明不明白其良苦用心,有了塔西和这封特殊的信,豆地发的目的已经达到。
高欢心想,你豆地发会不会背叛,不是用一个私生子做人质,利用我的人帮你证明就能说服我的。话说回来,即便你真想背叛,以为我高欢会在乎?哼!吃亏的是你!好好听话办事,少不了你老家伙的荣华富贵。若有异心,消灭你,分分钟的事。
两人共同的信中提到部落现在的近况。总而言之,一切顺遂。部落已经在受降城稳住阵脚。经过几个月的威逼利诱,眼下已经照计划收拢起八千多牧人了。控制的区域也扩大至东西三百里,南北一百五十的面积。上个月突然有几股来自西部的牧民,先后有两千多人归顺了部落。据查,他们是被突厥人赶出来的。这些逃出来的人说,汗庭动乱后,大约有五六万人相继进入金山一带。到他们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两万多人被炼铁奴杀害了。剩下那些人的命运不知道,估计不是投降,就是被杀。
以奴杀主,这是犯上作乱,必须屠族。可惜现在柔然国无可汗,无人做主。
当听豆地伐他们介绍说阿那瑰已经死了。现在的敕连头兵豆伐可汗,大名叫赫勒恨·高,是长生天亲自昭示过的一代圣主,草原的守护神。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真实可信,豆地伐和李勇当时就拿出黄澄澄的小米和白花花盐巴给那些人看。并承诺,只要他们诚心归顺,永不背叛,不但现有的财产不会少,还有足够的物资补充。特别是今年过冬的草料。
本来差不多如丧家之犬了,还有什么条件可谈吗?同样是国破家亡后的境遇,豆地发如今脑满肠肥,自己却已经骨瘦如柴。比较之下,好坏立判。几个月的逃亡之旅,可供存活的资本消耗殆尽。再不找一个安稳之处落脚,入冬以后怕是再难活下去了。好容易有人不但不剥夺财产,还给予必要的资助,傻子才不归顺。反正草原之主时常更迭,被谁统治不是统治?就这样,逃往金山的蠕蠕人,被自己的炼铁奴赶出来后,纷纷加入豆地伐的队伍。豆地发的队伍也一下扩大到七八千人的规模,仅比秃鹿贵伐那边少一些。
高欢很欣慰。李勇和豆地发这对搭档,也入韩轨和秃鹿贵伐一样不负期望。
两位军政首领让塔西送礼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要粮食。这一老一少也不客气,直接派来一百多辆高车,希望塔西返回时顺便把粮食、盐巴也拉回去。
高欢苦笑着写了回信。不仅给了粮食、盐巴,还给了一些其他的必要物资。顺便让塔西拉走两车好酒以及给鄂伦准备的贺礼。并约好过完年,塔西带着小白和小苍过来。
塔西走后,高欢叫人把礼物搬进昭君的房间里打开一看。可了不得了,整整一箱子全是黄金和珠宝。有的珠宝上面还残留着血迹。这种情况下,娄昭君看了一眼就扭过头去,让紫娟赶紧把东西入库,她可不想看见这种东西。
高欢现在对金银珠宝早已有了免疫力,也无心细看。倒是兰草叽叽喳喳的挑了一件镶着蓝宝石的步摇插在发鬓让高欢品评。不得已,高欢随便应付了几句又回了书房。